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份公司发起人转让股份后,股东人数有最低限制吗
你说的理论上是可以的,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200人
公司法一百四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❷ 谁知道股份公司成立不足一年,发起人转让股份,如何处理
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我觉得应该让股权转让双方出承诺确认不存在争议,公司现在的股权也出承诺,确认现在的股权结构不存在争议。
❸ 为什么对发起人、董监高转让股份有限制
发起人是公司设立的时候忽悠别人来参与公司投资的人,怎么能把别人忽悠来了自己这么快就跑了呢?所以一年内不让他们转让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一般都会申请上市交易,如果允许公开发行前的这些股东一上市就可以卖掉自己的股票,那很多人都会在上市后马上在股票市场套现跑了(这也就是股票市场上说的“大小非解禁”中的“小非”)。董监高手中持有股票才能充分激励他们好好干活让公司多赚钱,这样他手中的股票也越值钱,如果允许董监高随便就把手中的股票卖掉那对其他股东来说就太不公平了,因为董监高往往有内幕信息。
❹ 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在公司设立几年内不能转让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另外,公司高管转让股份的时间及数量也有限制。详见〈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攀枝花建设工程李明华律师解答
❺ 公司发起人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份后应对债务人承担何种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发起人对未能清偿的公司债权是有限制范围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该发起人成立公司时在章程中约定出资100万,但仅出资50万,一年后将20万股份转让了股份给第三人,随后又从第三人处受让了20万元股权,如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依照公司法解释三要求其对债务进行清偿,是在未出资的50万元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还是承担补充责任外和受让20万元股份的连带责任? 笔者认为该发起人虽具有两重身份:发起人+受让人,除该发起人未出资的50万元及从第三人受让的20万元股权均是原属于其50万元的应出资金外,该发起人应对未出资5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且以受让人的身份对受让的20万元股份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这在民事起诉状中须明确分清这两种责任。
❻ 公司发起人和高管转让股份的,法律有特殊限制规定吗
1,发起人范围
“公司法”不符合公司的发起人限制。
2,发起人
最低要求的“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是小于200的赞助商,其中大部分是在中国注册的发起人。国有企业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3,发起人贡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贡献有限,无论是在金钱,你也可以使用做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的贡献。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核实财产,并转换成股份。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使融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4,认购股份缴足
有限公司发起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承认足够的已发行股份由公司章程应当及时支付所有款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股款的,应当接近其产权转让的程序。
5,启动所需要的文件提交
发起人向公众提供股份,必须提交给证券监管部门的发行申请,并提交以下主要文件:①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②文章细则;③经营预算;④赞助商的名称或标题,的发起人,投资和验资证明认购的股份数;⑤招股章程;⑥收取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⑦承销商的名称和相关的协议。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不得作出公开募集股份。
,公司主办的首届会议召开创立大会在公司法,以发行股份支付的款项,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发起人将持有15天前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除了股股份出资,由发起人或交付款项支付的款项未能全数认购,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的决议,会议没有建立或者创办公司的情况,不得撤回其资本。
❼ 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份转让是否需要改章程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的指引“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注意:股份有限公司因变更发起人(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变更修改公司章程时,应同时提交由公司盖章确认的股东名册,章程中原发起人不得修改)”。我们的情况是这样,股改时公司章程中除发起人条款外没有单设股东结构的条款,这样一来,这次股权转让只能单加一条关于公司股东结构的条款了?各位以为理解是否正确呢?
❽ 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在公司设立几年内不能转让
1,发起人范围
“公司法”不符合公司的发起人限制。
2,发起人
最低要求的“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是小于200的赞助商,其中大部分是在中国注册的发起人。国有企业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3,发起人贡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贡献有限,无论是在金钱,你也可以使用做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的贡献。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核实财产,并转换成股份。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使融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4,认购股份缴足
有限公司发起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承认足够的已发行股份由公司章程应当及时支付所有款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股款的,应当接近其产权转让的程序。
5,启动所需要的文件提交
发起人向公众提供股份,必须提交给证券监管部门的发行申请,并提交以下主要文件:①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②文章细则;③经营预算;④赞助商的名称或标题,的发起人,投资和验资证明认购的股份数;⑤招股章程;⑥收取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⑦承销商的名称和相关的协议。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不得作出公开募集股份。
,公司主办的首届会议召开创立大会在公司法,以发行股份支付的款项,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发起人将持有15天前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除了股股份出资,由发起人或交付款项支付的款项未能全数认购,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的决议,会议没有建立或者创办公司的情况,不得撤回其资本。
❾ 发起人股份转让有什么要求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一年内不得转让。
如果发起人在公司担任以下职务时,还需注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有对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的,遵照公司章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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