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李嘉诚旗下有什么企业
1.长江实业
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实)为长江集团的旗舰。长江集团是一家建基香港的跨国企业,集团在香港的成员包括三家同为恒生指数成份股的上市公司:长实(股份代号:0001)、和记黄埔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及电能实业有限公司(前称香港电灯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0006);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38)、长江生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0775)、和记电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0215)、和记港陆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715)及TOM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83)。截至2013年10月31日,长江集团旗下在香港上市之公司的总市值为一万亿港元。长江集团的业务遍及全球五十二个国家,雇员人数约二十七万名。
2.和记黄埔
和记黄埔是业务遍布全球的大型跨国企业,一向锐意创新,并勇于采用新科技,经营多元化业务,包括全球多个市场最大的零售连锁集团、地产发展与基建业务,以至技术最先进的电讯服务。和黄在全球五十四个国家经营五项核心业务,雇员超过二十万人,核心业务计有港口及相关服务、电讯、地产及酒店、零售及制造、能源及基建等业务。和黄是《财富》全球500大企业之一。
3.长江基建
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香港为基地的综合基建公司,专注于发展、投资及经营本港、内地、澳洲、英国、加拿大、菲律宾以至全球的基建业务。长江基建为中国基建最大投资者之一,旗下主要附属及联营公司包括青洲英坭——香港唯一的综合水泥产品制造商;及香港电灯——香港两家供电及输电公司之一。
4.电能实业
港灯国际有限公司包括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港灯国际有限公司(港灯国际)、港灯协联工程有限公司(港灯协联)及若干附属公司。港灯成立于1889年,是港灯集团主要的营运公司,负责发电、输电及配电予香港岛及南丫岛。港灯国际成立于1997年,是港灯集团的国际投资公司,与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多项香港以外的电力相关业务。
5.储地布局
华人首富李嘉诚旗下长和系两大旗舰长江实业和和记黄埔公告中期业绩,长和系在内地房地产市场的举措备受关注。长和系在全球拥有的土地储备为2092万平方米,其中中国内地土地储备为1652万平方米。也就是说,中国内地土地储备占整个长和系的78 .96%。按2013年内地土地储备平均成本为每平方米2400元计算,长和系在中国的土地储备总值约为396亿元。
(1)显尤集团扩展阅读:
李嘉诚(1928年7月29日—),汉族,出生于广东潮州潮安县,祖籍福建莆田,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及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深顾问。是香港开埠后第三任首富。
1939年6月,刚读初中的李嘉诚在与家人辗转到香港,一家人寄居在舅父庄静庵的家里。1958年开始投资地产。1979年购入老牌英资商行“和记黄埔”,成为首位收购英资商行的华人。1981年获选“香港风云人物”和太平绅士。
1989年获英国女王颁发的CBE勋衔、1992年被聘为港事顾问、1993年度香港风云人物、1995年至1997年任特区筹备委员会委员。自从1999年被福布斯评为全球华人首富以来,连续15年蝉联华人首富宝座。2011年,李嘉诚工夫茶传奇故事入选国家孔子学院汉语外教文章。2014年《福布斯》杂志公布的全球富豪排名,李嘉诚的净资产总值高达310亿美元,蝉联亚洲首富,全球排行第20位。
2014年3月,李嘉诚将屈臣氏股份近25%作价440亿港元卖给新加坡主权基金淡马锡,在8个月中已套现超过710亿港元。2015年3月下旬,李嘉诚旗下公司和记黄埔与西班牙电信公司Telefonica达成最终协议,和记黄埔有限公司将斥资约102.5亿英镑(约合956亿元人民币)收购英国第二大移动电信运营商O2。
2017年11月,李嘉诚基金会决定未来8年再捐资20亿元支持汕头大学建设,曾被传要从汕头大学撤出被证实为谣言。2018年5月10日,李嘉诚正式退休;6月29日,李嘉诚辞去汕头大学校董会名誉主席职务;9月,李嘉诚入选“世界最具影响力十大华商人物”。
李嘉诚的硬币故事:李嘉诚一次从家中出来,正当秘书为其开车门弯腰欲上车的刹那,不小心从上衣口袋掉出一个硬币,滚落到路边的井盖下面。于是李嘉诚先生让秘书通知专人前来揭开井盖,最终找到了硬币,于是李嘉诚先生“奖励”这位服务人员100元港币。有人不解,以为“落井”的这枚硬币有特殊身份,其实就是普通硬币。
李嘉诚先生这样解析:一枚硬币也是财富,如果你忽视它,它“落井”了,你不去救它,那么慢慢地财神就会离你而去;钱可以使用出去,但不能浪费。100元港币则是李嘉诚先生对服务的满意、也是该得的报酬。
李嘉诚获得了中国北京市、汕头市、广州市、深圳市、南海市、佛山市、珠海市、潮州市及加拿大温伯尼市荣誉市民称号。
1979年,与霍英东等人出任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董事。
1981年,获委任为太平绅士,获选为“香港风云人物”。
1982年,获得巴拿马国Grand Officer of the Vasco Nunez de Balboa勋衔。
1985年至1990年,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1986年,被比利时国王封为勋爵,香港大学校监、港督尤德爵士授予李嘉诚名誉法学博士称号。2月6日香港《信报》排出香港十大财团,长实系四家上市公司市值达三百四十三亿港元,名列榜首。
