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天原集团天原化工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主要产品介绍天原化工目前的主要产品有:糊状聚氯乙烯树脂、特种聚氯乙烯树脂。2001年度,天原化工总共生产聚氯乙烯树脂30,886.60吨,销售29,751.29吨,实现销售收入181,944,919元。具体见下表:设计产能2001年生产量2001年销售量产销量糊状聚氯乙烯树脂20,000吨14,172.26吨14,170.88吨99.99%特种聚氯乙烯树脂20,000吨16,714.34吨15,580.41吨93.22%4、天原化工的盈利状况天原化工于1999年11月成立,2000年12月开始试生产,2001年2月开始销售产品。2001年度,天原化工销售收入18,194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377万元,净利润-703万元。天原化工2001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有:一、2001年国内聚氯乙烯树脂市场受进口低价聚氯乙烯冲击,价格大幅下降,而原料价格下降幅度小于产成品价格下降幅度,造成毛利率下降。二、由于天原化工于2000年开始试生产,2001年上半年的产量尚未达到设计产能,影响了2001年全年产量。上述两个因素目前已经有明显好转。一、2002年1-3月,天原化工主要产品特种聚氯乙烯树脂(S-PVC)的销售价格有了明显上升,参见下表。二、自2001年下半年起,天原化工的产量已经达到了设计产能。天原化工计划2002年生产38,000万吨-40,000吨聚氯乙烯树脂,这将比2001年的实际产量增长23%-30%。5、本次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结果此次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天原化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评报字[2002]第D0650116号《关于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天原集团天原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2001年12月31日,天原化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17,277,667.68元,评估值中有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844,601.20元,天原集团投资比例为76.22%,股权价值为89,389,038.31元。本评估结果已经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沪评审[2002]267号文确认。
法定代表人:汪适和
成立时间:1999-11-02
注册资本:12617.5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000100623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公司地址:金山区州工路358号
㈡ 有哪些天才的资本运作
答:新三板上有
九鼎集团:子公司昆吾九鼎借壳逆袭A股, 14个涨停板狂赚104亿
九鼎集团的第一次逆袭是因为赶上了创业板的风口;第二次逆袭则源于2014年挂牌新三板,并且此后通过一系列眼花缭乱的运作获得上百亿融资并成为新三板第一 家千亿市值公司;今天,读懂君向您介绍的主要是九鼎集团的第三次逆袭,九鼎集团旗下子公司、主要从市PE业务的子公司昆吾九鼎以借壳方式登陆A股,狂赚百 亿的资本运作。
今年5月,九鼎以41.5亿元收购中江集团100%的股权,通过中江集团,九鼎得以间接持有A股上市公司中江地产(600053.SH)72.37%的股权。
算上中江集团10.83亿元的负债以附加认购条款,九鼎最终承担的对价是52.46亿元。在这之后,九鼎将昆吾九鼎资产注入中江地产。
中江地产复牌后连拉14个涨停板,九鼎的浮盈达到惊人的104.33亿元。
因为中江地产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累计向九鼎投资及其关联方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中江地产资产总额的55.36%,未达到100%。因此,不构成借壳上市。
最厉害的一次借壳,却不构成借壳上市,这就是水平。
㈢ 上市新版三的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其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否需要和母公司保持准则一致
可以很明确的说不需要。
企业选择何种会计制度主要依据监管部门要求、行业一般规则和企业自身特点进行选择。
我国现有的有效的会计制度主要有:
企业会计准则,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轮渡、地铁等企业
企业会计制度,名存实亡的东西,其中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企业可以根据行业和自身情况根据监管要求选择上述几个有效的会计制度执行。
财政部要求所有上市企业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现在的新三板上市企业虽然核算条件、资本体量都与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公司有差距,不过也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但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是不需要强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具有特殊监管要求的子公司或不在中国本土注册经营的子公司无须完全参照中国财政部对上市公司要求执行,比如上面提到的运输企业如果监管部门要求其使用运输企业会计制度,那他应当执行运输企业会计制度,不需要强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如果企业注册经营地在国外,那应当首先执行当地的会计制度,更谈不上要与国内的母公司保持一致了。
子公司执行不同于母公司的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上存在差异可以通过调整子公司财务报表达到上市公司披露列报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第二十七条要求"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第二十八条要求“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准则通篇没有强调子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需要与母公司保持一致,而是强调母公司在合并列报时应当按照母公司会计制度调整子公司财务报表差异。
