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消费信托都是单一资金结构
从已发行的消费信托产品结构看,大多为系列单一资金信托再聚集到一起进行集合运作。消费信托设计为单一资金信托的主要原因,系消费信托投资者门槛较低难以满足集合资金信托合格投资者要求,且消费者实际消费存在差异化特点需要信托公司分别管理等原因。
⑵ 如何看待信托业务创新与交易结构合法合规之间的关系
金融合规与创新,好似射击。相同的本质需求等于靶心,创新是内环,合规是外环。射击的法则是以击入环内(合规)为前提,尽可能进入内环(创新),以靶心(本质需求)为最终目标。那么,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合规与创新的“射击论”应用则是:金融企业在合规基础之上,通过建立能够化解或弱化系统风险的多项科学合理的配套制度,推动金融创新,带动金融市场走向深度发展与变革,从而实现最大化满足人们需求的终极目标。
■安晓博
今年3月份以来,央行密集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等相关政策文件,因风险不确定性叫停支付宝、腾讯的虚拟信用卡产品,同时叫停条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互联网金融迎来密集监管。
毋庸置疑的是,合规经营是金融企业生存及发展的基础,是不可动摇的基石。金融企业归根结底是承担风险获得收益的特殊企业,成功的金融企业就是在风险最小化与收益最大化之间取得完美的平衡。
当前,在宏观环境及市场等变量发生明显变化时,合规政策是否需要与时俱进就不得不提及创新的行为和概念。创新是建立在改变基础上的无止境满足人类需求的认识能力和行为方式。合规是为满足人们获取最大化收益需求的行为准则。从本质上看,二者都是为了实现人们的需求,创造最大化的价值。二者的核心是重叠的。
然而,在过去十几年的金融机构改革进程中,因创新不足导致的金融机构经营效率低下问题束缚了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合规与创新似乎看来又形成悖论,二者有着分立的边界。
再看创新的定义,创新是人类对于发现的再创造,是对于物质世界的矛盾再创造。人类通过物质世界的再创造,制造新的矛盾关系,形成新的物质形态。由此来看,显然解决矛盾,再造矛盾是一个自然循环,而连接这一循环的有效手段便是无止境的创新。解决合规与创新的矛盾那就是创新,用创新才能对不同利益群体进行重新分配再造,事物才能连绵不绝地发展。合规与创新二者实则有交集。作为信贷也是一样,首要的是诚信合规的经营,但如果要让人们享受到金融带来的商业价值及社会价值,则需要不停地围绕客户需求进行创新,让人们享受到金融带来的便利。
处于风口浪尖的马云说:“创新者往往不是在成功前被弄死,就是在成功以后被恨死。创新者会死,但创新不会死。”
金融合规与创新,好似射击。相同的本质需求等于靶心,创新是内环,合规是外环。射击的法则是以击入环内(合规)为前提,尽可能进入内环(创新),以靶心(本质需求)为最终目标。那么,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合规与创新的“射击论”应用则是:金融企业在合规基础之上,通过建立能够化解或弱化系统风险的多项科学合理的配套制度,推动金融创新,带动金融市场走向深度发展与变革,从而实现最大化满足人们需求的终极目标。
⑶ 什么是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
证券投资信托(Securities Investment Trust) 证券投资信托是指信托机构将个人、企业或团体的投资资金集中起来,代替投资者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最后将投资收益和本金偿还给受益人,信托部门从中收取手续费。
⑷ 融资租赁信托计划的交易结构
融资租赁信托计划交易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信托资产的形成即融资租赁交易部分,包括融资租赁的三方交易过程;二是信托计划的设立部分,包括信托计划的发行、监管、收益分配等过程。具体流程见下图。
现将流程具体说明如下:
①投资人在商业银行开立专户,通过银行购买融资租赁信托计划,成为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人;
②商业银行将信托资金转入信托公司在银行的信托专户,并对其进行监管;
③信托公司作为出租人(在非过手租赁情况下)与承租人、担保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④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信托公司向指定的设备供应商购买租赁物;
⑤设备供应商将租赁物发运到承租人所在地,经过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环节,保证租赁物能正常运行。保修、维修等售后服务以及可能的回购是设备供应商应长期履行的责任;
⑥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足额支付租金。租期通常1~3年,最长一般不超过5年;不管租赁物实际使用效益如何,承租人都必须按合同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⑦信托公司将专户内收到的租金(通常1~3个月收一次),每满一年就向投资人分配一次信托净收益(指回收的租金扣除各种费用之后的余额);
⑧银行将信托专户的收益分配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投资人账户;
⑨信托公司作为出租人将租赁物以名义货价转让给承租人,完成一笔租赁交易
⑸ 信托计划交易结构中做劣后做增信哪个好
劣后级,就是如果项目出现风险,劣后级先赔付优先级,如果没有风险存在,就按照信托的流程走,按照预期的收益来分配资金的比例!一般劣后级比优先级的收益高!