❷ 三国蜀国有那三大集团分别是以谁为首
1、荆州集团
以诸葛亮、蒋琬为首,还有马氏兄弟,黄忠,魏延,杨仪,费祎等,最高官爵是丞相诸葛亮。蜀汉中后期最重要的力量,文武均衡,人才实力完全可以支撑一个国家。黄忠年龄大了,暂不说,但是魏延是同时得到刘备和诸葛亮重要的人,后期出任大将军,地位仅此诸葛亮。
文臣方面完全压倒其他派系,诸葛亮不必说,蒋琬和费祎也一直担任重职,尽管杨仪魏延内斗,但依然不可否认荆州派的强大。就因为如此,诸葛亮招到刘备所忌,托孤时甚至说出“如其不才君可自取”这样的狠话,逼迫诸葛亮表忠心。
2、东州集团
以法正、李严为首,最高官爵是尚书令、骠骑大将军李严,这一派是刘备进驻蜀后产生的,在夷陵之战表现积极。因关羽、张飞的逝去,导致元老派势力大减,刘备为了节制荆州派一家独大。
重点扶持此派系,李严地位飞速上升,成为托孤二臣之一,为蜀汉二把手。但后期二派的斗争中,李严完败,尽管其子李丰依然为官,但已经沦为荆州集团的附庸。
3、益州集团
以黄权、谯周为首,主要是刘备入蜀前的旧部,东州集团是入蜀时投靠的非益州的本土士人,益州集团是益州的土著氏族。刘备定蜀后的用人方针就是荆州集团为核心,拉拢重用东州集团,安抚提防益州集团。
这是刘备最信任的一个派系,在刘备最困难的事情,他们不离不弃,忠心是得到肯定的。每次刘备到最关键的时候,总是依靠他们,可惜三国中期时,派系魁首关羽犯了极大的错误,丢失荆州,导致这一派损失巨大,沦落为蜀汉二流势力。
(2)显尤集团扩展阅读:
蜀中反抗派:
主要人物,谯周,周舒、杜琼、彭羕,追求士族利益,最高官职是九卿谯周。
刘备进驻蜀后,属中士族利益受到损失,一部分人就暗中抵抗,最终合为一派。蜀汉后期的重要官职几乎是世袭,就算变动也是内部调整,本地士族无法进入,得不到利益,因此这一派是最仇视蜀汉政权。
姜维:蜀汉后期得不到蒋琬费祎等荆州派的支持,好像一个人在战斗,不好划分属性。(夏侯霸类似)
马超:本为枭雄,投降刘备后,一直招到怀疑,所以被安排防御北方,作冷处理。
王平:归顺蜀汉后,担任蜀汉特种部队首领,是蜀汉当地人被重要的典范,属于中途加入的荆州派。(严颜类似)
庞统:庞统尽管是荆州人,但属于内臣,无外官职,只是刘备的私人军师,不参与政治方面,不好划分属性。(法正类似)
❸ 富丽华酒店公司 老板是谁属于哪个集团公司的
是上市公司大连友谊下面的控股子公司,大连友谊持有大连富丽华大酒店60%的股权。
❹ 厦门建发集团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
厦门建发集团是国有企业。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里公司类型显示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而且其经营范围显示的是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运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因此厦门建发集团属于国有企业。
作为一家根植于厦门特区的国有企业,一直以来,建发集团坚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积极回馈社会,热心参与捐资助学、扶危济困、双拥共建、马拉松赛等公益事业,认真履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
其履行社会责任具体表现为总冠名赞助2005—2013年厦门国际马拉松、“建发房产慈善基金”总投入超过3120万元、向汶川、青海地震灾区捐款超过2000万元、投入1000多万元支持教育、体育事业、投入数百万元支持部队配套设施建设、投入数百万元扶助贫困、弱势群体等。
(4)显尤集团扩展阅读
厦门建发集团企业历程
1、初创阶段(1980-1984年):伴随着厦门经济特区的成立而诞生。
作为地方政府属下的一家外向型投资发展公司,此时的建发公司既有政府的职能又有公司职权,是厦门特区对外引进资金、技术、设备的最重要窗口,代表厦门经济特区和厦门市政府对外宣传接待、洽谈、参股组建新型的中外合资公司,吸引外资,改造原有的国营老企业。
2、转型阶段(1985-1988年):由行政性公司向经营型企业转变并初具规模。
1984年,厦门特区从湖里2.5平方公里扩大到全岛。公司继续承担着市政府引进外资和接待的任务,四年间,共为特区引进投资245项,引进先进技术、设备45项,协议总资金51.71亿元人民币。同时建发公司也随之从初创阶段企政合一的地方行政事业型公司逐步转换成为以投资和贸易为主的综合性经营企业。
3、改革创新阶段(1988年--1995年):实施内部经营机制改革,清理整顿投资项目,创建具有实力的经营实体。
此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均稳步增长,公司经营的几项主要行业在此阶段呈迅速发展趋势,并在生产经营规模和效益不断增长的同时,开始涉足资本经营。1998年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市,不仅使集团公司具备了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功能,也使公司实力进一步增强。
4、核心行业形成阶段(2001年-2003年):实施集团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确定的战略,集团核心产业突显,业务、实业和品牌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此阶段公司努力实现第二个三年规划(2001-2003年)制订的战略目标,通过整合,公司的贸易和物流、房地产开发和旅游酒店三大核心行业已经突显,所有的贸易和物流企业归入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管理,并设立了建发房地产集团和旅游集团。
5、核心行业快速成长阶段(2004年-2006年):实施集团第三个三年发展规划确定的战略,集团规模和效益快速增长,集团的管理架构更加清晰,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集团综合实力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6、展望未来
