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型城镇化试点有什么好处
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主要包括五项任务:一是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中央(省)对下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和实行建设用地指标与吸纳省(市)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 二是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制度,探索超标准宅基地处置办法; 四是建立行政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选择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工作; 五是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城市创业创新环境建设、城市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城市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有选择地开展改革探索。 其中,就可持续的城镇化的投融资机制,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官员邬曦曾经撰文表示,“土地财政”不可持续,但关键问题在于,要堵住“土地财政”这条暗道,就需要开辟未来城镇化融资的明渠。 邬曦进一步指出,修明渠堵暗道并不容易,不仅涉及到中央地方税收关系调整、地方债务风险控制等传统难题,也面临融资领域放宽、融资工具升级等创新要求。试点就是要通过探索建立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来打通新渠道。 同时,对第四项任务,邬曦解释,“在把符合条件的县和建制镇设为市的过程中,探索大部门制、开发区管理模式等的横向整合,控制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优化行政层级和区划的纵向设置,提高行政效能。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 邬曦认为,国家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目标有两个:一是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二是建立起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公共成本分担机制,中央和省级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建设用地指标与落户人数挂钩等政策,支持城市政府吸纳外来人口并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2. 新型城镇化的突破口
中国改革已近临界点,城镇化被视为最可能的改革突破口,而如何在土地改革上寻求破题则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所在。
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课题组完成的《土地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报告,从新型城镇化的视角下,为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描绘了极其详尽的顶层设计。
“新型城镇化形势下需要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改革目标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解决城镇化融资问题。”报告提出,改革建设用地供地方式;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征收房产税;转变粮食自给观等八项重大建议。 中国城镇化仍然需要增加建设用地。原因在于,有2亿左右农村流动人口及其家庭成员入城定居,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还会进一步提高,这都需要持续、稳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投入作为基本保障。
提出土地制度改革具体建议及配套措施时,报告给出的第一条建议就是,大幅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而扩大城镇建设用地,面临的最大约束是18亿亩耕地红线的问题。
一直以来,中国地少人多。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中国用全球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成功解决13亿人吃饭的问题。坚持世界最严耕地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粮食安全警戒线,长期被视为中国发展过程中的不二选择。
在过去若干年内,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政策在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严控土地供给、严控市场需求的管理方式造成土地资源的价格扭曲,既不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而且还导致人地矛盾突出,城镇建设用地供给紧张。
与此同时,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政策只是对耕地总量的控制,缺乏对耕地质量的保护。中国18.26亿亩耕地中,中低产田13亿亩。70%的耕地由于农田使用过量化肥、农药、工业污水排放等原因已受到污染,影响了我国粮食安全。
“以土地‘当量’作为土地计量、核算的标准后,不同地区的耕地和建设用地就有了统一的计量标准,这样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土地‘当量’交易市场,同时可以改变严守耕地红线的思路,从保证实物耕地总量红线转向保证以产量加权的土地当量红线。”报告还提出要转变粮食自给观。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粮食平均自给率达100.5%。近几年有所下降,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也分别达99.6%、99.1%、99.2%和97.7%。主要是因为中国把大豆纳入粮食中统计,近几年中国大豆进口较多,2010年以来每年进口量都在5000万吨以上,2012年进口量达5800多万吨。
从国际经验看,粮食自给率维持在90%以上通常被认为是安全的。可将扣除大豆进口后的粮食进口量与国内粮食总产量的比例控制在10%以下作为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底线。在此基础上,扩大农业国际贸易与投资,一方面适度扩大粮食进口,另一方面鼓励国内农业投资“走出去”,这将有利于缓解国内耕地、水资源紧张压力。 城镇建设用地紧张相关联,中国新型城镇化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高房价,而政府过分依赖卖地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阻碍了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
大量的城市有一半到三分之二的城市建设资金都是来自于土地出让收入。审计署的调查显示,2010年底政府性债务有40%左右是要靠土地收益来偿还的。
应改变供地方式,有三个解决方案。其共同目标是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初期可以考虑允许不同地区选择不同方案进行试点,在实践中积累经验,逐步优化趋同。
具体来看,方案一,改革土地招投标拍卖制度为零地价或低成本价供地。用地规划调整后,由政府承担土地购置、开发成本,并向土地使用者(开发商等)按零地价或接近零地价的低成本价格提供建设用地。项目建成后,销售价格不得包含土地价格或仅能包含低成本土地价格。
方案二,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归中央。除征地成本外,地方政府所得的卖地收入上缴中央政府,以避免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卖地收入。这一方案对现行征地制度变动较小,但土地价格不一定能够下降,而且会增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成本。
方案三,政府退出征地过程,实现建设用地供给的市场化。除基础建设、公共设施等用地由政府直接参与征地外,政府不再参与土地征收、出让过程,这也是其他国家和地区土地制度的一般安排。
这一方案的优势在于土地市场化改革一步到位,理顺土地供应和价格决定机制。但需对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做较大调整,也依赖于农村集体决策机制的完善。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卢迈估计,中国未来的城市化会拉动50万亿元规模的投资需求。
算法很简单,一个农民在城市里要安顿下来,大概最少需要12万元。已经有两亿多农民在城里面,还有一亿多到两亿要转移进来,也即客观存在总额40万亿~50万亿元的投资需求。
