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理解中小企业融资租赁
一、融资租赁对中小企业具有金融支持优势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融资方式,相对于银行信贷等其他融资方式更适合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租赁有助于中小企业及时完成设备的更新换代和技术进步
2.融资租赁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相对较低
3.融资租赁的程序简单、租约灵活
4.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可以使中小企业很好地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
5.实现表外融资,维护信用额度
二、融资租赁尤其是中小企业创业阶段融资的重要手段
『贰』 融资租赁对中小企业的优势到底有哪些
1.与境内区外的融资租赁公司仅能开展国内业务相比,区内公司的业务范围更广,可开展全流向的租赁业务,包括两头在内的境内租赁、两头在外的境外租赁、以及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进口或出口租赁业务。
2.自贸试验区内的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3.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权限下放,由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批3亿美金以下注册资本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4.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SPV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并且对项目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
5.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6.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7.对于进口融资租赁,由国内承租人报关的,承租人可向海关申请分期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允许采取保证书的方式提供担保。
8.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享受浦东新区针对金融业的专项财政扶持政策。
9.取消融资租赁公司境外租赁对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
10.允许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11.便利融资租赁公司从境外购买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融资租赁项目的付汇手续。
12.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融资租赁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
13.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不受现行的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额度限制。
14.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可开立跨境人民币专户,向境外借取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借款额度采取余额制管理。
15.支持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国内、国际外汇主账户等本、外币资金池业务。
16.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可自行办理担保合同签约,无须到外管局办理事前审批手续。向境外支付担保费无须核准,可直接至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融资租赁作为自贸试验区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各政府相关部门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支持,随着自贸试验区改革进程的进一步深化,未来仍将有多项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政策会陆续实行。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制度红利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境内外投资者前来投资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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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现状分析需要哪些数据
2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
2.1缺乏社会认知度
一些中小型企业坚持传统的一次性买断设备的观念,对于融资租赁了解少,没有及时更新观念,导致融资租赁缺乏市场,阻碍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反过来又影响了融资租赁行业的推广发展。
2.2缺乏理论研究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较晚,融资租赁的形式处于起步阶段,在我国,融资租赁的实践活动先于理论研究展开,因此,企业缺乏对融资租赁的理论研究。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活动主要是照搬国外一些企业经验理论的介绍,没有根据企业本身特点,没有建立完整的融资租赁体系。
2.3法律法规不完善
受到我国经济体制的影响,融资租赁业长期得不到经济合同法的约束和有效保护,融资租赁业没有系统、统一的会计标准,融资租赁业税收标准不统一。国家没有制定系统的法律法规对融资租赁行业进行有效的规范,导致融资租赁行业不能长期稳定的发展。
2.4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首先,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在这种环境下,融资租赁行业逐步发展起来,因此,有很多不规范的甚至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严重阻碍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其次,我国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管理处于多头监管的状态,融资租赁公司受到多重管制,没有统一的标准进行融资租赁行业的规范,导致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方向混乱,缺乏发展重点,行业发展违规违法现象多。
