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想让小股东退股,有什么办法
他退股了,只要资金链不发生问题,继续按照原来的方式经营下去。如果资金出现问题的话,就在找别人入股或暂时借款渡过这段时间。
B. 小股东如何退股
不知道你们公司什么规模一开始居然有六个股东。听你这么一说,肯定也没有什么正经点的协议。或者协议里也没有谈到关于中途有人退股的具体处理方案。中国式的合作就是这样,你应该看看这部电影。呵呵。公司小盈利,估计慢慢进入正规。但肯定也还没有收回本金。现在人家是大股东,人家说了算,按插亲戚进来,如果只是参与财务工作也情由可原。肯定是想监控一下。如果是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说难听点那就是想慢慢排挤你们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人家已经不怕制造矛盾了。你们留下也好,走了也没事。现在要想退只能对公司进行一下评估,然后按股份比例退出了。评估多少就只能你们几个股东坐下商量了。如果金额很大,你就要去咨询一下财务公司和律师了。希望能帮到你。
C. 如何退股保护我小股东的权益
你想退股保护你小股东的权益,首先你要收收集你“发现他让公司大部分员工都在为他自己公司工作,但钱都是我们一起的公司来承担,到15年6月他又让公司员工从事和我自己公司一模一样的产品,请问一下这算不算侵害股东利益,关键他在市场上和客户那里说我的公司和我们的公司都是一个股东,骗市场还有客户,”的证据。 有了证据,你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他,让判决他退股并承担违约责任。才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D. 小股东想退股,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退股”是指股东退出公司经营,其实质上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即原股东将手中股份全部转让其他股东。
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多数公司成立时属垫资型,其公司注册资金是不实的,股权受让方也清楚出资情况,有必要明确约定注册资金充实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如果不约定清楚,可能出现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拒不付款,公司则要求你补缴注册资金。
2、明确划清权利义务。大多数退出公司之前,向公司投入资金、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除资本可以数字定量确定外,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均无法实施核定,所以股东在退出时必须明确划定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如何处置。
3、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实践中,大多数退股纠纷争议都是受让方不支付股权转让款,有必要将股权转让款支付金额、实践和违约责任具体约定明确,如管辖法院、律师费承担、违约金额等需要一一列明。
4、公司承担付款方不合法,可以作为付款担保方。过去多数退股案例中,约定公司承担退股付款责任,与事实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是不符,如果诉至法院,法院将是按无效合同处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受让方基本是控制公司,公司财产是其个人的主要财产,一般优选做法是:受让股东承担付款责任,公司承担担保付款责任,从而保障连带付款。
E. 小股东的退股,小股东可以怎么退股
股份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小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F. 小股东影响企业发展,怎么让其退出
根据题主描述,小股东影响企业发展,一则根据公司章程,小股东没有表决权,企业经营无需经过他同意;二则其股份回购,请其退出即可。
G. 合伙公司大股东怎样要求小股东退股
股份是不能退的,除非破产清算后。一般只能是转让,如果他不退而你有很好的理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你和二股东联手有绝对话语权,可以通过董事会决议。具体公司法中有详细的说明,建议你找找公司法,要么咨询相关律师,建议最好还是协商解决,通过法律很麻烦。最后可能钱没少花朋友也做不成了。就算法律有条文不过如果他坚持不退也比较麻烦。他欠公司的钱,你可以追他的债务问题,然后拿这个作为让他退出的砝码吧。无非都是利益的分配问题,协商好了互相让点,找个折衷的办法对大家都好。
H.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小股东退股
公司法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