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
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第十一条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执行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开始日。 第十二条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承租人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第十三条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第十四条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资产余值,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 第十五条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 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 第十六条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第十七条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❷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融资租赁费做什么科目处理
企业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含增值税)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
减去可抵扣的增值说后余额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
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

(2)融资租赁设备资产处置扩展阅读:
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❸ 出售固定资产,再将该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怎么做账务处理
首先 出售固定资产应该缴纳营业税 我想这个你应该会 不管你交没交增值税 都应该补交营业税的。
至于增值税问题建议联系国税局处理退税
其次 你这业务应该为售后租回的业务,因为不是自己公司的存货,所以建议:
分开两项业务看待
出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若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要使用)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这个是看你融资多长时间、怎么付款...情况使用)
贷:长期应付款
❹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期满后对于设备处置方法都有哪些的不同
经营租赁是租赁公司将相关物品出租给承租人,收取租赁费用的租赁方式。对于租入方,不得提起折旧。但可以将租赁费分期在税前扣除。融资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方式。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是对方的,对方计提折旧,我们只支付租金的。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所有权转移给我们了,我们计提折旧、支付租金。
两者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租赁程序不同。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2)租赁期限不同。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3)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有承租方负责。
(4)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5)租赁的实质不同。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❺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怎么做会计处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1、企业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含增值税)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减去可抵扣的增值说后余额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账户;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2、每期支付租赁费用时,借记:“长期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履约成本,按履约成本,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
3、每期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按当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错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4、企业租入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折旧政策应和自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致,同自有固定资定一样,折旧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确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折旧期应视租赁合同而论,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即可认为企业拥有该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该资产的使用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企业是否能够取得租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中两者较短者作为折旧期。提取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账户,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❻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由于融资租赁业务,是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入固定资产的业务。租赁公司出租是为了赚钱的,不是光为给企业借钱的,所以在租赁期内分期支付的实际总价款中包括有:固定资产的购买价(包括应构成固定资产成本的一切费用),租赁公司垫支经费的利息费用,还有就是租赁公司应赚取的利润等。因而这远远高出了企业用自己的钱去购买的价款(固定资产真实价值)。这时的应付给租赁公司的价款超出了固定资产真正价值,所以超出部分应归属于这种融资手段所发生的费用。
那么,这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是怎样确定呢?怎样确认融资费用呢?又怎样将融资所发生的费用分摊到租赁期的各个会计期间呢?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
2006年12月31日A企业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入生产设备一台,租期为3年,约定每年末支付租金,连续支付五年分别支付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如租赁内含利率为6%。固定资产无残值。每年末直线法一次计提折旧。
由于是融资租赁,因而支付的租金总价一定是大于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的,多出的那部分就是租赁公司应得的,同时也是承租人应付出的融资租赁费用。
所以我们将应付的租金总额(长期应付款),分解成为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即入账价值,也就是拿自己的钱去吗的合理价,(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和融资租赁所对应的费用(款确认融资费用,这要分摊到各项中的财务费用中去)。
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即入账价值就是相当于每期的付出额用货币的时间价值折现到现在时刻相当于多少钱,每期付的总和,相当于现在的多少。即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100×(P/F,6%,1)+200×(P/F,6%,2)+300×(P/F,6%,3)=100×0.9434+200×0.8900+300×0.8396=524.22(万元)
(注:以上例子的支付租金各期不相等,如每期支付相等,若每期支付200万元,那就是年金了,用年金现值的计算方法即可200×(P/A,6%,3),当然支付方式不同,计算的结果一定是不同的)
长期应付款=100+200+300=600(万元)
未确认融资费用=600-524.22=75.78(万元)
2006年12月31日,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24.22
未确认融资费用 75.78
贷:长期应付款 600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应付本金余额部分为524.22万元,应在各期分摊到财务费用中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为75.78万元。
每年应确认的累计折旧=524.22÷3=174.74(万元)
2007年12月应付租金为100万元,
应确认的融资性的财务费用=524.22×6%=31.45(万元)
本金实际支付额=100-31.45=68.55(万元)
分录:
借:制造费用 174.74
贷:累计折旧 174.74
借:长期应付款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财务费用 31.45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1.45
此时的固定资产应付本金就减少为(524.22-68.55)455.67万元。
2008年12月,应付租金为200万元。
应确认的融资费用=455.67×6%=27.34(万元)
本金实际支付额=200-27.34=172.66(万元)
分录:
借:制造费用 174.74
贷:累计折旧 174.74
借:长期应付款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借:财务费用 27.34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7.34
此时的固定资产应付本金就减少为(455.67-172.66)283.01万元
2008年应付租金为300万元
应确认的融资费用=75.78-31.45-27.34=16.99(万元)(说明:验算283.01×6%=16.9806,与上数只是尾数一点相差,是四舍五入导致,为了保证如期摊完,所以要用倒挤法)
本金实际支付额=300-16.99=283.01(万元)。
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 174.74
贷:累计折旧 174.74
借:长期应付款 300
银行存款 300
借:财务费用 16.99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6.99
此时的应付本金余额=524.22-68.55-172.66-293.01=0,全部付完,并将未确认融资费用也全部摊完。
以上是知道了融资租赁的内含利率,不知道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我们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还有一种,就是知道了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而不知道融资租赁的内含利率,所以就必须根据已知的条件确定内含利率,这样才能准确的、合理的在各个期间内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分摊。
我们仍以题为例:
2006年12月31日A企业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入生产设备一台,租期为3年,约定每年末支付租金,连续支付五年分别支付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该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为524.22万元。固定资产无残值。每年末直线法一次计提折旧。
