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已经司法解散股东不配合清算其它股东可以起诉注销公司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② 股东不配合,如何注销公司
你可以要求他购买你的股权,并对法人代表进行变更;或者以法定代表人名义召开股东会(通常公司章程是规定法定代表人有权召开的)审议注销议案。
③ 公司不经营法人注销股东不配合并且威胁
公司法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④ 股东不配合如何注销公司
一、法人不可以直接注销公司,两种解决方法: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4)股东不配合注销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⑤ 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要求注销公司但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注销公司就是对公司进行解散清算,如果章程没有特殊约定,那么经公司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即可,如果3个同意公司解散的股东表决权累计起来不到2/3,那么只要达到10%,在公司继续经营下去会损害股东利益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
如果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殊限制,那么股权转移到另一个股东名下是完全自由的。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 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 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⑥ 一起合作,其中一名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法人该怎么办
召开股东或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是否注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是五人以下的公司可以购买对方股份,或者申请破产就是了
⑦ 我是一家单位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处于吊销未注销,股东不肯签字注销.这样下去对我本人有什么影响谢谢我
问:我是一家单位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处于吊销未注销,股东不肯签字注销.这样下去对我本人有什么影响?谢谢我是一家单位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处于吊销未注销,股东不肯签字注销.这样下去对我本人有什么影响?谢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1.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公章不可以继续使用。
2.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相关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缴其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注销登记或者吊销执照,应当同时撤销注册号,收缴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
⑧ 三个股东,一个不愿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由股东会会议作出决定,且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同意注销公司的另两个股东所持表决权合并超过三分之二,则可以形成股东会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如果同意注销公司的另两个股东所持表决权合并不足三分之二,但单独或者合并超过百分之十,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