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被全部认购,公司就成立了吗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决定权主要在于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发起人、认股人与股份有限公司有重要关系,他们决定公司的经营、发展,当然他们也有权决定公司成立与否。股份有限公司发起的股份全部被认购,是成立的条件之一。发起人、认股人可以从公司利益和自身利益出发否定公司的成立。但股份被认购不是决定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才能成立。
Ⅱ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句话如何理解
这句话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这个责任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也就是最高也不能超出他认购的股份
比如某人认购了股份有限公司1万元的股份,后来该公司破产欠债100万元,则某人仅以1万元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就是最多这1万元的股份没有了,对剩余债务不负责任
Ⅲ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何理解
查清为什么股本100万的公司只剩下50万了?如果是正常经营亏损的,公司剩下的都填进去就结束,缺口不用再还了。如果股东当年出资不到位,或者有抽逃资金,那就要填窟窿,填平到股本100万为止(也就是填50万)。谁出资不到位,谁抽逃资金,就谁来填窟窿,和占股比例没关系。
Ⅳ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全部股份是指所有权利人的权利是等份的,每个持有人按照持有的份额行使权利.譬如注册资本是10000万元,那么实际上就是等份了10000万份股份,持有人按照持有的份额数行使相应的权利.主要的好处是,所有权人可以买卖其中的一部分份额,而不必通知其他权利人,其他权利人也没有优先购买权,使得股本能够顺利流动,有利于筹资和资本结构的改善.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比如资产1000万,假如董事长500万,其他总经理300万,另外其他人一共200万,他们的股份就可以这样表示,而不需要非得化成某一个数字,这种情况之下的股份你可以以百分比来表示。 每一股价格都是统一的,比如1元,按出资比例每人有多少多少股,按上面的例子来说,董事长就有500万股,总经理300万股。
Ⅳ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最少注35% 发起人最少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5% 为什么两个不一样啊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小于公司股份的35%。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合资合作者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Ⅵ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为什么不得小于公司股份的35%目的是什么如题 谢谢了
这是公司法规定的,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就必须不能少于35%。目的是为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如果发起人的认购股份过低,可能会做出损害其他认购人的利益。
Ⅶ ‘认缴的出资额’与‘认购的股份’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区别:
‘认缴的出资额’指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股份’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二者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均承担有限责任。
Ⅷ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为上市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有什么限制(下题中的D项)
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采用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所以D项错误
Ⅸ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时,要求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 )
35%,发起人数不多于200人。公司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