目前,公司正按照新的三年规划确定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做专、做强、做大核心产业,培育新兴产业,贯彻实施人才梯队战略,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和改革管理中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部分,使集团能在经济实力、人才素质、管理体制和品牌知名度等方面再跃上一个新台阶。
❺ 龙霸集团怎么样
北京龙霸润滑油有限公司与壳牌统一北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上诉案
??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
(2007)高民终字第71号
??
??
??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龙霸润滑油有限公司,住xxx。
??
法定代表人刘文龙,董事长。
??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壳牌统一(北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住xxx。
??
法定代表人邓江,董事长。
??
原审被告北京中石统一润滑油有限公司,住xxx。
??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董事长。
上诉人北京龙霸润滑油有限公司(简称龙霸公司)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民初字第96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7年1月4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7年2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龙霸公司和原审被告北京中石统一润滑油有限公司(简称中石统一公司)共同的委托代理人冯根成、高进堂,被上诉人壳牌统一(北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壳牌统一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俊、张士东到庭参加了本案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原审判决认定,2003年9月23日,甲方北京帝王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简称帝王公司)、乙方北京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统一公司)、丙方龙霸公司、丁方中石统一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各方立即停止对其他方有针对性的负面言论、宣传等。各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本协议或泄漏本协议内容,否则任何一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作废。
??
之后,上述四方签订了《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丙、丁方承担就甲方因“统士”商标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125万元人民币,其中2003年11月17日已付甲方60万元人民币,剩余65万元人民币在2005年12月31日前支付。
?
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认为由于帝王公司在上述协议签订后进行了不利于两方的负面宣传,属于违约在先,故未支付剩余的65万元,并提供其认为帝王公司负面宣传的证据——销售“统一”和“统士”产品的彩色宣传单。“统一”产品为帝王公司的产品,“统士”产品为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的产品。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还认为,帝王公司向其委托代理人及法院披露涉案协议内容,违反了协议中有关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协议内容的约定,也属于违约行为。
?
原审判决认为,鉴于该彩色宣传单并非正规出版物,在无其他证据佐证且帝王公司予以否认的情况下,不能依该证据证明帝王公司实施了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所指控的负面宣传行为。即使该宣传行为存在,也不能仅从两种产品的价格对比中就认定帝王公司对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进行了负面宣传。关于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提出的帝王公司已向其委托代理人及法院披露了涉案协议内容、违反了协议中有关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协议内容的约定的抗辩理由,在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不履行支付65万余款的合同义务且帝王公司以诉讼方式要求其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帝王公司将涉案协议的相关内容告知其委托代理人及法院,属于正常地行使权利,并不构成违约。
?
