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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正农牧期货

发布时间:2021-06-16 19:26:38

Ⅰ 粮食直补什么时候下来

该政策是从2004年开始的,依据是当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另外,05、06、07、08和09这几年的一号文件当中也都涉及到了,详情如下。
由于各年文件的内容很多,只节选它们当中涉及直补政策的那一部分。

2004年《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一)加强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当前种粮效益低、主产区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抓住了种粮农民的增收问题,就抓住了农民增收的重点;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抓住了粮食生产的根本;保护和提高了主产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就稳住了全国粮食的大局。从2004年起,国家将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要着力支持主产区特别是中部粮食产区重点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大宗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工程建设,强化技术集成能力,优先支持主产区推广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围绕农田基本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排涝和抗旱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

(十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从2004年开始,国家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完善粮食现货和期货市场,严禁地区封锁,搞好产销区协作,优化储备布局,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当前,粮食主产区要注意发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其他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要本着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原则,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实施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

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一)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措施,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意义重大。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变,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少,支农的力度要不断加大。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2005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在其他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在牧区开展取消牧业税试点。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因减免农(牧)业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自主决定进行农业税免征试点。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地方财政也要根据当地财力和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一定的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制度和机制。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化肥出厂限价政策,通过税收等手段合理调节化肥进出口,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

2006年《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十三)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深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

2007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二)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近几年实行的各项补贴政策,深受基层和农民欢迎,要不断巩固、完善和加强,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各地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补助。同时,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完善办法、健全制度。

200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二)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按照适合国情、着眼长远、逐步增加、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不断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将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认真总结各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经验和做法,稳步扩大试点范围,科学确定补贴品种。全面落实对粮食、油料、生猪和奶牛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逐步形成稳定规范的制度。根据保障农产品供给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需要,统筹研究重要农产品的补贴政策。强农惠农政策要向重点产区倾斜,向提高生产能力倾斜。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2009年《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二)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2009年要在上年较大幅度增加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实现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扩大油菜和大豆良种补贴范围。大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纳入补贴目录,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带动农机普及应用和农机工业发展。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监测,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及时增加补贴。按照目标清晰、简便高效、有利于鼓励粮食生产的要求,完善农业补贴办法。根据新增农业补贴的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种粮补贴力度。

另外还有个直补政策的实施具体办法: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5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4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下简称粮食直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粮食直补机制已初步确立。各地认真贯彻粮食直补政策,措施得力,效果较好。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直补政策的深入贯彻和落实,现就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机制

(一)坚持粮食直补向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的原则。省级政府依据当地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

(二)省级政府对当地的主要粮食生产品种进行直接补贴,具体补贴品种及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2004年补贴标准过低、农民意见较大的地区,2005年要新增一部分补贴资金专项解决这个问题。新增资金的分配,必须用在标准确实过低的产粮大县和产粮大户身上,不搞平均分配。

(三)对种粮农户的补贴方式,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指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下同)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如采取其他补贴方式,也要剔除不种粮因素,尽可能做到与种植面积接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具体补贴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方式,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以逐步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农户发放储蓄存折或储蓄卡。兑现直接补贴可以与农民缴纳农业税同步进行,但要分开操作,缴归缴、补归补,不许采取直接抵扣农业税的办法,也严禁抵扣其他任何税费。具体兑现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农民意愿自行确定。

(五)当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3个月内一次性全部兑现到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具体兑付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六)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对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直接补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比照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的做法,对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实行直接补贴,具体实施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粮食直补的资金安排、筹措与拨付

(七)保持粮食直补资金规模的相对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安排的粮食直补资金,不得低于2004年的直补资金额度,有条件的省份,可以适当增加,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确保农民已得的实惠不减少。

(八)粮食直补资金,从现行中央对省级政府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优先安排。
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暂时腾不出来,粮食直补资金不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申请,由中央财政根据其粮食风险基金缺口情况给予借款支持,所借资金3年后逐步归还。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粮食直补后,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九)需中央财政借款支持的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每年的2月底之前提出申请,中央财政在审核后,在3月底之前将借款资金拨付到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十)省级财政部门要将粮食直补资金与粮食风险基金的其他开支分开,单独测算补贴额度,单独拨付资金。

三、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

(十一)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直补资金通过省、市、县(市)级财政部门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进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单设粮食直补资金专账,对直补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县以下没有农业发展银行的,有关部门要在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要确保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十二)要健全粮食直补财务公开制度。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三)要健全粮食直补基础档案管理工作,粮食直补的有关资料,要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十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确保直补资金及时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禁止集体代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四、坚持粮食省长负责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直补工作

(十五)实行粮食直补,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省级政府要对本地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全面负责,实行严格的粮食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省级政府要责成省级财政部门牵头,由财政、发展改革(计划)、农业、物价、粮食等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组成粮食直补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共同落实粮食直补工作。

(十六)省级政府要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细致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实施。具体实施方案要报财政部备案。

(十七)为做好粮食直补工作,与直补相关的工作经费,如宣传费、资料费、纸张印刷费、核实种粮面积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地方财政安排有困难的,在从紧控制的前提下,允许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具体列支金额由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财政部核定。

(十八)省级政府要负责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直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到位。粮食风险基金中的地方配套资金应根据直补需要提前到位。

(十九)省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将粮食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地兑现到农民手中。

(二十)此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文为准。

法律条文并没有,因为这只是政府行政政策层面的,而不是法律制度层面的,属于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法定行政职权的一部分。因此只需要国务院进行统筹安排规定,无需涉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制定法律。

Ⅱ 关于申请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报告怎么写

这个问题挂了好几天了。这要根据当地情况写。给你个参考提纲看看
第一部分,目前本地农牧业方面存在不少或是大量违法现象,严重影响了农牧业发展,侵害了农牧民正当生产者的利益,形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急需加大执法力度。但对于具体违法现象的进行执法往往涉及多个部门的管辖范围,因此需要多部门联合进行综合执法活动。为保证活动正常开展需要以下经费:
一、办公费:购置微机、印刷设备,购置综合执法活动用车等等,文印,租房,汽车维护用油等等。多少万元。
二、宣传费:为了宣传教育,扩大影响,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减少执法成本,电视报纸,标语短信等等。多少万元。
三、培训费: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每年对各级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多少万元。
四、补助费:外出补助,通讯补助,加班补助等等。多少万元。
五、接待费:迎接检查,召开会议布置工作等等。多少万元。
上述费用共计多少万元。
望及时拨付。