2.5租赁标的形式较单一
企业拥有好的项目是通过租赁进行融资的前提,因而,对于企业单纯的流动资金紧张或其他不以物权为载体的融资租赁,目前在我国还存在政策障碍,无法为企业直接解决资金难题。当然在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逐步完善的情况下,融资租赁经营的主体势必会摆脱固定资产的单一模式,朝无形资产租赁、人才租赁及管理租赁等方向发展。
3改进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建议
3.1加大宣传力度和理论研究
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首先要得到企业、政府和社会的认知和支持。加强企业对融资租赁的宣传,改变传统的融资观念,树立“设备使用胜于设备拥有”的观念,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同时,政府要加强重视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制定优惠政策,实施税收减免,积极推动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针对融资租赁行业出现的新问题,加强理论研究,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特色,制定相适应的融资租赁体制。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规范性建设。
3.2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对融资租赁行业加强税收减免,降低营业税税率,统一营业税税基。允许企业自身制定设备的折旧方式,减轻承租人的经济负担。与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相关的项目,国家要进行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避免对融资项目重复性征税现象的发生,只征一次税。
加强融资租赁行业信用保险的建设,建立“租赁信用保险制度”。租赁公司与商业信用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当承租人出现违约时,商业保险公司为了减轻租赁公司承担的信用损失,对租赁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同时,政府部门设立专门保险基金,对于租赁公司承担的信用风险进行财政支持,分散信用风险,促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发展经验,结合我国特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适合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法律体系,制定《融资租赁法》,明确融资租赁企业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规范融资租赁行业的经济活动,对违反协议产生的信用问题,依法进行处理,维护融资租赁公司的利益。建立全国租赁协会,对融资租赁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加强诚信宣传,严格进行行业的资格认证,保证融资租赁活动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
3.3积极创新,不断开拓新的租赁业务和租赁市场
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关键在于创新,为此,融资租赁公司除继续做直接租赁外,今后还应积极创新,拓展业务层次,积极开拓租赁市场。第一,加大杠杆租赁、回租租赁、委托租赁、风险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等业务范围;第二,采用合作租赁、收益百分比租赁等复合式租赁方式;第三,开展多层次的融资租赁业务。
『肆』 关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中小企业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扶持政策体系
首先,必须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它们是构成国民经济的基础。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大企业也是由中小企业发展而来的。因此,必须从促进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中小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其次,国家应通盘考虑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在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不断为中小企业拓展生存空间的同时,更主要的是要为中小企业创造和完善良好的创业和发展环境,从政策层面上给予中小企业以具体而明确的支持。如给予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仅应对新办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年限的税收减免,对一些新办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税收减免年限还必须适当予以延长,而且还可以采用如加速折旧、投资税收抵免等间接的方式予以优惠,以扶持中小企业健康成长。
第三,彻底改变传统的“成分”观念和政策,对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在融资方面还应对民营中小企业给予必要的倾斜政策。
(二)建立中小商业银行,增大商业银行资本供给
目前,如果我们一味要求作为“经济人”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大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也不现实,因为仅比较利益和成本障碍这样一些问题就难以克服。而中小商业银行由于其资本规模较小,难以同大银行对大企业进行竞争,其市场定位也只能是中小企业。
(三)建立票据鉴定事务所,增加票据贴现融资
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一些国家,商业票据承兑贴现非常普通。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商业票据的贴现融资规模还不大,银行在进行贴现业务时一般仅局限于自己比较熟悉的企业,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传统的计划信用贷款将会越来越少,而作为资金市场重要工具的票据贴现将会越来越多。
