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汇保值条款
所谓外汇保值条款,就是因为汇率不稳定,所以锁定某一时期的汇率,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
『贰』 外汇风险管理包括有哪些内容
外汇风险管理是保障交易安全进行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仓位控制,货币组合,分仓,加仓,止赢,止损等内容,投资者还可以在交易过程中根据自己对交易的理解不断的调整自己的交易策略。
一、外汇交易风险管理的内部措施
(一)签订合同时可采取的防范措施 :
(1)做好计价货币的选择:①本币计价:适用于货币可自由兑换的国家。 ②收硬付软:出口、外币债权争取使用硬币,进口、外币债务争取使用软币。③多种货币计价法(软硬搭配)(2)调整价格法:可以减轻但无法消除外汇风险。(3)在合同中加列货币保值条款。
货币保值是指选择某种与合同货币不一致的、价值稳定的货币,将合同金额转换用所选货币来表示。A.外汇保值条款出口合同中规定:以硬币保值,以软币支付。支付时按硬币与软币汇率的变动幅度,相应调整支付金额。B.综合货币单位保值条款:综合货币单位(如特别提款权)是由一定比重的硬币和软币搭配组成,因此,其价值较稳定,以其保值可以减缓风险。
(二)提前或拖延收付:即根据有关货币对其他货币汇率的变动情况,更改该货币收付日期。
(三)配对( Matching )管理:使外币的流入和流出在币种、金额和时间上相互平衡的作法。
(1)平衡法:指在同一时期内,创造一个与存在风险相同货币、相同金额、相同期限的资金反方向流动。
(2)组对法:某公司具有某种货币的外汇风险,它可创造一个与该种货币相联系的另一种货币。
(四)冲销法(净额结算)指跨国公司子公司经常采用的对其内部贸易所产生的应收款和应付款进行相互抵消,仅定期清偿抵消后的净额部分,从而减少了净敞口头寸的存在。
二、外汇风险管理的外部措施。
外部管理是当内部管理不足以消除净外汇头寸时,利用金融市场(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进行避免外汇风险的交易。
外汇市场(远期外汇交易、外币期货、外币期权、掉期交易)
货币市场的套期保值是指通过货币市场上的借贷来抵消已有的债权和债务的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
1.远期合同法。
2.借款一即期合同一投资法(Borrow一Spot-Invest,简称BSI)。
3.提前收付一即期合同一投资法(Lead-Spot-Invest,简称LSI)。
『叁』 在国际贸易的合同中,溢短装条款的内容包括有
、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法。商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法。商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凭文字与图样法。商在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卖方要承担货物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法。商为避免发生争议,合同中应注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法。商凭样品成交适用于从外观上即可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法。商凭文字与图样的买卖包括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的买卖,凭说明书的买卖以及凭商标、牌号或产地的买卖法。商对于附有图样、说明书的合同要注明图样、说明书的法律效力法。商
2、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法。商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制度法。商在数量方面,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但对“约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如“东北大米500公吨,溢短装3%”,同时规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法。商
3、货物的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法。商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法。商制定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法。商
4、货物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商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法。商