Ⅲ 2016年农业种地资补什么时间发放农民马上就种地了等钱买种子化肥

该政策是从2004年开始的,依据是当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另外,05、06、07、08和09这几年的一号文件当中也都涉及到了,详情如下。由于各年文件的内容很多,只节选它们当中涉及直补政策的那一部分。2004年《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一)加强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当前种粮效益低、主产区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抓住了种粮农民的增收问题,就抓住了农民增收的重点;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抓住了粮食生产的根本;保护和提高了主产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就稳住了全国粮食的大局。从2004年起,国家将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要着力支持主产区特别是中部粮食产区重点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大宗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工程建设,强化技术集成能力,优先支持主产区推广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围绕农田基本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排涝和抗旱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十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从2004年开始,国家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完善粮食现货和期货市场,严禁地区封锁,搞好产销区协作,优化储备布局,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当前,粮食主产区要注意发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其他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要本着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原则,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实施法,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一)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措施,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意义重大。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变,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少,支农的力度要不断加大。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2005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在其他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在牧区开展取消牧业税试点。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因减免农(牧)业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自主决定进行农业税免征试点。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地方财政也要根据当地财力和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一定的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制度和机制。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化肥出厂限价政策,通过税收等手段合理调节化肥进出口,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2006年《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深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2007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二)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近几年实行的各项补贴政策,深受基层和农民欢迎,要不断巩固、完善和加强,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各地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补助。同时,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完善法、健全制度。200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二)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按照适合国情、着眼长远、逐步增加、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不断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将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认真总结各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经验和做法,稳步扩大试点范围,科学确定补贴品种。全面落实对粮食、油料、生猪和奶牛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逐步形成稳定规范的制度。根据保障农产品供给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需要,统筹研究重要农产品的补贴政策。强农惠农政策要向重点产区倾斜,向提高生产能力倾斜。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09年《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二)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2009年要在上年较大幅度增加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实现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扩大油菜和大豆良种补贴范围。大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纳入补贴目录,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带动农机普及应用和农机工业发展。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监测,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及时增加补贴。按照目标清晰、简便高效、有利于鼓励粮食生产的要求,完善农业补贴法。根据新增农业补贴的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种粮补贴力度。另外还有个直补政策的实施具体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5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4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下简称粮食直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粮食直补机制已初步确立。各地认真贯彻粮食直补政策,措施得力,效果较好。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直补政策的深入贯彻和落实,现就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机制(一)坚持粮食直补向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的原则。省级政府依据当地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二)省级政府对当地的主要粮食生产品种进行直接补贴,具体补贴品种及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2004年补贴标准过低、农民意见较大的地区,2005年要新增一部分补贴资金专项解决这个问题。新增资金的分配,必须用在标准确实过低的产粮大县和产粮大户身上,不搞平均分配。(三)对种粮农户的补贴方式,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指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下同)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如采取其他补贴方式,也要剔除不种粮因素,尽可能做到与种植面积接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具体补贴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四)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方式,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以逐步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农户发放储蓄存折或储蓄卡。兑现直接补贴可以与农民缴纳农业税同步进行,但要分开操作,缴归缴、补归补,不许采取直接抵扣农业税的法,也严禁抵扣其他任何税费。具体兑现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农民意愿自行确定。(五)当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3个月内一次性全部兑现到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具体兑付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六)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对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直接补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比照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的做法,对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实行直接补贴,具体实施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二、粮食直补的资金安排、筹措与拨付(七)保持粮食直补资金规模的相对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安排的粮食直补资金,不得低于2004年的直补资金额度,有条件的省份,可以适当增加,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确保农民已得的实惠不减少。(八)粮食直补资金,从现行中央对省级政府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优先安排。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暂时腾不出来,粮食直补资金不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申请,由中央财政根据其粮食风险基金缺口情况给予借款支持,所借资金3年后逐步归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粮食直补后,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自筹资金解决。(九)需中央财政借款支持的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每年的2月底之前提出申请,中央财政在审核后,在3月底之前将借款资金拨付到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十)省级财政部门要将粮食直补资金与粮食风险基金的其他开支分开,单独测算补贴额度,单独拨付资金。三、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十一)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直补资金通过省、市、县(市)级财政部门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进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单设粮食直补资金专账,对直补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县以下没有农业发展银行的,有关部门要在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要确保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十二)要健全粮食直补财务公开制度。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十三)要健全粮食直补基础档案管理工作,粮食直补的有关资料,要分类归档,严格管理。(十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确保直补资金及时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禁止集体代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四、坚持粮食省长负责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直补工作(十五)实行粮食直补,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省级政府要对本地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全面负责,实行严格的粮食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省级政府要责成省级财政部门牵头,由财政、发展改革(计划)、农业、物价、粮食等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组成粮食直补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共同落实粮食直补工作。(十六)省级政府要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细致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实施。具体实施方案要报财政部备案。(十七)为做好粮食直补工作,与直补相关的工作经费,如宣传费、资料费、纸张印刷费、核实种粮面积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地方财政安排有困难的,在从紧控制的前提下,允许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具体列支金额由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财政部核定。(十八)省级政府要负责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直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到位。粮食风险基金中的地方配套资金应根据直补需要提前到位。(十九)省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将粮食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地兑现到农民手中。(二十)此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文为准。法律条文并没有,因为这只是政府行政政策层面的,而不是法律制度层面的,属于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法定行政职权的一部分。因此只需要国务院进行统筹安排规定,无需涉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制定法律。

Ⅳ 现在畜牧业的发展情况

有什么样的国情,就应该有什么样的发展模式。中国人多地少,土地已经按人头分田到户,这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土地流转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受到政策制约限制。土地流转集中也有法律障碍,还有农民寸土不让的心理障碍。适合中国国情的规模化,是小型规模化。或户养300-500只鸡,或户养20-30头猪,或户养10-20头牛,或户养30-50只羊。与大型规模化的千头牛、万口猪、几十万只鸡相比,是不足挂齿的“小不点”。但与庭院零星养殖的一二口猪十几只鸡相比,饲养规模已经是几十倍了,也今非昔比。小型规模化农户从事的是社会化商品生产,不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采用的也是良种良料良法等现代技术,不是传统的土法上马,这是适合中国国情的规模化,是中国特色的现代畜牧业。