此前,地方政府获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有两种方式:土地出让金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2012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已高达9.3万亿,这一贷款被视为银行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显然,50万亿的资金需求,再难靠上述两种方式获得。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在城市政府无从获得卖地收入且财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购置和开发土地的支出可以通过发行市政债筹集,其偿付能力即土地开发项目未来所带来的现金流,包括可稳定征收的财产税、公共设施及服务的使用者付费、商业繁荣后带来的各种税收增收等。
其实,最近几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模不断扩大,推出市政债,解套“土地财政”的呼声就一直不断。
早在数年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在公开场合表示过,通过“市政债+财产税”的组合,能够形成约束力有效的资金流在时间轴上平移,有助于解决中国城镇化过程中的融资问题,并且“有关部门正积极研究市政债推出事宜”。
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也表示,应该大力推动市政债市场的发展。一方面,通过发行市政债,可以缓解平台再融资和对银行还款的压力;另一方面,市政债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清理地方融资平台以及债务混乱的情况,并使地方政府成为一个可以评估信用质量的单一实体。
在具体的操作方式上,报告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时间维度给出了不同的策略。
短期看,如果发行市政债暂时在法律上有障碍,可通过变通的方法设计相关的产品,如项目型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来实现。事实上,当前部分城投债就是基于这个原理。
从长远看,应尽快修订《预算法》,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我国债券市场健康快速发展,也具备了引入市政债的条件。同时还进行了财政部代地方政府发债、上海等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等探索,一些城投债在某种程度上也已与市政债比较接近。
3. 如何发挥金融业在支持中国城镇化发展中的作用
城镇化是十八大部署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之一,也是我国未来最大的发展红利与增长引擎。城镇化对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等具有重大意义,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是未来一段时期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城镇化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共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但地方政府财力很难满足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因此,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发挥金融业的资金融通功能和优势,对推进城镇化发展意义重大。
近年来,城镇化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金融内生于经济,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金融只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支持城镇化建设,而金融机构追求盈利目标和城镇化建设的社会效益存在矛盾。在我国金融资源相对稀缺的背景下,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必须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进程正逐年加快。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城镇化建设自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城镇化建设作为新型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主要战略选择之一,实现其预定目标有赖于相关政策的配合和支持,其中金融政策市必不可少的。 (一)当前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存在的难点问题
1、 金融业逐利性和城镇化建设的社会性存在矛盾。城镇化建设对于提升内需、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改善民生、拉动投资和促进经济增长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但是城镇化建设所涉及的大多数项目和中国人寿保险业追求盈利的经营宗旨存在矛盾。所以,保险业也要扩展信贷及同银行业务携手做好城镇化的建设。城镇化建设首先要保证基础设施的完善,但是基础设施中有很多项目不符合保险业投资要求,如城市垃圾处理、废水处理等公益性项目,基本不产生现金流,需要政府财政补贴或者提供政策优惠维持经营,因此还款来源较难保障。
2、 城镇化建设中项目承贷主体难落实。城镇化建设以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为主,承办单位主要是地方政府的相关主管部门,这些部门不具备承贷主体的资格。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向保险业借款,而地方政府通过创新融资方式组建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承贷主体。
3、 金融机构市场定位与城镇化战略存在矛盾。一是一些政策性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金融政策界定不清楚,服务范围宽泛化,政策性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区域经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功能完善支持力度不够。相反,一味地追逐利润最大化,在信贷投向上出现商业化的趋势,依靠政策性金融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的功能相对弱化了,不利于城镇化战略的实施;二是长期以来各金融机构实行粗放式经营,追求点多面广、机构层层下设,即便是在一些金融资源匮乏的偏远乡村,农村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甚至一些其他的保险公司纷纷设立机构,竟相抢拉投资,导致低效率劳动、无效劳动。与此同时,城镇的网点布局不合理,服务功能不完善,以城镇化建设带动农村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未真正的建立起来。三是采取因噎废食的做法,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众多的城市大型保险公司下设农村保险所,不利于把握保险公司的性质和服务的方向的,减弱了对城镇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客户的投资,不利于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规模的壮大。
4、 在城镇化建设中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总体不高。目前,金融资源过多地集中、流入大城市,
有的省会城市的存贷款已经占到全省的一半以上,而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资金却较为缺乏,没有充裕的资金作为物质基础,不利于城镇化过程中不同规模的城市与城镇的和谐发展。而对于资金集聚的大城市而言,其信贷资金分布也呈现出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一方面,金融机构之间只是竞争对手,不是合作伙伴,资金画地为牢,银团贷款形式很少出现,资源集聚度不高,另一方面,贷款趋同现象十分普遍,各金融机构竞相盲目的把大量信贷资金投向相同的大项目、大企业,造成低水平重复投入,降低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这样真正需要信贷资金的项目或企业的融资需求却得不到满足,自然不利于城市建设中小型基础项目正常的资金供给与配置,不就不利于城市的全面可持续、协调的发展。