5、货物的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地与目的地、装运方式以装运通知法。商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装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应该依照贸易术语来确定装运条款法。商如果合同中定有选择港,则应定明增加的运费、附加费用应由谁承担法。商
6、货物的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是指进出口商按照一定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以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上的补偿法。商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条款法。商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保险责任与费用的分担由当事人选择的贸易术语决定,因此投保何种险别以及双方对于保险有何特殊要求都应在合同中定明法。商此外,双方应在合同中定明所采用的保险条款名称,如是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保险条款,还是伦敦保险业协会的协会货物险条款以及其制定或修改日期、投保险别、保险费率等法。商
7、货物的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法。商支付手段有货币和汇票,主要是汇票法。商付款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不由银行提供信用,但通过银行代为办理,如直接付款和托收;另一种是由银行提供信用,如信用证法。商支付时间通常按交货与付款先后,可分为预付款、即期付款与延期付款法。商付款地点即为付款人或其指定银行所在地法。商
8、货物的检验条款
商品检验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证鉴定,并出具检验证明法。商检验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验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以及检验证书法。商在国际贸易中,检验机构主要有官方检验机构、产品的生产或使用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由私人或同业协会开设的公证、鉴定行法。商检验权与复验权的归属,以及检验与复验的时间、地点,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常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法。商检验的标准和方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按买卖双方商定的标准方法、按生产国的标准和方法、按进口国的标准和方法、按国际标准或国际习惯的方法法。商检验证书是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议付货款并据以进行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法。商应按照合同的具体约定出具符合合同要求或某些国家特殊法律规定的检验证书法。商
9、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法。商一般来说,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法。商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法。商不可抗力是一个有确切涵义的法律概念,并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可构成不可抗力法。商有时当事人在合同中改变了不可抗力概念通常的含义,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定明双方公认的不可抗力事故法。商
10、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裁决的意思表示法。商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及裁决效力法。商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仲裁机构、仲裁地点都由双方约定产生,仲裁程序规则一般由选择的仲裁机构决定,仲裁裁决的效力一般是一次性的、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凡订有仲裁协议的双方,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商
11、法律适用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法。商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法。商
『肆』 利用外汇保值条款可以防范是什么