小型规模化种养结合模式,同农户手中的资源相匹配。在我国现行的政策制度下,农户手中拥有土地资源(耕地、林地、草地等),可以用来种植饲草和饲料。它们手中还拥有棚圈等饲养设施,部分农户还拥有基础母羊母牛等生产资料,可以采取自繁自养的方式进行养殖活动,有些农户家庭中还有剩余劳动力,可以投入到畜牧业生产当中,这些资源要素农户都能够自主支配。由于是小型规模化,它手中拥有多少资源,就力所能及地搞多大规模。不贪大求洋,不大兴土木,不大量举债。由于是种养结合,种植与养殖互相配套,农户根据自己所掌握资源的数量与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安排组合。农户有了支配权,有了选择权,有了组合权。可以看菜吃饭、量身裁衣,充分发挥微观经营主体的作用。

畜牧业的经营规模与经营形式紧密相关。美国模式的大型规模化,需要采取企业化经营方式,中国特色的小型规模化,适合农户家庭经营。农户家庭经营与企业化经营相比较,具有内部组织成本低、沟通协调成本低、内部环节少、运行费用省等优势。农户家庭经营机制灵活,适应市场波动变化的能力强。小规模农户家庭经营,管理层次简单,责权利集中统一。不需要庞大的管理机构,也不需要众多的管理人员。适合农民的管理素质和驾驭能力。

农户家庭经营门槛低,关卡少。与小额信贷等农村金融政策相配套。农户内部与农户之间,靠亲缘关系进行沟通协调,互通有无互相帮助,信用成本低。在家庭成员之间传承技艺,技术培训成本也最低。我国农村“家文化”历史沉淀深厚,但现代企业制度文化基础却十分薄弱。如果采取企业化组织形式,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董事会、监事会等,在农村中往往会形同虚设,最后会跑调走样,被家族化、家长制、亲戚网所取代或发生变形。

我国畜牧业实行完全市场化体制导致交易成本过高

我国对畜牧业采取完全市场化机制来运营,畜牧产业链各环节、各个成员都是市场化组织,进行市场化经营。但市场不是万能的,这种缺乏整体性分散型的市场化体制,造成产业链各环节彼此分离,种植业与养殖业是分离的,分别由不同的场户来从事;养殖业与加工业也是分离的,分别由加工企业与养殖场户来从事;加工业与销售业还是分离的,销售环节掌控在超市、餐饮、农贸市场等销售商手中。由于不是一体化运作,市场主体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沟通协调障碍,产生着极高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包括寻找交易对象耗费的人财物和时间,包括公关摆平交易壁垒、交易摩擦所发生的沟通协调费用。交易成本不包括交易价格,是价格外的金钱与时间代价,或者是某些不便、关卡、障碍等。由于农民位于产业链的最底层,地位低、分量轻,不掌握关键资源,没有话语权,经常被逼无奈地接受霸王条款,长期支付过高的交易成本。

中国最大的乳肉加工企业,都已由国际资本主导掌控,是资本的化身追求利益最大化,处在强势地位。种养业是产业链中的弱势环节,农牧民是弱势群体,地位不平等,分量不一样。需要政府站在农民这一边,为农民撑腰当后台。加工环节是畜牧产业链的咽喉要道,乳品行业由于饲养业与加工业分离,乳品厂凭借强势地位,压低收购原料奶价,导致奶农陷入赔钱的困境。解决的办法是由政府掌控乳肉加工厂等资源,廉价租给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渠道是产业链的制高点,为消除城市中大超市对畜产品的渠道垄断,国家要将大中城市的农贸市场定位为公益性的非商业机构,以廉价和税收优惠等扶植政策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如果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掌控加工厂这个咽喉要道,不占领销售渠道这个制高点,在产业链中就不能居于主导地位,没有话语权,就会成为空架子。

城市中的大卖场是商业化渠道资源,农贸市场则是城乡居民购买肉蛋奶的主渠道,政府通过掌控农贸市场,将其廉租给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其成为农民与大卖场进行市场博弈的重要阵地。采取这种方式,可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界限壁垒,使城乡资源进行互补性组合,能够促进城乡要素顺畅流动,把城乡工农连接在一起。在农贸市场从业的城镇市民,只有“上山下乡”同农民结合组成专业合作社,才能进入农贸市场开展经营活动,才能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这样工农之间就能够结合在一起,生产要素就能在城乡之间流动,农民获得了城市销售渠道资源,有了立足之地,实现产销信息对称并精准对接,真正享受到城市化的好处。

我国畜牧业缺乏“攻守兼备”的自主能力,导致国际化冲击威胁加大

当今的市场化,是全球一体的大市场化。我国农畜产品市场供需失衡与价格的大起大落,都有国际化的背景和因素,是国际化因素造成了供需失衡。如美国是全球最大的玉米、大豆、生物乙醇的生产国和出口国,能够独享玉米大豆涨价带来的好处。美国农业部操纵着粮油市场信息的话语权,通过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市场(CBOT),操纵着全球粮油期货市场价格。美国联手巴西用玉米生产燃料乙醇,用大豆生产生物柴油,人为地制造了玉米大豆的市场短缺,拉动了全球玉米大豆价格的上涨。现代国际金融资本的力量无比强大,以股票、期货、基金等金融衍生品做工具,利用全球联网的股票期货市场做平台。通过人为炒作,既可以制造过剩,也可以制造短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制造市场价格的起伏跌荡。

加工业是畜牧产业链的咽喉要道,流通业是畜牧产业链的制高点,在畜牧产业链中的战略地位极为突出。在大豆产业链中,跨国公司就是通过购并垄断了中国大豆加工环节,上游控制大豆种植业,下游则控制豆油豆粕环节,拥有了呼风唤雨的话语权,主导操纵了我国的大豆产业链。在中国,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等零售大超市已经星罗棋布,麦当劳、肯德基等大型餐饮连锁店更是遍地开花。流通业跨国公司在我国已占据垄断地位,掌控了采购价格的话语权。通过进店费、促销费等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对供应商进行巧取豪夺。利用帐期等手段占压供应商的资金,为集聚人气吸引消费者,经常拿肉蛋奶产品开刀,搞特低价促销,人为制造猪贱伤农、鸡贱伤农的悲剧,还凭借垄断地位恶意摧毁供应商品牌,试图让中国供应商长期做生产车间。

