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区域经济集团化违反世贸原则吗
1、区域性服务贸易规则对多边贸易体制具有积极影响。它可归纳为三个方面:(1)区域性服务贸易规则同样以服务贸易自由化为目标,一定程度上对多边贸易体制起补充作用。服务贸易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区域经济集团内部产生了“贸易创造”效应。所谓“贸易创造”,即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后,国内成本高的服务为其他成员国成本低的服务所代替,原来由本国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现在从区域内其他成员国进口,新的贸易得到“创造”。由于从其他成员国进口成本低的服务代替原来成本高的服务,该国就可以把原来生产成本高的资源转向生产成本低的服务,从而获得收益。自由贸易可以使全世界的经济福利达到最大化,而区域经济一体化至少在区域成员国之间取消彼此间的贸易限制,虽然对外实行较严格的贸易保护主义,也不失为贸易自由化的一种“次优”选择。(2)区域性服务贸易规则可以实现将已取得的区域内服务贸易自由安排制度化,抵制区域内某些成员国内部利益集团的贸易保护主义。由于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及其多元化、国际化的趋势加强,更由于服务贸易对世界各国经济重要性的日益提高,使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各国的竞争加剧,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是否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服务业不具明显比较优势的国家大多举棋不定。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大量存在于各国国内法层面,对国际服务贸易提供者及其所提供的服务产生最直接最广泛的影响。国内立法者贸易政策取向较易受相关利益集团之影响,其摇摆不定阻碍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通过区域性服务贸易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可将各成员国间已采取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措施锁定,藉国际条约之力量抵制某些成员国内部利益集团的贸易保护主义,防止各国立场的倒退,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3)区域性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的制定及实施,为多边服务贸易规则起到“实验田”的作用。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产生之前,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澳新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已就服务贸易自由化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规定。这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认识,有助于消除人们的疑虑,为多边规则的达成和实施提供一定的思想认识基础。同时,区域性服务贸易规则尤其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规定,为多边服务贸易规则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先例。服务贸易理事会十分重视区域性协定项下相关规则的研究以资借鉴。例如,服务贸易理事会下设的《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则工作小组就曾应世贸组织秘书长之要求,就区域性经济一体化协定项下有关服务贸易的保障措施进行考查,分别就其程序性规则和实体规则向服务贸易理事会提交报告,以作为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总协定》项下相关规则之参考。
2、区域主义为实现本地区的贸易利益最大化,对区域外成员多采取贸易保护主义,对多边贸易体制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1)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贸易自由化的次优选择,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服务贸易领域尤为突出。区域经济一体化由于对非成员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其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一定程度上被“贸易转移”效应所抵消。所谓“贸易转移”是指由于区域性集团内部取消贸易壁垒,对外实行贸易保护主义,会使原来从区域外国家进口的服务转由区域内成员国进口,产生了贸易转移。这就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给世界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目前,经济全球化趋势势不可挡,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块状”的区域性市场及相应的一体化规则人为地将无边界的技术区域化,对全球及各国的经济发展都将带来消极影响。当今世界,电信服务、金融服务和电子商务等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地在统一的全球大市场内进行,地理上的距离已不足为障。在这一无边界的信息时代,区域经济一体化已不足以促进甚而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经济全球化进程。