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最新保险业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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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大善之业
[2017年1月26日09:08]来源:[中国保险报]邵洪吉胡丽娜双击自动滚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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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险业在保险功能、产品创新、互联网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了保险慈善的功能。保险是更科学、更合理、更有尊严、更具有广泛意义的慈善,是一种大慈善。
保险作为一种分散风险的机制,把集中起来的保费用于补偿因保险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2015年,保险业20件典型案例合计赔付达到29.622亿元,年度寿险最大单笔赔付达1524万元。财产险和人身险的前十大理赔案例基本涵盖了2015年发生的一些重大自然灾害和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包括“宁波台风”“尼泊尔地震(涉及藏区牧民)”“6·1东方之星旅游客轮翻沉”“台湾复兴航空客机空难”“天津港8·12爆炸”等事故。保险在其中都通过发挥保障功能,给予受灾地区切实的物质政策保障和经济方面的补偿,对于维护灾区利益,恢复重建,社会稳定都具有现实意义。
2016年6月27日,宁波获批首个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近年来,宁波先行先试,以现实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保险创新工作,形成了诸多“宁波经验”“宁波模式”“宁波解法”“宁波样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国保险业创新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是宁波市创新综合示范区升格后的首个保险创新项目,通过引入“保险+服务”机制的市场手段,实现电梯安全管理的社会共治。宁波保险业为解决日益突出的医患矛盾,借助地方立法,以宁波市政府主导,采用市场运作方式,成立了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医疗纠纷理赔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系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颁布医疗纠纷调处办法,并将第三方调解和保险理赔机制创新性地引入到其中的医疗纠纷调处中心。为建立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全国首个区域性公共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项目在宁波鄞州落地。为全区80余万居民以及近10万师生、数万建筑工人食品安全上了一道“保险阀”……保险的根本之善就是产品造福大众,让大众受益,为社会贡献价值。
在互联网+时代浪潮下,保险行业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创新技术,将先进的技术应用与门店建设相结合,打造出设有客户体验、坐享服务、自助服务、互动服务等服务功能分区的保险业智慧型门店。使客户在体验坐享服务、柜面服务的同时,更可体验到运用互联网新技术为其量身定做的专业服务。保险业将新技术应用植入客户投保、服务、理赔等各环节,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互联网保险,充分挖掘和满足互联网金融时代诞生出的保险需求,更多地为互联网企业、平台、个人提供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
事实上,保险机构也是最热衷做慈善的机构之一。在大型慈善活动中,总会见到人保、国寿、平安、天安等一系列保险公司的身影。几乎每家保险机构每年都定期地参与一些慈善和社会公益项目,以回馈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开展一系列有影响的公益活动,包括在贫困地区投资建立希望小学,为希望小学的学生送去学习用品、课桌、书本;在大学设立保险奖学金,为癌症等专项研究机构捐赠研究经费;赞助希望工程、残障人士、老少边穷;倡导和组织大型公益活动,植树、献血、慈善慢跑等等,保险行业为贫困地区和需要人士送去温暖和保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保险的大爱无私,也展现了保险行业的靓丽风采。
保险发挥慈善特征,不仅仅是体现在保险功能、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慈善公益上,更多的保险从业人员也在社会中默默地奉献着爱心。2009年5月,保险人林萍为了挽救身患重病的9岁女孩徐洁,无偿捐出自己48%的肝脏,使一个濒临死亡边缘的幼小生命获得了新生。林萍以自己崇高的品格和善良无私的爱心谱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捐肝以后,林萍热心公益活动,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实践。2016年7月2日晚上,保险人管杨志下班途中救起一位骑车摔倒昏迷的妇女,救人过程中发现事故原因是窨井盖被水冲走,因担心重复发生事故,他不顾个人安危,站在事故地点值守指挥交通,后不幸被大货车撞成重伤。保险从业人员的无私奉献精神发扬了保险慈善的特征,传递了保险的正能量。
保险,是一种大慈善。
保险以诚为基,以信而立,因责而重。无论是倡导“互助共济”的传统保险文化,还是当前“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关爱与责任。保险业应积极顺应“新常态”下的大逻辑,正视挑战、抓住机遇,以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结合互联网+的最新技术和保险慈善理念,转变保险形象,履行社会责任,释放保险慈善救助功能,为社会化解矛盾、为政府承担责任、为百姓分担忧愁。
『贰』 保险资金的相关资讯
7日晚,中国保监会紧急发出《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4)1号〕,明确放行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即正式放开保险资金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权限。凡具有股票投资能力的保险公司,都可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
这意味着8日发行的IPO重启后的首只创业板新股—我武生物,或将历史性地出现险资申购身影。
2014年保监会的1号文落在资金运用上,并且当日行文当日下发,这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史上尚属首次。
保险资金被放行投资创业板点位不低。创业板指数7日收盘1417.97点,仅次于1月3日的1431.69点历史高点。
保监会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6.85万亿元 。其中,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占比10.12%。若按10%的比例来算,险资还有15%的投资空间,理论上有万亿元左右的险资能入市。
保监会1号文规定的投资政策涵盖整个保险行业,涉及范围广,不仅包括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保险公司,不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公司也可以委托投资。
其实,政策层面对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留有空间。2009年下发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规定,保险资金不得买入创业板股票,但在此后出台的正式文件《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此条并没有出现。 由于资本市场的波动性,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板的实际速度会比人们期望的慢很多
