⑴ 2017年7月末中国的外汇储备达到了30807亿美元
据报道,8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30807亿美元,内较6月末上容升239亿美元,升幅为0.8%,为连续第六个月出现回升。
专家表示,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经济运行当中积极的变化还会继续增加,随着金融市场扩大开放,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市场预期稳定,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企稳的基础更加坚实,将进一步推动外汇储备规模保持稳定。
希望国家经济可以快速的发展下去!
⑵ 7月1日税收有什么新规
社保基数上调,到手的钱将“缩水”
6月底7月初,一些地区陆续根据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调整社保基数,比如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公布,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水涨船高”。
央行将实行外汇新政策
央行2016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个人的换汇的相关政策有了较为严格的规定:自7月1日起,个人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需提交大额交易申报,严禁购买境外债券、保险型产品及海外地产等。若有违规,则会禁止资金出境三年,并调查其是否卷入“洗钱”。”
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
3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清理重复户口306.7万个,全国公民身份号码重号人数由171万人减至8人,全国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668万张。今年7月1日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简化
简化受理文书。为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提高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效率,《公告》对能够当即办理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文书进行了简化,并授权省税务局确定即办事项范围。此外,《公告》还规定了网上受理申请的确认方式。
提供代办转报服务。部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由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的上级税务机关实施,纳税人按规定向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直接提交申请材料,往往存在交通不便等情况。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公告》增加了由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的途径,并对代办转报的适用情形、时限、方式等进行了规定。
简化申请材料。随着“多证合一”改革的推进,对于税务机关已掌握或者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的相关证照、批准文书等信息,不需要纳税人重复提供。因此,《公告》对上述证照、批准文书进行了简化。此外,《公告》明确对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时需要提交的“经办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2项材料,由提交纸质材料调整为查验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复印件。
实现咨询服务可预约。关于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咨询,现有的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不同程度受到时间地点的限制。因此,《公告》在现有咨询服务方式基础上增加了预约服务方式,并规定通过官方网站、电子邮箱或移动办税平台等预约服务渠道,实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相关问题咨询24小时可预约。
完善文书送达方式。为方便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纳税人,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文书送达的规定,《公告》明确了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并对上述送达方式适用情形、送达时限等进行了规定。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
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降低征收标准后,两项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收入划分、使用范围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7月1日起取消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税〔2017〕50号),决定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日前又出台新的降费措施:自7月1日起,在工程建设领域进一步清理规范保证金,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为3%;在能源领域清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两项监管费;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销售平台系统要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购进农产品抵扣方法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1%)
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财税〔2017〕37号附件2所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外贸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购进时已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3%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1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1%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执行13%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时间,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执行。
可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9号)规定,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发票代码的第8-10位代表批次,由省国税机关在501-999范围内统一编制。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需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号: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中,其中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涉及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试点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施行
为了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施行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年第3号)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名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调减至805项;对铬铁等213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有50项暂定税率为零。
2016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称,《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次降税;自2017年1月1日起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实施进口商品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调减至805项;对铬铁等213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有50项暂定税率为零。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号)明确,我国于2013年8月27日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于2015年7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2015年10月16日,我国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交存了《公约》批准书。根据《公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公约》将于2016年2月1日对我国生效,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约》可以使我国与国外信息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各国税务机关更容易通过磋商达成税收政策的一致,由此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并降低被双重征税的可能。
买车不用去4s店,超市也能买
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新规最大特点之一是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张模式并行。也就是说,今后小伙伴们购买汽车不一定要去4S店,未来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都会是新的汽车销售形式。消费者甚至可以从厂家直接购车,压缩了购车成本。
