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信托基金是怎样保全个人财产的
基金不能个人拥有,基金都是通过证监会的批准发行,募集期资金量达到一定发行规模才生效!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持有人持有,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㈡ 信托产品风险如何维权
实际上,如果按照合同,银行在代销产品和推介产品发生亏损时几乎不需要承担责任,信托公司承担的责任亦有限。
比如在一般的格式风险提示书中,订立合同的几方会约定: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风险,有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失误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若依据合同,在这中间没有银行的责任,而信托公司则看是否处置不当承担责任。当然,投资者不甘心,比如一位金先生投资山东一信托项目,无法按期兑现,找银行,银行说我们只是代销,你是跟信托公司签合同的,还得找信托公司;找到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正在联系融资方,尽量减少损失,关键是看项目方;找项目方,项目方说你跟谁签约,就找谁索赔。最后又找到信托公司,无奈之下,信托公司会拿出挡箭牌:按照信托法有关规定,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那么,如果真遇到上述金先生这种情况,向谁来维权呢?对此,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金都表示,“如果销售过程中出现误导导致投资亏损事实发生,那么投资者可根据亏损程度,让代销方来承担一定的赔偿,当然,前提是有证据,证明确实有销售误导。”郑律师说,事实上,因为缺少证据,也因为有书面签字,投资者维权很难有乐观的结果。
“投资者在银行渠道购买信托理财产品,如果银行方面事先尽到了告知义务和风险提示责任,那么,最终要根据信托合同来定责,不过,由于投资者有书面签字,最终的风险只能由投资者承担。”
因此,想购买高风险产品的投资者,一定要确认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对产品是否足够了解。此外,对合伙购买信托的投资者来说,事先一定要签个合同,可以请律师、公证处和其他第三者证明,保证合伙人在利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时候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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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信托与保险在功能上的区别,请高人指点。
信托与保险在功能上的区别如下:
1、影响因素不同
信托是直接影响市场容量大小的重要因内素。保险容一方面受制于宏观经济状况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国家收入分配政策、消费政策的影响,保险直接决定消费者购买力水平。

2、包括的范围不同
信托在税法上的说法,即劳动报酬在扣除免税项目后的应当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的部分。而保险是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
3、作用不同
信托主要是用来存钱、取钱、转账的公司账户;
而保险用来办理包括提现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等在内一切符合法律法规的结算,而一般存款账户只能办理一般的结算业务,不能提取现金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
4、性质不同
信托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可以办理现金支取。。
保险可以随时存入或取出资金,但是取出资金必须通过公司转账支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然后再通过公司现金支票支取。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保险
网络-信托
㈣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怎样和信托公司挂钩
四大资管主要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在管理和处置资产时,可以从事追偿债务、资产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等活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管理和处置资产,在转让资产时,主要采取招标、拍卖、竞价等方式。
㈤ 资管和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资管和信托的区别
1、监管部门不同
①资管产品的监管部门一般是证监会
②信托内产品的监管部门是银监会

2、适容用的法律不同
①资管产品以《证券法》为主
②信托产品《信托法》为主
3、发行主体不同
①资管产品发行主体为资产管理公司,一般为证券公司或者基金公司的子公司
②信托产品的发行主体为信托公司
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② 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③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㈥ 对方可以把我的信托理财财产做财产保全吗
