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难点及突破路径!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正面临多重挑战与困境,其市场化之路并非坦途。近年来,尽管各地平台在业务创新方面有所突破,但多数投资仍集中于民生基础设施与公益类建设,这类项目初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资产收益率低,难以确保持续经济效益。加之地方政府通过平台大量举债建设,形成了依赖,导致巨额还本付息压力。当前,融资平台的市场化转型面临以下几大挑战:
1. **债务规模与期限错配**:融资平台举债规模持续扩大,但投资周期长且资金主要依赖短期债务,债务偿还压力不断增大。同时,融资平台主要依靠借新还旧维持债务,偿债能力较弱,债务风险积累。
2. **复杂债务关系**:融资平台对子公司的债务担保,导致债务关系复杂化,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大。
3. **高负债与存量债务压力**:面对庞大的存量债务,融资平台不得不将主要精力用于维持现状和消化债务,严重阻碍了市场化转型的进程。
由于各地融资平台差异显著,统一推进转型难以实现。东部省份的融资平台在市场化转型进度上领先,而县级平台因资金实力弱、市场化管理水平低、市场容量小,转型难度加大。这些差异导致转型难以按照统一模式进行,各地经验难以复制。
**02. 困境与挑战**:
市场化转型的关键在于融资平台如何真正参与市场竞争。然而,融资平台所处的投融资市场存在地区分割,其活动范围受限于行政区划,跨区域市场活动面临高行政壁垒。这一限制阻碍了融资平台探索市场化转型的可能。
县域投资和金融服务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
- 经营规模小,资金规模有限,依赖政府土地等资产融资,导致资产以房地产为主,流动性低,经营性资产少。
- 存在大量负债和高风险,尤其是工程建设和地方政府扶持导致的债务负担。
- 缺乏自主决策权,经营决策受到行政机构影响,效率低下。
- 投资观念不强,资金渠道单一,经营领域狭隘,利润空间受限。
在《预算法》修改后,县级政府在财政债务方面受到限制,县级投融资平台面临调整和发展需求。在“十四五”城镇化加速的背景下,县域投融资服务拥有新的发展空间。
**03. 需要解决的问题**:
县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在独立性、内部控制、经营体制等方面存在不足。独立性较差、内部控制松懈,导致责任与利益分配不明确,财务困难和经营利润下降。薪酬结构不合理,影响人才吸引。国家政策限制下,发展空间受限,难以维持借新债还旧债模式,转型迫在眉睫。
**04. 解决对策**:
妥善处理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对不同项目进行分类,通过项目收入偿还债务,优化债务结构。打破地方政府隐性担保,实现问责常态化,确保债务风险可控。多维度提升融资平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包括发展多元化业务、合理发展股权多样化、跨区域投资,以及分阶段推进转型策略。县级平台应借鉴国企改革经验,形成“1+N”发展模式,抓住发展机遇,增强市场竞争力。
县级投融资平台转型是系统工程,需要从负债经营到公司经营、资产经营到资金经营转变,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路径。勇于变革,注重创新,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模式,是转型成功的关键。
⑵ 陕西省关于推进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意见
陕西省关于推进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意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文件中:
《关于推进我省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意见》:
主要目的:旨在推进陕西省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解决融资平台政企不分、责权不清的问题。
核心要求: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切实提高转型后融资平台公司参与公益性项目的能力。全面清理规范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包括摸清现有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底数,坚决停止平台公司以政府信用融资。
《关于加快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推动市场化投融资的意见》:
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快陕西省市县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提高市场化投融资能力,有效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破解新型城镇化融资瓶颈,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基本原则:分类施策、资源整合;统筹兼顾、一体推进;市场引领、开拓创新。
具体工作目标:原则上每个市(区)打造一个总资产500亿元级以上综合性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每个县(区)打造一个总资产50亿元级以上综合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以上两个意见共同构成了陕西省关于推进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主要政策框架,旨在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提高市场化投融资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⑶ 政府投融资模式
法律分析:一、直接融资
这类融资主要以地方政府为融资主体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具体表现为:
1、财政资本金投入而获得的股权收益。
2、由财政投入一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而带动外资和民营资本的投入。
3、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内外政府债券。
4、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地区金融机构贷款。
5、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向外国政府的贷款。
6、外国政府援助赠款。
二、间接融资
这类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等中介机构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和资金。目前地方政府主要采取此种方式进行大规模融资。具体表现:
1、政府授权一些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投资公司,向银行贷款,财政实施担保并进行贴息。
2、政府授权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实施担保并承担债券利息。
三、项目融资
这类融资主要利用政府各种特定资源,为达到政府特定目的,采用各种市场手段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资金。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
第一条 全面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
各省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国办函〔2016〕88号)要求,抓紧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导督促本级各部门和市县政府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结合2016年开展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等统计情况,尽快组织一次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担保行为摸底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市县政府加强与社会资本方的平等协商,依法完善合同条款,分类妥善处置,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上述工作应当于2017年7月31日前清理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市县政府,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提请省级政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密切跟踪地方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条 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管理,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日常运营和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资源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行为。