畜产品需求弹性低,产业进出的门槛低,市场有不确定性,生产有地域性、季节性,畜产品生产与销售之间有滞后期,在生产环节受自然因素左右,引发市场大起大落的不稳定因素多。为了畜产品的稳定和谐持续发展,对畜产品要重新定位,既承认它是商品,也承认它的公益品属性,承认它的社会事业属性。畜牧业欲实现稳定持续和谐发展,不能实行完全市场化运作。加工和零售环节不能交给商业利益集团,而应该掌控在政府手中,再廉价租给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平台,将咽喉要道的加工厂的资源给予农民,将商业制高点的农贸市场资源也注入给农民,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具有实力,能够将种植与养殖结合在一起,将养殖业与加工业结合在一起,将加工与销售结合在一起,实现一体化运作。通过占领制高点、控制咽喉要道这些关键性的战略资源,实现产中产前产后、上中下游一体化运作,农工商无缝对接。形成具有较强自主性的畜牧产业体系,有效化解国际化带来的冲击。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国内与国际市场已连接在一起。国内市场也是国际市场的一部分,畜产品的国际化战略,需要国内与国际市场一盘棋,即要走出去,也要守住国门。当前,守住国门比走出去更重要。走出去开拓畜产品贸易的国际市场,我们面对的是比关税壁垒更强大的绿色壁垒,是加了锁又设了岗的更高门槛。国内市场资源在我们自己手中,是在自家的地盘上操作,比开拓国际市场争抢别人的地盘总要容易些。“天上的仙鹤,不如手中的麻雀”,中国畜牧业的强大,要立足于国内市场支撑,在目前不宜舍近求远地盯着国际市场,需要把家门口的市场牢牢地抓在手中。通过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对国内市场实行化整为零分片包干式的产销平衡,进行市场区隔,等于修建战壕堤坝等防御工事,减弱化解国际化的冲击。利用鲜肉、鲜奶、鲜蛋产品做市场进入壁垒(国外产品是漂洋过海远距离运输进口的,只能采取冻肉奶粉等保质期长的产品形式)。鲜肉鲜蛋鲜奶实行地产地销,节约物流费用运输成本,实现了节能减排,减少了动物疫病传播的渠道。

我国畜牧业要克服“双重制约”,破解“双重挑战”,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

1、中国特色创新型畜牧业的技术路线

在生态文明时代,生态化是畜牧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方向路线问题。中国特色创新型畜牧业的技术路线是生态化,代表着未来畜牧业发展的方向。畜牧业生态化关系着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安全。当前,影响畜牧业稳定、和谐、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诸如饲养动物的疫病问题、农药与抗生素残留问题、动物福利问题、动物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饲养动物的环境适应性与抗病力问题、生物多样性问题、草原超载过牧与退化沙化问题、土壤退化与水源污染问题、农牧林结合发展问题、气候变暖和节能减排问题等,都属于生态系统失衡出现的问题,只有通过生态化途经才能解决。

坚持生态化的技术路线,我国畜牧业才能走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自主创新之路;坚持生态化的技术路线,我国畜牧业才能走向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光明大道;坚持生态化的技术路线,我国畜牧业才能摆脱疫病药残的困扰,从根本上解决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坚持生态化的技术路线,才能产出绿色有机食品,进而提升我国畜产品的附加价值,破除国际贸易绿色壁垒,提高市场竞争力。生态化畜牧业对工业化畜牧业不是全盘否定,而是否定之否定。“生态化”也不是将“工业化”推倒重来,而是扬长避短地提升。既是对工业化畜牧业的颠覆与革命,也是对工业化畜牧业的继承和发展。

2、中国特色创新型畜牧业的组织路线

我国畜牧业要以小型规模化农户家庭经营为微观经营主体;发展现代畜牧生产型服务业,以“小型规模化农户+现代畜牧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中观经营主体;以“∑n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 为宏观经营主体,实现产业链一体化运作。构建微观、中观、宏观三位一体的组织结构,形成整个产业链有分有合的组织化。

(1)以小型规模化农户家庭经营为微观经营主体

市场供求受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仅有宏观调控是不够的,也需要有微观调控。现代畜牧业的微观经营主体,是小型规模化种养结合的农户。其经营机制弹性灵活,既有刹车,也有油门,产量能升能降,能够动态地进行产销平衡。这种产销平衡是市场微调,动态随机地进行,市场波动小,使畜产品市场不出现大起大落。

要将小型规模化农户扶植培育成有地、有房、有畜的富农,培育成有实力有活力的现代畜牧微观主体,培育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骨干与中坚。成为富农后,它们可以利用手中拥有的实物资源,对短缺的货币进行替代。饲草饲料在自家地里种植生产,基本上不用花钱到市场上购买。鸡猪牛羊可以在自家的林地、草地、荒地里生态化放牧饲养。规模小、用工少,劳动力主要源于自家,基本不用花钱雇工。养牛养羊户采取自繁自养的方式,羔羊犊牛都是自家母畜生产,减少了对资金的需求,减轻了对贷款的依赖,减少了发展农牧业的交易成本。通过强化农户的微观主体地位,使农户由贫农变成富农,让他们的后代有家业可以继承。让多功能、多业态的新型农牧业对农村青年一代有吸引力。既防止农民出现断层,也避免农村种养产业弱化萎缩,起到“把根留住”的作用。

(2)发展现代畜牧生产型服务业,以“小型规模化农户+现代畜牧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中观经营主体

为实现畜牧业稳定持续和谐发展,重中之重是发展畜牧生产型服务业,做农户的坚强后盾和强大靠山。没有现代畜牧服务体系,就无法实现社会化大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就失掉了支撑和保障,无法发展壮大。农牧业服务体系应该是廉价的、低门槛的,是为农户量身订做的。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平台,与广大农户紧密结合。当前,除了需要发展金融、保险、信息、技术推广等服务业外,尤其要加强良种繁育、屠宰加工、销售渠道服务业的构建。