⑹ 信托产品的设计流程是怎样的,所有信托产品设立流程都一样吗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大多信托产品的设立流程为:项目前期考察→信托项目立项→信托项目预审→信托项目终审→信托项目成立→信托项目后续管理等过程,但不同类型的信托产品,其设立流程也是不同的。
下面看门狗财富就以融资类集合信托产品为例,为你解答信托设立流程。
1.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又称谨慎性调查,是指信托产品各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就本次信托相关的各类事项开展的现场调查、信息收集、资料分析等一系列活动。信托公司在开展尽职调查时应该与受托责任规定、交易结构设计、投资估值模型和各类协议准备等关键交易要素紧密结合,深刻理解信托计划的设立目的和运作方式,以维护受益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和潜在风险,最终要在受托责任规定、交易结构设计、投资估值模型和各类法律文本的保护性条款中反映出来。
2. 产品审核
产品立项信托产品立项是在前期广泛的项目调研的基础上,业务承办部门就拟受托承办的信托项目确定产品框架,撰写立项报告,同时对该产品的销售、营销进行可行性分析。产品文件的制作一般而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文件内容应包含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以及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产品审批在项目报审阶段,由合规部门对项目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合规意见;由风险管理部门对项目风险进行预评估,并出具风控意见。在合规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分别对项目出具合规意见和风控意见后,项目材料提交至项目评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进行评定。根据项目评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的综合评定,得出信托产品是否通过评审的结论。
3. 信托产品的推介
信托产品推介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销售;二是代理销售。直接销售:由信托公司自身的销售人员直接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代理销售:即信托公司委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同时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信托计划的资金收付。
4. 信托产品的成立
信托产品按照信托文件规定的条件成立,依法需要办理信托登记或者主管部门审批的信托项目,于办理完毕信托登记手续或者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后成立。单一信托产品一般于信托文件签署并于信托财产交付后成立。集合信托计划一般按照以下方法成立:信托计划推介期满后,未能满足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的,信托公司应当在推介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委托人已缴付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此产生的相关债务和费用,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承担。信托计划推介期届满,依信托文件约定成立的,信托公司应当将信托计划财产存入信托财产专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披露信托计划的推介、设立情况,并正式发布产品成立公告。
⑺ 十三五规划对信托有什么影响
一、发展空间拓展带来业务升级新机遇
规划要求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拓展发展新空间。一是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为引领,发挥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拓展区域发展空间。二是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三是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以扩大服务为重点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四是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加快开放自然垄断领域的竞争性业务。
上述要求对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业务布局方面,未来信托公司要更注重经济增长的新区域,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开展业务;在业务领域上,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消费领域的业务开发力度,真正支持实体经济增长;在基础设施业务方面,要在原有业务优势基础上,全面升级业务模式,通过PPP、区域发展基金等模式,降低融资成本,减轻政府负债压力。
二、金融服务创新带来模式转型新机遇
规划明确提出要“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传统的信托融资模式也被认为具有高收益私募债的特点,而且凭借信托灵活的产品设计,也可以实现股债结合。但由于其非标准化的特点,在产品流动性、风险缓释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随着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进,市场无风险利率和风险溢价将实现分离,债券市场产品的丰富性和流动性将大幅提高。信托公司要积极面对金融市场发展和创新的新形势,借助自身在优质资产获取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开展投行业务,积极帮助交易对手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股债结合的新型产品,努力实现非标业务向标准化的模式转型。
三、新兴产业兴起带来股权投资新机遇