众所周知,承保和投资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两个轮子。但近年来,受困于承保利润走低,投资成了保险业越来越重要的发展支柱,这也是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对于中国保险业来说,近几年的发展速度在明显减缓,特别是承保业务的推进遇到了很多困难,各家保险公司只能不遗余力地在投资上下功夫。大型保险公司普遍组建了自己的资产管理投资公司,大力培养自己投资人才队伍。特别是进入大资管时代,保险公司的投资早已经超出了保险业的概念,进入到更广阔的投资空间。
不过,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保险资金一向对投资股市持比较谨慎的态度,这与保险资金属于长期负债资金有关。据了解,虽然按照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投资A股比例可达总资产的25%,但由于资本市场的波动大,很多保险公司的投资额度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
来自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保险资金自2003年开展基金、股票投资以来,累计投资收益为2767亿元,年均收益率7.76%。10年来,权益投资以13.17%的占比取得21.66%的投资收益,特别是2006年、2007年、2009年,投资收益率分别达到29.46%、46.18%、22.71%,总体业绩不错。但2008年、2011年和2012年,投资亏损分别为11.66%、2.34%和8.21%,显示出高波动性特征。
按照保监会的数据,截至2013年11月底,保险业总资产为8.09万亿元。如果以单一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和股票的比例合计为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计算,理论上可以有超过万亿元的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板。但业内人士判断认为,这一数据实际上是无法实现的。也就是说,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板的实际速度会比人们期望的慢很多。 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
保监发〔2014〕13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
为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会系统梳理了现有的比例监管政策,并在整合和资产分类的基础上,形成了多层次比例监管框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资产分类及定义
保险公司投资资产(不含独立账户资产)划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大类资产。(具体品种详见附件)
(一)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资产是指库存现金和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确定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较小的资产。
(二)固定收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是指具有明确存续到期时间、按照预定的利率和形式偿付利息和本金等特征的资产,以及主要价值依赖于上述资产价值变动的资产。
(三)权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包括上市权益类资产和未上市权益类资产。
上市权益类资产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统称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代表企业股权或者其他剩余收益权的权属证明,以及主要价值依赖于上述资产价值变动的资产。
未上市权益类资产是指依法设立和注册登记,且未在交易所公开上市的企业股权或者其他剩余收益权,以及主要价值依赖于上述资产价值变动的资产。
(四)不动产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指购买或投资的土地、建筑物及其他依附于土地上的定着物等,以及主要价值依赖于上述资产价值变动的资产。
(五)其他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是指风险收益特征、流动性状况等与上述各资产类别存在明显差异,且没有归入上述大类的其他可投资资产。
二、设立大类资产监管比例
为防范系统性风险,针对保险公司配置大类资产制定保险资金运用上限比例。
(一)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且重大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净资产。账面余额不包括保险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的保险类企业股权。
(二)投资不动产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账面余额不包括保险公司购置的自用性不动产。
保险公司购置自用性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净资产的50%。
(三)投资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
(四)境外投资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
三、设立集中度风险监管比例
为防范集中度风险,针对保险公司投资单一资产和单一交易对手制定保险资金运用集中度上限比例。
(一)投资单一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均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境内的中央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银行存款,重大股权投资和以自有资金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购置自用性不动产,以及集团内购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除外。
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有权参与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或能够对上市公司实施控制的,纳入股权投资管理,遵循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有关规定。
单一资产投资是指投资大类资产中的单一具体投资品种。投资品种分期发行,投资单一资产的账面余额为各分期投资余额合计。
(二)投资单一法人主体的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投资境内的中央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和以自有资金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等除外。
单一法人主体是指保险公司进行投资而与其形成直接债权或直接股权关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一融资主体。
四、设立风险监测比例
为防范资产的流动性、高波动性等风险,针对流动性状况、融资规模和类别资产等制定监测比例,主要用于风险预警。保险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列入重点监测:
