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太原轨道交通的审查
环保部2011年9月22日《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通过环保部环评司组织的审查。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水务局、国土资源局、文物局,太原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8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15人组成审查小组 ,市政府吉久昌副市长也专程赴京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中规院对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的介绍和环评单位中铁一院的详细汇报,经过充分的讨论,审查认为,《报告书》基础资料较详实,采用的预测和分析方法适当,对主要环境影响的预测分析结果基本合理,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较合理,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审查意见中,提出了泉域保护、土地利用等四方面的修改意见。《报告书》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以作为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依据。 环评报告的审查,标志着太原市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前期工作又迈进了一步。 审查会议结束时,吉久昌副市长代表太原市政府讲话。这表明,太原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报建审批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据介绍,《报告书》识别了轨道交通规划涉及的泉域重点保护区范围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析预测了项目规划、实施可能对声环境、振动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辐射环境、景观、生态环境等产生的不良影响,力求在修建地铁时避免或减少对泉域保护区及自然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审查意见认为,该规划充分论证了轨道交通规划环境的合理性,可以作为下阶段太原市轨道交通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依据。 太原市轨道办相关技术负责人介绍,太原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线路在穿越中心城区时,均规划采用地下敷设方式。线路在规划下穿居住、文教、办公、科研、历史建筑等敏感路段时,将结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成果和结论,提前做好规划控制,并针对振动可能产生的结构噪声等影响,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据介绍,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在通过环保部评审后,还需通过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以及国务院的审批才可动工。
背景资料:
□ 《环境影响报告》是《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审批的附件之一。
□ 轨道筹备处去年年初委托中铁一院进行编制,4月初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十月中间成果进行第一次公示,报告送审稿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环保部受理太原市轨道交通筹备处上报的规划环评报告书。
□ 8月初环保部内审并出初评意见 。
(以上内容来源于太原轨道交通信息网)
住建部
备受全市人民关注的太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在列入国家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后,2011年《太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先后通过了国家发改委委托的中国国际咨询公司的专家评估和环保部的正式批复,该项工作又有了重大进展。 3月28日、29日两天,住建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进行了深入论证,同时结合太原轨道交通的建设规模、客流分析、建设资金等综合因素,针对和远期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和建设时序提出了意见。在专家论证会上,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专家组认为,该建设规划符合太原市总体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也符合太原市人口、土地、公共设施等需求,与城市交通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一致。同时,专家组建议,城市轨道交通应与城市交通规划、城市发展和财力状况相关联,并在工程选址上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工程相结合。另外,城市交通轨道建设要对太榆同城化建设做全方位考虑,实现对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配套设施的同步规划。下一步,太原将根据专家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的线网规划、换乘条件、站场选址,充分考虑建设用地保障、线网稳定、沿线项目开发、融资创新等因素,尽快推进项目实施。
专家论证会上,太原市副市长吉久昌在讲话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太原市将会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每一条意见,认真调研分析,同时结合太原市的实际情况,对《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据介绍,轨道交通开工建设之前,必须经过“建设规划审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两个步骤。也就是说,国务院批复后,建设规划审批环节即全部完成,可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通过后,即可开工建设。
据介绍,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是我市综合交通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评审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包括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工程,总长度约49.2公里。其中: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西山煤电集团,东至马练营,途经西矿街、迎泽大街、朝阳街、太行路,线路连接了长途客运西站、长途汽车站、太原火车站及新建的太原南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全长24.1公里,全线采用地下敷设方式。2号线一期工程,北起西涧河,南至小店,途经解放路、长治路、人民路、人民南路,贯穿我市南北主要客流通道,全长25.1公里,同样采用地下敷设方式。上述两条“力”字形轨道交通线路的建设方案构成了我市轨道交通规划的基本骨架,这两条线路的建成将有效缓解我市日益加剧的交通拥堵问题,同时将对提高我市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创建一流省会城市目标,加速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并带动区域功能的均衡布局,完善立体化公共交通体系,改善自然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公共交通的出行率都将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历史意义。
正式获批
从太原轨道交通官网获悉,太原轨道交通正式获国务院审批通过。
2012年6月18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8)的通知》(发改基础[2012]1819号文)传至轨道办,这标志着我市的轨道交通规划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太原的城市轨道交通领到了“准生证”。通知要求,一是在《规划》实施中要坚持经济、实用、安全的原则,提高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培养和员工培训,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二是要统筹考虑投资效益和建设强度,结合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和财力情况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三是要按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委审批,避免建设方案的随意调整。(来源于太原轨道交通网)
㈡ 聚焦八大重点 太原市实施一揽子稳经济政策措施