新兴产业关系着国家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十三五规划从不同角度多次强调要拓展新兴产业发展空间,支持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与房地产、基础设施等信托传统投资领域企业不同,新兴产业的企业多数处于发展的起步期或成长期,现金流较少或不够稳定,适合贷款抵押的资产不足,因此用传统融资业务模式很难参与。事实上,新兴产业的最大特点便是高成长性,适合以股权投资或股债结合的方式开展业务。因此,信托公司可以将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作为重点,在资产管理领域努力实现突破。一方面要提高自身的投资专业能力以及主动管理能力,另一方面要深入了解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律,可以联合专业机构发起相关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借助信托平台撬动更多社会资源,为新兴产业提供综合的投融资服务。
四、金融领域改革带来资本市场新机遇
在金融改革领域,十三五规划指出要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推进利率市场化等等。这一系列要求为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给信托公司开展资本市场业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市场化的发行交易制度改革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将大幅提高交易效率,降低投资退出成本,有利于信托公司开展一级市场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另一方面,培育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则为二级市场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有利于推进二级市场长期持续繁荣。信托公司也应当抓住二级市场投资机遇,开展证券投资、定向增发等主动管理类业务。
五、“互联网+”带来信托普惠新机遇
十三五规划提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并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互联网与信托制度相结合,可以让信托制度的普惠作用落到实处。一方面,以互联网技术为手段,可以有效拓展目标客户范围。尽管信托公司的合格投资者有较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其方式主要为私募;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自动化管理手段,不仅扩大客户的覆盖范围,提高了客户服务的效率,还改善了客户的用户体验。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使开展个人综合信托业务成为可能。利用互联网技术,结合信托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体经济的制度优势,以及信托制度在财富传承、财产保全等方面的独有功能,信托公司可以开发出集合现金管理、投资理财、支付消费、财富传承等多层次功能的个人信托综合账户,通过信托公司的资源整合能力,真正实现与客户需求的全方位互动。
六、金融业双向开放带来海外业务新机遇
十三五规划要求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放宽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提高,国内高净值人群的全球资产配置需求也日益增加,而资本项目放松管制将进一步降低资金跨境流动成本。在此背景下,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金融市场运行经验的金融机构将具有核心竞争力。因此信托公司应当积极搭建国际业务平台,申请境外投资业务资格,组建专业团队提高境外资产管理能力,满足国内人群的海外资产配置需求。另一方面,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离岸人民币资金规模快速扩张。据香港金管局数据,目前香港离岸人民币资金池规模已破万亿元,离岸人民币资产管理需求巨大。信托公司也应当抓住境外资产管理的业务机遇,设立离岸资产管理机构,搭建境外资金募集渠道,打通境内外资金和资产配置渠道,使跨境业务双向协调发展。
七、金融监管深化带来同业合作新机遇
十三五规划重点提出要加强金融监管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这意味着未来信托公司以通道和监管套利为主的同业合作业务将进一步萎缩,而真正体现信托价值的同业合作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信托公司要充分发挥自身资产获取能力强,交易结构设计灵活、业务决策迅速等优势,提高信托公司专业能力和主动管理能力,拓展在现金管理、资产证券化、受托服务等业务领域的深度合作,与同业机构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总之,十三五时期也是信托行业转型的关键时期。信托公司不仅要勇于面对新挑战,更要抓住新机遇,坚守自身优势,提高专业能力,创新业务模式,布局新兴领域,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有效提升核心竞争力,早日实现成功转型。
⑻ 信托产品包含了哪些要素
收益率、产品期限、交易结构、风险控制措施、流动性。
收益率:
收益率是信托产品的基本要素,信托产品的收益率是指信托合同中约定的该信托产品受益人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率。
由于信托产品不能承诺保底收益,因此信托公司通常以预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资者展示产品收益水平。
以融资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例,一般情况下投资人的预期收益加上受托人信托报酬、银行保管费、财务顾问费等信托费用后的总和即为融资方承担的总融资成本。
产品期限:
产品期限是信托产品另一个基本要素,信托产品的期限是指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成立日至信托终止日之间的时间长度,一般在信托合同中体现为一个固定的期限。
有的期限是以“M年+N年”的形式出现,通常是指在信托存续期限达到M年时,如果满足信托合同约定的延期条件(比如信托财产未完全变现),信托则可延期N年。
信托产品期限与投资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情况下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即为信托产品的信托期限,但是对于设置开放期且开放期内可以申购赎回的信托产品,投资期限则可能会短于信托期限。