所谓外汇保值条款,就是因为汇率不稳定,所以锁定某一时期的汇率,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
『伍』 硬货币保值条款的具体做法有哪些啊给个例子行吗
硬货币: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汇价坚挺并能自由兑换、币值稳定、可以作为国际支付手段或流通手段的货币。主要有:美元、英镑、日元、法国法郎等。硬货币和软货币是相对而言的,它会随着一国经济状况和金融状况的变化而变化。例如美元在50年代是硬货币,在60年代后期-70年代是软货币,80年代以来,美国实行高利率政策和紧缩银根政策,美元又成为硬货币
因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大大增加,为此,有的国家采用市场黄金价格来保值
个人推荐现在应该买入黄金作为硬货币保值,黄金--世界的硬货币, 保值,投资的首选
『陆』 关于“保值条款”的问题。
货币保值条款是防范汇率风险常用的一种手段。即在交易谈判时,双方协商在合同中(往往是长期合同中)加入适当的保值条款,以防汇率多变的风险。在合同中规定了一种(或一组)保值货币与本国货币之间的比价,如支付时汇价变动超过一定幅度,则按原定汇率调整,以达到保值的目的。 常用的货币保值条款有: 1、黄金保值条款 </B>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各国货币与黄金脱钩,黄金平价失去作用,浮动汇率制取代了固定汇率制。因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大大增加,为此,有的国家采用市场黄金价格来保值。 其具体做法是:在订立合同时按签约日的黄金价格将支付货币的金额折合为若干一定数量的黄金,到支付日再将特定数量的黄金按当时的金价转换成一定数量的计价货币。如果黄金价格上涨,则支付货币金额要相应增加,反之,则相应减少。实行黄金保值条款的前提是黄金价格保持稳定,目前黄金价格本身不断波动,这种方法已不能起到避免风险的作用。 2、硬货币保值 即在合同中订明以硬货币计价,用软货币支付,记录两种货币当时的汇率,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由于支付货币的汇率下浮,则合同中的金额要等比例调整,按照支付日的支付货币的汇率计算。这样,实收的计价货币金额和签订合同时相同,支付货币下浮的损失可以得到补偿。如前几年,我对香港地区出口的部分商品在港币计价成交合同中曾走了一条保值条款,即:若港元兑美元的汇价上下浮动各达3%时,就按照港元对美元汇价变化幅度,相应调整港元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不到3%时,价格不变。 例:设某出口商品合同单价为10港元,折合2美元(当时汇率为1美元=5港元)。待港商支付货款时,汇率变为1美元=6港元,由于汇率变动幅度超过3%,故单价应改为12港元。若汇率变为1美元=4港元,单价应为8港元。由此可见,从美元角度分析,不论港元对美元汇价是涨是落(指超过3%而言),双方都不承担汇价风险。 3、一篮子货币保值 一篮子货币的含意是多种货币的组合。在浮动汇率制下,各种货币的汇率每时都在变化,但变动的幅度和方向并不一致。用一篮子货币保值就是在合同中规定用多种货币对合同金额进行保值。 具体的作法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支付货币与一篮子保值货币之间的汇率,并规定出各种保值货币与支付货币之间汇率变动的调整幅度。如果到支付期时汇率的变动超过规定的幅度,则要按合同中已规定的汇率调整,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由于一篮子货币当中,货币的汇率有升有降,汇率风险分散化,这就可以有效避免外汇风险,把较大的外汇风险限制在规定的幅度内。目前在国际支付中,对一些金额较大、期限长的合同和贷款:用特别提款权和欧洲货币单位等一篮子货币保值的极为普遍。 由于货币保值条款中使用的是指数,因此把它称作货币指数化。主要有两种形式: 1、简单指数形式。目前常用的是一揽子货币保值。在运用这种方法时,首先确定一揽子货币的构成,然后确定每种货币的权数,先定好支付货币与每种保值货币的汇价,计算出每种保值货币在支付总额中的金额比例,到期支付时再按付款时汇率把各种保值货币的支付金额折算回支付货币进行支付。由于一揽子货币中的各种保值货币与支付货币汇价有升有降,汇价风险分散,可有效的避免或减轻外汇风险。 例如,我国出口企业有价值为90万美元的合同,以欧元、英镑、日元三种货币保值,他们所占的权数均为1/3,和美元的汇率定为:US$1=EUR0.82、US$1=£0.6、US$1=J¥110,则以此三种货币计算的价值各为30万美元,相当于24.6万欧元、18万英镑、3300万日元。若到期结算时这三种货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变为:US$1=EUR0.80、US$1=£0.5、US$1=J¥112,则按这些汇率将以欧元、英镑、日元计价的部分重新折算回美元,付款时我国出口企业可收回96.21万美元的货款。 2、复合指数形式。它是在简单指数基础上把商品价格变动的因素也结合进去,使价格也指数化,以确定复合指数,达到避免外汇汇率和商品价格变动风险的目的。 使用货币指数时,一般对各种保值货币的汇价变动规定有调整幅度。如调整幅度定为0.8% ,如果汇率变动不超过0.8%,则按原定汇价结算;若超过0.8%,则按当时汇率调整。
『柒』 进出口业务问题!!
