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教关于以资产认购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问题
25# 我理解,重大资产重组报证监会审核,如果重大的比例超过70%,需要上并购重组委来审核.如果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涉及到非公开发行来筹集资金作为资产重组的支付对价,按照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两个需要分开进行.但是这个分开发行没有说明先后顺序,按照常理,先重大资产重组,然后非公开发行筹集资金.楼上某位兄弟提到的天保基建目前已经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资产已经过户,支付对价除了部分股份支付之外,剩余的现金就挂在应付款项上,等待非公开发行筹集钱来支付; 这个非公开发行尚未开展,目前的股价多低迷阿,还需要等到股市回暖到非公开发行价格之上才能实施,所以到时候又是董事会\股东大会\中介报告\历次反馈\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开展实施.
㈡ IPO反馈意见首度曝光 证监会问了些啥
共发出95个问题,其中69问涉及信息披露,占据七成
不断加大IPO审核透明度的同时,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的要求也日益严格,这一趋势,在近日首度曝光的IPO在审企业反馈意见中已充分显露。
作为今年1月确定的IPO审核透明化的重要举措,证监会于4月底首度公示了对金诚信矿业、宝钢包装、中国核能电力、四通集团等四家在审企业的反馈意见全文。具体来看,证监会共发出95个问题,其中69问涉及信息披露,占据七成。重点是要求拟上市公司披露各类利益关联关系、主业项目具体运营情况等。“这不仅是对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也反映了审核新趋向,即密切关注拟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地毯式核查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
关联交易成“必答题”
4月28日、29日,证监会网站首度披露了IPO在审企业反馈意见,共有金诚信矿业、宝钢包装、中国核能电力、四通集团等四家上交所上市排队企业的反馈意见曝光。与此同时,上述公司也都发布了预披露更新文件,回应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
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底证监会已明确将进一步公开审核过程中提出的反馈意见及反馈意见回复内容,提高IPO审核透明度。如今,这一举措正式落地。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对记者表示:此番公开IPO反馈意见,是审核工作进一步透明化的体现,也便于公众对发审会工作展开监督,体现了“三公”精神。
具体来看,在证监会对四家公司合计提出的95个问题中,信息披露问题共有69条,在反馈问题总量中占比高达73%(其余三类问题为:规范性问题、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和其他问题)。“这体现了证监会‘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新理念,即注重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也是在为注册制铺路。”某投行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据记者梳理,在上述四家公司的反馈意见中,关联交易成为一道“必答题”。其中,中国核能电力的关联交易现象最为突出,其与中核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工程建设承包服务、核燃料采购与设备及技术进口代理、委托贷款等金融服务、采购劳务等诸多方面存在大量关联交易,且金额较大。此次,证监会要求公司披露从中核集团采购劳务的具体内容以及2012年突然大幅上升的原因;同时要求公司补充介绍其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必要性和有无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等。
同样,宝钢包装2012至2014年原材料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3.10%、18.34%和13.50%。证监会此次要求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关联采购额下降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安排等情况。
反馈答复情况影响过会
在IPO审核过程中,反馈意见及其答复构成重要一环。一位投行人士告诉上证报记者:“通常来说,反馈意见包括证监会认为有瑕疵或者不符合IPO条件的各种问题,如公司及中介机构给出的答复不能令证监会满意,最后发审委可能因此否决上市申请。当然,也可能有些问题预审员没发现,故在反馈意见中没有涉及,但发审委委员发现了,在上会时就会提出;还有可能是公司在上会前被媒体曝光了一些新问题,上会时也会被问到。上述这些问题如果回答不了的话,有些可能会被发审委当场否决;有些则可能会让企业回去再做准备。”
记者注意到,此次反馈意见中集中出现的关联交易问题,也曾是今年一些拟上市公司未能过会的症结。如此前索通发展IPO被否,就是因为与关联方酒钢集团及下属公司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独立性无法保障。
除关联交易外,反馈意见还特别关注拟上市公司股东层面的利益勾连。如证监会在对金诚信矿业的反馈意见中提出:发行人设立以来新增股东较多,请保荐机构及公司就新增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等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同时,宝钢包装也被要求补充披露2011年底引入的五家机构投资者背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近五年的从业经历、现任职单位和职务、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等。
地毯式核查主业运营
此外,对中国核能电力,证监会还指出:“公司在风险提示中称,当核电发展政策调整、税费政策变动、电力体制改革、运营成本增加、利率及汇率变动等风险因素个别或共同发生时,公司经营业绩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公司2015年全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较2014年可能存在下滑的风险。风险提示过于泛化,缺乏针对性。请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的针对性。”对此,中国核能电力在4月29日的预披露更新文件中进行了更详细的计算和提示。
针对金诚信矿业,证监会则指出:公司的采矿运营管理和矿山工程建设收入占比约99.52%,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各期运营的采矿管理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的采矿管理项目的名称、位置、矿山类型、各期出采的矿石量、矿石价格、实现的收入情况,分析与披露各期境内和境外采矿运营管理收入变动的原因,并进一步分析各期出采的矿石总量与采矿运营管理收入是否配比等。
