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境外支付外汇资金,在什么情形下需要到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
十二、本公告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2. 通过异地付外汇,需要去外管局备案吗
只需要在相关银行办理,银行方面会帮你去外管局备案的,我们这边是这样的
3. 付服务项下外汇的税务备案表可以补备案的吗
请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外汇资金,属于以下几种情况,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如果根据税法规定需要扣缴税款的,各纳税人应先申报缴纳相关税款,再进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备案,尽量降低税收风险。
4. 公司对外付汇需要向外管局申报吗
是的。
1、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外汇管制,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贸易、对外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一般企业不能够随意对外进行收支(收付款)。
2、属于上述项目的业务收支,也都需要到外管局做对应的备案。之后才能够到指定银行开立外币账户根据你们的实际需求,到外管局直接咨询。
5. 对外付汇去税务局备案,每笔超过5万美金的都去备案还是把合同金额备案后就不用每次都去了
一、有如下两种情况:
(1)如果企业同时一次支付几个小合同,单笔合同金额不超过5万美金,但是合计超过,是需要备案的。如果合同之间有关联,签订的主体是同一个,加总超过5万美金,需要备案。
(2)如果合同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单个合同不超过5万美金,不需要备案。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具体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 (不含等值5万美元)特定外汇资金的,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应表格和资料,税务机关予以备案。
二、《公告》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的下列外汇资金,除特殊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5)付外汇异地备案交税可以吗扩展阅读:
《外汇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从事有价证券,或者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并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十七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与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
第十九条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要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
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二十一条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6. 去外汇管理局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章、书面申请、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等。
1、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的存在是为了在公司运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设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营业执照的原件就可以用营业执照副本。执照分正本和副本,它们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证明文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3、企业公章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4、书面申请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它同一般书信一样,也是表情达意的工具。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内容要单纯。
5、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
外经贸部颁发批准证书的企业(包括外经贸部审批合同章程的企业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审批合同章程、外经贸部颁发批准证书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在所在地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市、哈尔滨、长春、沈阳、武汉、南京、广州、成都、西安市)外经贸部门参加联合年检。
企业按上述程序填报年检报告书,所在地外经贸部门年检合格后,向企业出具年检合格通知,企业凭年检合格通知对外经贸部申请换领批准证书,正式获得进出口企业。
7. 疫情防控期间,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外汇税务备案后,还需要到办税服务厅盖章吗
自2020年1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电子化办理。境内机构和个人可以登陆所在省份电子税务局,选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备案”模块,填写合同项目等备案信息,同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确认无误后提交到电子税务局,即可生成税务备案电子化信息。完成税务备案电子化操作后,备案信息可在税务部门、付汇银行间共享,备案人无需到办税服务厅打印纸质备案表盖章,即可到付汇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8. 对外付汇去税务局备案,每笔超过5万美金的都去备案还是把合同金额备案,以后就不用每次去了
1、有如下两种情况:
(1)如果企业同时一次支付几个小合同,单笔合同金额不超过5万美金,但是合计超过,是需要备案的。如果合同之间有关联,签订的主体是同一个,加总超过5万美金,需要备案。
(2)如果合同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单个合同不超过5万美金,不需要备案。
您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具体判断。
2、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 (不含等值5万美元)特定外汇资金的,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应表格和资料,税务机关予以备案。
国税业务。 县级业务。
报送资料
(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3 份。
(2)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只在首次对外支付时提供) 。
9. 向境外支付外汇资金,在什么情形下需要进行税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