(2)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中的服务原产地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多边贸易体制,尤其是多边体制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区域经济一体化为解决第三国“搭便车”乘机享受区域内部服务贸易自由化之便利,皆有严格之原产地规则规定。原产地规则除了产生贸易限制作用外,其管理也徒增行政负担及带给厂商额外的取证及举证成本,《欧共体罗马条约》、《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澳新服务贸易议定书》以原产地规则来判定服务提供者之“原产地”(国籍),用以决定是否可以享受区域安排之服务贸易自由化相关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在欧美等国平均实际有效税率已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其贸易限制效果,相对已较轻微。服务贸易的歧视待遇,不仅出现在市场进入方面,而且存在于产品进入后之国民待遇中,而使原产地规则对服务贸易实施歧视性待遇之意义远大于货物贸易,换言之,原产地规则对服务贸易之贸易限制较货物贸易为大。因而,服务原产地规则容易被区域经济一体化成员利用作为一种贸易保护工具,背离了多边体制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另外,区域性经济一体化协定中的争端解决条款将与世贸组织的管辖权发生冲突。(3)区域性服务贸易自由化将拉大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格局中的差距。区域性经济一体化协议数量剧增的原因除提高地区经济效益与加强合作以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在竞争日益剧烈的国际市场上发挥地区优势保证地区利益。经过多边贸易体制下多个回合的谈判,全球关税税率已大为降低,然而,各区域间各不相同的规则、标准及原产地规则构成了新的区域间壁垒。更令人担忧的是,美国及欧盟作为世界上两大主要的经济力量,正是这种争夺世界市场竞争的始作俑者,二者均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其加强对世界市场争夺的重要工具,相互较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广度和深度。从现今的世界经济一体化形势来看,呈现出以美欧为轴心不断向外辐射扩展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美欧处于这一格局的中心,操纵着游戏规则,而发展中国家处于外围,最不发达国家往往被排除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之外。在服务贸易领域,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实力更不能同日而语,就服务贸易达成区域性安排也主要是在发达国家之间。目前已达成的区域性服务贸易规则进一步增强了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市场上的竞争力,发展中国家更处于劣势地位。欧美皆已是成熟服务经济,在服务贸易领域具有比较优势,尤其在《服务贸易总协定》附件之金融服务及电讯服务方面,其共识使《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附件得以顺利通过,而针对发展中国家具有比较优势之劳动、雇佣服务自由化却又强制给予封杀。
综合以上分析,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多边贸易体制可谓利弊兼具。从国际社会的现实来看,无论是目前还是将来,世界经济中的集团化和全球化并不是两种完全对立的趋势,而是两种趋势并存,共同发展。基于国际社会的现实,在区域贸易协议与多边贸易体制(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关系上,世界贸易组织确认了区域性贸易体制与多边贸易体制的相容性,同时确立了多边贸易体制的首要的和主导的地位,将区域贸易协议的发展置于多边贸易体制的框架之中。区域性服务贸易规则作为国际服务贸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多边服务贸易规则必要和有益的补充,但不能取代多边服务贸易规则。处理二者关系的正确途径是:区域全球化而非全球区域化。
❷ 区域集团化与全球化的关系对WTO多边贸易谈判的影响是什么
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由政府间通过协商缔结条约,建立多国的经济联盟。在这个多国经济联盟的区域内,商品、资本和劳务能够自由流动,不存在任何贸易壁垒,并拥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监督条约的执行和实施共同的政策及措施。
广义的经济一体化即世界经济一体化,指世界各国经济之间彼此相互开放,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有机体。
狭义经济一体化,即地区经济一体化,指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在一个由政府授权组成的并具有超国家性的共同机构下,通过制定统一的对内对外经济政策、财政与金融政策等,消除国别之间阻碍经济贸易发展的障碍,实现区域内互利互惠、协调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最终形成一个政治经济高度协调统一的有机体的这一过程。
经济全球化 是指贸易、投资、金融、生产等活动的全球化,即生存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最佳配合置。从根源上说是生产力和国际分工的高度发展,要求进一步跨越民族和国家疆界的产物。
区域集团化的含义:指同一区域的一些国家在维护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加强经济合作,通过某种形式(条约、协议)组成贸易组织。它是政府契约性的,有形的经济组织,可以是封闭的,也可以是开放的。
