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CCO和董秘的主要职责
首席运营官(COO)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公司的日常营运,辅助CEO的工作。一般来讲,COO负责公司职能管理组织体系的建设,并代表CEO处理企业的日常职能事务。如果公司未设有总裁职务,则COO还要承担整体业务管理的职能,主管企业营销与综合业务拓展,负责建立公司整个的销售策略与政策,组织生产经营,协助CEO制定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并对公司的经营绩效进行考核。
一、管理权限:
经总经理授权负责统管公司经营工作,建立统一的经营管理方针政策,行使对公司经营工作的指导、指挥、监督、管理的权力,并承担执行各项规章、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责:
1. 负责抓好公司经营规章制度和细则制定、系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经总经理批准后监督执行。
2. 负责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数据支持和专项研究报告。负责定期为公司提出定题企业经营状况分析和前景预测报告。
3. 管理协调市场部和技术部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系统整体功能发挥,对重大问题上报总经理裁决。
4.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按月考核评分及时公布。
5. 主持公司经营系统总体设计方案 ,负责全公司经营投资预算方案、在批准后组织实施。
6. 密切关注国际国内信息产业动向和趋势,评估重大信息技术的影响,为公司引进先进信息技术提出意见和建议。
7. 负责审查部门提交的各种工作汇报,评估工作效率并对存在的问题加以处理,定期听取直接下级述职,并做出工作评定。
8. 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各部门下属人员的业务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做好下属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惩罚。
9. 负责组织完善各部门制定与其专业管理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
10. 负责组织对公司人员的业务培训;
11. 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新《公司法》在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中,对上市公司董秘的职责做出了规定: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目前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主要规定了董秘的六大类职责: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权事务管理、三会组织与文件的保管。下面就董秘针对不同职责需要做的工作进行简要介绍。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
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按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
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
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交易所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本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本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
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
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交易所报告;
(十)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应当为董秘参加交易所的业务培训提供保障;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所报告。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2. 上市公司董秘一年收入
年收入不等,一般在10万以上,多的几百万,正常一般在20万左右
3.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其它公司担任法人代表可否
只要符合竞业限制,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在其他公司担任法人代表。
4. 谁能告诉我一个上市公司董秘办是个什么机构,主要做什么的有权利么
主要是负责协调中介机构和企业的关系,企业和政府的关系!
1、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
主要内容是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监会、交易所和地方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监管部门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具体而言,董秘要就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并将监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和最新的监管精神传达给上市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
这使董秘处于矛盾的两个方面:作为上市公司,侧重生产经营的发展和公司利益的维护,降低运营成本;而证券监管部门侧重于维持整个市场的“三公”原则,要求上市公司达到证监会提出的各种规范性要求,遵守证券市场的游戏规则。两者存在着必然的冲突。只有在双方交流充分且有效的情况下,才能使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和公司效益最大化的共存成为可能。这就要求董秘必须掌握沟通协调的技巧和具备很强的专业知识。对外沟通监管部门,汇报公司业务发展,解答提出的问题(需要熟悉公司情况);对内传达监管要求(需要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按照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过程,可分为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和持续性信息披露。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包括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发行新股说明书、可转换证券、上市公告书等;持续性信息披露包括临时性报告和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主要强调及时性和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造成的重大影响,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等,主要反映一定时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的评价等。
董秘在熟练掌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前保密等)外,还需告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各自义务,并督促其遵守。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自身,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董事会(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定主体,承担上市公司应承担的所有责任)、董事会成员(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在信息披露时,在合理的范围内要尽可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举例:有些信息是专业投资者需要的,比如公司资本性支出计划,就是说公司计划用多少钱,这个数字可能是随时变化的,但因为可变性及无法准确预测,在强制性披露中并不合适披露,但机构投资者会提出来,公司可以把大概的计划告诉他们,而且,这种披露可以告诉所有的股东,而不仅仅是机构。有些计划,一些公司会选择不说或者说得很含糊,但也可以选择披露出来,同时也会把其中的不确定性告知投资者。比如房地产行业中,万科是最早披露每年开、竣工明细计划的公司,虽然有些计划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实现,但解释清楚,投资者会充分理解。
实际操作中,如何掌握披露的尺寸,个人经验是第一位的,在董秘的素质中将要提到。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包括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董秘在协调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关系时的表现是最受投资者关注的,董秘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接待来访投资者、机构研究员;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保持与媒体的良好关系,采用路演等手段加强与公众沟通,特殊情况时需要危机攻关;回访投资者;建立与维护公司网站的投资者论坛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就某些议案与投资者进行事前沟通等。在这些与投资者沟通的方法中,董秘最经常使用的是接听投资者电话和接待来访的投资者、调研员。