“这不仅是对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也反映了审核新趋向,即地毯式核查企业主营项目的运行情况。”业内人士称。
㈢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则
1、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2、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㈣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是利好还是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不算利好。
非公开发行股票就是有特定的发行对象,不是谁都可以买到该公司新增发的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公司得到了现金,可以扩大经营,增加流动资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另一方面有人(往往是大股东或者有实力的财团)愿意买公司的股票,说明他们看好公司的未来,可增加全体股东(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的小散户)的信心,对二级市场的股票也有利好刺激。
祝投资顺利!
㈤ 我过证券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现状如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证券和证券市场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90年12月19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真股权按交易所正式开业,1991年7月3日第二家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也正式开张营业,这也标志着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证券市场正式形成。1981年至1987年年均国债发行规模仅为59.5亿,90年代则达到数千亿,而1997年有余各方面的原因,国债发行规模达到了2412亿元人民币。实践是证明真理的唯一标准,改革开放的路子是一条正确的选择,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证券市场的发挥在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而证券市场的建立跟发展则反馈投资行业体制改革,推动了我国经济结构的完善,从而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持续创造世界GDP增速第一的奇迹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持。
存在的问题如下:
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一,证券规模过小
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速度很快,但是从整体规模来看,仍然有很大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显得很不成熟,以股票市场为例,全世界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平均比例为8%左右,发达国家如英、美均在20%以上。此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看,世界平均30%左右,美、英、日等国家均在80%以上,而我国仅仅为24.2%,况且在总市值中还包括大部分不流通市值,由此可见,我国证券市场规模很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间有着很大的差距,但也可以看出我国证券市场规模有着很大的潜力可以开发。下图为2006年的中国证券公司与其他国家间的比较。
二,资本品种类不足
资本品种类、金融衍生工具无法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的需求,也无法满足我国国内企业多层次发展的大量融资需求。在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中,资本市场工具种类繁多,以香港资本市场为例,目前国际市场上的资本品种类80%以上已被其采用,在股票市场上,不仅出现了期指.期货.期权,认证股权等投资品种类,甚至美国国家出现欠条的金融衍生品,这类金融衍生工具有超过现货市场的势头。香港上市公司在债券市场的集资形式也很多样化,在票据,债券,存款证三种形式的基础上,出现了变息工具,浮息工具,信用卡应收债权等多种形式,目前香港在联交所挂牌买卖的衍生工具以增达129种,而我国大陆的证券市场除股票外,6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几乎没有,而1至5年的资本品种类又受到了种种限制,不流通股占的比例也远远比发达国家大得多,这极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在大部分成熟市场和一些新兴市场上,交易所除进行股票、债券的现货交易外,还有股指期权、期货产品,以及大量的个股期权期货产品进行交易。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等结构性产品十分普及,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增长迅速,资产证券化产品和房地产信托基金产品(REITs)也非常发达。相对来说,中国证券市场交易品种则过少
三,我国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
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跟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等。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是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不够公开的情况,证监会最近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隆基股份、勤上光电、华塑股份等8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情况。近期竟然能发现八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在我国绝对不仅仅只有这八家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从中就可以看出很严峻的问题。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是指投资者在获取有关信息后,被给予证券投资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实现的制度。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得保障与实现制度不健全,使得投资者投资时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积极性。法规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导致一些证券交易的环节无法可依,加上对已颁布的法律法规执行不力,证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信息披露不透明