目的:巩固扩大集团内部市场,增强经济实力,加强同外部世界的竞争。
出现的标志:1958年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
经济全球化与地区经济合作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经济集团都有排他性,对集团外的国家和地区往往实行歧视政策,表明了集团化和全球化之间的矛盾关系。
另一方面,每个区域经济集团都在集团内实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一体化政策,从而推动了经济全球化。同时,集团与集团、集团与国家间又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使每个集团实际上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环节、一个中介、一个过渡。
❸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根本特征是“对内自由贸易,对外保护贸易”,因此,它对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经济的影响必然是双重的,既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又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消极影响将会变得越来越突出。
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积极影响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助于自由贸易思想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区域内奉行自由贸易原则,清除各种贸易壁垒。自由贸易政策实施所带来的各种好处将有助于成员国增强自由贸易意识,同时区域内部保护贸易的约束机制对于成员国内部贸易保护主张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区域谈判与多边谈判具有重要的“协同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为多边贸易谈判提供经验和技巧。
2、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消极影响
区域性经济集团都实行对内自由贸易、对外保护贸易的贸易政策,这种“内外有别”的政策明显背离多边贸易体制的非歧视原则,形成保护主义的贸易壁垒。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贸易转移效应”,背离比较优势原则,对区域外的国家造成损害,往往导致区域内外的贸易摩擦和冲突,使世界贸易组织经常处于“救急”状态。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增加了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力量,抑制了竞争,削弱了 WTO 体制的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把各国追求自由贸易的目标由多边贸易协定转向区域性一体化组织安排,不利于 WTO 体制发挥作用和进一步发展。
(3)区域经济集团对世界贸易的影响扩展阅读:
经济一体化是关于成员间贸易壁垒的撤除和各种合作互助关系的建立。贸易壁垒的撤除被称为一体化中"消极"的一面,合作关系的建立则被称为"积极的"一面,因为合作的建立往往要求参加者改变现有的制度或机构,或建立新的制度和机构以使一体化地区的市场能适当而有效率地运转。
在一体化的各种形式中,较初级的形式,如自由贸易区等主要是消极的一面,而较高级的形式,如经济同盟等则更充分地体现了积极的一面。消极的形式比较易于达到,因为消除关税和数量限制易于做到,特别是在经过长期的多边贸易谈判后许多国家的关税水平本来就已经很低。
积极的形式不易做到,因为它要求采取某种形式的共同行动,而且要求在关税以外的领域合作,而金融、货币和雇佣等方面的合作往往涉及国家主权的协调等更深一层次的问题。但对一体化的形式的划分只能是大体上的,实际上每个组织都不可能是标准的某种形式。
❹ 区域经济集团化的对世界经济贸易的不利影响
1,对国际产业分工的正常发展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2,对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不利
3,对发展中国家商品出口和引进外资不利
4,不利于国际经济贸易的协调和合作
❺ 世界贸易的区域发展模式的影响
一、地区经济一体化对成员国内部经济贸易的影响
(一)促进了经济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增长
在不同层次的众多经济一体化集团中,通过削减关税或免除关税,取消贸易的数量限制,削减非关税壁垒形成区域性的统一市场,加上集团内国际分工向纵深发展,使经济相互依赖加深,致使成员国间制成品的贸易环境比第三国市场好得多,从而使域内成员国间的贸易迅速增长,集团内部贸易在成员国对外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也明显提高。50年代至70年代,共同体内部贸易额占成员国贸易总额的比重从30%提高至50%。80年代,欧共体工业生产增长了20%,区内贸易额从1982年的55%上升到1988年的62%。1992年欧洲统一大市场建成后,欧共体内部贸易的增长更快。其他的贸易集团也大致相同。
(二)促进了集团内部国际分工和技术合作,加速了产业结构的优化组合经济一体化的建立有助于成员国之间科技的协调和合作。如在欧共体共同机构的推动和组织下,成员国在许多单纯依靠本国力量难以胜任的重大科研项目中,如原子能利用,航空、航天技术,大型电子计算机等高精尖技术领域进行合作。
经济一体化给域内企业提供了重新组织和提高竞争能力的机会和客观条件。通过兼并或企业间的合作,促进了企业效率的提高,同时加速了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和优化。
