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权稀释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1、A股东稀释后股权=【A股东原股权比例*注册资本+A股东本次注资。
2、当公司具有复杂的股权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的时候,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
(1)股份稀释公式扩展阅读:
免股权稀释:
众所周知,很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发生了股权稀释的现象,因此后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业在融资之初就已经有详细的方案可预防出现这种现象,如何在融资中避免股权稀释呢,我们以卡联科技与LP签订的“反稀释条款”来说明,具体内容:
增资完成后,如果卡联科技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不应低于本次投资完成后的估值,以确保PE所持的公司权益价值不被稀释。
如公司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低于公司投资后估值的,PE有权调整其在公司的权益比例,以保证权益价值不被稀释;如果公司以低于本次投资后的估值再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则将向PE进行现金补偿。
❷ 部分股东增资,如何计算稀释后的股权比例
问: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一个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甲乙丙三人各出100万,一年后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公司召开股东会希望三位股东再一共增资到1000万,这时候甲乙表示愿意继续投资,但丙却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了。请问这时候该如何重新计算这三个人各自所占的股份呢?丙的股份被稀释多少呢?
答:《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在增资时候,是有两种方法的,即按原出资比例或按全体股东约定。
结合本案来看,贵司可以召开一个股东会,就增资事宜进行约定,如丙仍明确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应视为丙对于增资优先权的放弃,甲乙明确表示愿意增资,则甲乙可根据原先出资比例,按1:1的比例进行增资,即甲乙双方各增资350万元,增资后公司股权情况如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其中甲出资450万元,乙出资450万元,丙出资100万元,丙占公司10%的股份。
❸ 股权激励增资扩股,同比例稀释的算法是怎样的
这不很简单:等比稀释的话,每个股东自己的股份数乘以0.7。
既A.35
B.21
C.14
由于A股东35拥有一票否决,所以不需要另行计算。
❹ 股权稀释比例如何计算
今天朋友问了这样一个法律问题。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50万元,A股东出资20.5万元,持股41%;B股东出资19.5万元,持股39%;C股东出资10万元,持股20%。目前,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短缺,为了公司的发展,三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追加20万元投资。A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追加8.2万元,B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追加7.8万元,C股东不愿意再追加投资,但接受股权被稀释。那么增资扩股之后,C股东的股权如何稀释?也就是说股权被稀释后,C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是多少?
02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增资扩股时涉及的四个核心指标,出让股权比例、融资额度、融资前估值与融资后估值,它们四者的关系如下:
出让股权比例=融资额度÷融资后估值
融资前估值+融资额度=融资后估值
从上述两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出让股权比例取决于融资额度与融资前估值这两个指标。而股权稀释比例又由出让股权比例决定(股权稀释比例+出让股权比例=1)。
在这个案例中,融资额度为20万元已经确定,关键是判定公司融资前估值。何为融资前估值?融资前估值不等于公司注册资本,它是公司在融资前全部价值的评估和计算。除了财务报表上体现出来的可量化的资产,比如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还包括创始团队的能力、商业模式、产品价值、公司所处的阶段等等。在确定公司估值时,有很多估值方法可供参考,比如可比交易法、现金流折现法等。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公司估值更多的是投融资双方博弈的结果,主观成分较大。我们假设本案例中三股东最终判定的公司融资前估值为100万元,那么出让股权比例为16.7%,计算公式如下:20万÷(100万+20万)=16.7%。也就是说增资扩股完成之后,原股东的股权要同比稀释83.3%(1-16.7%)。C股东持股20%,稀释之后为16.7%,计算公式为:20%x83.3%=16.7%。
03
清楚了C股东的股权是如何被稀释的之后,我们再做一下引申。对于C股东放弃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份额,A股东、B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认购权呢?答案是否定的。优先权对其相对人权利影响巨大,必须基于法律明确规定才能享有。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对于股东放弃认缴的新增份额,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法律并没有做出规定。这就决定了C股东可以将放弃认缴的新增份额让与给A股东、B股东,也可以让与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
❺ 如何算出别人稀释的股份
你这个要稀释别人的股份啊,就必须拿出钱来,西施那不是说西施就西施的,而且还西施将近30%的股份。这是要不小的一笔钱呀,所以说嗯,按当时你们那个股票的价格,或者说是出资的一个价格。
❻ 请教列为关于股份计算的问题(股份稀释的计算方法)
对于稀释性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一般无需调整分子净利润金额,只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对分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调整:
(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
(2)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够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正是因为基于这两条假设,才能够得出稀释每股收益的公式,否则稀释每股收益就和基本每股收益没有区别了.
如题,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2005年的每股收益具有稀释性,对2006年没有稀释性,因为2006年末计算时,已行权,那就包含在基本每股收益中了.
❼ 股权稀释怎么算
当公司具有复杂的股权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的时候,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认股权证持有者可以按预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其行为的选择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变小。通常称这种情况为股权稀释,即由于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减少的现象称为股权的稀释。
A股东稀释后股权=【A股东原股权比例*注册资本+A股东本次注资(若没有,则为零)】/新的注册资本
❽ 如何稀释别人的股份
股权进行稀释,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一、进行增资;二、通过股权转让。
一、通过增资的方式进行股权稀释:
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增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其实现实中也会有很多股东不同意增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因此进行股权稀释比较通行的方法就是增加注册资本。
二、通过转让股权(股份)的方式进行股权稀释:
我国《公司法》对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依据公司性质不同,即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股权(股份)转让的规定并不相同。
(8)股份稀释公式扩展阅读:
众所周知,很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发生了股权稀释的现象,因此后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业在融资之初就已经有详细的方案可预防出现这种现象,如何在融资中避免股权稀释呢,我们以卡联科技与LP签订的“反稀释条款”来说明,具体内容:
增资完成后,如果卡联科技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不应低于本次投资完成后的估值,以确保PE所持的公司权益价值不被稀释。
如公司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低于公司投资后估值的,PE有权调整其在公司的权益比例,以保证权益价值不被稀释;如果公司以低于本次投资后的估值再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则将向PE进行现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