现代畜牧产业体系,需要社会成员以服务体系的角色介入其中,来提供专业支撑。需要打破城乡工农之间的封闭状态,采取开放的方式,修桥铺路搭建平台,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介入。向三农注入人财物等物质要素,注入知识信息等智力资源,才能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力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第一要靠政策,如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能引诱城市及社会资本涌入三农,与农户结合建立合作社。第二要靠投入资源,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赤手空拳打天下,要把屠宰场等加工厂资源、城市中的农贸市场等政府掌控的资源,廉价租给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使农工商能够一体化运作,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

(3)以“∑n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为宏观经营主体,实现产业链一体化运作

当今世界的市场竞争,不是企业对企业,农户对农户,合作社对合作社之间的孤立竞争,而是产业链对产业链的竞争,需要整个产业链协调配合行动。所以,产业化必须进入更大的范围,这个范围就是整个产业链,需要在产业链层面进行组织协调指挥,进行一体化运作。这个一体化,不能是传统工业化时代的“垂直一体化”,不是“大而全”的一体化。而是利用信息网络组建的畜牧产业联盟,实行有分有合、有实有虚的一体化。

中国特色的畜牧产业联盟,是各级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不是民间组织(民间组织没有这样的权威和能力)。其职责是对畜牧业上中下游产业链成员进行组织协调,搭平台、给角色,组建利益共同体,结成合作伙伴,制定游戏规则,采取虚拟与实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化整合。为农技人员与养殖户对接,为农村金融机构与养殖户对接,为加工企业与养殖户对接,为流通渠道与合作社对接,设计接口、搭建平台。各级产业联盟为适应信息化社会的要求,实行有实有虚的组织化,实行有分有合的组织化。主动及时地对畜牧业的产供销进行组织协调,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抓手,为畜牧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证。

应对国际化挑战,需要制定产业的整体竞争战略,也需要产业链成员一体化运作。畜牧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是畜牧业的宏观经营主体,是国际化环境中不可缺少的角色。只有畜牧产业联盟,才能从全局着眼制定产业发展战略,确定产业突围方向。只有畜牧产业联盟,才能站在制高点上进行组织指挥,协调产业链成员统一行动,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块使,实行一体化运作。做到不乱阵脚,不自相残杀,搞恶性竞争

Ⅳ 农业部称前7个月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平稳向好吗

农业农村部网站称,今年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科学防灾减灾稳生产,培育壮大乡村产业促融合,狠抓人居环境整治优生态,统筹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农业农村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向好态势。

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农村新动能加快成长。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效益提高,1-6月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万亿元,同比增长6.1%;实现利润总额5306亿元,同比增长7.5%;利润率达到6.6%,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快速发展,上半年接待16亿人次,实现营业收入4200亿元,同比增长15%。农产品线上销售进入快速通道,农村网商超过980万家,带动就业超过2800万人。据淘宝(含天猫)大数据平台显示,1-7月份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等产品销售额同比增长25.5%。

绿色发展扎实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加快改善。农业产地环境逐步改善,生猪禁养区划定基本完成,累计减少存栏量3400万头;化肥农药使用量继续下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超过60%,河南、安徽等地秸秆离田还田率超过90%。优质农产品供给明显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新认证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8000多个,累计超过3.5万个。国家追溯平台试运行平稳,数字监管、机器换人等智慧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推进,21万个规模以上主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督导调研,督促各地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垃圾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积极进展。

农村投资消费等较快增长,乡村发展潜力逐步释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动农业农村投资保持较快增长,1-7月全国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12139亿元,同比增长13.7%,增速较1-6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降低0.7个百分点。从投资规模看,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比全国投资平均水平高出8.2个百分点,并领先第二产业、第三产业9.8个和7.7个百分点。其中,7月份第一产业新增投资额2267亿元,同比增长14.3%。从行业结构看,种植业投资超过一半,增长达到15.5%,比1-6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对第一产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62.9%,拉动第一产业投资增长8.6个百分点,主导地位稳定。农村消费需求不断增长,1—7月乡村消费品零售额累计为30272亿元,同比增长10.4%,较城镇快1.3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继续高于城镇,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14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与GDP增速持平,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1个百分点。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量达到1.8亿人,同比增长0.8%;外出务工劳动力月均收入3661元,同比增长7.5%,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1.2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8.8%。农户生产经营不断向加工流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拓展,经营性收入中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占比达到49.8%,增速达到10%。土地流转租金、要素入股分红等模式不断推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红利不断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速领跑其他三项,高达14.2%。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电商扶贫等扎实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到10.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预计后期,服务业持续扩张带动就业增长,农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精准扶贫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民收入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农村体制机制不断放活,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推动3个整省、50个整地市、150个整县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13万多个村组完成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数量超过300万个。稳步推进农垦改革,52.3%的农场完成了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土地确权发证率达到40.7%。印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特色农业发展方案,开展贫困地区产销衔接活动,发展壮大特色农牧业。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突出位置,加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培训,抓紧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目前山东省已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五个振兴方案,其他省份规划正在编制或近期即将印发。近20个省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部分省专门设立乡村振兴办公室。

