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阳光私募
您好!“阳光私募基金”是证券市场的新兴力量。
阳光私募基金的设立条件:
《1》、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 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一般是指私募信托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与私募股权基金(PE,private equity)重点投资于一级股权市场在投资对象上有所区别。
信托私募证券基金一般存在两种形式:“结构式”和“开发式”。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所谓开放式,即基金认购者需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诺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20%作为佣金收入,这种收费模式即是俗称“2-20”收费模式(2%管理费+20%盈利部分提成)。这种2-20收费模式是私募基金国际流行的收费模型,著名的美国索罗斯基金,老虎基金,香港惠理基金等都采用这种收费模型。
2012年8月,74只阳光私募产品荣获1年期融智五星评级,其中,56只产品今年来实现正收益,占比75%,投资风格大多稳健,偏好消费股、蓝筹股。
谢谢阅读!
B. 办理阳光私募基金牌照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注册基金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私募基金公司的注册条件:
1、私募管理型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 3000 万元,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数
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单个投资者(股 东)的投资数额不低于 100 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
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2、私募基金型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 5 亿元,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
低于 1 亿元;单个投资者(股东)的投(出)资数额不低于 100 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
本限制条款内)。
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的营业范围:
1、私募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参与设立投资型企业与管
理型企业。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私募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除可以核定以上范围外,还可以核定:非证券业务的投资;代理其他投
资企业或个人的投资。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 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3、管理型企业和投资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
、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投资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
后,投资型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三、 私募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数规定:
虽没有做出规定,但一般不宜超过 50 人;做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法律,不应超过 50 人;做为私募,
无论什么形式,不应超过 200 人。
四、其他规定: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创投企业应有至少 3 名具备 2 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
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
投资管理业务的。
注册流程: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
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
执照。
申请注册应提交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
》、《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
、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
》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C. 光大证劵阳光智胜版为什么显示股东状态不正常
在周末的时间证劵公司会进行系统测试,就会发生你这种情况,没问题的,到交易日系统就正常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的注册登记信息不完整,这需要你去光大证券营业部补充完善你的登记信息。
D. 光大证券金阳光登录股东异常
系统关闭了或者是系统升级中,正常情况没事的唔担心。证券公司的系统都是很好几乎不会出现问题。
我也是股民,兄弟可以加个好友交流下啊。
E. 阳光城的公司概述
交易所 深交所主板曾用简称:阳光发展 石狮新发 G闽阳光
行业类别综合类
证券类别:深圳A股
上市日期:1996-12-18
法人代表:林XX
总 经 理:XX
公司董秘:廖XX
独立董事:江XX、魏XX、叶XX兴、庄XX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
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电子产品及轻工工业产品制造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福建省石狮新发股份有限公司,于1 991 年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1)010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闽银函(1991)118 号文批准设立。经公司2002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名称变更为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2 月17 日经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已办理了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公司由福建省新湖集团公司、石狮新湖工贸公司和石狮市开发企业(服装)有限公司等三家乡镇企业联合发起,首期发行800 万股普通股,发行价每股1 元,公司通过1994 年及1995 年吸收合并及重组,1996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375 号文批准,股票于1996 年12 月18 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实力
上市时总股本为5318.577 万股,其中:法人股3932.625 万股,社会公众股1385.9 52万股。1997 年7 月实施了10:2 的送股方案,1998 年实施了10:3 配股方案。1999年实施了10:2 的送股与资本公积10:2 转增股本的方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517.3092 万股。 2006 年7 月17 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股权分置改革前的流通总股本29,104,995 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 股送1 股,共执行2,91 0,499 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法人股股份减少66,068,097 股(其中: 支付社会公众股股东股权分置对价2,910,499 股,转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3,157 ,598 股),同时社会公众股增加66,068,097 股,公司的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仍为95, 173,092 股。
