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是否可以替已失信人员代持股份吗
我理解问题的关键在于,失信人员通常是“老赖”,即欠债不还的人。而之所以他会让你代持股份,目的就是“转移”财产,防止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这其实并不是个代持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而是协助失信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问题。
❷ 替别人代持股份他的合伙人涉黑我怎么办。我有责任吗
如果他跑了那你就需要承担责任,还面临坐牢的危险
❸ 股份代持协议可以让代持人在法律上规避债务风险吗
不能,这不利于保护债权人权益,甚至如果证据明确的话,代持人和实际权益人是要承担连带风险的,两个都跑不了。
❹ 请问各位专业人士,我帮他人代持股,如果公司出现贷款还不上,最后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首先我国的公司了类型只有脸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管是哪种类型,都是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以其认缴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代持股协议仅有内部效力,没有外部效力。你代持股份,如果出资到位,公司再怎么欠钱还不起最多破产,就当出资打水漂了股东不需要承担额外责任。但是如果出资没到位,你作为名义上的股东要承担补足出资额的责任。但是你可以依你和实际股东的代持股协议向他追偿。
❺ 老公作为股份代持股东,公司债务,他要承担吗
看该股东实缴完没有。
不管是显名股东还是隐名股东,如果该股东按照章程的约定实缴完认缴出资了。
这时候,股东不需对其他公司债务负责任(破坏公司财产独立性的除外)。
如果认缴的出资没有实缴完毕,那么股东应当继续在认缴的范围内出资。
公司法司法解释3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第二十七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❻ 出钱买的股权但是别人帮我代持,工商没我名字。老板不作为导致现公司亏损有债务,我是否需要承担亏损
造成股权亏损,这个与股权名义在谁的名下并没有实际关联,除非实际出资人愿意把股份赠送给代持有人。否则自己花钱买的股份,就必须自己承担这个股份的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