《太原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计划》8月9日公布。在顶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政策的基础上,我市聚焦财税、消费、民生等8个重点方面,实施一批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细更实的惠企利民政策措施。
加快落实财税政策
我市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退税减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如,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等。同时,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免申即享”。
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支持力度。尽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安排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如,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发挥核心牵引作用,对“链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进行分级奖励等。
我市升级自主减税政策。“个转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时,对符合条件的免征契税;将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两次下调政策期限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高限扣减政策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
全面支持实体经济
各金融机构要利用太原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太原金融综合服务大厅“线上 线下”融资对接功能,提升普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张名单”首贷服务推送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业务扩面增量。
设立太原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重点支持一批科技成果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落地转化。设立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产业基金,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型绿色能源等七大产业,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构建高能级产业生态圈。
我市积极参与设立山西中部城市群共同基金,支持中部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移、生态治理、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共享等领域的项目,助力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包括: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全市河道防洪能力;实施“七河”上游生态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上游生态环境等。
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铁路方面,做好太原铁路枢纽客运西环线项目建设;通用航空方面,推进尧城机场全省航空物流基地建设,逐步推进阳曲通用机场建设;轨道交通方面,加快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建设;高速公路方面,加快西北二环高速公路建设,推进古交—娄烦—方山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等。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更新。优化路网结构、完善道路功能,推进我市南部滨河东路南延、泥向线北延、龙城大街东延等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既有住宅建筑节能改造和加装电梯工程、人行天桥工程建设,实施小街巷改造,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我市大力促进居民消费回暖,持续开展“晋情消费·悦享生活”数字消费券发放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促进餐饮、零售、酒店、影剧院、景区等各类消费场景正常经营。
打造城市“烟火气”集聚区。提升改造十大重点商圈和特色街区,重点打造钟楼街国家级高品位步行街。布局十个“夜经济”(早市)集聚区,打造十条以上县(市、区)域特色商业街区(步行街)。在城六区部分公园规划设置一批便民摊点,稳定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满足居民刚性及改善性购房需求,搭建各类线上线下平台,为群众购房提供便利。联合商业银行设立二手房交易大厅,进一步畅通二手房交易流通渠道。同时,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
保障粮食能源安全
为保障粮食稳产增产,我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压实粮食安全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储备规模,做好粮食市场保供稳价和监测预警。
在确保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对全市煤矿按照“一矿一策”要求落实稳产增供措施,鼓励现有生产煤矿加大智能化改造力度,稳定煤炭日均产量。全面保障全市发电供热用煤稳定供给。
我市开展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重点推进杏花岭区、清徐县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开发建设,加快推进娄烦县马头山及杜交曲、阳曲县凌井店等风电项目和30MW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
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等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等“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缴费期限,缓缴期内免收欠费滞纳金。
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智创城、科技园等各类园区以直接减免、退还、合同延期的方式给予租金优惠。
严格执行全省货运车辆通行政策,打通物流瓶颈。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做好寄递物流企业从业人员健康防护管理,全面落实寄递物流第一落点消杀责任,实行“六面消杀”,做到“凡进必检、凡进必消、人物同防”。
积极稳外贸稳外资
稳住外贸基本盘。设立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外贸龙头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加快中国(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支持外贸企业开发“一带一路”及新兴国家市场,稳定和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
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加大制造业、研发中心等领域引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股权投资外资企业落户效率。对利用外资主体、总部经济、跨国公司投资进行资金奖励,鼓励现有外资企业转型升级为区域性研发、销售、财务中心等功能型总部。压缩外企开办时间,将外资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阶段性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加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保障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权益,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的借款职工的贷款逾期。
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脱贫县建立多种形式的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就业驿站。按照《太原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举措》,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计划,对吸纳就业企业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初创企业给予双创资金奖励。
我市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影响。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的帮扶。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