因此,新三板子公司会计制度与母公司会计制度保持一致不是必须的要求。当然,保持一致有很多好处,首先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就能省去很多麻烦,不过这绝不是必须的。
㈣ 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上新三板是好事还是坏事
肯定是好事啊!对于母公司来说能提高市值,对于子公司来说是发展的需要。
㈤ 股票海格通信的子公司获准挂牌新三板是利好还是利空呀,请教高人指点
算是利好,但现在的市场行情,个股的利好利空已经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大盘走势,元月以来,大盘跌的很厉害,很多个股都是被错杀的,只要大盘好转,不管是利好还是利空都可能会涨,如果大盘继续跌,就是个股有利好也没有什么用,没有多少资金愿意逆市拉升
㈥ 上市公司股权占新三板企业不能超过50%吗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十余家A股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成功在新三板挂牌交易。其中互动娱乐持股28.5%的子公司树业环保、云南铜业及大股东云铜集团累计持股91.87%的子公司云铜科技,均在新三板系统发布了对外投资公告,显示一切经营正常。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在实务中已获得认可。
就在上个月,精华制药控股51%的子公司江苏森萱医药化工公司启动改制,决意冲刺新三板。精华制药为此表示,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完善江苏森萱医药化工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其竞争力。
据了解,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力推子公司挂牌新三板,除了常规的完善治理结构外,还与新三板的融资制度有很大关系。相比于A股市场普遍长达一年多的再融资期限,新三板融资期限一般在3个月左右,且审批手续简单甚至可以免审批。此外,新三板毕竟可以公开定价,上市公司子公司在新三板可以获得较为公允的定价。
从海欣医药的案例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从进行股份制改制,再到正式挂牌新三板,一般仅需要1年左右时间。而对于已经完成改制的上市公司子公司,则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挂牌。
可以预见的是,上市公司将会越来越多地参与新三板扩容,除了推动子公司挂牌新三板外,本身条件已不符合沪深交易所上市规则的上市公司也可选择退至新三板交易。例如*ST长油在完成退市整理之后,将于8月份转挂新三板。
㈦ 新三板融资和股权稀释的计算方法
股权稀释的计算方法某公司成立二年,共有三个股东。股权分别是A:49%;B:30%;C:21% 共计投资一百万。现有四人共以现金25万;房租10万入股,要求四人共占20%的股份,每人各占5%有 那么稀释后的股份是不是这样的啊:
A为:(100-20)X 49% = 39、2%
B为:(100-20)X 30% = 24%
C为:(100-20)X 21% = 16、8%
其他四人分别为 : 5% ; 5% ; 5% ; 5%
共计总股份100% 这样对吗?稀释股权就是股东通过吸收其他资金,使自己的控股比例下降的一种做法.这样可以扩大公司的资金实力.具体做法可以参考正泰集团的做法:正泰集团成长之路的标杆意义在于南存辉以过人的胆识和谋略将家族股权不断稀释,从而以较少股份控制了一个庞大的企业集团。
用家族“稀释”自己 南存辉股权第一次被稀释是在20世纪90年代,处在发展十字路口的南存辉与美商黄李益合资,“正泰”这一名称由此问世。此后,南存辉把南存飞、朱信敏、吴炳池及林黎明四人揽入正泰成为股东。 南存辉靠股权安排,完成了正泰大厦至为关键的基础构建。从股权安排上看,黄李益25万美元的资金与其说是投资不如说更像是借款,因为在完成股权安排、构筑正泰核心决策层后,南存辉的股权占60%,其余四人分享剩余的40%,黄李益并不享有股份。到1994年初,三年时间,正泰的资产达到5000万元,南存辉的个人资产增加了二十多倍! 用社会资本“稀释”家族 当正泰成为温州的知名企业后,正泰产品供不应求,南存辉却对公司的发展极为不满:靠自身的利润增长发展,企业到什么时候才能做到中国龙头老大的地位!南存辉要加速做大,他需要新的发动机,南存辉充分利用正泰这张诱人的“牌”,开始他的兼并、联盟的资本扩张。南存辉选择企业的标准是:资产比较雄厚、产品有较好前途且能为正泰“拾遗补缺”。这时,正泰的品牌效应出来了。许多企业看中品牌这个无价之宝,想要贴牌,这使南存辉大规模扩张计划得以实施。先后有38家企业进入正泰,股东近40名,而南存辉的个人股权也被“稀释”到不足30%。此时,正泰净资产5000万元,这是南存辉股权的第二次稀释。 对这些企业,正泰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投资、控股或参股等多种灵活的形式“招募”,进入集团的二级、三级公司,使这些企业既在集团的统一指挥下运行,又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一些业绩不好或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与正泰不符的企业,也随时会脱离正泰集团。 作为家族企业,家族成员并不赞成他的做法,正泰集团资本的不断扩张,为什么要让大家来分正泰这顿好不容易才做出来的大餐呢?但事实是最有说服力的,正泰集团在不断被“稀释”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发展。 到1998年,正泰的“壳”形已显露出来,它再也不是一个家族企业,而是一个企业大家族。同时,南存辉的个人资产也达到了将近2亿元。 进行公司重组建立集团公司 1998年,南存辉股权第三次大幅度稀释。重组后的正泰集团呈控股集团结构,下辖近30家控股公司及31家相对控股公司。其中正泰集团一半的资产集中在电器股份、仪器仪表和持股85%的成套设备公司中。此次改组,南存辉兄弟股份降至28%,朱信敏、吴炳池和林黎明分别持有7%~10%不等的股份份额。 多年来,南氏家族的股份主要集中在正泰集团的核心部——低压电器部分的股份。南存辉拿出这部分的股份进行股份制改造,从这部分的股东原先南氏家族股、重大企业股,又增添了占原股东数一半的知本股。这使股东一下子扩大到107人。南存辉的个人股由此被“稀释”到集团股份的20%。2000年,南存辉把集团的50多个企业重新组建为两个股份公司和三个有限责任公司,取消成员企业的法人资格,企业老板变成了小股东,他还把核心层的股份让出来,让优秀的科技人员和职业经理人持股20世纪90年代从上海来的一位工程师,现任集团公司副总裁,十年的发展个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分红、股金)已超过1000万元。集团内部百万富翁的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创造了民营企业共同致富的经典案例。
