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开展几次合规管理有效性全面评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30号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自 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内部有关机构和部门或者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2. 证券公司的合规岗位如何
证券公司合规专员的岗位职责为:
1.持续跟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的变化,在公司内进行宣导。
2.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制订落实法律法规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负责保持与人民银行等机构的日常工作联系,及时记录各类监管文件的要求并形成报告。
4.编写合规案例和宣传材料,组织落实合规培训和宣传项目。
5.对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流程进行合规评估,提交合规评审报告,事前规避风险。
6.为管理层和业务部门的经营活动提供合规咨询、意见和建议,支持业务稳健发展。
3.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的区别与联系
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因未能遵循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的任务正是及时发现并制止风险产生以及由此造成的破坏。合规部门的职责包括合规政策的制订、合规风险的识别、监测与评估、梳理整合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合规培训、参与银行的组织构架和业务流程再造、为新产品提供合规支持等。
风险管理是指如何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当中包括了对风险的量度、评估和应变策略。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一连串排好优先次序的过程,使当中的可以引致最大损失及最可能发生的事情优先处理、而相对风险较低的事情则押后处理。
可以看出,两者有着必然的合规关系,风险管理的一般分动因来源于合规风险的规避。但现实情况里,这优化的过程往往很难决定,因为风险和发生的可能性通常并不一致,所以要权衡两者的比重,以便作出最合适的决定。
风险管理亦要面对有效资源运用的难题。这牵涉到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的因素。把资源用于风险管理,可能使能运用于有回报活动的资源减低;而理想的风险管理,正希望能够花最少的资源去去尽可能化解最大的危机。
“风险管理”曾经在1990年代西方商业界前往中国进行投资的行政人员必修科目。当年不少MBA课程都额外加入“风险管理”的环节。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
在降低风险的收益与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的过程。
确定减少的成本收益权衡方案(trade-off)和决定采取的行动计划(包括决定不采取任何行动)的过程成为风险管理。
首先,风险管理必须识别风险。风险识别是确定何种风险可能会对企业产生影响,最重要的是量化不确定性的程度和每个风险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
其次,风险管理要着眼于风险控制,公司通常采用积极的措施来控制风险。通过降低其损失发生的概率?缩小其损失程度来达到控制目的。控制风险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编制多个备选的方案,最大限度地对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做好充分的准备。当风险发生后,按照预先的方案实施,可将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再次,风险管理要学会规避风险。在既定目标不变的情况下,改变方案的实施路径,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因素。例如设立现代激励机制、培训方案、做好人才备份工作等等,可以降低知识员工流失的风险
4. 证券公司合规专员主要做些什么
首先他们主要是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熟悉银行、银监会和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法规。 然后持续跟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的变化,在公司内进行宣导。
(4)证券公司合规检查扩展阅读:
证券公司合规专员负责保持与人民银行等机构的日常工作联系,及时记录各类监管文件的要求并形成报告。编写合规案例和宣传材料,组织落实合规培训和宣传项目。
对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流程进行合规评估,提交合规评审报告,为管理层和业务部门的经营活动提供合规咨询、意见和建议,支持业务稳健发展。了解银行等金融企业各项业务运作机制、能跟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银行工作人员,需要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敢于质疑的职业精神。
5. 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措施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1、检查
检查是基金监管的重要措施,属于事中监管方式。检查可分为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也可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是指基金监管机构的检查人员亲临基金机构业务场所,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
中国证监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报送有关的业务资料。
2、调查取证
查处基金违法案件是中国证监会的法定职责之一,而调查取证是查处基金违法案件的基础,是进行有效基金监管的保障。
3、限制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赋予中国证监会限制证券交易权。
中国证监会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交易日。
4、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改正、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等。
(5)证券公司合规检查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五、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