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下面哪个不属于民商法.a 票据法 b 行政法 c 海商法 d 证券法
选B:行政法。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贰』 CPA里的证券法、票据法什么的,和证券从业资格证里的证券法,有什么一
《证券法》肯定是一样的,一个国家不会有两套《证券法》:)
同时学吧,事半功倍,加油!
『叁』 自考中金融法、票据法、保险法、房地产法和税法那几个好过
以上几个综合看来 保险法相对而言好过些。
关于金融法 在我国没有以“金融法”来命名的单独的某个法律。涉及金融类的具体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业的名称来命名。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等。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金融法律与法规相当多,截止到2000年底,由全国人大颁布的金融法律有1部,即中国人民银行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金融法律8部,包括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担保法等。由国务院颁布的金融法规142部。由国务院各机构颁布的金融类规章3523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金融类司法解释39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8部。上述总计3721部。 而有关金融法的教材主要有刘亚天教授的《金融法》,其内容也包含了上述几种主要法律法规,因而,在我看来,金融法种类繁多,体系庞大,对自考而言有一定难度。
关于票据法 严格来说,票据法、保险法属于商法学范畴。票据法本身具有一定难度,根据我国《票据法》来看,票据法本身又包含有关本票、汇票、支票的规定,其中有涉及其出票、承兑、保证、付款、追索、挂失止付,涉外票据等相关内容,这些知识点本身容易混淆,理清其中脉络需要一定功夫。不过相对金融法而言相对较易。
关于保险法 保险法无论是在商法中还是在国家司法考试中都是属于小法,因而可以看出其地位,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便有保险法相对其他民法、刑法等几大部门法而言简单易于掌握且在实践中易于操作。在我国的《保险法》中,其重点内容包括厘清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区别,受益人变更的情形、投保人虚报年龄责任后果的情形、保险合同撤销与无效以及保险受偿等情形。由此看来,保险法重点突出、体系清楚、情形相对简单,因而在所提几项中属最易的学科。
关于房地产法 按理说其和保险法一样同属小法,其调整房地产所有权人之间、房地产所有权人与非所有权人(包括房地产使用人、修建人、管理人等)之间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地产租赁)、房地产权属、房地产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本身较简单,但在实际中操作房地产法势必会和其他相关法律相结合,如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所以,要掌握好房地产法还需注意其他相关法律规范的学习。
关于税法 税法不同于上述几种法律,其属于经济法范畴。税法包括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都属于税收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 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因而由此看来,税法也是相对保险法而言,体系更为庞大。并且,税法在实际过程中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执行和具体实施,所以自考出来后若不能进税务部门,学习此法律实际意义相对上述几种而言不是很大。
当然,所有选择还是需要自己认真权衡利弊后再做出,综上仅是些许建议,仅供参考。
『肆』 劳动法、房地产法、破产法、海商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 哪个比较重要,对法科生来说
你好,这些法对于考试来说都比较重要,在实际工作中也都用得上,建议不要取舍上述的任何一部法律。
『伍』 下面哪个不属于民商法 a 票据法 b 行政法 c 海商法 d 证券法
选行政法。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海商法到底应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国内外颇有争议。对于广义海商法的性质,国内有学者将其归属于经济法或国际经济法的范畴。如《中国大网络全书●法学卷》认为,海商法“是国内经济法兼有国际经济法性质的法律”。中国教育部在学科分类中,将海商法作为国际经济法(二级学科)的一个分支。但不少国内海商法学者主张海商法应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对于狭义的海商法性质,海商法学者认识比较统一。在“民商分立”的国家,海商法被认为是民法或商法的特别法;在“民法合一”的国家,则被认为是《民事诉讼法》的特别法。因为中国没有单独的商法典,所以《海商法》被认为是民法的特别法。两者的规定相冲突时,《海商法》优于民法而适用;《海商法》没有规定,而民法有规定的,以民法为主。
『陆』 国内外合同法 公司法 票据法 专利法 商标法 反倾销法 证券法的发展历史概括
这个问题太大了吧,一两句话说不清楚,最好还是查阅相关的资料。网上基本上可以都找到的。
『柒』 请问公司法,税法,证券法,还有什么法,这些属于什么法律的范畴
上述法律属于经济法的范畴,经济法中核心的法律一般有: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等
『捌』 cpa经济法中票据法 这和概念不矛盾吗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CPA,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CPA为中国唯一官方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质,唯一拥有签字权的执业资质。综合看来是证券法,公司法难度较大。
『玖』 我是法学院学生,可以选修票据法和证券法,想问问相关人士,哪个比较吃香或者现在比较有用
必然是证券法,票据法主要应用于企业日常活动管理,证券法应用于企业投融资。投融资才是大头,票据法如果需要用,再学不迟。
『拾』 金融法(含票据法、证券法) 怎么翻译
Finance Law
Bill Law
Securities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