2008 年12 月8 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338 号《关于核准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东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东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发行72,328,641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购买上述发行对象的相关资产。2008 年12月15 日,公司定向增发72,328,641 股人民币普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证券登记。增资后,公司总股本为167,501,733.00 股。 对外贸易、电力生产、上电网销售,代购代销电力产品和设备;电子通信技术开发,生物技术产品开发,农业及综合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零售、经营安优21 独特维生素氨基酸复合片( 有效期至2012 年3 月5 日);化肥的销售。
历史沿革
公司由福建省三家乡镇企业石狮新湖工贸公司、石狮市开发企业服装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新湖集团公司共同发起,并于1991年8月2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800万元。1996年10月,福建省证券委员会以闽证委第18号文分配给公司13859520股A股上市额度。
福建起家的阳光城地产总部,将于2011年11月18日迁到全国经济和金融中心的上海,这是阳光城集团董事局主席林腾蛟本周五当着全国媒体宣布的。
1997年7月实施了10:2的送股方案,1998年实施了10:3配股方案,1999年实施了10:2的送股与资本公积10:2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现有总股本为95,173,09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5,597,40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575,683股。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全称变更为“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2月17日经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核准,公司已办理了全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编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1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4003.26万 23.900% 流通受限股份
2 福建省东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3545.93万 21.170% 流通受限股份
3 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 2709.12万 16.170% 流通受限股份
4 福建省亿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98.15万 5.960% 流通A股,流通受限股份
5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42.65万 2.640% 流通A股
6 中国光大银行-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00.00万 1.790% 流通A股
7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199.99万 1.190% 流通A股
8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荷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8.92万 0.830% 流通A股
9 东方证券-农行-东方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33.57万 0.800% 流通A股
10 蔡一野 130.00万 0.780% 流通A股 阳光城流通A股总计0.94亿,占总股本56.34%。
股本结构 持仓结构
阳光发展在过去的一年中,股东户数呈增加趋势,机构持仓比例减少。最新季度情况表明,该股人均持股减少。最新机构持仓为2.89%,部分机构对该股看法有所下调,仓位下调-5.15%。 规模增长指标
阳光发展过去三年平均销售增长率为56.75%,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176/1710),在其所在的房地产开发行业排名为24/67,外延式增长合理 EPS成长性
阳光发展过去EPS增长率为53.25%,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389/1710),在其所在的房地产开发行业排名为21/67,公司成长性合理
盈利能力指标 阳光发展过去三年平均盈利能力增长率为103.01%,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272/1710),在所在的房地产开发行业排名为 (20/67)。盈利能力合理
EPS稳定性
阳光发展过去EPS稳定性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936/1710),在其所在的房地产开发行业排名为37/67 。公司经营稳定合理 收入趋势
阳光城2009年第三季度实现主营收入9.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32%。
盈利趋势
阳光城2009年实现净利润0.31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8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26%。
价值评估
综合价值评估
综合投资建议:阳光发展(000671)的综合评分表明该股投资价值较佳(★★★★),运用综合估值该股的估值区间在31.46-34.61元之间,股价目前处于低估区,可以放心持有。
12步价值评估投资建议:综合12个步骤对该股的评估,该股投资价值较佳(★★★★),建议你对该股采取参与的态度。
行业评级投资建议:阳光发展(000671)属于房地产经营与开发行业,该行业投资价值较好(★★★★),该行业的总排名为第6名。
成长质量评级投资建议:阳光发展(000671)成长能力较好(★★★★),未来三年发展潜力很大(★★★★★),该股成长能力总排名第34名,所属行业成长能力排名第5名。
评级及盈利预测
阳光发展(000671)预测2009年的每股收益为0.84元,2010年的每股收益为2.48元,当前的目标股价为31.46元,投资评级为买入。
行业评级
行业市场相对力道 ★★★
行业成长性 ★★★★
行业集中度 ★★★★★
机构推荐度 ★★★★
行业综合星级
风险评估
VAR风险价值 16.5%
每月波动 0.8%
均方差 4.5%
最大获利(元) 4.33
最大亏损(元) 4.33元
F.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正规公司吗
是来。
光大证券自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中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
经营范围主要有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与保荐(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直接投资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G. 阳光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
1、阳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
2、信托私募证券基金一般存在两种形式:“结构式”和“开放式”。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所谓开放式,即基金认购者需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诺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20%作为佣金收入,这种收费模式即是俗称“2-20”收费模式(2%管理费+20%盈利部分提成)。这种2-20收费模式是私募基金国际流行的收费模型。
“结构式”的阳光私募基金,就是指将受益人分为不同种类,进行结构划分,比如将受益人划分为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特别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以此为基础来分配利益。这种模式以上海模式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