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技术交易所的介绍
中国技术交易所揭牌仪式中国技术交易所注册资金2.24亿元,注册地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北京中海投资管理公司三家机构发起成立。为进一步做强做大、优化公司结构,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第四家股东单位。它将充分发挥北京科技资源集中的地缘优势和中关村示范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全力打造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的服务平台,打造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支撑平台,打造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工作的操作平台,打造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综合服务平台。
『贰』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介绍
1918年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时,1927年新政府定都南京,公债发行中心也随之南移,北京的证券交易所便日趋冷落,1950年1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举行了开业典礼,重新挂牌营业。2013年1月16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成立,至此中国证券交易所“三足鼎立”的格局已经形成——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场外)证券交易所。
『叁』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介绍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英文:Singapore Exchange Limited 缩写:SGX 简称:新交所),成立于1973年5月24日,同年6月4日,开张营业。经过十几年发展,到1996年,新证交所上市公司数达226家,总市值2559亿新加坡元。目前有2个主要的交易板,即第一股市(Mainboard)及自动报价股市 (The Stock Exchange of Singapore Dealling and Automated Quotation System or SESDAQ)。是一家会员制公司。
『肆』 请介绍中国股票交易所的历史。
深交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国证监会直接监督管理。深交所致力于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建设,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本所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和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作为中国大陆两大证券交易所之一,深交所与中国证券市场共同成长。16年来,深交所借助现代技术条件,成功地在一个新兴城市建成了辐射全国的证券市场。15年间,深交所累计为国民经济筹资4000多亿元,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传播市场经济知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2004年5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是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迈出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局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也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的一项具体部署。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牢牢把握“监管、创新、培育、服务”八字方针,开拓努力拼搏,锐意创新,把中小企业板块建设好,为开辟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谱写新篇章!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业,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上海证券交易所致力于创造透明、开放、安全、高效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其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上证所下设办公室、人事(组织)部、党办纪检办、交易管理部、上市公司部、会员部、债券基金部、国际发展部、产品开发部、市场监察部、法律部、投资者教育部、技术中心、信息中心、研究中心、财务部、稽核部、行政服务中心等十八个部门,以及两个子公司上海证券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通过它们的合理分工和协调运作,有效地担当起证券市场组织者的角色。
上证所市场交易采用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所有上市交易证券的买卖均须通过电脑主机进行公开申报竞价,由主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目前交易主机日处理能力为委托2900万笔,成交6000万笔,每秒可完成16000笔交易。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上海证券市场已成为中国内地首屈一指的市场,上市公司数、上市股票数、市价总值、流通市值、证券成交总额、股票成交金额和国债成交金额等各项指标均居首位。至2007年12月底,上证所拥有860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125个,股票市价总值269839亿元。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迈入新世纪后,上证所肩负着规范发展市场的艰巨任务,也面临着进一步推进市场各项建设的良好机遇。凭借一流的硬件设施和浦东优越的区位优势与强大辐射力,凭借上海经济良好发展势头和特有的龙头效应,凭借国企改革和金融中心建设对上海资本市场的积极推动,上证所将按照坚定信心、加强监管、保持稳定、规范发展的思路,在技术、监管、人才、服务等方面多管齐下,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高效开放、充满生机活力的世界一流交易所开启新的篇章。
『伍』 期货交易所的介绍
1.处罚权的民法渊源
交易所的章程及交易规则是所有会员共同的意思表示,对全体会员有约束力,是期货市场组织和交易行为的基本准则。会员接纳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在期货经纪协议中均要求客户遵守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实施细则,否则不能开展期货交易活动。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和指定交割仓库及指定质检机构,在相关协议中也明确约定遵守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实施细则,否则不能开展为期货交易服务的业务。从合同法的角度讲,章程和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是期货市场各主体形成合意并普遍承诺遵守的多边协议,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章程、交易规则、实施细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另据现行法律规定,交易所制定或修改章程及交易规则须经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交易所制定和修改实施细则应当征求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意见,并在正式发布实施前报告。所以,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又可视为合同法规定的经行政审批方可生效的要式协议,其合法性毋庸置疑,对会员和客户等期货市场参与主体均具有约束力和法律上的强制力。
2.处罚权的行政法渊源
