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收入由什么构成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以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消费信贷、信用卡帐款、企业贷款等信贷资产的证券化.
❷ 请哪位学习金融的大侠详细的解释一下:“信贷资产证券化”
含义:通俗点说就是将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
形式:种类很多,其中抵押贷款证券是证券化的最普遍形式。
操作原理(以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例):
金融机构将大量规模很小的抵押贷款聚集成一个组合,划分为若于标准化的金额,并将对这些利息和本金的要求当作证券销售给第三方。这就使原本不流通的资产变成可流通性的证券。
例如:某银行甲贷出许多住房贷款,经过组合,甲向公众卖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甲卖出证券,从公众那里收回了贷款),到期,购买证券的公众(投资者)得到甲从借款方得到转交的本和息;甲银行由于为借款方和投资方服务,得到服务费用。
❸ 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受托机构怎么能够取得贷款利息收入
从贷款人处收取
❹ 信贷资产流转与资产证券化有何不同
1.可在银登中心登记并流转的资产。主要是一些建筑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租赁业以及水利、环境等公共基础设施行业类的贷款,不包括融资平台类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和消费金融贷款等。从期限上来看,1年期以下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占比是39%,1至5年期的中期贷款占比49%,5-10年中长期贷款占比5%,10年以上长期贷款占比5%。
2.市场参与机构。截至16年9月,共有166家法人机构在中心开户,共开立576个户头,其中商业银行及理财计划414户,信托公司及信托计划90户,证券公司及其资管计划12户,还有资产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金子公司和企业等。
其中,城商行和股份制银行因为受信贷规模、资本充足率、贷款集中度等指标限制,具有比较强烈的信贷资产出让需求,目前城商行累计出让信贷资产360亿元,占比78%;股份制银行出让64亿元,占比14%。银行理财计划则是主要的受让主体,受让金额323亿元,占比70%。
3.流转规模和方式。截至9月试点业务共开展121笔,流转金额459亿元,主要包括这么几种模式:贷款债权转让、债权收益权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及资管计划收益权转让等,其中以信托受益权形式为主,转让金额为353亿元,占总量的77%;以资管计划收益权形式的转让金额为90亿元,占总量的20%;转让贷款债权和债权收益权形式的占比较少,二者合计16亿元,占比3%。
债权收益权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及资管计划收益权转让资产都是多笔打包的,但转让或自留(一般自留5%)的权益都是平层的,没有进行结构化处理。当然,这只是试点阶段的几种模式。我们也了解到,目前银行有很多其他类型的资产有转让的需求,比如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资管计划收益权等。这些产品虽然不直接体现为表内贷款,但也是银行通过各种途径为企业提供了资金,承担了风险,还是属于信贷资产的范畴。另外,根据市场的需求,我们也计划开展结构化产品流转。
4.交易方式。试点的运作机制是,出让方须将拟出让贷款合同的若干要素(包括期限、利率等)在银登中心进行登记;潜在买入方可通过客户端了解交易标的的情况,调阅合同文件;交易双方可通过平台按规范流程达成交易;完成资金结算后,银登中心办理过户登记。实践表明,登记可使原来非标准化的贷款变为具有一定标准化属性、具有统一代码的金融产品,便于交易双方阳光化、规范化地进行,也能够使监管机构利用登记数据掌握交易双方信贷资产是否“出表”和是否“入表”的线索,消除监管盲区。
❺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税收政策中,征收营业税的有()
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答案解析:对受托机构从其受托管理的信贷资产信托项目中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全额征收营业税。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贷款服务机构取得的服务费收入、受托机构取得的信托报酬、资金保管机构取得的报酬、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取得的托管费、其他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服务费收入等,均应按现行营业税的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❻ 企业资产证券化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区别是什么
基础资产不同,监管机构不同,转让、交易场所不同,投资者不同。
❼ 怎么理解信贷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只要是面向全国三线以上城市,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实业或者物业,一般都是3亿起的大项目,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❽ 信贷资产证券化 什么时候账务处理
信贷资产证券化 ,在交易的时候做账务处理
一、发起人的会计处理
1、对于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发起人的资产转让,如果被界定为销售,应进行表外处理,此时证券化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同时证券化收入确认为收入,交易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被界定为融资担保则应进行表内处理,证券化资产仍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发起人获得的资金被当作负债处理,交易成本作为融资成本资本化。
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收入交易成本 终止确认,移出资产负债表确认为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继续确认,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负债,不计入损益作为融资成本资本化
资产证券化的处理,一般要通过特设目的机构SPE进行。我国现在进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采用的大多是信托模式,即由受托机构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这是由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所决定的。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特定目的信托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载体,是一个以资产证券化为惟一目的的独立载体。主要表现在,特定目的信托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受托机构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贷资产是信托财产,其财产独立于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证券登记机构及其他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的固有财产。此外,受托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及其他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因特定目的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信托财产。特定目的信托的会计要素包括信托资产、信托负债、信托权益、信托项目收入、信托项目费用、信托项目利润。信托项目利润应按信托合同的约定分配给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机构。信托终止,受托机构应当对特定目的信托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
2、剩余收益投资的会计处理
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为达到信用增级,资产支持证券通常设计为高级/次级结构,即发行风险和收益水平不同的两类证券,而次级证券通常由发起人认购。所谓剩余收益,就是指次级证券的持有人获得的超过优先级证券持有人的收益,它具有权益和负债两种性质。一方面剩余收益是最低级的证券,包含可能发生的损失并具有普通股等权益工具的形式和特点;另一方面剩余收益又产生周期性现金分配且有偿付利率和偿付期限的限制,具有债务工具的特点。剩余收益一般视为发起人在SPE的投资并记入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
剩余收益通常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即有效收益法和权益法。根据有效收益法,发起人以购买价将剩余收益作为投资记入资产负债表,一段时间后,该笔投资将以预定的内部收益率(IRR)结算利息,但并无实质的现金流入。权益法与有效收益法相类似,只是每一个会计期间的投资增量不是所有的剩余权益,而是发起人按照比例分享的发行人的收益。
3、服务费的会计处理
贷款服务是服务人(通常由发起人兼任)提供的包括收回债务偿还款、预付款、收回代理存款和支付代理资金、处置担保资产在内的多种服务。服务费用被看作是资产购买者(SPE)对服务人支付的佣金,以保证借款人能按合同持续归还贷款。该费率通常由服务人规定,可能会过多地补偿服务人;也可能会过低,造成服务人的亏损。
二、资产购买者(SPE)的会计处理是:
1.所购得的贷款服务权利是一种无形资产,购得这项资产的成本即服务费用必须资本化且按比例摊销,超过期限后再估计这项业务的净收入,资本化的数额不应大于预期服务收益现值,不应超过预期服务成本现值的数额。
2.若受预付款影响,必须调整摊销的资本化数额且只调整未来的摊销数额。
3.购买者(SPE)若再将贷款销售给投资者但仍保留服务权利,则应减少其服务权利的资本化数额,减少的数额就是销售给最终投资者的价格超过贷款购买日市值的数额。
对于资产出售者(发起人),FASB(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规定,若出售者把贷款连同服务权力一起销售,则该贷款服务权力资本化的金额应在整个期间内被分期偿付,记入净服务收入。并且,当规定的服务费与正常的服务费有很大差距时,为了使以后各期的净服务收入确定下来,要调整销售价格并以此确认以后各年度正常的服务费。具体而言,如果规定的服务费用高于正常的服务费用,出售者应按超额服务费提高售价,反之应降低售价。“超额服务费”应作为一项资产来记录;若以低于贷款面值的价格销售贷款时,在贷款流通在外期间可享受一部分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