不可以的,个人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㈦ 如何保全企业与家庭资产
除每年50万元的薪酬外,他还手握价值8000万元的公司股份,而且公司正在筹备上市。不过,春风得意的王先生最近却十分苦恼。原来王先生长期忙于工作,疏于对妻子陈女士照顾,双方关系逐渐恶化,妻子闹着要离婚,并因不满王先生提出的财产分割方案将其告上了法院。 在中意人寿高级理财规划师杨眉看来,尽管王先生可能因为离婚造成股权分配而阻碍自己公司的上市进程,但也可以通过股权质押贷款并支付给陈女士等方式化解难题。但王先生的资产以股权为主,而股权流动性较差且风险较大,其也亟需调整自己的资产配置结构。 如何避免离婚不分割股权? 杨眉认为,对于富裕家庭而言,因为离婚蒙受的财产损失往往要比资产配置不当造成的损失更加严重,王先生如果不做任何规划,表面上他所失去的是巨额财产,但隐性丧失的恐怕还有更上一层楼的机会。 王先生目前正处于事业和人生重大的转折阶段,此时的王先生面临两种选择:一是与太太握手言和,重归于好,不仅能安然度过家庭危机,而且会将可能发生的事业风险消化于无形,所谓“家和万事兴”;二是若和解无望,如何才能将离婚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事业风险将至最低? “因此,除了谨记‘离婚须谨慎’的铁律,从专业的角度看,在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如何进行资产保全方面的财务规划,显得更为重要。”杨眉说。 杨眉表示,若与陈女士离婚,王先生须与其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其中价值4000万元的公司股份要分割给陈女士。为了不影响上市进程,王先生可以和陈女士协商并在离婚协议中承诺,3年内支付4000万元给陈女士,并加计同期(或高于)银行借款利息,待公司成功上市后,王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市场价格将远远高于8000万元,如果溢价仅为10倍,市值即为8亿元,届时变现4000万元及其利息给陈女士,不仅不会带来王先生的财务损失,而且也不会影响其控股股东地位。 如果陈女士不愿意若干年后才拿到4000万元,王先生可以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进行融资,将4000万元支付给陈女士,待公司成功上市后,再向银行还款付息。杨眉建议,王先生在离婚后,还需要做好财产公证,以备再婚时明确个人的婚前财产,对再婚前个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理财信托保险构筑“金三角” 据了解,除公司股权外,王先生家庭拥有一套价值300万的房产,为王先生婚前购买,无贷款。此外,家庭还有银行存款20万元,理财产品30万元,国债50万元。 “从资产保全的角度看,王先生的资产配置是比较危险的,他所有的经济来源及家庭财产都是自己的互联网公司,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风险,不仅股票价值会大幅缩水,而且变现能力也将快速下降,家庭财务及生活品质将陷入窘境。”杨眉说。 杨眉认为,针对王先生这类“企业主”类型的客户,一定要提前做好资产保全和合理的资产配置,利用资产的所有权、控制权和支配权有效保护自己。一是做好企业资产和家庭资产的防火墙分割;二是一定要形成自己的合理资产配置,形成稳定持久的现金流。 在防火墙分割部分,杨眉建议,可以通过大额保单和信托的方式与企业经营之间形成防火墙,当企业经营出现风险时,可以将自己的资产完整地保全,无论身在何地都能够安全地生活下去。在资产配置中,最重要的是即使在失去经济来源时能够有一份稳健的现金流收入,建议可以持有理财+债券+信托+保险的方法实现财富管理的合理规划。 套现部分股权构筑“安全垫” 杨眉建议,王先生可以于上市后1年内售出部分股票,以10%为宜,套现8000万元用于偿还陈女士4000万元,剩余4000万元用于购置房产、债券等稳健型投资。如若考虑变现能力,可以用2000万用于购置房产、黄金等长期保值投资,1000万用于股票、基金、债券等理财型投资,还有1000万元则用于子女教育、养老和风险保障等。 考虑到王先生之前的资产配置缺乏“安全垫”,杨眉建议王先生用500万元购买保额为500万元的终身寿险(年收入的10倍)和重大疾病及意外险,同时配置万能险(保底收益)作为补充。“这部分保险规划,不仅可以有效隔离企业经营给家庭资产带来的风险,而且也可在未来为王先生提供部分固定的现金流。” 此外,300万用于购买信托,为将来子女教育或养老做准备,同时隔离于家庭财产之外,既可保全资产,到期又有稳定的现金流;150万元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用于资产保全及养老补充,50万元用于流动性资产配置。
㈧ 如何保全自己的资产不被公安机关查封
首先必须是合法所得,然后最好搞一个信托。
㈨ 目前为止有信托不能兑付案例吗
从06年信托整顿以来还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信托项目都准时足额的兑付了收益;但是专有一些项目确实是出属了一些问题,例如最后收益没有达到,但是信托公司为了保全名誉,都自己为客户兑付了收益。
投资有风险,这对任何投资都是一样的,即使信托这样的低风险项目也有风险,毕竟银监会规定信托合同不能出现保本保息的字样。
㈩ 家庭财产 是、等子女长大后打算为子女分批给他们资金,是找信托公司管理 还是找基金公司管理呢 有什么区别
基金公司肯定不行,风险比较大,时间又短。信托公司也不合适,虽然风险小收益高,但一般都是1-2年期,超过2年一般都是PE类产品,风险相对较大。我倒是比较赞同二楼的说法,保险是个不错的选择,建议存个时间长的定期储蓄险种,收益人指定。这样既避税,又有一定收益,还能必免未来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