综上,原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六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向帝王公司支付人民币六十五万元。
??
龙霸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其主要理由是:第一,上诉人提交的彩色宣传单已经证明被上诉人先期违约的事实存在,宣传单上将“统一”产品与“统士”产品做比较,明显有贬低“统士”产品的恶意;第二,被上诉人向其委托代理人透露与涉案协议有关的信息,也违反了协议的约定。
??
帝王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服从原审判决。
??
经审理查明:2003年9月23日,甲方帝王公司、乙方统一公司、丙方龙霸公司、丁方中石统一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该协议第一条约定:各方在此郑重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立即停止对其他方有针对性的负面言论、宣传(尤其是易引起冲突的言论、宣传)及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上的投诉。在涉及各方今后市场的发展上及产品设计、生产、营销等各方面,如有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友好、互利互惠的原则加以解决,而不进行任何其他有针对性的宣传及失败主义及其他对抗性的方式解决。
该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甲、乙、丙、丁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本协议或泄漏本协议内容。如任何一方向第三方出示了本协议或泄漏了本协议内容,任何一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作废,对甲、乙、丙、丁四方不再具有任何拘束力。
??
之后,上述四方签订了《补充协议》,该协议第三条约定:丙、丁方承担就甲方因“统士”商标诉讼而产生的公共关系及相关费用125万元人民币,其中2003年11月17日已付甲方60万元人民币,剩余65万元人民币在此后两年内支付,即2005年12月31日前。
??
龙霸公司与中石统一公司认可其未向帝王公司支付剩余的65万元,认为未支付的原因在于帝王公司违约在先,即帝王公司在涉案协议签订后进行了不利于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的负面宣传。为证明帝王公司的违约行为,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提交了一张彩色宣传单。该宣传单上有“展龙摩配 统一辛集唯一总代理”字样,中间部份有“统一润滑油 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及并排排列的八个标有价格的“统一”润滑油产品的实物照片,下部则有“统士摩托车润滑油系列”字样和十一个标有价格的“统士”润滑油产品的实物照片。宣传单上所列“统士”润滑油产品的价格低于“统一”润滑油产品的价格。该宣传单上未标明印制单位、时间等信息。帝王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亦否认其作过负面宣传。“统一”润滑油为帝王公司的产品,“统士”润滑油为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的产品。
?
另查,诉讼中,帝王公司主体资格已注销,其债权债务由统一公司承担。统一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壳牌统一(北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即壳牌统一公司),壳牌统一公司作为帝王公司债权承继人申请继续参加本案诉讼。
?
以上事实有《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宣传单、帝王公司注销登记资料、统一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
本院认为,帝王公司、统一公司、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在2003年9月23日签订的涉案《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其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涉案协议合法有效,各方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
??
对于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所提交的“统一”及“统士”润滑油产品宣传单,因该宣传单上并无发布者的信息且帝王公司对其真实性予以否认,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亦无其他证据佐证该宣传单系帝王公司发布,因此仅以该宣传单及其上关于“统一”和“统士”两种润滑油产品的价格并不能认定帝王公司进行了涉案协议约定禁止的负面宣传行为。龙霸公司据此提出帝王公司违约的上诉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
帝王公司向其委托代理人透露涉案协议内容,系因龙霸公司和中石统一公司未履行约定义务为通过诉讼主张其合同债权所采取的措施,原审判决关于帝王公司的上述行为不构成违约的认定正确,龙霸公司的上诉主张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
本案诉讼期间,帝王公司注销,其权利义务由统一公司承受,统一公司更名为壳牌统一公司后作为帝王公司所享有债权的承继人继续参加本案诉讼,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院予以认可。
?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原审判决中关于帝王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壳牌统一公司承担。龙霸公司的上诉请求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一审案件受理费11 510元,由北京龙霸润滑油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石统一润滑油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11 510元,由北京龙霸润滑油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张 冰
??
代理审判员 钟 鸣
??
代理审判员 焦 彦
??