Ⅵ 国家粮补是依据什么发放的

该政策是从2004年开始的,依据是当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另外,05、06、07、08和09这几年的一号文件当中也都涉及到了,详情如下。 由于各年文件的内容很多,只节选它们当中涉及直补政策的那一部分。 2004年《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一)加强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当前种粮效益低、主产区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抓住了种粮农民的增收问题,就抓住了农民增收的重点;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抓住了粮食生产的根本;保护和提高了主产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就稳住了全国粮食的大局。从2004年起,国家将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要着力支持主产区特别是中部粮食产区重点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大宗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工程建设,强化技术集成能力,优先支持主产区推广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围绕农田基本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排涝和抗旱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 (十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从2004年开始,国家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完善粮食现货和期货市场,严禁地区封锁,搞好产销区协作,优化储备布局,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当前,粮食主产区要注意发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其他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要本着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原则,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实施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 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一)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措施,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意义重大。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变,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少,支农的力度要不断加大。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2005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在其他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在牧区开展取消牧业税试点。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因减免农(牧)业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自主决定进行农业税免征试点。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地方财政也要根据当地财力和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一定的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制度和机制。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化肥出厂限价政策,通过税收等手段合理调节化肥进出口,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 2006年《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十三)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深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 2007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二)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近几年实行的各项补贴政策,深受基层和农民欢迎,要不断巩固、完善和加强,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各地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补助。同时,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完善办法、健全制度。 200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二)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按照适合国情、着眼长远、逐步增加、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不断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将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认真总结各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经验和做法,稳步扩大试点范围,科学确定补贴品种。全面落实对粮食、油料、生猪和奶牛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逐步形成稳定规范的制度。根据保障农产品供给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需要,统筹研究重要农产品的补贴政策。强农惠农政策要向重点产区倾斜,向提高生产能力倾斜。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2009年《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二)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2009年要在上年较大幅度增加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实现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扩大油菜和大豆良种补贴范围。大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纳入补贴目录,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带动农机普及应用和农机工业发展。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监测,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及时增加补贴。按照目标清晰、简便高效、有利于鼓励粮食生产的要求,完善农业补贴办法。根据新增农业补贴的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种粮补贴力度。 另外还有个直补政策的实施具体办法: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5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4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下简称粮食直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粮食直补机制已初步确立。各地认真贯彻粮食直补政策,措施得力,效果较好。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直补政策的深入贯彻和落实,现就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机制 (一)坚持粮食直补向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的原则。省级政府依据当地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 (二)省级政府对当地的主要粮食生产品种进行直接补贴,具体补贴品种及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2004年补贴标准过低、农民意见较大的地区,2005年要新增一部分补贴资金专项解决这个问题。新增资金的分配,必须用在标准确实过低的产粮大县和产粮大户身上,不搞平均分配。 (三)对种粮农户的补贴方式,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指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下同)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如采取其他补贴方式,也要剔除不种粮因素,尽可能做到与种植面积接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具体补贴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方式,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以逐步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农户发放储蓄存折或储蓄卡。兑现直接补贴可以与农民缴纳农业税同步进行,但要分开操作,缴归缴、补归补,不许采取直接抵扣农业税的办法,也严禁抵扣其他任何税费。具体兑现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农民意愿自行确定。 (五)当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3个月内一次性全部兑现到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具体兑付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六)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对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直接补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比照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的做法,对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实行直接补贴,具体实施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粮食直补的资金安排、筹措与拨付 (七)保持粮食直补资金规模的相对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安排的粮食直补资金,不得低于2004年的直补资金额度,有条件的省份,可以适当增加,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确保农民已得的实惠不减少。 (八)粮食直补资金,从现行中央对省级政府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优先安排。 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暂时腾不出来,粮食直补资金不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申请,由中央财政根据其粮食风险基金缺口情况给予借款支持,所借资金3年后逐步归还。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粮食直补后,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九)需中央财政借款支持的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每年的2月底之前提出申请,中央财政在审核后,在3月底之前将借款资金拨付到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十)省级财政部门要将粮食直补资金与粮食风险基金的其他开支分开,单独测算补贴额度,单独拨付资金。 三、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 (十一)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直补资金通过省、市、县(市)级财政部门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进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单设粮食直补资金专账,对直补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县以下没有农业发展银行的,有关部门要在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要确保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十二)要健全粮食直补财务公开制度。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三)要健全粮食直补基础档案管理工作,粮食直补的有关资料,要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十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确保直补资金及时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禁止集体代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四、坚持粮食省长负责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直补工作 (十五)实行粮食直补,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省级政府要对本地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全面负责,实行严格的粮食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省级政府要责成省级财政部门牵头,由财政、发展改革(计划)、农业、物价、粮食等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组成粮食直补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共同落实粮食直补工作。 (十六)省级政府要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细致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实施。具体实施方案要报财政部备案。 (十七)为做好粮食直补工作,与直补相关的工作经费,如宣传费、资料费、纸张印刷费、核实种粮面积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地方财政安排有困难的,在从紧控制的前提下,允许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具体列支金额由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财政部核定。 (十八)省级政府要负责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直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到位。粮食风险基金中的地方配套资金应根据直补需要提前到位。 (十九)省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将粮食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地兑现到农民手中。 (二十)此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文为准。 法律条文并没有,因为这只是政府行政政策层面的,而不是法律制度层面的,属于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法定行政职权的一部分。因此只需要国务院进行统筹安排规定,无需涉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制定法律。 回答完毕。希望楼主能再加分,呵呵,每年的文件都得要仔细看,还得找相关具体规定,累~~~

