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申请限售股解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分别是什么
股东欲申请限售股解禁,应当委托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手续,交易所回不接受股东的直接申答请。相关股东可在满足解除限售相关条件时,委托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拟申请解除限售日前7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申请办理对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有关手续。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参见交易所(适用板块)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2. 限售股形成的原因有哪些证监会对限售股的交易有什么规定
你好,限售股就是指在限定时间内和条件下限制出售的股票。限售股解禁期满后可以上市流通,其性质就由限售股变成了流通股。
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此部分限购股已经基本完成解禁)
由于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持股成本差距悬殊,为了保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并维护市场稳定,非流通股在通过对价获得流通权的同时,中国证监会对非流通股上市设定了限售时间和条件,这也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的由来。根据2005 年9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
(1)股改后上市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大非”),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 个月内不得超过10%。
IPO形成的限售股
IPO 限售股包括IPO 原股东限售股和IPO 机构配售股两部分。
对于IPO 原股东限售股的上市流通问题,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有着类似的规定。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对于IP0 股份的上市,交易所规定: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自IPO 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上市流通;
(2)IPO 时已发行的股份,IPO 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上市流通。
对于IPO 机构配售股的上市流通问题,中国证监会规定:
(1)IPO 股票数量在4 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 个月;
(2)对于网下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其持有期限不应少于3 个月,持有期从IP0 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再融资形成的限售股
再融资形成的限售股主要由定向增发认购股份和公开增发网下机构配售股份两部分。
对于定向增发认购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中国证监会规定:
(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战略投资者认购的股份,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对于公开增发网下机构配售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增发,主承销商可以对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并在发行公告中明确机构投资者的分类标准。公开增发网下机构配售股份的限售期通常为1 个月,但是向其控股股东配售股东的限售期却从6 个月到36 个月不等。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3. 为何要规定限售股
限售股就是除了流通股之外不能在股票市场融资的那部分股票,限售股解禁需要通过证监会审核,如果公司业绩良好,经营状况稳定,且确实需要进一步增加资金的上市公司可将限售的部分解禁,转换为流通股。证监会需要考察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如果上市公司的情况不符合要求是无法解禁限售股的,和对公司上市的要求的性质差不多
4. 限售股有那些期限是多久法规如何规定的
一、本通知所称限售股,包括:
(一)财税[2009]167号文件规定的限售股;
(二)个人从机构或其他个人受让的未解禁限售股;
(三)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
(四)个人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限售股;
(五)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中,个人持有的原被合并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合并方公司股份;
(六)上市公司分立中,个人持有的被分立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份;
(七)其他限售股。
5. 很想知道有关限售股解禁的相关规定
大非指持股比例大于5%但不控股的原非流通股。小非指持股比例小于5%的原非流通股。解禁,就是部分限售股票解除禁止,允许上市流通。
为使非流通股股份取得上市流通权后,不出现控股股东大量抛售的情况,试点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股份,应当做出分步上市流通承诺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流通股股份取得流通权后的实际流通限制,做出了三项规定:
一、试点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试点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三、试点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七条 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第二十八条 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所持股份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配售的方式
创业板,即国际上通称的“第二板市场”(Second Board),与主板市场(Main Board)相对应。
创业板作用:主要是为了扶持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旨在支持那些一时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上市融资,也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但也可能得到更大的收益。
风险
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当然,获得高回报的可能也会大得多。从监管来看,各国或各地区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两者不会相互影响。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活跃。
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与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区别:一、规模不同。创业板市场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市场,与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相比,规模普遍偏小;二、控股主体不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控股主体一般是民营企业或个人,而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大股东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三、对上市之前的盈利记录要求不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盈利要求相对较低;四、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不同。创业板市场中大部分公司的所有人就是企业的经营者,而主板市场中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所有人和经营者,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mainmarket/20070911/04513965143.shtml
6.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什么交易限制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以下两种规定:
1.个人或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未解除版限售股份的权,证券公司不接受该投资者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也不接受其以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未解除限售股份充抵保证金
2.个人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证券公司不接受该投资者以其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充抵保证金
7.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什么交易限制
您好,持有上来市公司限售股源份的,有以下两种规定:
1.个人或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未解除限售股份的,证券公司不接受该投资者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也不接受其以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未解除限售股份充抵保证金
2.个人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证券公司不接受该投资者以其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充抵保证金
8. 新股上市后大慨多久会解禁限售股
1、对于一只新股来说,其限售解禁一般会有三次:第一次限售股是自该股票上市挂牌首个交易日算起的三个月后,这次限售解禁是由于IPO网下申购的部分解禁。
2、第二次则是在自该股票上市挂牌首个交易日算起的一年后,这次限售解禁是那些该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东的解禁;第三次则是在自该股票上市挂牌首个交易日算起的三年后,这次限售解禁是那些大股东的解禁。
3、次新股的内涵是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相应变化的。一般来说一个上市公司在上市后的一年之内如果还没有分红送股,或者股价未被市场主力明显炒作的话,基本上就可以归纳为次新股板块。
(8)上市公司限售股相关规定扩展阅读
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其中就是针对非流通股股份股改后的“限售”规定。
参考指标:
分析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推荐参考以下指标:
1、大股东的类型。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属于国家经济命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会对其保持较高的持股比例,不会轻易套现。另外,属于国资委管辖的央企和地方重点国企,套现资金的归属、分配及使用方面有待相关法规完善,如是否上缴社保基金,还是部分上缴等。在相关法规出台前,这些公司的股票还不会形成较大的套现压力。
2、作为发起人的民企投资家大多数会专心从事实业,并非从事买壳、卖壳从事资本运营的投资性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大规模套现以实现退出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大股东属于非发起人的民企,擅长资本运作,则有套现的可能。
3、业绩状况。业绩优良或尚可的上市公司中,限售股比例偏低,或者大股东持股勉强保持相对控股地位,限售股解禁后的套现需求也不大。业绩不佳、或价值高估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偏低的股东退出意愿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