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告公司,法人和股东各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您被拖欠的工资可以向公司主张,公司没钱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变卖公司财产支付工资,或者公司破产清算后的财产也是首先支付工人工资的。
⑵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和股东故意拖欠工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拖欠工资的主体是法人,即该有限责任公司,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
不管有限责任公司欠多少钱,都与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没有之间关系。
⑶ 我是小股东,在公司任职有劳动合同,公司欠薪,在公司清算时可以获得赔偿吗
当然有相应的赔偿。
您在公司任职,并履行了相应的责任,就应当有赔偿。
⑷ 公司故意拖欠工资,为什么公司负责人,财务,法人和股东不承担连带责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⑸ 公司拖欠工资,能否执行股东的其他公司财产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以公司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而公司的股东只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原则性的规定。
⑹ 拖欠工资股东有责任吗
没有。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⑺ 公司欠薪能向公司股东追讨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