则我们必须确定使得各年现值之和等于公允价值的那一个折现率(即租赁内含利率)。
根据货币的时间价值,设内含利率为i,即有
524.22=100×(P/F,i,1)+200×(P/F,i,2)+300×(P/F,i,3)
这时,就得用测试法,一个利率一个利率的进行测试,找出使等式成立的那个折现率,即为租赁内含利率。
如当i=5%时,等式的右是多少,当i=6%时,是多少,当i=7%时等于多少。就这样一个一个的测。如是介于5%到6%之间时,就得用内插法确定准确的利率。
本题中,
当i=6%时,即有
100×(P/F,6%,1)+200×(P/F,6%,2)+300×(P/F,6%,3)=524.22
左右相等,即内含利率为6%。
而后的分摊与会计处理的方法,就与上例一致了。
以上的会计处理方法同样适用于企业用于延期付款所购的固定资产的核算。
❼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处理
融资租赁进项税,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进项税申报。
承租方把首期款支付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垫款的方式支付给设备商,设备商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承租方取得设备所有权,把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销售给融资租赁公司(该销售行为免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后者再租赁给承租方使用。
严格意义上来说,设备商是要把发票开具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给公司开具融资租赁发票(除上海等试点城市以外,仍是营业税发票)。

(7)融资租赁设备资产处置扩展阅读: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但是如果该项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时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总额小于承租人资产总额的30%(含30%)。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额的确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选择,即可以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也可以采用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这时所讲的 “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是指租赁开始日在出租者账上所反映的该项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❽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如何做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会计账务处理如下:在《企业会计准则——融资租赁准则》中,对出租方而言应设立“应收融资租赁款”、“融资租赁固定资产”、“递延收益——未确认融资收益”等科目。
1、融资租赁的资产作为租入方自有资产在租入方账面核算,经营租赁的资产仍在出租方账面。
2、融资租赁期满,标的资产通常归租入方所有,经营租赁期满,标的资产由出租方收回。
3、融资租赁可以看作是“借款+购买”,是由融资租赁公司为承租方提供资金购买资产,承租方在以后的一定期间内偿还借款。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借: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如果你是你是出租方,那就不要做账,有相关规定如下:1、融资租赁出租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但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一般是在固定资产登记簿上在册管理。租出的时候不做帐务处理。
2、收到租金,开具的租赁发票,做出租收入处理。
3、转让固定资产,走固定资产清理。融资租赁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支付租赁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租赁期满,取得所有权时
借:固定资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租入后登记备查,支付费用时
借: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贷:银行存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反映租赁开始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的较小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反映长期应付款和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差额)贷:长期应付款(反映最低租赁付款额)如果有融资手续费发生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就是说融资手续费等初始费用和购买固定资产处处理一样要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很像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反映的是现值,长期应付款反映的是你未来付出的现金流量(包括应付的本金和利息),未确认融资费用(前面两者的差额,反映的是未来应付的利息)。以第一期租金支付为例,用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乘以你折现时使用的利率,得出当期的实际利息,这笔是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另外支付租金是借:长期应付款,贷银行存款。这之后用长期应付款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得出下一期期初未付的本金,而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仍反映未付利息余额。以此类推。前面说融资租入类似分期买入,所以租出方不可能只让你分期把固定资产的买价(现值)付清,一定会收你利息,而未确认融资费用就是分期收回的利息,相对与租入方当然要入财务费用了。(1)在融资租赁方式下,会计上承租人应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作为自有固定资产计价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
(2)在租赁开始日,企业应按当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3)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4)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在租赁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应计入租赁设备工程成本。
2.举例
设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需安装的设备一套,设备安装时间5天。设备价款总额为220 000元(假设设备价款低于其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租赁价格为267 000元,另支付设备安装调试费等30 000元(包括租赁期满购买该设备应付的价款)。根据租赁协议规定,租赁价款分四年于每年年初支付,该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租期满后,设备转归承租企业所有。该企业融资租赁资产占全部资产总额的40%。
(1)租入设备验收并交付安装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融资租赁设备)220 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47 0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267 000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融资租赁设备)30 000
贷:银行存款30 000
(2)租入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250 000
贷: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融资租赁设备)250 000
(3)每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66 750
贷:银行存款66 750
(4)每年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某车间──折旧费50 000
贷:累计折旧50 000
(5)采用直线法每年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11 75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11 750
(6)租赁期满,租赁资产产权转归企业
借: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250 000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250 000A公司向X公司租入一套生产设备,租赁期为4年。A公司每年末支付租金100000元。该设备尚可使用年限8年,合同签订当日的账面价值及公允价值均为350000元,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为该项租赁业务,A公司发生初始直接费用1000元,X公司发生初始直接费用2000元。租赁期届满时,A公司将以500元的价格购入该生产设备,估计该日租赁设备的公允价值为85000元。合同规定利率为10%。(不考虑与该租赁行为相关的各项税费)(1)租赁开始日,承租人会计处理的会计分录:(具体计算过程略)借: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该日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的较小者+初始直接费用) 318331.5 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贷方倒挤数) 83168.5 贷: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400500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1000(2)租赁开始日,出租人会计处理的会计分录:(具体计算过程略)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402500 贷: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 35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借贷方倒挤数) 50500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2000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抵消掉初始直接费用因素对未实现融资收益带来的影响。本例中,需冲减未实现融资收益2000元,会计分录如下:借:未实现融资收益2000 贷:长期应收款 —应收融资租赁款 2000</p>
融资租赁出去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即使它的所有权还没有转移,承租方仍然能够控制该项资产,应作为自己的资产处理,比如计提折旧、减值等等,而该项固定资产就不属于出租方的资产了,不计提折旧等,除非该项资产在租赁期届满后出租方收回租赁资产。
❾ 出售未到期的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不能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我认为你单位是无权处置该固定资产的,因为你单位没有所有权。请你看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二、即使出售也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附相关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70号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