南存辉在集团内推行股权配送制度,他要将最为优良的资本配送给企业最为优秀的人才。这就是正泰的“要素入股”——管理入股、技术入股、经营入股,以体现“知本”这种优良资本的价值。 正泰在变革产权制度的同时,注重健全治理结构,不断优化管理机制。 优化股权结构,淡化家族色彩 为了克服家族企业的弊端,正泰在形成股权较大级差,维护决策层权威性的同时,通过收购、兼并、合股等方式,使股权结构多元化;通过吸纳优秀工成为股权拥有者,为正泰的产品研发、销售、经营吸引了大量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销售精英。经过股权结构的合理调整,目前,在正泰最高决策层中,家族成员所占的比例已不到三分之一;在一百多人组成的股东会中,家族之外的股东占了80%;南存辉在正泰的股份仅占20%左右。家族色彩在淡化,企业却在不断壮大。 实行“两权”分离,专家治理 为了完善和优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的人员结构,变家庭管理为专家管理。南存辉首先对进入领导层的直系亲戚进行剥离,大幅度降低家庭成员比例,同时对股东大会的人员进行调整,主要由中小股东代表所组成。目前,在正泰法人治理机构中,非家族股东成员占60%,非股东人员占20%,有血亲关系的家庭股东仅占20%;在经营执行层中,非股东人员占总量的85%,大量外来的优秀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进入领导层,初步做到了资本所有权与生产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和专家管理企业。
结论 正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跨越式发展之路,特别是其公司治理变革之路对我国处于成长期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正泰集团治理变革最明显的特色是产权分散化。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民营企业老板一定要有胸怀,要舍得把自己原来独占企业的股份逐渐稀释,让企业的骨干员工和策略投资者都能拥有股份。将企业维系在某一个人身上是十分危险的,把股份分给大家,老板的股份相对比例是降低了,但是“蛋糕”大了,拥有的资产绝对数量却大大地增加了。0 0 添加评论(0)klhvw09-10-24税法上将股权投资收益区分为股息性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但在新《企业会计制度》中都合并在“投资收益”中。股息性所得是投资方从被投资单位获得的属于已征收过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所得。税法规定,凡投资方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会计上规定企业应在每年末,按有关规定(区分成本法和权益法)计算应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并相应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而税法上,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资本利得是投资企业处理股权的收益,即企业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所获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这种收益一般应全额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上述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保留低税地区被投资企业的利润不予分配
如果被投资单位未进行利润分配,即使被投资单位有很多未分配利润,也不能认定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所得实现。各国公司税法中都有“受控子公司”的反避税条款。我国所得税规定中尚未涉及。
如果投资企业是盈利企业,而且其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应尽可能地促使被投资企业不向或推迟对投资者分配利润(含股息、红利),避免或推迟分回的利润(股息、红利)补缴所得税。要达到这一目的,投资企业可追加对被投资企业控股,从而控制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
这样做,对投资方来说,可以达到不补税或递延纳税的目的;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由于不分配可以减少现金流出,而且这部分资金无需支付利息,等于是增加了一笔无息贷款,因而可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我们知道,如果将盈利留在企业内部作为积累项目,股东的权益增加了,但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虽然在这种情况下,股东没有现实的股息收入,但伴随着股东权益的增加,股东掌握的股票价格会上涨,这时股东可以从股价上涨中获取实惠。目前,我国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若股东将已涨价的股票抛售,也只须按成交金额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其税负**低于个人所得税对股息、红利的纳税负担。
如果被投资企业是母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则没有进行利润分配的必要。
“先分配后转让”可筹划
企业保留利润不分配,将导致股权转让价格增高,使得本应享受免税或需补税的股息性所得转化为应全额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股权转让所得。
㈧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新三板挂牌企业有什么限制吗
这位朋友,不知道你对新三板了解多少。首先要说的是,新三板也是上市公司板块,全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这也是以股票形式进行交易的板块。您确定您说的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会收购新三板上的一家上市公司吗?如果是真的,咱们在说有什么限制,另外追加悬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