为了防止票据贴现中的不法行为发生,促进票据贴现市场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建立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票据鉴定事务所,用现代化的鉴别技术,为银行打消贴现的顾虑,促进贴现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完善资本市场,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我国一些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中小企业,因不能发行股票、债券融资,而错过了发展的大好时机。因此,建立和完善适合于中小企业资本融通的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来说十分迫切。就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来看,笔者认为应该:
1.推行中小企业资产的证券化。所谓资产证券化是指资产的拥有者以其未来的现金收入作为一种抵押,并以此抵押为前提,在资本市场上以发行证券的方式进行变现性融资的过程。其融资工具为“资产抵押证券”。广大资本短缺的中小企业,可把部分资产以证券化形式实现变现性融资。
2.逐步完善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出于高科技企业具有高风险、小规模、建立时间短等特点,一般难以进入证券主板市场。因此,在目前已经建立的中小企业板市场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显得十分必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一个入市门槛较低的直接融资渠道。
3.增大证券市场中柜台交易的力度。进入二板市场融资固然是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资本短缺的重要途径,但这对于众多传统行业的中小企业来说毕竟是不大可能的事。
4.大力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企业资本金的形成,既可以发行股票,也可以吸收直接投资,且通过吸收直接投资而形成资本金的企业占绝大多数,它们的资本仍然需要流动和转让。
5.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开放民间信用市场。民间信用市场是民营企业、个人自由借贷资本,确定利率的市场。它无固定场所、交易费用低、多凭信用而不需担保抵押,利率随行就市,不受国家政策法规约束。
(五)建立金融信息网络,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质量
应建立一个连接所有商业银行的面向所有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网络,及时发布资本供求信息,让企业和银行及时掌握社会资本的运行动态,在双向选择中打破区域界限,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配置金融资源。这不仅可以使企业得到融资便利,而且也可以使银行的资产更富效率。
(六)强化内部管理,增大企业自有资本积累
企业发展必需大量资本,因此,中小企业应加强资本结构的管理,以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在创立之初,应根据投资规模筹集必要的资本;或者在资本有限的情况下,选择所能达到的投资规模。在生产经营中,则应加强营运资本管理,以实现生产经营的内涵扩大。并通过利润留成等办法扩大企业内源融资的实力,提高外源融资信用潜力。
(七)发展融资租赁业,推进社会资源的重组
融资租赁于19世纪80年代初在我国兴起后,发展很快,作用很大。但是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在资本市场中只是简单地充当银行贷款的替代品,尚未完全脱离银行信用,而租赁公司所进行的业务也形同于“变相的高利贷款”。
因此,要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的重要作用,首先是要把金融性租赁企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对租赁业要贯彻税赋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其次是要允许各种租赁公司同时并存。具体地讲,就是要促使金融机构类租赁公司、制造商类租赁公司、综合专营租赁公司并行发展,允许各种主体(包括私人)参与租赁经营,积极探索直接租赁、售后回租、合作租赁、杠杆租赁等多种租赁形式,冲破租赁地区封锁,以期形成以供求关系为导向、多层次、多方式、公平竞争、相互制约的开放型的良性运行的租赁市场体系;第三,还必须培养一大批租赁经销商和经纪人,把融资租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起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伍』 融资租赁都有哪些意义
一、设备购置方
1、融资租赁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由于自身基础薄弱、信誉差、经营风险大、偿还能力低,中小企业历来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而且缺乏通畅的融资渠道。商业银行由于需要考虑其效益和经营风险,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非常有限;中小企业直接上市项目融资门槛太高,他们大多数不具备上市条件;私募资金风险大、成本高,也很不规范。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可以使中小企业筹集到所需资金。因为融资租赁是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主要对象,以融资为目的,租赁双方订有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支付租金,它是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产物。中小企业只需支付少量的租金,就可以获得资产的使用权,这既解决了它们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又可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
2、融资租赁有助于中小企业提高竞争力
首先,融资租赁过程中,中小企业作为承租人不需要一次支付巨额资金添置设备,只需支付少量租金,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企业在设备更新中的资金投入。其次,融资租赁中的资产大部分为技术含量较高的现金设备,承租人有权选择设备类型和制造商,租赁期满时有权续租和低价购入租赁物,这样就可以促使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步伐,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最后,融资租赁可以推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大多技术水平低,研发能力弱,通过融资租赁可以获得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促使科技人员进行技术创新,增强其技术开发能力,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市场竞争力。