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延长至36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自2017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限额扣除。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⑶ 7月1日国家外汇对个人结汇有影响吗
7.1之后的外汇政策收紧主要是为了加强对非法外汇流通比如洗钱等的管控,对个人结汇没什么影响,还是保持每人每年5万美金限额。
⑷ 中国现在的外汇政策急求~
国家对外汇没有放开也没有禁止的,看各地地方对政策的理解程度,有的宽松有的严格的
⑸ 7 月1 日后实行外汇管制吗
没有相关信息,
⑹ 早盘必读:中国7月外汇储备两连升 央行未就汇率进行干预
【本期摘要】
重点推荐
中国7月外汇储备两连升 央行未就汇率进行干预
国际钛白粉龙头提价,国内有望跟涨,龙头公司受益
市场点评
市场点评:大盘反复,建议适度灵活控制仓位,合理加强波段操作
宏观视点:房地产税立法有望加快:草案年内曾在内部征求意见
机械行业:政策红利释放,提升机械行业投资机会
期货情报
金属能源:黄金269.55,跌0.20%;铜49540,涨0.28%;螺纹钢 4164,涨1.79%;橡胶 11640,涨1.79%;PVC指数7380,涨2.71%;郑醇3268,涨0.43%;沪铝14495,平;沪镍113970,涨1.93%;铁矿507.0,跌0.39%;焦炭2422.5,跌1.20%;焦煤1249.5,涨0.60%;原油523.2,涨1.43%;
农产品:豆油5840,涨0.55%;玉米1885,涨1.02%;棕榈油4906,涨0.66%;棉花17330,跌0.12%;郑麦2639,跌0.30%;白糖5082,涨0.20%;苹果11318,跌1.42%;
汇率: 欧元/美元1.16,涨0.13%;美元/人民币6.82,跌0.15%;美元/港元7.85,涨0.01%。
重点推荐
1、中国7月外汇储备两连升,央行未就汇率进行干预
事件:8月7日,中国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7月外汇储备回升至31179.5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58.2亿美元,预期31070亿美元,前值31121.3亿美元。7月外储储备为连续两个月增加,6月为增加15.06亿美元。
点评:二季度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环比减少,未来受人民币贬值的影响,资本和金融账户可能面临一定压力,但总体看跨境资金流动有望保持基本稳定,没有出现资金大规模流出的现象。人民币汇率近期快速贬值方向波动对于整个跨境资本流动影响总体可控。尽管(在岸及离岸)人民币贬值有所加速且波动性大幅上升,外储进一步上升表明央行对汇率干预十分有限。汇兑因素对外汇储备的影响不大,数据也表明,在人民币贬值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央行未就汇率进行干预。
(投资顾问 钟燕玲 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 S0260613020024)
2、国际钛白粉龙头提价,国内有望跟涨,龙头公司受益
事件:国际钛白粉龙头科慕发布通知,自9月1日起,中国地区所有规格的钛白粉价格将上调50美元/吨。国内主流报价方面,目前金红石型钛白粉含税出厂价格在每吨15800-17300元,锐钛型钛白粉含税出厂价格在每吨13000-14200元。
点评:国际钛白粉龙头提价,有望带动国内钛白粉企业涨价。受环保回头看等因素影响,广西、江苏、四川、河南等地部分钛白粉厂家开工不足,部分厂家货源供应依旧紧张。目前市场虽然处于淡季,下游整体需求较弱,但环保限产和需求端强势有望支撑钛白粉价格。另外,上游钛矿价格持稳,中小钛矿价格提涨,随着"金九银十"传统旺季来临,后期价格或将上涨。在环保督察持续深入背景下,对于掌握技术和市场优势的龙头企业,行业话语权将更为集中,长期利好行业龙头公司。
(投资顾问 钟燕玲 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 S0260613020024)
市场点评
1、市场点评:大盘反复,建议适度灵活控制仓位,合理加强波段操作
周三市场震荡回调,创业板大幅走弱。盘面观察,贵金属、石油、钢铁、水泥等板块涨幅居前,而航天军工、珠宝、医疗、造纸等多数板块下挫,次新股及创业板回调力度较大。截止收盘,沪指报2744.07点,跌1.27%,深成指报8499.22点,跌2.02%,创指报1447.76点,跌2.14%,结合市场当前所处估值水平分析,目前市场估值已处于相对底部区域,但投资者情绪在不确定因素影响下仍存在反复,预计大盘反复震荡筑底反弹,操作策略:建议适度灵活控制仓位,合理加强波段操作,逢低增持估值回落到合理水平的质优成长股,短线回避强势股补跌风险。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投资顾问 古志雄 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S02606611020066)
2、宏观视点:房地产税立法有望加快:草案年内曾在内部征求意见
今年4月份,房地产税法草案曾在系统内部征求过意见,省级人大、省级财政等相关部门都参与其中。有参与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草案对各方面因素都有考虑。房地产税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按照税收法定原则,房地产税法的出台势必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凝聚各方共识。
(投资顾问 古志雄 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S02606611020066)
3、机械行业:政策红利释放,提升机械行业投资机会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求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由此可以看出,下半年经济发展“稳”字当头。本次会议强调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要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基建投资一直以来是拉动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因素,本期周末专题,我们将从基建的视角看下半年机械行业投资机会明显增多,行业整体受益明显。
(投资顾问 古志雄 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S02606611020066)
免责声明:本公司所提供的公司公告、个股资料、投资咨询建议、研究报告、策略报告等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投资者使用前请予以核实,风险自负。本公司所提供的上述信息,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保证已做最新变更,请以上市公司公告信息为准。投资者应当自主进行投资决策,对投资者因依赖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而导致的财产损失,本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本公司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对本公司提供的上述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发布、复制或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
⑺ 7月1日起个人外汇额度是多少
国家外汇局相关人士表示,7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不涉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个人真实合规的用汇不受任何影响。外汇局目前没有涉及个人外汇业务的新规将实施。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跨境汇款不存在年度额度。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不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项下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⑻ 2017年外汇管理有什么新规定
最新的个人购汇说明书中,明确给出了境内个人在办理个人购汇业务时的六项禁止行为,分别是: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2、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6、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8)2017年7月外汇政策扩展阅读:
主要类型:
1、各国外汇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严格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都实行管制,实行这种外汇管制的国家通常经济比较落后,外汇资金短缺,市场机制不发达,因而试图通过集中分配和使用外汇以维持稳定的汇价、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民族经济的发展。
2、第二种是部分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原则上不加限制,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进行一定的限制。如日本、丹麦、挪威、法国、意大利等约20个国家。
3、第三种是完全自由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均不进行限制,外汇可自由兑换、自由流通、自由出入国境,实行金融自由化。这类国家有美国、英国、瑞士、荷兰、新加坡和外汇储备较多的石油输出国(如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
4、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部分型外汇管制,对经常项目实行可兑换;对资本项目实行一定的管制;对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实行监管;禁止外币境内计价结算流通;保税区实行有区别的外汇管理等。这种外汇管理体系基本适应中国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也符合国际惯例。
⑼ 7月1日外汇新规将实施 哪些会受到影响
7月1日要实施新规多,尤其在金融业。2017年7月1日,《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就是其中一项。要强调的是,央行的这份管理办法主要是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加强监管,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但是,单日单笔或者累计超过5万的现金交易将向央行提交大额交易报告,监测你是否洗钱。简单来说,央行加大了对反洗钱、恐怖融资和金融腐败的监管。
对金融机构的而言,增加了提交报告的标准。那对于个人来说,会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呢?