Ⅶ 定西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任务

2010年主要任务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政府各项工作,对定西蓄势转型、谋求更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球经济初步回暖和国内经济整体向好,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央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经济结构、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力度,扶持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以及正在研究制定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市争取项目、扩大投资、改善民生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省委、省政府提出“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为我市加快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发挥区位、交通、产业和后发优势,围绕中心带动捕捉机遇,围绕组团发展争创优势,围绕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农业设施化、工业集群化、城镇规模化,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这一战略部署,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施全省区域发展战略,坚持“打造两都、弘扬三苦精神、建设四大基地、实施五项工程”总体思路,以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规模,更加注重发展壮大工业、培育特色产业,更加注重加快城镇建设、增强带动能力,更加注重夯实发展基础、改善生态环境,更加注重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预期目标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大口径财政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 .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 .3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这些目标是预期性和导向性的,体现了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
做好今年的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力求项目建设与投资拉动相促进。坚持发展抓项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以争取国家投资,带动民间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力求调整结构与转变方式相统一。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消费结构、收入分配结构,推动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力求城镇建设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统筹城乡建设,着力壮大工业、带动农业,做大城镇、带动乡村,创新机制、增强活力,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力求夯实基础与改善生态相配套。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更加重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增强发展后劲。
———力求社会建设与保障民生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与发展社会事业、增加居民收入、落实惠民政策、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
———力求改革发展与维护稳定相并重。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扩大投资为核心,大力实施项目推进战略。把项目工作提升到战略高度,全方位、多层次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大项目、生产经营性项目、改善民生项目不断增多。准确把握国家投资导向和产业政策,继续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多渠道筹措项目前期经费3000万元以上,论证储备项目1600个以上,其中70%以上项目完成可研编制,争取渭河源区生态建设专项规划上报国家审批并付诸实施。不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主动沟通衔接,积极跟踪落实,争取政策性投资30亿元以上。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面完成四批中央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引洮一期配套工程建设,完成10条支渠、4项农村供水水厂及管网、2项城镇供水水厂、4项田间配套工程和6万亩平田整地年度建设任务。积极配合引洮工程、天定高速公路、兰渝铁路、宝兰客运专线等省部属重大项目建设,争取临渭高速公路、定临二级公路内官至临洮段、文殪二级公路开工建设。继续实行重点项目领导责任制,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实施督查考核,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
(二)以城镇建设为龙头,切实改善城乡基础条件。充分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大力开展“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活动,着力打造绿色定西,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修编定西市城市总体规划、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市区新城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市区建设实施各类项目68个,力争完成投资增长87%,达到20.9 2 亿元。完成生态园、关川河景观带和翻板坝、江厦广场、西环路南段绿化工程以及新城大道等6条道路建设任务,开工建设行政中心水体景观、大小碱沟治理、政府北路等7条道路和凤安路大碱沟桥、友谊桥等9座桥梁工程,启动建设行政中心和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规划展览馆,加快市医院等13个单位建设进度。实施新城区供水项目,开工建设集中供热工程。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实施项目120个,力争完成投资25亿元以上。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点开展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占道经营、违章建筑等综合整治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基本农田、农村道路、农村沼气、安全饮水和农村电网等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修梯田2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2.5万亩、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320平方公里,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9座。巩固退耕还林和封山禁牧成果,建设文冠果基地、沙棘基地各5万亩,完成荒山造林、封山育林各5万亩,新增市区和县城面山绿化4万亩。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立足定西依然是一个贫困市的实际,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积极探索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9个、整村推进项目49个。
(三)以产业开发为抓手,全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投入财政扶持资金1亿元以上,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牧业和旱作高效农业,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着力打造“中国薯都”,加快建设全国最大的马铃薯脱毒种薯及良种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马铃薯精深加工基地、全国重要的马铃薯现代物流及价格形成与发布中心;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以上,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继续实施良种工程,建设一级种扩繁基地15万亩,原种扩繁基地1万亩,其中网棚扩繁7000亩,脱毒种薯应用率提高5-10个百分点;提升马铃薯精深加工水平,积极支持加工企业联合重组,提高设备使用率;依托圣大方舟等重点企业和马铃薯工程研发中心,加大高端产品研发力度,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以安定为核心区,争取规划建设省级马铃薯产业园,打造马铃薯产业发展新平台;改进和创新马铃薯大会举办方式,注册“薯都”商标,不断提升品牌效应。着力打造“中国药都”,加快建设全国最大的优质中药材药源基地、重要的饮片加工及大型制药企业前处理基地和“健”字号产品基地、全国中药材物流中心和期货市场;建设道地优势地产药材优质种子种苗基地4万亩、GAP基地35万亩;支持扶正制药、岷海制药、众友药业、陇原中天等骨干企业研发名优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甘肃陇西中医药产业园建设步伐,争取规划建设陇西现代中医药综合交易市场,推动中药材产业集群化发展。着力推进设施农牧业建设,加快发展绿色无公害肉蛋奶和蔬菜、瓜果生产,争取把定西建成兰州鲜活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之一;坚持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集中连片推进洮河、渭河、漳河灌区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建设,重点培育精品蔬菜、高档瓜果、新型花卉和休闲农业四大品牌;完成基础母畜扩群35万头只,青贮氨化玉米秸秆110万吨,促进草畜转化;抓好安定、岷县牛羊养殖大县建设,争取将临洮、陇西列入全省牛羊养殖大县扶持范围;大力推广旱作高效农业技术,完成全膜双垄沟播242万亩。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农业、畜牧、科技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把技术培训、推广、服务贯穿于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形成以科技支撑产业开发、以服务保障生产经营的良好机制。继续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进一步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
(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发展地方新型工业。按照“建园区、上项目、扩总量、调结构”的要求,修订完善并全面落实工业发展十大行动计划,力争实施的工业项目数和投资额翻一番,工业增加值达到21.7亿元,使工业经济进入一个新的较快发展阶段。高标准建设市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兰州高新区临洮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其他县循环经济示范区,努力把循环经济园区打造成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聚集地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组建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投资开发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2亿元以上,加快完成起步区“六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力和吸引力;认真落实企业入园优惠政策,面向省外再引进一批企业入园发展。配套完善各县示范区基础设施,争取年内各引进3户以上企业入园投资置业。坚持技改、续建、新上并举,突出抓好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确保杨家河水电站等21个项目达产达标,三易公司100万吨、祁连山公司1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等17个项目建成投产,螺钉公司出城入园等16个项目完成年度计划,一方公司现代制药等29个项目开工建设。围绕有色冶金、精盐化工、电能开发、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现代制药、矿产开发等重点行业,谋划完成47个项目前期工作。坚持走质量立市、品牌兴企的路子,实施名牌战略,争创省级名牌产品2-3个、省著名商标5-10个,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实做深项目,靠实领导责任,落实县区任务,严格考核奖惩,创新工作方式,突出节会推介招商、企业主体招商、产业对接招商、小分队跟踪招商,不断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实效,引进到位资金力争增长25%。
(五)以扩大消费为重点,努力提升第三产业水平。按照“现代物流引领、市场体系支撑、旅游产业带动、新兴业态补充”的思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不断增强发展活力。依托境内铁路和高速公路网络,围绕沿线站点和出口,规划建设一批县域物流中心和区域物资集散地,重点打造定西物流园区和陇西、岷县、临洮、渭源物流中心,形成现代物流园区、功能性物流中心、多层次配送中心协调发展格局,尽早把我市建成兰州以东现代物流重要枢纽。新建一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实施好万村千乡工程、集贸市场改造工程,扎实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不断扩大农村消费。规划建设定西市车辆维护保养中心,推进市区修车、洗车、租车及配件经营集聚发展。加快发展旅游产业,健全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区域旅游协作机制,联合开发绿色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和黄土风情旅游,大力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特色休闲旅游,把定西打造成兰白都市经济圈的重要休闲度假之地。巩固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配送等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外向型企业,确保进出口稳定增长。从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营造宽松创业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较快发展。
(六)以促进和谐为目的,着力发展社会各项事业。稳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定西理工中专、定西工贸中专转型发展,实施临洮农校搬迁工程,发挥职业教育集团作用,培育定西职业教育品牌。推动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较快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育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化科技合作交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抓好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落实婚前医学检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完成15个县级医疗机构建设任务。发展文化事业,培育文化产业,挖掘马家窑文化、李氏文化、老子文化,繁荣文艺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备战参加全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配合实施好临洮国家亚高原训练基地建设。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步伐,深入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有线电视通达乡镇工程,不断扩大广播影视覆盖面。认真落实市政府与省移动和电信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努力提高信息化水平。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治理机制和优质服务机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好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修编,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加强环境保护,充分发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作用,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重要任务,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综治工作水平,依法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继续创新各项体制机制。完成市县政府和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低水平、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和“乡财县管”、“村财乡管”制度,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财源建设,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继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力更多向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倾斜。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信用环境,加强银政银企合作,积极争取各类信贷支持,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争取兰州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上市融资,开辟企业融资的新渠道。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制度,引导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把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落户和就业。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盘活陇西渭水酒业公司资产,完成红旗山煤业公司产权转让。
(八)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坚持把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普惠制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水平。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做好防灾减灾、救灾救济、医疗救助、临时性救助、优抚安置、双拥和老龄工作。不断完善城镇职工保险体系,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效,开展漳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多形式安置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组织化输出程度,输转城乡劳动力60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0亿元。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继续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努力解决特困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切实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争取建设市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增加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努力改善贫困家庭住房条件。加强市场物价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各位代表!在全面抓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我们要认真总结“十一五”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准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未来发展大势,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深化市情认识,注重上下衔接,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力量,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优先,项目支撑、创新驱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着手制定“十二五”规划,力求规划指导思想科学超前、指标体系完整健全、发展重点明确具体,为今后五年及更长一段时期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有力指导。