3、融资租赁可以促进中小企业提高经济效率
融资租赁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的现金支付能力,促进其经济效益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租赁费,既包括设备价款,又包括设备采购过程中的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于租赁费可在整个租赁期内分期支付,因此,与一次性购买设备相比,它的现金支付压力要小的多。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租赁是一条融资的捷径,而且它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和优惠。因为租赁项目可以享受加速折旧,使企业在租赁前期降低所得税费用,延迟纳税,并为企业调结构、产业升级提供便利。如果租赁资产是出租方从国外租入后再转租给中小企业,则中小企业还可享受他国税收优惠,有效地降低租金水平,规避他国出口限制。
此外,融资租赁还有一种独特优势,那就是盘活企业固定资产。目前银行一般不接受设备的抵押贷款,而融资租赁可以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由中小企业将已有设备卖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支付给中小企业一笔资金,同时再将设备回租给中小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将企业的固定资产盘活,补充企业营运资金。
二、设备生产方
设备生产企业的促销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分期付款,而是买方信贷,三是天使投资租赁。实践证明,融资租赁在这方面也有其独特优势。为什么呢?因为分期付款会带来应收账款的增加和账款催收的风险,如果销售设备的企业应收款很大,一般是销售方式有问题,很可能是大量使用了分期付款的方式导致;买方信贷需要取得银行的协作,销售产品的中小企业一般很难为自己的客户申请到买方信贷;融资租赁一方面类似于分期付款,可以降低客户购买设备的门槛,另一方面它有规避了分期付款的缺点,可以使企业实现一次性回款,减少了企业的应收账款。
『陆』 融资租赁的利弊
1、融资租赁的利
(1)融资租赁除了融资方式灵活的特点外,还具备融资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压力小的特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所享有资金的期限可达3年,远远高于一般银行贷款期限。
(2)在还款方面,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分期还款,极大地减轻了短期资金压力,防止中小企业本身就比较脆弱的资金链发生断裂。
(3)融资租赁虽然以其门槛低、形式灵活等特点非常适合企业解决自身融资难题,但是它却不适用于所有的中小企业。
(4)融资租赁比较适合生产、加工型企业。特别是那些有良好销售渠道,市场前景广阔,但是出现暂时困难或者需要及时购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
2、融资租赁的弊
(1)在市场环境下,不论是融资租赁、贷款或是投资,只要把资金用于添置设备或进行技术改造,首先应考虑用租赁设备生产的产品的市场风险,这就需要了解产品的销路、市场占有率和占有能力、产品市场的发展趋势、消费结构以及消费者的心态和消费能力。若对这些因素了解得不充分,调查得不细致,有可能加大市场风险。
(2)因融资租赁具有金融属性,金融方面的风险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之中。对于出租人来说,最大的风险是承租人还租能力,它直接影响租赁公司的经营和生存,因此,对还租的风险从立项开始,就应该备受关注。货币支付也会有风险,特别是国际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时间、汇款渠道和支付手段选择不当,都会加大风险。
(3)因融资租赁具有贸易属性,贸易方面的风险从定货谈判到试车验收都存在着风险。由于商品贸易在近代发展得比较完备,社会也相应建立了配套的机构和防范措施,但由于人们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业性质,加上企业管理的经验不足等因素,这些手段未被全部采用,使得贸易风险依然存在。
(4)融资租赁的好处之一就是先于其他企业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技术的先进与否、先进的技术是否成熟、成熟的技术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权益等因素,都是产生技术风险的重要原因。严重时,会因技术问题使设备陷于瘫痪状态。其他还包括经济环境风险、不可抗力等等。

(6)小企业融资租赁必要扩展阅读: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
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柒』 一般的企业做融资租赁是否需要审批
需要审批。
目前国内审批融资租赁的部门有3类:
第一类:金融系统的融资租赁公司由银监会负责审批,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以上。
第二类: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批,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商务部已把审批权限下放到各省、直辖市的商务委。
第三类: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审批,注册资本1.7亿人民币以上。由各省级商务委受理后转报商务部和国税总局审批。
以上三类公司中为简便的是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公司在获得融资租赁资质后,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方能享受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拓展资料:
融资租赁除了融资方式灵活的特点外,还具备融资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压力小的特点。
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所享有资金的期限可达3年,远远高于一般银行贷款期限。
在还款方面,中小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分期还款,极大地减轻了短期资金压力,防止中小企业本身就比较脆弱的资金链发生断裂。
融资租赁虽然以其门槛低、形式灵活等特点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解决自身融资难题,但是它却不适用于所有的中小企业。
融资租赁比较适合生产、加工型中小企业。特别是那些有良好销售渠道,市场前景广阔,但是出现暂时困难或者需要及时购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的中小企业。
具体特征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