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对于一个全资子公司来说,他的法定代表人一定要是他的母公司的吗
法定代表人是代替公司或者是企业从事一些业务的人,我国公司法中对于法人代表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关于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法人代表首先从设立方式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是公司的经理担任。
一、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
1、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章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制定。任免机构有股东会的填股东会。没有股东会的填股东。
2、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定代表人任免机构应当填写“股东”。
3、《公司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法定代表人的任免应按章程规定进行。有以下几种情况:
股东会任免执行董事,可任法代;
没有董事身份,需股东会重新推荐,在董事会层面进行任免董事长,可以任法代;
既有董事,在董事会任命董事长,可任法代;
董事会任免总经理,可任法代;
股东会决议中除了推举的有相关内容,还必须包括章程变更事项,因此,法代的任免需根据情况开不同的会,做不同的决议。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国际子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行的经营活动。例如,当母公司成立子公司的目的是生产最新的高科技产品时,它一般得建立新厂,因为依靠当地的条件要想达到这种尖端技术水平是非常困难的。换句话说,我们很容易在大多数目标市场上发现许多制作瓶瓶罐罐之类的小东西的公司,但是生产最先进的计算机芯片的公司却很少。重新建立一家子公司的主要缺点是耗时太长,因为修建新设备、雇用和培训工人、开发产品等都将花费大量时间。
与此相反,寻找一家现有的、具备市场营销和销售能力的公司作为收购对象,相对来说会比较容易办到,因为这一般不需要专门技术。通过在目标市场上收购现有公司的市场营销和销售经营这一方式,母公司可以让子公司更快地运作起来。特别是当被收购的公司在目标市场上拥有有价值的商标、品牌或工艺技术时,收购方式更是一种好的战略。
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法人代表,是一个公司决定重大决议的个体,很多重要的文件都要他的签名,法人代表可以是从公司外部的人员中聘请也可以是公司内容部的人员来担任。
㈡ 以前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有两个以上股东,怎么还存在全资子公司
不是,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子公司的企业法人可以选择不接受母公司出资,而以独立出资的形式注册经营,只是和母公司有经营上的联系,而非资本上的关联。
祝你好运~
㈢ 一个大公司的建设分公司,营运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分别是什么意思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主要区别大体说一下:
分公司是非法人单位,财务可独立核算。其他组织架构和职能部门可以视需要而定,企业所得税可以和大公司汇总缴交。
子公司是法人单位,有完整的组织架构和职能部门,企业所得税只能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缴交。
建设分公司:负责大公司的建设项目
营运分公司:负责大公司采购、生产
全资子公司:股东只有大公司一个,大公司拥有100%的股权
控股子公司:股东除了大公司还有其他股东(也就是说子公司的股东至少是2人或以上),在所有股东中,大公司的股权比例是最大的一个或者股权比例虽然不是最大,但有子公司的实际的控制权和经营权。
参股子公司:股东除了大公司还有其他股东(也就是说子公司的股东至少是2人或以上),在所有股东中,大公司的股权比例不是最大的一个或者股权比例虽然最大,但是大公司没有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
㈣ 全资子公司的法人是谁
楼上关于全资子公司概念的回答是正确的,但后面的说法却有失偏颇。
如果一个公司A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公司B,拥有B公司百分之百的权益,则B公司就成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如果B公司是由A公司与X公司合资设立的,则B公司仍是A公司的子公司,但却不是“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也就是公司法里当股东为法人时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公司法里明文规定的一种形式(参见2006年《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其是完全合法合规的。而这也并不是中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种特殊情况,而是国际上通行的情况,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花旗、诺基亚、通用等国际巨头下面有多少全资子公司。比如:2008年6月24日,诺基亚以2.64亿欧元购买诺基亚之前未拥有的Symbian公司的52%的股份,收购完成后Symbian公司将成为诺基亚的全资子公司。
恰恰相反,我国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曾经不允许设立只有一个股东(国有独资公司除外)的公司则是一种特殊情况,在国外“一人公司”遍地都是。而一个公司是否是规范法人的关键是其财产、运作等是否完全独立,而不在于其股东的多少。
㈤ 请问子公司的类型有哪几种呢我知道有一种叫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分为全资子公司、相对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
1、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
2、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
二、相对控股子公司
相对控股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如果股权比较分散,一般要达到30%以上。
三、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
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一、全资子公司的优点
1、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标市场上的日常经营活动,并确保有价值的技术、工艺和其他一些无形资产都留在子公司。这种完全控制的方式同时还可以减少其他竞争者获取公司竞争优势的机会,尤其是在公司以技术作为其竞争优势的情况下,这一点重要。
2、如果公司想协调旗下所有子公司的活动,全资子公司将是一种非常好的进入模式。公司可以从全球战略的角度出发,把每个国别市场视作相互联系的全球市场的一部分。因此,拥有对全资子公司的完全控制权对于追求全球战略的公司管理者来说更具吸引力。
二、全资子公司的缺点
1、这种方式可能得耗费大量资金,公司必须在内部集资或在金融市场上融资以获得资金。然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要获得足够的资金往往非常困难。
只有大型企业才有能力建立国际全资子公司。然而,一国在海外定居的公民可能会发现,他们所具备的独特知识和能力是他们的重要优势(在海外设立的国际子公司非常需要这方面的才能)。
2、由于成立全资子公司需要占用公司的大量资源,所以公司面临的风险可能会很高。风险来源之一是目标市场上政治或社会方面的不确定性或者说不稳定性。
这类风险严重时可能会使公司的物质财产和个人安危都受到威胁。全资子公司的所有者可能还得承担消费者拒绝购买公司产品所带来的全部风险。当然,只要在进入目标市场之前充分了解目标市场上的消费者,母公司就能降低这种风险。
㈥ 全资子公司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只有一个股东,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在工商局都要注册,如果条件不符合,工商局不给注册。
㈦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和一个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什么却别
您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尽管都是法人资格,但其级别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单独不可以成立全资子公司,可以成立合资子公司(是出资一方的股东身份),可以成立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人发起成立的,是全责公司,并且不能再成立第二个公司了。及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国际子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行的经营活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较为普遍,因为美国许多州的公司法律规定董事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公司股份,即资格股,所以许多公司的股份的绝大部分比例由一个股东拥有,另外极小比例的股份由公司董事拥有。
1、从公司的性质来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负无限责任。但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个人的私有财产和公司法人财产混淆不清,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在经营管理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管制更加严格,需要设立公司章程,提供独立的财务报表并接受每年度的财务审计。在税收上,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和股东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