二○○七年四月
??书 记 员 迟雅娜
❻ 双尤集团总经理是谁
尤显明
❼ 铸源集团是传销吗
是传销。
铸源采取的是FDC经营模式,FDC就是厂家直接面对消费者,取消中间环节。
线上通过平台,可以看到我们的产品;线下有体验店,可以体验产品。
在奖金分配上,实行的是会员制,目的是锁定消费终端。
消费铸源公司1500元以上产品即成为公司会员,公司会给你等值产品,另外返给你价值5倍的代金券7500元。
代金券可以购买我们公司任何产品,买产品时需用一半代金券一半现金搭配使用。产品有茶叶、酒、被子等,都是功效型的产品。
取得公司会员资格后,公司会给你一个VIP会员号,这样就取得了公司产品的全球代理权,可直销公司的产品,享受公司经营模式中设置的奖金制度。
(7)显尤集团扩展阅读: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
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
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需从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运作模判断是否属于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的明显特征:
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2、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❽ 重庆市城投集团副总张力因为什么原因辞职
原因只有当事人清楚,咨询当事人。
推荐我编辑国内辞职资料,供参考: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
★ 关于工资问题的论述: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不按时足额发放的,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对此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关于单位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1,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附录:
★ 怎样写辞职书
辞职申请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日期五部分构成。
1、标题
在辞职信第一行正中写上辞职信的名称。一般辞职信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信”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信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
正文是辞职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写出书信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叙述递交书信辞职的具体理由。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写出自己递交辞职信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4、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此致敬礼”,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给您敬礼。
5、落款
辞职信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递交辞职信的具体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说上司坏话。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反映一下上司的问题,要尽量以委婉的言辞口头提出。
2、不要满纸抱怨,抨击公司制度。
3、不要指责同事,尤其忌讳把同事的“罪行”白纸黑字写在辞职书上。
写作要求
1.态度恳切、措辞委婉。
2.不要批评对方。
3.含蓄性。
4.简洁性。
5、请务必使用亲笔签名,而且签名要尽量刚劲,并写好日期。
★万人点赞的牛人辞职通知书的美文欣赏
▶1、尊敬的领导们:
言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虽出自古书三国,吾以为对当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经济危机,试看全球经济形势,可谓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众厂商、工人、民工皆叫苦连天,司某人有感于此,不禁联想自身处境,不胜伤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于冀南邢州大地,苟全于世,富贵不求闻达,但求温饱以残。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岁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载有余,几度春秋几度冬夏,时光流逝过三百余个日日夜夜。想当初,余本一意气少年,年少轻狂,梦想飞扬,欲于本社大展抱负,一则为集团增光添彩,二则为己身加衣增食,两全其美之策,岂不爽哉?
惜,一年光阴,吾不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涩,债台高筑,恶衣菲食,杜绝聚会。众朋友离去者,有之;鄙视者,有之;唾弃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优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钱竟是基础工资、岗位津贴以及误餐补助相加之也。
众友云:“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为?”。”余汗矣,余何尝不欲多整数银,上谓之起天、下对得起地、中对得起气;然而,余出身农,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终无功,兢兢业业,温饱未决。
夫今面容竟呈老态龙钟之相,何也?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现,故犹如千里马,虽有千里之能,然无奈唯有饿死圈中矣!
司虽不才,不敢以千里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于当世,需一技之长,司某自视甚低,不敢自称满腹经纶,然应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话下;然,一载以来,每每扪心自问,莫不拊膺顿足,以头抢地,几欲洒泪襟前。何也?漫漫长夜,孤枕难眠,辗转反侧,陋室忆昔,悲从心来。
惭对恩师之视如颜渊,愧对同窗之赠冠学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洁”二字……即打扫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来送往,虚伪客套,周旋于“领导”之间。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受命以来,夙夜忧叹,兢兢业业,诚惶诚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叹,何等悲哉!
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年华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几何?竟如西风凛痛!
所得——物质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后九月每月九百,区区数千一年来不够司某解决温饱,更何谈穿衣游玩,过品质生活;精神上:备受打击煎熬,一年来新掌握一技之长,即打扫卫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毕业生,其不才之至,以非为清洁工列。
故使其当年年少轻狂之心瞬间苍老,再无活力;一载以来,司某唯唯诺诺,伺候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其所求,仅每日温饱问题,然随物价飞涨,此问题之解决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时间、浪费了青春,磨去了棱角,耽误了大好年华、愧父老兄妹邻里、为人尊消尽矣。
然,何以堂堂风华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压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传说中众人期盼之涨工资之事耳,企满足司某生活所需,实在可怜,怪司某年幼无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终究未果也。
夫数千外债亦无望偿还,故司某人顿悟:此处系年轻人之坟墓也,其功能:湮没梦想、埋没青春、消磨斗志、磨损棱角、徒费光阴,如是而已。故,顿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于此,分路扬镳矣。
言天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处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继续打扰贵处,既不能两惜,何不两离,从此,彼此相忘于江湖!以决绝的姿态!