期货市场的法律制度体系由《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自律规则构成,是行政监管和市场自律监管分工明确、高度协作的有机整体,共同保障和促进期货市场的规范平稳运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具有按照章程和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制定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办法,并在办法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查处违规行为。上述行政法规和规章明文赋予交易所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依法享有查处违规行为的权力,交易所也当然具备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权,这种处罚权来自于行政法规、规章的授权,交易所通过行使处罚权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 处罚权的法律属性
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和背景,交易所具有半民和半官的色彩,且至今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现阶段的交易所仍是作为私法人和公法人属性兼具的主体,要准确把握交易所处罚权是权利还是权力的法律属性,首先需要对权利和权力进行区分。通说认为,权利是现代法学的核心观念,可以理解为个体自主性为正当,法律对权利奉行私法自治,保障权利自由。权力是管理——服从关系,是主体具有强制性的支配力或影响力,法律对权力一般予以制约,谨防滥用。不管处罚权是权利还是权力,均有其理论渊源。
大陆法系的德国民法学界对自治社团的处罚有两种理论:一种观点认为自治社团是各成员契约的结果,处罚是一种契约约定的行为,罚款与违约金无异。另一种则认为处罚权基于习惯法上的认可,即实体上的必要性,并要求各成员共同通过的章程做出规定。英美法系则认为,社团惩罚权力来源于国家授予,而后多数观点又倾向于“会员个人的同意及权利的让渡”。
从交易所处罚权来源的两个方面考证:首先,处罚权主要是通过协议的约定让渡部分权利而取得,各市场主体皆为章程和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维系的权利主体,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针对损害市场的行为,各市场主体将查处违规权利让渡于交易所行使,更能有效地制衡违规行为,处罚权具有权利的属性。其次,交易所的处罚规定经国家行政机关规范审查并认可,带有权力强制性的基本特征,通过公权力确认的处罚权更具有威慑力,所以处罚权又具有权力的属性。从交易所处罚的种类看,处罚包括资格罚、财产罚、行为罚、声誉罚。资格罚,就是取消违规者的某种市场资格,主要是会员资格、出市代表资格、交割仓库、结算银行资格、宣布为市场禁入者等。财产罚,就是责令违规者交纳一定数量钱款,即罚款。行为罚是责令违规者为一定行为,如责令改正或限制其交易等。声誉罚,就是向违规者发出警告、通报批评。交易所的处罚,虽集中体现了一线监管权力的属性,但由于处罚的依据来源于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私权利的特征明显,交易所处罚仍属于自律监管类的民事处罚。
由上可知,交易所的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法律属性不同,前者是自律监管类民事处罚,后者是典型的行政公权力处罚。两者的其他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处罚的事实依据不同。前者针对期货交易中违反规则而不一定违法的行为;后者是某项行为在尚不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一定违反了行政法规。其次,处罚对象不同。前者处罚的对象仅限定在会员、客户及其他期货市场参与主体;后者处罚的对象范围广泛,包含各种行政相对人。再次,处罚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同。前者的具体依据为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和违规处理办法等;后者的具体依据为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从本质上看,交易所的处罚权具有权力的一些特征,但其法律属性仍然是一种民事权利。
『陆』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介绍
上海证券交易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证券交易所创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始正式营业。截至2009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351个,股票市价总值184655.23亿元。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柒』 对股票交易所的详细介绍
⑴定义、特征和职能:指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其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交易的市场。但其本身并不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是为证券交易提供一定的场所和设施,并配备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同时对证券交易进行周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为证券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稳定、公开、高效的市场。
根据01年12月12日颁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
⑵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⒈公司制(以赢利为目的法人团体且任何成员公司的股东、高级职员及雇员都不能担任证券交易所的高级职员,以保证交易的公正性)
⒉会员制(非赢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该类交易所设有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察委员会,其中会员大会是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91年4月11日成立这两家证券交易所都按会员制方式组成,是非赢利性的事业法人。其组织结构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察委员会和其它专门委员会、总经理及其他职能部门组成。
亲,以上便是您所关心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盼,财源广进!
『捌』 交易所的介绍
进行交易某种信息及物品等的信息平台,所需要用的一个固定的地点叫交易所。交易所,借助信息平台,实现产权信息共享、异地交易,统一协调,产权交易市场及各种条款来平衡。
『玖』 现货交易所的介绍
现货交易所:是买卖现货合约的场所,是现货市场的核心。它是一种非营利机构,但是它的非营利性仅指交易所本身不进行交易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等于不讲利益核算。在这个意义上,交易所还是一个财务独立的营利组织,它在为交易者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和有效监督服务基础上实现合理的经济利益,包括会员会费收入、交易手续费收入、信息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它所制定的一套制度规则为整个现货市场提供了一种自我管理机制,使得现货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以实现。
『拾』 会员制交易所的介绍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由证券公司依法自愿设立的、旨在提供证券集中交易服务的非营利法人。国际上许多著名证券交易所,都曾采取会员制组织形式。我国原来颁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会员制是我国证券交易所的唯一组织形式。原《证券法》将证券交易所确定为非营利法人,但参照经监管机构批准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章程,我国证券交易所都采取会员制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