首先,我们看一下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现金交易达5万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央行对个人和金融机构的大额现金交易同时加强了监管。《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从现行的人民币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单日发生存款、取款、现金汇款等大额现金交易累计达到5万元,银行就会通过系统自动抓取报送大额交易给央行。
注意!只是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并不是说超过5万元的交易会容易受阻,银行仍会正常受理,但是会对高频的资金往来加强监测。
同样,通过银行机构用人民币现钞购买美元现钞,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交易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这里要注意的是,首先个人5万美元的额度不变,单日取现1万美元的额度不变,这是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唯一有些变化的是,以前你换取1万美元不需要大额交易报告,现在你换超过5万人民币的美元,银行就会自动报告。因为央行要求,金融机构应该分别以人民币和美元折算,单边累计计算本外币交易金额,按照报告标准的“孰低原则”。5万人民币约合7375美元,所以现金购汇达到7375美元银行会自动上报。
注意!单日取现1万美元的额度不变,以前用满5万美元的额度,如果取现需要5天。现在仍然可以5天,只是如果你因为不想向银行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可能会需要7天。
大额交易报告主要是央行用来监测金融机构的可疑交易,用户其实基本是无感知的,也不影响正常的业务办理。
对于为何将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从现行的人民币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央行负责人解释称,主要是考虑:
首先,加强现金管理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国际上现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标准大都比较严格。比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起点均为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而监管部门为打击特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据法律授权还可以进一步下调现金交易报告标准。
其次,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发展和创新便利了非现金交易,居民的现金使用偏好正逐步发生转变,正常的支付需求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得到更加快捷、安全的满足,这为强化现金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最后,我国反腐败、税收、国际收支等领域的形势发展也要求加强现金管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
什么是大额交易报告?
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所谓大额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及程序,将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交易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反洗钱主管部门。反洗钱主管部门接收大额交易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开展反洗钱资金监测分析,不是“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因此也就谈不上所谓的“管制”。
企业和个人开展相应的资金收付、转账等业务,大额交易的报告义务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来执行的。企业和个人无需额外履行报告手续,实际办理业务过程中几乎感受不到新的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的要求。
简单说,只要你的资金正常,不是黑钱,大额交易报告只是正常增加了一条记录而已,并且是银行去执行与你无关。
⑽ “史上最严的外汇管制”7月1日生效,大家怎么看
外汇管制过严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从短期看:1、进口商无法自由地选择市场、商品,因而难于从最具有比较优势的市场购买最廉价的商品;2、由于进口受到外汇供给的严格限制,进口商品供给难以满足国内需求,引起进口商品在国内价格的上涨;3、进口商获得垄断利润,包括商品溢价和外汇溢价。从长期看:1、阻碍了外国资金的流入。由于实行外汇管制,外汇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制,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大大减弱;2、阻碍贸易发展。在外汇管制条件下,外汇汇率往往被高估,提高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降低其国际竞争力,而严格的外汇供给也阻碍了进口的发展;3、无法获得对外贸易的动态利益。对外贸易是国际分工的结果,阻塞了对外贸易也就是阻塞了国际分工,无法享受由于国际分工发展带来的动态利益。外汇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国政府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而对外汇进出实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国又称外汇管理。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进行限制的一种限制进口的国际贸易政策。外汇管制分为数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直接进行限制和分配,通过控制外汇总量达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后者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实行复汇率制,利用外汇买卖成本的差异,调节进口商品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