初期董秘更多的是接听散户的电话,解答问题,偶尔会有持股量比较大的个人股东来公司实地察看或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这个时期,投资者关系并不重要。北京比较有意义的例子是安泰科技,2001年起在公司网站设立股东论坛,董秘在里面回答股民的问题,介绍最新的发展情况(不过更多的意义在于给股民安排了一个因股票被套而发泄怨气的场所)。
随着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壮大,特别是基金的发展,投资者关系越来越为上市公司所倚重,服务对象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担当投资者与公司管理层之间沟通桥梁的董秘,在公司中也不再只是扮演被动的传声筒角色(电话中解答股民的问题),而必须走出去,主动向投资者通报公司的最新动向,推介公司股票,同时了解投资者的需求,并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中推进以投资者利益为导向的理念。
关于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在现阶段的股权分置改革中有充分体现。机构持仓较多的上市公司,在沟通难度上要大大小于散户为主的公司,举例:同仁堂500家机构,中关村则是24万散户。
由于现在上市公司董秘们对机构的拜访愈见频繁,为了与投资者加强联系,一些日常性、非功利性的主动沟通也颇为必要,否则投资者会觉得董秘只是在需要时才进行沟通,并产生反感。因此,有些董秘在每次公司发布公告或有重大举措出台前后,也会通过邮件与投资者联系,收集各方意见。在南方,有些上市公司(比如:深万科)董秘已经开始邀请外部投资者参与公司例会,为管理层就资本市场的变化、投资理念等话题作演讲。
少数特大型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例如中国石化,在发行A股的同时,还在香港市场或美国市场发行股票,需要经常性参加一次境内外券商或投行组织的路演,这样的活动中,除了一天出席八、九个小组会外,还需与重点客户一对一地沟通;而国内大型公司(如长江电力)即使仅仅发行A股,年报、中报发布后,公司也会举行大型的机构投资者推介会,北京、上海、深圳这些重点城市少不得要走上一圈。这些活动,是机构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必要条件。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全可流通”的概念出台,届时投资者关系将更为重要,对于控股股东而言,不仅仅是股票能否卖出好价格的问题,也是遭到恶意收购时寻求盟友的手段。延伸工作:董秘还要善于借助新闻媒体提升公司形象。由于董秘是上市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唯一窗口,所以有不少公司让董秘同时兼管媒体关系。媒体的范畴包括了传统媒介(报刊、杂志、电视)和网络。董秘需要关注这些媒体对公司的评论,并及时做出反应,与媒体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长安汽车就曾经因为网络质疑业绩真实性而被迫停牌,并发布澄清公告。当时包括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周末等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报刊都转载了这篇质疑文章,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可想而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上海金丰投资也因为一家新兴杂志公开质疑其股改方案并召集小投资者投反对票,致使股改方案未获通过。对于那些处于行业领先位置或掌握公共垄断资源的上市公司来说,还有一个特殊点,就是公司对一些新闻的看法备受关注,为此,掌握公司喉舌部门的董秘,必须熟悉行业与政策的走向,花时间研究市场与行业的变化。对内统一口径,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对外发言参考。
对于经营问题很多、风险很大的上市公司,则需要进行危机公关,以期渡过难关。中关村在2004年初曾有过,召集记者招待会通报公司情况,为年报公布后的“摘帽”打下舆论基础。
4、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交易所和证监局报告;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交易所报告。
《上市规则》的规定比较生硬,在实际工作中,只要不出现极端情况,董秘通常都会采取比较温和的方法
5. 董秘算是上市公司高管吗
董秘算是上市公司高管。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简介:
董事会秘书是指掌管董事会文书并协助董事会成员处理日常事务的人员。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董事会秘书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这是董事会秘书的职业所必须的。不仅要掌握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还要熟悉公司章程、信息披露规则,掌握财务及行政管理方面的有关知识。
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二是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如股东名册等资料的管理。
三是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如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 上市公司董秘应该干什么
上市公司董秘能到股吧来与股民交流的确实罕见,因为大多数董秘都没有把普通股东放在眼里,对股吧更是不屑一顾,他们的眼里只有公司高管大股东。董秘能为普通股东服务这原本正常的行为却被有些人认为不正常,这正是当今社会的一种悲哀!期待上市公司的董秘们能够向赵以国先生学习,放下架子来到股吧,与普通股民一起交流吧,普通股民也是股东,董秘也应该为他们服务!
7. 公司上市前董秘离职需要被披露吗
董秘属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董秘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证所规定,将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合规性为重点,对董事会秘书的年度履职情况或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法定披露期限届满或董事会秘书离任前,董事会秘书应向上证所提交年度履职报告或离任履职报告。考核不合格的将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如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连续两年未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以及出现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等情况的,其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将被注销。
8. 上市公司董秘能兼集团公司
董秘是董事会秘书,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的管理、三会筹备及文件的保存与管理。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的规定,董秘的六大类职责分别是: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权事务管理、三会组织与文件的保管。
不知您问的是兼集团公司什么职务?此上市公司和集团又有什么关系?
希望财看见君的回答能解决您的问题~若不清楚欢迎追问
9. 上市公司更换证券代表对公司影响
一、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的角色定位
按照目前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设置“董事会秘书”的职位,董事会秘书不是董事长秘书或助理,董秘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级别(一般是副总裁级别),主要工作职责是统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三会运作、资本运作相关事务,有全职董秘(即除了董秘职务,不再担任上市公司其他岗位工作),也有兼任的(一般由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董事、高管兼任)。
证券事务代表呢,是董事会秘书的助理,是协助董秘工作的,在董秘无法履行职责时,暂代董秘工作,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三会运作、资本运作相关事务的实际操作者,说白了,就是干活的。在上市公司内部,证券事务代表,一般是经理/高级经理/总监级别。
虽然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都是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但他们的级别差别很大,一个是高管,一个只是高管助理,一个是指挥,一个是执行。
虽然沪深交易所都规定,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工作。董秘岗位是不能长期空缺的,否则会被监管机构问责,但证券事务代表这个董秘助理,在一些小公司却是空缺的(可能一时招聘不到合适的人、也有可能不需要),董秘同时也是证券事务代表,由董秘一人全程统筹、负责三会事务、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所有事务,既是统筹者,也是执行者,既是指挥者,也是干活者。
二、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影响
单纯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只是董事会秘书的助手,一个经理/高级经理/总监岗位的普通员工而已,不属于上市公司高管层。更换证券事务代表,对上市公司其实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后续再招聘一个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