(三)促进了经济贸易集团内部的贸易自由化就贸易而言,通过签订优惠的贸易协定,贸易集团内部相互减免关税,取消数量限制,削减非关税壁垒,取消或放松外汇管制,从而在不同程度上扩大了内部的贸易自由化。
(四)增强和提高了经济贸易集团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和谈判力量
以欧洲共同体为例,1958年六个成员国工业生产不及美国的—半.出口贸易与美国相近。但到1979年时,欧洲共同体9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达23800亿美元,超过了美国的23480亿美元,出口贸易额是美国的2倍以上。同时,在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谈判,欧共体以统一‘的声音同其他缔约方谈判,不仅大大增强了自己的谈判实力,也敢于同任何一个大国或贸易集团抗衡,达到维 护自己贸易利益的目的。
(五)加强了经济集团内部资本的集中和垄断
由于贸易自由化和统一市场的形成,加剧了成员国间市场的竞争,优胜劣汰,一些中小企业遭淘汰或被兼并。同时,大企业在市场扩大和竞争的压力下,力求扩大生产规模,增强资本实力,趋向于结成或扩大—国的或跨国的垄断组织。
二、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消极影响
(一)对国际贸易的消极影响
由于任何经济一体化经济贸易集团的各种优惠措施都仅仅适用于区域内的各成员国,而对集团外的国家依然维持—定程度的贸易壁垒,构成或体现出其排他性的本质属性,从而影响了成员国与非成员国的贸易扩大。
(二)对发展中国家经济贸易发展的不利影响
一方面,工业发达国家间的关税,特别是非关税壁垒严重地影响了发展中国家本来就缺乏的强有力竞争能力的商品或服务的出口。另一方面,国际资本大量流入区域性经济贸易集团内部,以寻求安全的“避风港”和突破集团内部的贸易壁垒。这样,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贸易急需的资本不能引进,加剧了其国内资金短缺的矛盾,阻碍了其经济贸易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使南北经济差距进一步扩大
❻ 试述主要的区域经济集团的特点及其对国际营销的影响。
区域经济集团是指在组成贸易集团的成员国之间逐步取消所有歧视性障碍和其他非贸易壁垒,实行自由贸易,进而实现生产要素在成员国之间的无障碍流动,并为此而协调成员国间的社会经济政策。
对国际营销的影响:
(一)区域经济集团化有助于世界经济、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二)区域经济集团化推动世界格局进一步走向多极化
(三)区域集团化将导致国际间的竞争与协调由国家间转向集团(组织)间
建立区域经济集团(组织)已成为发达国家进行竞争、抗衡和划分世界势力范围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四)区域集团化将对国际资本、技术、商品和人才的流向产生重大的影响
区域经济集团。
具体可看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都是对其直接的证明。
❼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有何影响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根本特征是“对内自由贸易,对外保护贸易”,因此,它对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经济的影响必然是双重的,既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又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消极影响将会变得越来越突出。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积极影响
(一)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助于自由贸易思想的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区域内奉行自由贸易原则,清除各种贸易壁垒。自由贸易政策实施所带来的各种好处将有助于成员国增强自由贸易意识,同时区域内部保护贸易的约束机制对于成员国内部贸易保护主张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效应。
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示范效应。
3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约束效应。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
(三)区域谈判与多边谈判具有重要的“协同作用”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为多边贸易谈判提供经验和技巧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消极影响
(一)区域性经济集团都实行对内自由贸易、对外保护贸易的贸易政策,这种“内外有别”的政策明显背离多边贸易体制的非歧视原则,形成保护主义的贸易壁垒。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贸易转移效应”,背离比较优势原则,对区域外的国家造成损害,往往导致区域内外的贸易摩擦和冲突,使世界贸易组织经常处于“救急”状态。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增加了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力量,抑制了竞争,削弱了 WTO 体制的作用。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把各国追求自由贸易的目标由多边贸易协定转向区域性一体化组织安排,不利于 WTO 体制发挥作用和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