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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东湖有限公司股东

发布时间:2021-07-31 11:29:59

① 新老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人数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旧公司法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
新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而对股东人数没有上限;旧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为五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股份制企业实际上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只是从字面上看范围更广而已。股份制企业是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立的法人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码事,具体可以看《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② 有限公司出事,法人与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人的责任:

《民法通则》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2012东湖有限公司股东扩展阅读: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

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来担任的。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利。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

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分配权、重大经营决策权、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行为构成公司的代表行为,并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可以由董事长、经理担任。

由此可知,法定代表人权利来源于公司,公司执行的决议来源于股东会,若法定代表人按合法权限及规定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最终公司发生经济损失是由公司承担责任;若决议违法且构成刑事犯罪,法定代表人作为直接经济责任人需要承担责任。

③ 有限公司股东占股份比例和债务承担责任的关系

若公司无力还款,股东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

1、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2012东湖有限公司股东扩展阅读

一般情况下,股东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股东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股东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股东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而股东的个人债务也就是私人债务,和公司没什么关系。

私人债务和公司债务区别:如果是公司债务,必须由公司进行偿还,但是如果是私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用偿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④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与优先购买权

股份公司是完全的资合公司,而股东优先权是立足于保护具有人合性的有限公司的股东利益及控制公司权利,因此说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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