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合规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融资平台公司在境内外举债融资时,应当向债权人主动书面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并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其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金融机构应当严格规范融资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落实企业举债准入条件,按商业化原则履行相关程序,审慎评估举债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担保。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形成的债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的通知》(财预〔2016〕152号)依法妥善处理。
第三条 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
地方政府应当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允许地方政府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方式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依法实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政府可适当让利。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参与PPP项目、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
第四条 进一步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件规定,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允许地方政府结合财力可能设立或参股担保公司(含各类融资担保基金公司),构建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地方政府依法在出资范围内对担保公司承担责任。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得承诺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融资承担偿债责任。地方政府应当科学制定债券发行计划,根据实际需求合理控制节奏和规模,提高债券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⑷ 地方政府积极化解债务风险背景下 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方向初探
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方向初探
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正面临国办35号文的政策影响,其主要分为三类:融资平台、参照平台和普通国企。其中,融资平台原则上只能借新还旧且不含利息;参照平台则在特定条件下只能借新还旧,其他省份需带条件新增;普通国企则可以新增融资,但债务仅由企业自己偿还。
面对当前地方经济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如存量债务化解、政府项目融资、财政可持续运行等瓶颈问题,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力量来推动解决。国办35号文仅允许第三类普通国有企业在债务融资方面不受限制。因此,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需要通过重组整合,组建按市场化规则经营的非建投类国有企业,成为破解后续发展的关键举措。
在组建非建投类产业类国有企业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可以通过新增债券融资的方式寻求发展。建议此类国企按照“产业类”的定位,满足交易所的“335准则”,即非经营性资产不超过总资产的30%,非经营性收入不超过总收入的30%,财政补贴不超过净利润的50%。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其中“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重要内容。这为国有企业参与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明确路径。国有企业需要立足发展实体经济,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支撑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组建市场化运营的非建投类产业类国有企业,将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关键支持。当前已有地方积极组建此类国企,以应对政策变化带来的挑战。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创新驱动阶段,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城市发展的参与者、建设者,在后城镇化时代,需适应城市发展的新重点,通过组建非建投类产业类国有企业,发挥国有企业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带动作用。
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关键在于组建市场化运营的非建投类产业类国有企业。这类国企在融资和发行债券时,需确保企业、母公司、担保企业均为非平台类国有企业,以提高融资审核通过几率。
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转型需要结合区域产业布局,重点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政策优势的产业、具有资源优势的产业以及培育和导入创新产业。通过整合优质资源,形成产业链,实现产业带动,提升区域价值,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办35号文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转型过程中,已有案例展示了国企重组和产业类国企组建情况及业务发展布局。西部某县和西南某民族地区某县级市分别通过新设全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保留适当业务和重组国资直接控股企业,实现了融资平台公司向非建投类产业类国有企业转型,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关键在于明确方向、调整结构、强化市场机制,通过组建市场化运营的非建投类产业类国有企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⑸ 经济大省广东改革投融资体制,有何亮点
广东改革投融资体制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⑹ 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如何实现市场化转型
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是地方政府开展投资建设活动的重要主体,也是公共领域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和资本的重要载体,承担着重要的特殊的职能,但政府往往希望它无所不能,什么事都想让它做。平台公司要真正实现市场化转型,需做好以下几点:
1、明确自己的战略定位,比如转型为城市综合服务商、产业园区综合运营商或特定行业领域投资运营商等,积极向未来发展方向转型。
2、坚持业务投资边界,投资一定有资金和收入来源,不能投资纯公益类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防止变成地方政府的提款机。确需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必须明确资金来源,由政府注入资本金、投资补助或运营补贴资金等方式保障资金收入。
3、厘清投融资平台公司与地方政府的责权利关系,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市场化运营管理体制和机制。
4、全面加强公司能力建设,建立核心竞争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投融资能力、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能力以及运营管理能力等。
5、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开展多渠道多方式融资,推进公司上市,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化解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