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第一大股东易主多长时间可以重组
第一大股东易主,往往预示有重组的信号,但具体时间要看下重组审核的情况,如果停盘三个月内表决重组,失败后,三个月内不得再次停盘重组,但是否可以不停盘拿方案,则还没有明确规定;另外,如果停盘6个月内表决重组,如果重组失败,6个月内不得再次停盘重组,但是否可以不停盘拿方案,也没有明确规定
② 大股东增持多久内 不可以重组 借壳等重大事项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有无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文件,并充分举证相关人员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注:2012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内幕信息敏感期’是指内幕信息自形成至公开的期间;证券法第67条第2款所列‘重大事件’的发生时间,第75条规定的‘计划’、‘方案’以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85条第11项规定的‘政策’、‘决定’等的形成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内幕信息的公开,是指内幕信息在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网站等媒体披露”。
③ 重组新规中大股东资产注入有60个月限制吗
资产重组前,关联方股东减持股份,是为了降低重组风险的。 资产重组的不确定因素很多,且只有财务困难的企业才会进行资产重组的。
④ 股票重组都需要什么条件
想重组就要满足这些条件
一、上市公司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向本所公司管理部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重组方应当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应当发生实质性改变,即“脱胎换骨,更名改姓”,重组完成有助于减轻或消除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3、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变更,或者将因发行股份导致其变更;
4、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离任;
5、已经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做出必要的补救,并且发行股份将有助于减轻或者消除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
6、不存在可能让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取得不合理的利益,或者可能进一步损害上市公司、其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二、符合上述“脱胎换骨,更名改姓”重组条件的公司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股票停牌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所公司管理部和上市公司所在地证监局提交关于公司申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报告,说明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公司被立案稽查的原因及基本情况,公司立案稽查至今重大事项说明;
2、涉案人员名单、涉案时公司董监高人员名单和现任董监高人员名单对照表,若涉案时公司董监高仍留任的,应当说明理由;
3、本次重组方案基本概要、重组方案实施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案时原控股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的变化情况;
4、本次重组行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三、此类公司提出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还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 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⑤ 资产重组的条件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含义: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目前所指的资产重组一般都是指广义的资产重组。
⑥ 进行重组义务的确认条件包括哪些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以下为大家介绍下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中关于进行重组义务的确认条件包括哪些的内容。
一、重组义务的概述
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1) 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
(2) 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3) 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企业应当将重组与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区别开。因为重组通常是企业内部资源的调整和组合,谋求现有资产效能的最大化;企业合并是在不同企业之间的资本重组和规模扩张;而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让步,债务人减轻债务负担,债权人尽可能减少损失。
二、进行重组义务的确认条件
企业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并且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才能确认预计负债。
首先,同时存在下列情况的,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
(1) 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
(2) 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企业制定了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并已经对外公告,使那些受其影响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合理预期企业将实施重组,这构成了企业的一项推定义务。而管理层或董事会在资产负债表日前作出的重组决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形成一项推定义务,除非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经对外进行了公告,将重组计划传达给受其影响的各方,使他们形成了对企业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
其次,需要判断重组义务是否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的三个确认条件,即判断其承担的重组义务是否是现时义务、履行重组义务是否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重组义务的金额是否能够可靠计量。
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确认条件,才能将重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⑦ 重大资产重组是怎么进行的
您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判断标准
(一)重大资产的判断标准即是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具体分为以下两方面:
1、总资产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净资产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判断标准的注意事项
1、对于股权类资产,取得控制权,账面值与成交价取高值;丧失控制权,直接看账面值;不涉及控制权,购买看成交价,出售看账面值。对于非股权类资产,买入账面值与成交价取高值,出售看账面值;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资产净额标准。
2、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取高值。
3、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履行重组程序的不计入);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
1、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
3、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有利于提高公众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众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4、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有利于公众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重大资产的保密性要求
1、公众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初步磋商时,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与参与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的相关主体签订保密协议。
2、公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研究、筹划、决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原则上应当在相关股票暂停转让后或者非转让时间进行,并尽量简化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缩短决策时限,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3、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应在相关股票暂停转让后进行。
四、重大资产重组的注意事项
交易进程备忘录是企业重组进程的重要记录资料:
1、公众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应当详细记载筹划过程中每一具体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签署相关协议或者意向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商议和决议内容等,制作书面的交易进程备忘录并予以妥当保存。
2、参与每一具体环节的所有人员应当即时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如能更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⑧ 公司改制重组上市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你好,企业重组上市是指将企业资产、业务和人员等要素进行重新组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新股上市交易的活动。
企业重组上市的要求
一、对重组上市企业的主体资格要求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做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时代学习网/收集/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5、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运行规范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并且没有下列情形: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人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2、发行人没有下列情形:
①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仍处于持续状态。
②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③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④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⑤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发行人符合下列条件:
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时代学习网/收集/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④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⑤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发行人申报文件中没有下列情形:
①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②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③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3、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①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时代学习网/收集/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④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⑤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⑥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运用符合要求
1、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2、发行人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⑨ 大股东增持股份后能不能马上进行重大重组动作
亲,别异想天开了。大股东增持算是利好;但是不可能马上就进行重大重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