今恳请开明之领导准许卑微无能之员工司某人辞职,不胜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请辞,心有戚戚焉。昔天山一别,取经东向,去家万里,游学京师。寒窗十余载,稷下 情正浓。
一朝学成,东北而望,二三之龄,风华正茂,励心从检,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义,虽碌碌而无悔。不觉春去秋来,寒暑相易,白云苍狗,沧海桑田,十五年时光转瞬即逝。然书生意气,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块垒难消。羁索牵绊,恍然若失。口腹之欲,自役徒然。生生所资,未见其术。仕道官途,皆为浮云。恺悌君子,神所劳矣。风雨如晦,锦鸡独鸣。归欤之情,眷然何以自处?
自从检事,不求显达于庭闾,但愿无愧于寸心。虽心为形役,违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堕,道不曾须臾离。尝东皋而望野,徒舒啸而迷离,叹何枝可依。时刻自省,经常觉悟,然朝悔其行,夕则复然。长此往复,不胜其烦。观人情厌恶,世间冷暖,蝇营狗苟,驱去复还。
《诗》曰:营营青蝇,止于樊。岂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顾无相识,宜当长歌怀采薇。岁岁黄菊,千载东篱,伴我倦鸟,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谏,来者尤可追。欲效接舆醉,狂歌五柳前。
归去来兮!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归去来兮!人生几何复几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挂靴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鸣啾啾!
丙申甲午***顿首。
★3、其他奇葩辞职信:
▶①、天气太冷,起不来。
▶②、外面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干了。
(编者评语:这三封辞职通知书,简单、易学、易仿、快速搞定,不需才华,不费思劳神。)
★辞职注意办理下列事项的论述:
1、交接事项。
2、还清公司所有的东西(包括领取要归还的、申领的备用金等),要回属于自己个人的所有东西
3、核对好离职当月的考勤以及结清工资。
4、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领取,没有就不领)。
5、找到下家单位后,同地区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公积金暂时是封存在你上一家(离职的这家单位的),需要开企业公积金接收函给上一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有人事档案的话,到下一家单位也是要办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劳动合同,以后办理退休的时候用得到。
★ 关于自动离职的论述:
根据《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8号)规定:自动离职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新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做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企业不得因职工擅自离职而对其本单位的家属采取辞退等惩罚性措施。企业作出株连擅自离职职工家属的规定是不符合国家劳动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为劳动仲裁的依据。
★在回答辞职问题时候发现多有网友问及老板扣押或者拖欠工资怎么办?论述于下:
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失业金问题论述: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请资格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领取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 对于随意调动职工工作岗位的论述:
调动工作岗位。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关于五险一金的论述:
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来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生育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承担13%,劳动者需要承担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承担6%,员工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承担2%,员工个人承担1%;
3,对于单位拖缴五险一金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补缴五险一金,也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以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关于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合同的论述:
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合同的,违饭了现行实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理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读: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提供劳动,不论劳动者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将受到同等的保护。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前,实际用工在后的,劳动关系自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建立;实际用工在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后的,劳动关系早于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
(1)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达成口头劳动合同的,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论述:
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理由依据:
《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劳动者可向公安部门和劳动部门举报,两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将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❾ 集团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区别
一、有限公司是一家公司,而集团公司是一个公司群,好多公司在一起,但是都有控制关系,连起来的企业集团。
二、集团公司属下可以有三个或多个子公司,集团公司控有每一家下属子公司多少的股份,子公司可以是有限公司也可以不是。
三、集团不一定是企业,也就是说可以是事业单位,如果是严格的公司,《公司法》规定一定要标注公司字样。
(9)显尤集团扩展阅读:
集团”是“集团公司”的俗称,比如“××集团”,全称肯定是“××集团有限公司”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集团公司”,在我国是指投资多个子公司的企业。当然,通常大家也把有控股关系的母公司和他的子公司都称为“××集团”企业。
集团不一定是企业,也就是说可以是事业单位,比如有的省市的广电集团,其英文名只写到GROUP,而没有CO. 如果是严格的公司,《公司法》规定一定要标注公司字样。
例子:福建省广播电视集团。当然,也有公司制的广电集团,比如上广电。不一而足,只是一时想起的,可能还有其他反例。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