5、 金融服务功能还不完善。金融信息网络建设与发达国家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些金融机构尚未实现不同城镇之间业务的联网和异地存取资金。金融服务手段还是以传统的投保业务为主,咨询、结算、代理等中间业务发展缓慢,金融创新能力不前,随着我国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在金融需求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多。对于目前城镇化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的金融需求,例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财务顾问。投资银行业务、基金托管,保险业等新型业务的需求,我国保险业的金融服务功能还十分有限,尚不能紧跟时代的发展,不断满足这些新颖的金融需求,因此也不利于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
6、 完善我国城镇化进程中金融支持作用的策略分析。
第一,优化金融市场结构,推行融资证券化。市场经济经济发展客观上要求金融市场结构优化,进行融资证券化,其理论根源在与: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居民储蓄占主体地位。人们对投资工具的选择呈现多样化,投资者不仅需要安全性和流动性钱的投保存款,也需要风险大但收益高的证券:
(2)融资证券化相较于以保险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具有更强的利益约束能力,这种硬约束的融资方式在约束机制方面更能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而以保险信用为主的间接融资时一种软约束性用:
(3)融资证券化对于整个经济具有重要的制度创新功能。有大量低成本的资本供给无疑是发展我国经济和推进城镇化必须解决的问题,通过融资证券化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在资源配置中引入市场机制,由此获得的增长效应要比单纯地引进外资中得到的更加明显。因此我国必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证券化融资在融资总量中的比重,逐步改变目前间接融资比重偏大的金童市场结构。
首先,通过不断加快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合金融工具的创新,以拓宽融资渠道来推行融资证券化的进程。
其一,应进一步大力发展主板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完成,使主板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工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等一批大市值公司相继上市,不仅市场规模大幅扩张,上市公司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
其二,坚持不懈地发展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自2004年设立以来得到了较块的发展,制度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已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完善金融组织系统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是发展市场经济,推动城镇化的一个主要推动力。因此,我国要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质量和缩小城市发展差距,必须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中小金融机构是最适宜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组织形式。发展中小金融机构,首先必须通过制度供给,改变不利于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和扶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如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机构设置管理办法;改变市场准入条件,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机构打开方便之门;应该在投保利率、资金来源和运用渠道、业务创新等方面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优惠政策;其次,科学合理地规划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填补国有人寿保险基层分支机构撤并后留下的服务空白。在规划时应把握好中小保险公司与国有人寿保险公司的市场定位,做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广泛合作。在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直接为中小企业发展进行融资服务。同时改革和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使其更好地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
(三)鼓励多种形式的城市建设融资方式
首先,要加大财政投入,把财政支出的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公益性项目上,并充分发挥财政投资的杠杆作用,通过部分投资、贴息、信贷担保和减免税等多种方式来吸收全社会投资;
其次,应实行建设投资的多元化、市场化、规范化,发挥各类投资者、经营者共同建设城市的积极性。在项目建设上,鼓励招商引资。在坚持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原则下,鼓励金融机构进行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地方政府贴息贷款;
再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应放宽向城镇基础设施贷款的限制,适当安排一定比例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与发展中长期贷款。
(四)各金融机构应找准切入点,加大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在坚持三性原则的前提条件下,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积极探索并找准支持城镇建设的切入点。中国人寿保险、城市保险业及股份制保险业应主要在健全城镇功能和发展城镇社会服务中寻求商机,重点解决距离中心城市较近的卫星镇的金融需求,如交通、 能源、信息、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教育消费、耐用消费品需求及企业化运作方式的污染综合治理需求等。 中国人寿保险和农村保险所主要在发展城镇经济、促进社区服务水平提高上开展金融服务,同时积极支持面向城镇社区服务的各类服务机构,特别是有需求潜力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促进城镇第三产业发展。当然优化工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和竞争力,是城镇经济上规模、上水平,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途径。并且小城镇在一定时期内重点发展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和为中心城市配套的工业,吸收中心城市转移出来的加工业,对此,金融部门应积极支持。对于新成立的农村经济实体和组织,金融机构应引导其在建制镇中落户发展。
(五)把握金融需求变化趋势,提高综合化和个性化服务能力随着我国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数量、质量随之提高。居民在金融需求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多。一是金融需求呈多样化趋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要把握这一发展趋势,加强与证券、银行、投资基金等其他相关行业之间的合作,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金融需求。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网络结算与服务、股票质押贷款、证券资金结算、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资银行业务、基金托管等业务领域,增加保险业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是居民的金融需求呈个性化趋势。要适应金融需求个性化发展趋势,中国人寿保险业就必须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高个性化金融服务的能力。因此,中国人寿保险业要积极跟进市场,掌握客户需求,实施和完善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的客户经理制,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懂金融、证券、银行、基金等多种业务的综合金融理财师,不断进行业务重组、内部结构重组、保险业与市场关系重组、保险业与同业关系重组,建立个性化的服务营销和产品创新机制,为客户量体裁衣地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可以肯定的是,城镇化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如何挖掘这种潜力?