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管理员,股东
Q群的管理员有一些权限加人踢人,股东是给Q群冲钱的用户
❷ 什么是管理股在公司法上怎么界定
是公司对于对公司做出一定贡献的人的一种奖励,属于股权激励,公司奖励的股份,一般是设置一定条件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股东之间协商解决,一般不超过10%。
管理者在职时通过所拥有的获赠股份现金分红,一般规定不得卖出,大部分离职后会收回。也有的企业规定高管在为企业效力若干年后,可将管理股中的一部分转为终身所有。因管理股不需要管理者实际投资,所以又被俗称为“干股”或“红股”,例如在电视剧《乔家大院》、《大染坊》中都曾提到过的“干股”或“红股”,就是民间对管理股的俗称。
(2)什么叫管理股东扩展阅读: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❸ 公司不是管理者的而是股东的,这句话怎么理解
1、简单的说, 股东就是出钱的人,管理者是执行的人。股东可以是管理者,但是管理者却不一定会是股东。
2、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3、管理者只是由股东或企业法人聘请的工作人员,可以和股东共同解决商议公司大小事务,但没有最终决策权。
❹ 什么叫管理股权
国有股权是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统称。所谓“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向股份制企业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所谓“国有法人股”,是国家直接投资设立的国有企业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制企业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因该股份属法人股性质且持股单位系国有性质,故称国有法人股。这种以持股人的所有制性质确定股权性质的做法,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了许多“特色”和后遗症,引起了各种争论。本文并不对这些争论进行评价,而是基于国有股权大量存在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来研究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 在中国的经济成份中,虽然民有(民营)经济正逐步发展壮大,但国有成份占有相当比例。迄今为止,国有经济仍然是影响中国经济生活的最重要因素[1].在这个意义上,民有(民营)公司是无法与国有企业(公司)抗衡的。而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多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存在[2].具体到国有企业(公司)的运营方面,则体现为国有股权的管理。[3]所以,研究国有股权的管理问题,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但是,我国国有股权的研究多表现为经济学的研究,比如国有股减持的价格问题、国有股流通问题等等。法律上如何研究国有股权管理问题?这也涉及若干问题,从宏观的国有股权管理体制到微观的国有股权权利义务构成,从国有股权取得到国有股权转让等等均需研究。本文仅从基础性的国有股权管理机构及其职能问题和国有股权取得问题做了法律上的探讨,并就实务中出现的若干问题提出了粗浅的认识。 一、国有股权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一)国有股权管理机构的确定 国有股权管理问题,首先涉及的是其管理机构。根据现行的法律规范,国有股权管理机构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5月27日国务院第378号令)第六条规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较少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4] 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与我国目前的政治经济体制是相适应的。党的十六大所提出的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法律层面要求,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以建立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机构改革层面要求,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保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省、市(地)两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运行能够自上而下依法有序进行,以推动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5]
❺ 管理视角和股东的视角有什么区别
管理视角和股东视角的主要区别,源于对象获取利益方式的不同。
电子商务:管理视角侧重于电子商务商业应用,对于技术层面的涉及不深。比较贴近现实,对B2B、B2C、电子学习、电子政务、基于Web的供应链、协同商务等专题做了细致的研究。同时还介绍了博客、维基、播客、RSS等互联网相关技术的商业应用。
股东的视角看股权集中与分散两类公司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