比如一个信托项目信托期限是3年,在信托计划每满1年开放,则投资该信托计划的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可能为1年、2年、3年。
交易结构:
交易结构是对信托期限、收益率、资金运用方式、投资领域、风控措施等各个信托产品要素的架构和组合。
我们可以形象的把交易结构理解成是把信托产品的“人、物、事”连接起来的机制。
“人”即为信托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等;“物”即为信托财产,其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由于资金运用方式不同也有所区别。
“事”即为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如资金或财产权等)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运用,并实现受益人信托利益的一系列行为。
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是信托产品设计中的核心,信托项目风险控制贯穿项目审查、产品设计、到期兑付等从项目筛选到项目终止的各个阶段。
如项目审查阶段通过遴选交易对手、尽职调查、中台独立审查进行风险控制;产品设计中通过抵押质押担保等手段及交易结构设计进行风险控制。
信托到期后通过资管公司接盘、股东协调等措施应对可能的风险。
流动性:
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可以理解为投资者将持有的信托受益权转换为现金资产的难易程度,可以用变现时的最大损失来衡量,变现时的损失越大,变现就越困难,则其流动性就越弱。
从信托产品成立到终止的各个阶段,理论上信托受益权可以通过转让、赎回、终止分配或者质押贷款的方式转换为现金资产,从而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信托产品是指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理财产品。信托品种在产品设计上非常多样,各自都会有不同的特点。各个信托品种在风险和收益潜力方面可能会有很大的分别。
贷款信托是指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来发放贷款的信托方式。这种类型的信托产品,是数量最多的一种。
贷款作为一种传统业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风险控制方法比较成熟,所以信托公司在展业初期,选择这种方式进入市场、树立公司品牌也就顺理成章了。
采取贷款方式进行投资,使得这类信托产品在收益风险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项目的收益是封顶的。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执行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标准。这意味着委托人的收益高限是贷款利率,而且面临着信托公司提取管理费用,可能对这一收益产生抵扣。
不同的管理费用计提方式意味着收益抵扣的程度是不一样的,直接影响着投资人的收益。
其次,尽管信托公司基于自身的专业技能挑选了相关的项目进行贷款,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只能依赖对信托公司的信任。
而信托公司整顿完毕,自身的信誉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贷款的信用风险必须通过外部机制来控制。
所以信托的风险控制对投资人来说是重要的,首先要了解和判断是否对此投资。
权益信托类:
这一类型的信托产品,是通过对能带来现金流的权益设置信托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其突出优点就是实现了公司无形资产的变现,从而加快了权益拥有公司资金的周转。
实现了不同成长性资产的置换,有利于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资机会,迅速介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融资租赁信托:
信托公司以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信托资金,将其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通过严格专业化、流程化的管理,通过定期收取租金,实现信托收益,为社会投资人提供安全、稳定回报的理财回报。
不动产信托:
土地与地上或地下的各种建筑设施统称为不动产。现行一般投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较多。
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新办法”)一年多以来,我国信托业迈上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
突出表现在信托产品创新十分活跃,可以说信托行业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信托产品也有先前的较单一类品种,向创新之路迈进。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信托产品
⑼ 单一资金信托的交易结构
从交易结构的角度,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内
第一,从交易主容体上,两者没有本质区别。
第二,从资金运用方式上,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更为单一,贷款运用型所占比例更高,投资和交易性的比例更小,主要原因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多数对资金运用对象有相当充分的了解,希望借助单一资金信托的通道借款给资金使用者。如果是投资运用资金,机构多数会选择自己直接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进行,一般不会借助信托公司的渠道。
两者交易结构上的主要区别,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经常借助于受益权分层分级,将受益权分为劣后、优先等层级,以增强信用等级,保障社会投资者的权益,尤其是在股权投资类、证券投资类产品中更是如此。单一资金信托比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更加单纯、简洁。另外,单一信托资金几乎都是运用于一个对象、一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