在出口业务中,一般尽可能争取多使用从成交至收汇这段时期内汇价比较稳定且趋势上浮的货币,既所谓的“硬币”或者“强币”。相反地,在进口业务中,则应争取多使用从成交至付汇这段时期内汇价比较疲软且趋势下浮的货币,既所谓的“软币”或者“弱币”。
为减少外汇风险,在进口和出口业务中分别使用“软币”和“硬币”是一种可行的有效的办法,但除此之外,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
一、压低进口价格或提高出口价格
如在商订进口合同时使用当时视为“硬币”的货币为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可在确定价格时,将该货币在我方付汇时可能上浮的幅度考虑进去,将进口价格相应压低。相反地,如在商订出口合同时使用当时视为“软币”的货币为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可在确定价格时,将该货币在我方收汇时可能下浮的幅度考虑进去,将出口价格相应提高。鉴于汇价的变动是十分频繁的,特别是较长时期的趋势难以预测,故该办法通常较多适用于成交后进口付汇或出口收汇间隔时间较短的贸易。
二、软硬币结合使用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往往是两种货币互为软硬的,即具有相对性。而且每每都有今日是软币而后成为硬币或相反的情形。因此,在不同的合同中适当地结合使用多种软币和硬币,也可以起到减少外汇风险的作用。
三、订立外汇保值条款
在出口合同中规定外汇保值条款(exchange clause)的办法主要有三种:
1、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同一软币
确立订约时这一货币与另一硬币的汇率,支付时按照当日汇率折算成原货币支付。
2、软币计价,硬币支付。
将商品单价或者总金额按照计价货币与制度化货币当时的汇率,折合成另一中硬币,按另一种硬币支付。
3、软币计价,软币支付
确定这一种货币与另几种货币的算术平均汇率,或用其他计算方式的汇率,按支付当日与另几种货币算术平均汇率或其他汇率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折算成原货币支付。这种保值可称为”一揽子汇率保值“。这需由双方协商同意。
『捌』 请问让你拟定一个外贸合同,合同中应该包合哪些具体内容
1.注意合同主体
签订合同的目的是防止将来产生纠纷有依据可遵守,如果出现问题需要起诉或仲裁,对方的身份一定要明确。假如对方是个人,而合同上只有对方名字和电话,没有其他任何信息,你又无从查询,你就无法提出诉讼,你的权利当然就不会被得到保护。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还要看供方有无供货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如是审查需方,需看有无付款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供需双方都要核对清楚。
2.明确货物条款
货物品质规格
看是否有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对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
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法。商品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制度法。注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
货物的包装要求
在买卖合同中,会经常出现供方不写或不写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也不写费用负担,以达到简易包装省钱省力的目的,所以在审查中要仔细查看。在一些合同中,包装条款仅写明“标准出口包装”(Standard Export Packing),这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界定包装是否符合“标准出口包装”的要求,在国际上沿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国外一些出口商在这方面大作文章,偷工减料,以减少包装成本。
订立合同的包装条款,应对必须使用的包装物料、包装方式、包装费用及运输标志作出明确规定,对发货人进行有效的约束,避免货物残损。
货物的价格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商品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法。
货物的装运条件
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地与目的地、装运方式以装运通知法。商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装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应该依照贸易术语来确定装运条款法。商品如果合同中定有选择港,则应定明增加的运费、附加费用应由谁承担法。
货物的保险条款
商品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保险责任与费用的分担由当事人选择的贸易术语决定,因此投保何种险别以及双方对于保险有何特殊要求都应在合同中定明法。此外,双方应在合同中定明所采用的保险条款名称,如是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保险条款,还是伦敦保险业协会的协会货物险条款以及其制定或修改日期、投保险别、保险费率等法。
货物的支付方式
注意付款时间和结算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这是买卖合同常见的陷阱。这就需要注意审查是否写清结算的具体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审查是否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
货物的检验条款
商品检验证书是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议付货款并据以进行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法。商品应按照合同的具体约定出具符合合同要求或某些国家特殊法律规定的检验证书法。
3.权利义务内容要具体明确
比如,一个土地租赁合同,一定明确土地的四至,不能产生歧义,而且一定要有双方盖章认可的位置图,防止对方钻空子。
4.注意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在买卖合同中往往存在不注意写明签名人是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委托代理人。有些企业用没有备案的合同章甚至业务章,或盖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属部门的印章,这些都是损害你方利益的。
一定要注意这一细节,要盖公章,有些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是经过备案的也可以,但这难于判断。签字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确授权书的代理人,但相对方要把该授权书留件备查。
5.违约责任要明确具体,要规定违约金。
很多合同中虽然约定了违约方要承担损失等,但是并没有具体的标准,使得实际执行起来没法确定,造成一定的举证不能,很多损失因缺乏足够的依据和证据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比如,对违约方可以这样约定:违约方支付对方货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基于此,对于违约的约定一定要具体明确,否则,连违约的问题都没法确定,那损失或者违约金的也就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