Ⅷ 写一篇关于农牧民家庭基本信息的简报

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向好、稳中有进,粮食生产再创历史新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民生有新的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增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尖锐,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亟待破解的课题。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要始终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立足国情农情,顺应时代要求,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传统精耕细作与现代物质技术装备相辅相成,实现高产高效与资源生态永续利用协调兼顾,加强政府支持保护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功能互补。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现代农业发展上取得新成就,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为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1.抓紧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是治国理政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综合考虑国内资源环境条件、粮食供求格局和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国内粮食生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更加积极地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和农业资源,有效调剂和补充国内粮食供给。在重视粮食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品质和质量安全;在保障当期供给的同时,更加注重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大力度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粮食安全责任与分工,主销区也要确立粮食面积底线、保证一定的口粮自给率。增强全社会节粮意识,在生产流通消费全程推广节粮减损设施和技术。
2.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3.健全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综合运用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等手段,合理确定不同农产品价格波动调控区间,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基本稳定。科学确定重要农产品储备功能和规模,强化地方尤其是主销区的储备责任,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

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激励机制,完善生猪市场价格调控体系,抓好牛羊肉生产供应。进一步开展国家对农业大县的直接统计调查。编制发布权威性的农产品价格指数。
4.合理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抓紧制定重要农产品国际贸易战略,加强进口农产品规划指导,优化进口来源地布局,建立稳定可靠的贸易关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打击农产品进出口走私行为,保障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国内产业安全。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粮棉油等大型企业。支持到境外特别是与周边国家开展互利共赢的农业生产和进出口合作。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为农产品国际贸易和农业走出去服务的金融品种和方式。探索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基金和海外农业发展基金。
5.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支持标准化生产、重点产品风险监测预警、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大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力度。加快推进县乡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化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等创建活动。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开展示范市、县创建试点
二、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6.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增加“三农”支出。公共财政要坚持把“三农”作为支出重点,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三农”倾斜,优先保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拓宽“三农”投入资金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税费减免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
7.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按照稳定存量、增加总量、完善方法、逐步调整的要求,积极开展改进农业补贴办法的试点试验。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完善补贴办法,继续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强化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8.加快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商品粮生产大省和粮油猪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鼓励主销区通过多种方式到主产区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基地,更多地承担国家粮食储备任务,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业。降低或取消产粮大县直接用于粮食生产等建设项目资金配套。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继续执行公益林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和蓄滞洪区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地方开展耕地保护补偿。
9.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稳步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环节清理和归并整合涉农资金。支持黑龙江省进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验。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创造条件逐步下放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强化省、市两级政府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责任,县级政府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盘活农业结余资金和超规定期限的结转资金,由同级预算统筹限时用于农田水利等建设。
10.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落实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补助政策。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探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大各级政府水利建设投入,落实和完善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资金政策,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完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政策。谋划建设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水利工程,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和雨洪水资源化利用,启动实施全国抗旱规划,提高农业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建设标准,探索监管维护机制。
11.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实施法人责任制和专员制,推行农业领域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明晰和保护财政资助科研成果产权,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发展农业科技成果托管中心和交易市场。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研发。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和技术集成推广力度,推动发展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强以分子育种为重点的基础研究和生物技术开发,建设以农业物联网和精准装备为重点的农业全程信息化和机械化技术体系,推进以设施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新兴产业技术研发,组织重大农业科技攻关。继续开展高产创建,加大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加强农用航空建设。将农业作为财政科技投入优先领域,引导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进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发挥高校在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中的作用。
12.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和农业机械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推进种业人才、资源、技术向企业流动,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培育推广一批高产、优质、抗逆、适应机械化生产的突破性新品种。推行种子企业委托经营制度,强化种子全程可追溯管理。加快推进大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主攻机插秧、机采棉、甘蔗机收等薄弱环节,实现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积极发展农机作业、维修、租赁等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
13.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促进农产品公平交易和提高流通效率的制度建设,加快制定全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落实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覆盖全国的市场流通网络建设,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健全大宗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体系。加快发展主产区大宗农产品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产地小型农产品收集市场、集配中心建设。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加快邮政系统服务“三农”综合平台建设。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启动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清除农产品市场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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