从相关市场信号、各方面数据、相关新闻来看,财务造假、虚增利润、信息披露等方面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日前,中国证监会通报了勤上光电(002638,股吧)、隆基股份(601012,股吧)、华塑股份、青鸟华光(600076,股吧)、海联讯(300277,股吧)、承德大路、西藏天路(600326,股吧)、宏磊股份(002647,股吧)8家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这8家公司已被正式立案调查。在新股IPO环节中,上市时优良的业绩与一季度、半年报业绩数据完全大变样,有的公司还出现上市时每股盈余一元多,上市后季报、年报就亏损的情况。这些都可能显示出在IPO上市审报环节,财务报表造假的可能。从信息披露环节来看可以说仍然具有较大的努力来完善。
五,市场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证券监管体制还没有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的目标,依据相关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只会对股票、期货市场进行监管,而对债券市场没有实际的监管权力,债券市场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进行监管,从而导致了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方面存在多头管理的格局,各个部门相互自检的协调作用比较差,所以目前很多问题只靠监管会很难胜任,,而我国各监管部门之间不协调,职能层次不明晰,没有一套严密有效的措施确保其履行职能,并使其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事发后才会严厉制裁的情况,降低了监管的效率。而且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潜规则也是我国市场有效监管的重大阻力。
㈥ 股票发行时证监会要求对预付账款进行核查,请问审计师核查报告怎么出啊
预付账款不用出专项核查报告啊 会计师只要在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列明就可以了 如果是反馈意见回复需要的话 那也只把核查过程和结论写清楚就可以了
㈦ 证监会首次披露IPO反馈问题全文,反馈都问些啥
不断加大IPO审核透明度的同时,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的要求也日益严格,这一趋势,在近日首度曝光的IPO在审企业反馈意见中已充分显露。
作为今年1月确定的IPO审核透明化的重要举措,证监会于4月底首度公示了对金诚信矿业、宝钢包装、中国核能电力、四通集团等四家在审企业的反馈意见全文。具体来看,证监会共发出95个问题,其中69问涉及信息披露,占据七成。重点是要求拟上市公司披露各类利益关联关系、主业项目具体运营情况等。“这不仅是对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也反映了审核新趋向,即密切关注拟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地毯式核查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
关联交易成“必答题”
4月28日、29日,证监会网站首度披露了IPO在审企业反馈意见,共有金诚信矿业、宝钢包装、中国核能电力、四通集团等四家上交所上市排队企业的反馈意见曝光。与此同时,上述公司也都发布了预披露更新文件,回应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
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底证监会已明确将进一步公开审核过程中提出的反馈意见及反馈意见回复内容,提高IPO审核透明度。如今,这一举措正式落地。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对记者表示:此番公开IPO反馈意见,是审核工作进一步透明化的体现,也便于公众对发审会工作展开监督,体现了“三公”精神。
具体来看,在证监会对四家公司合计提出的95个问题中,信息披露问题共有69条,在反馈问题总量中占比高达73%(其余三类问题为:规范性问题、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和其他问题)。“这体现了证监会‘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新理念,即注重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也是在为注册制铺路。”某投行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据记者梳理,在上述四家公司的反馈意见中,关联交易成为一道“必答题”。其中,中国核能电力的关联交易现象最为突出,其与中核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工程建设承包服务、核燃料采购与设备及技术进口代理、委托贷款等金融服务、采购劳务等诸多方面存在大量关联交易,且金额较大。此次,证监会要求公司披露从中核集团采购劳务的具体内容以及2012年突然大幅上升的原因;同时要求公司补充介绍其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必要性和有无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等。
同样,宝钢包装2012至2014年原材料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3.10%、18.34%和13.50%。证监会此次要求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关联采购额下降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安排等情况。
反馈答复情况影响过会
在IPO审核过程中,反馈意见及其答复构成重要一环。一位投行人士告诉上证报记者:“通常来说,反馈意见包括证监会认为有瑕疵或者不符合IPO条件的各种问题,如公司及中介机构给出的答复不能令证监会满意,最后发审委可能因此否决上市申请。当然,也可能有些问题预审员没发现,故在反馈意见中没有涉及,但发审委委员发现了,在上会时就会提出;还有可能是公司在上会前被媒体曝光了一些新问题,上会时也会被问到。上述这些问题如果回答不了的话,有些可能会被发审委当场否决;有些则可能会让企业回去再做准备。”
记者注意到,此次反馈意见中集中出现的关联交易问题,也曾是今年一些拟上市公司未能过会的症结。如此前索通发展IPO被否,就是因为与关联方酒钢集团及下属公司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独立性无法保障。
除关联交易外,反馈意见还特别关注拟上市公司股东层面的利益勾连。如证监会在对金诚信矿业的反馈意见中提出:发行人设立以来新增股东较多,请保荐机构及公司就新增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等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同时,宝钢包装也被要求补充披露2011年底引入的五家机构投资者背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近五年的从业经历、现任职单位和职务、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等。