更多人意识到目前城镇化的核心不再仅仅是土地的城镇化,更是人的城镇化。要实现这一目标,既需要土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以及金融的支持,也需要它们的调整以适应新型城镇化的需要。通过调整寻找支持城镇化的切入口,抓住发展新机遇成为包括金融在内的许多行业的目标。毫无疑问,金融支持是城镇化的必要条件,金融也会在助推城镇化进程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某金融机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城镇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作为保险业的员工我们,应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保险业务发展的工作中心,把保险业务工作融入经济的业务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中,以“三个确保”为目标,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开创我公司保险工作的新局面。我们的主要做到以下:
夯实基础,强化培训我公司营业部始终抓好业务员的培训工作为基础作用,加大开发各大企业的保障作用, 加强城乡统筹,服务于城乡一体化发展。在辽**镇化发展进程中,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要围绕四个关键领域,积极提供保险保障和多种金融服务。与各大银行的网点和沟通,全力保障公司业务的发展,把监督贯穿于公司各项工作业务中,加大惩罚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廉政到位,构成“不敢为”的监督防线。这样才能是金融业的发展得到更有利的保障。建立个性化的服务营销和产品创新机制,为客户量体裁衣地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在新的时期,我们将紧随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继续严格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继续积极参与公益事业,通过组织员工开展爱心捐建、爱心助学等活动,支持农村改善人畜饮水环境和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条件。积极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切实借助广覆盖的机构和网点,开展保险知识和金融产品下乡进村活动,向农村地区普及保险知识,帮助农户更加熟练地使用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产品在农村的认知度和使用率。积极与地方政府推进信用村建设,加强与金融同业协作,共同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打造良好的农村诚信环境。
4. 城镇化进程的四个阶段
法律分析:建国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1949 ——1957年,是城市化起步发展时期;
(2)1958——1965年,是城市化的不稳定发展时期;
(3)1966——1978年,是城市化停滞发展时期;
(4)1978至今,是城市化的稳定快速发展时期。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统筹规划、总体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城镇化问题,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充分发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经验,带动全国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户籍、土地、财政、住房等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加强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推动地方加快出台一批配套政策,确保改革举措和政策落地生根。 坚持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加快实施“一融双新”工程,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为核心,以加快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发展和新型城市建设为重点,瞄准短板,加快突破,优化政策组合,弥补供需缺口,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5. 经济体制改革的新任务有哪些
经济体制改革的新任务有:
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加快建立纵横联动协管机制,推进投资领域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民间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间投资36条及其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推出一批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的示范性项目。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铁路建设。
二是推进资源性产品等价格改革,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项目,放开一批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和扩大居民生活阶梯价格制度,探索建立主要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三是深化财税金融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和服务实体经济。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推进营改增试点、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要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继续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宽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切实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
四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加快推进电力、油气、盐业等重点行业改革。
五是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重点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建设,健全市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制,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
六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相关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改革试点,着重解决好人往哪里去、钱从哪里来、地该怎么用等问题。
七是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扩大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八是推进社会事业相关改革,健全民生保障体制机制。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深化教育、医药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收入分配等领域改革,统筹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激发全社会发展活力。
九是健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体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研究和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大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力度,狠抓节能减排制度建设,推进环境治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