地毯式核查主业运营
此外,对中国核能电力,证监会还指出:“公司在风险提示中称,当核电发展政策调整、税费政策变动、电力体制改革、运营成本增加、利率及汇率变动等风险因素个别或共同发生时,公司经营业绩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公司2015年全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较2014年可能存在下滑的风险。风险提示过于泛化,缺乏针对性。请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的针对性。”对此,中国核能电力在4月29日的预披露更新文件中进行了更详细的计算和提示。
针对金诚信矿业,证监会则指出:公司的采矿运营管理和矿山工程建设收入占比约99.52%,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各期运营的采矿管理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的采矿管理项目的名称、位置、矿山类型、各期出采的矿石量、矿石价格、实现的收入情况,分析与披露各期境内和境外采矿运营管理收入变动的原因,并进一步分析各期出采的矿石总量与采矿运营管理收入是否配比等。
“这不仅是对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也反映了审核新趋向,即地毯式核查企业主营项目的运行情况。”业内人士称。
㈧ 参与定增后补仓是怎么规定的
一、定增的报价原则
1、主板定增报价原则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可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最新窗口指导:如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的,原则上不会再出反馈意见);
最新窗口指导:定价基准日前停牌时间不得超过20个交易日,如超过许复牌后交易20个交易日再作为定价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注:依据2011.4.27《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
2、创业板定增报价原则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创业板溢价发行可以没有锁定期,定增并购圈社群小伙伴还是在反复问的问题!)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注:依据2014.08.01《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办理指南》
二、定增的流程
1、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次增发股票的发行的方案;(这个最重要,要仔细研读!)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
(4)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募集资金用途;
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股东大会就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向本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上市公司就增发股票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由保荐人保荐
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保荐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4、证监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程序审核,并决定核准或不核准增发股票的申请。
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的程序为: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5、发行
6个月内发行,否则重新核准;有重大变更,暂缓发行。
(1)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申请获得通过或者未获通过的结果后,应当在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公告中说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后,将另行公告。
(2)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决定后作出的公告中,应当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并公开上市公司和保荐人指定办理本次发行的负责人及其有效联系方式。
(3)上市公司、保荐人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推介或者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不得采用任何公开方式,且不得早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公告之日。
(4)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内选择发行时间;在发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荐人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提供认购邀请书。
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名单由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共同确定。
注: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名单除应当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公司前20名股东外,还应当包含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下列询价对象:不少于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不少于10家证券公司;不少于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三、定增的注意事项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3、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不得转让(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4、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5、本次发行不得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之前有社群小伙伴问,能否通过定增成为大股东,这里解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