(一)流动性监测。投资流动性资产与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的账面余额合计占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低于5%,财产保险公司投资上述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占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低于7%,未开展保险经营业务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除外。其他流动性风险指标,执行中国保监会相关规定。
(二)融资杠杆监测。同业拆借、债券回购等融入资金余额合计占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高于20%。
(三)类别资产监测。投资境内的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含)以下长期信用评级的债券,账面余额合计占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高于10%,或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占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高于20%,或投资不动产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占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高于20%,或投资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占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高于15%,或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合计占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高于10%。
集团内购买的单一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账面余额占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高于5%。
中国保监会将根据情况,制定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监测比例。
五、内控比例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本通知及有关规定,按照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要求,制定分散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大类资产投资比例、高风险(类)资产投资比例、行业和单一品种以及单一交易对手投资比例等。同时,还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预警监测比例。保险公司应当密切监控相关风险敞口,确保其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本覆盖能力之内。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案,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和治理结构,管理策略和重要政策,识别、计量和监测流动性风险的主要方法和程序,流动性风险状况评价指标,压力测试和应急预案等,切实防范流动性风险。
六、监督管理
(一)关于监管比例
违反监管比例有关规定的,中国保监会责令限期改正。
因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造成投资比例超过监管比例的,保险公司不得增加相关投资,且于该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在中国保监会规定期限内调整投资比例。
(二)关于监测比例
对于超出或不符合监测比例有关规定的,保险公司应当于该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中国保监会认定需要披露的,保险公司应当披露相关信息,具体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对于不按规定履行相关报告或披露义务的,中国保监会采取对高管人员进行监管谈话,列示保险公司不良记录,以及其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三)关于内控比例
保险公司制定投资内部风险控制比例,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机构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在上年度资产配置执行情况报告中,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比例实际执行情况。
(四)关于信息登记
保险公司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和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应当于实际支付投资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信息登记平台报送投资合同及产品信息,产品信息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发行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增信措施、基础资产等内容。
(五)特别监管措施
存在重大经营问题、重大投资风险的,中国保监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加信息披露内容、提高信息披露频率等措施。
偿付能力状况不符合中国保监会要求的,中国保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保险资金运用形式、比例等措施。
未按照本通知及有关规定运用保险资金的,中国保监会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六)调整机制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实际情况,对保险资产的分类、定义、品种以及相关比例等开展年度审议并进行动态审慎调整。
七、说明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总资产应当扣除债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和独立账户资产金额。
独立账户资产包括寿险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产品、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和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等资产。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总资产应当为集团母公司总资产。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配置独立账户的资产范围和投资比例。
(二)保险公司应当合并计算投资境内和境外的大类资产监管比例。
(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开展股权投资和境外投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比例以及创新试点业务适用的投资比例取消。本通知发布之前,保险公司执行原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定,形成的投资比例与本通知监管比例规定不一致的,应当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保险公司开展境内、境外衍生产品交易,仍执行现行有关规定。

『叁』 金融保险行业 职业 企业的相关资讯 社会需求
首先必须了解金融专业是细分好多方向,而且越来越细是一种趋势,
当前的金融学科专业分布来看,比较有潜力的专业方向有:公司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金融工程、金融市场、保险精算、证券投资等。相应就有了不同的证书:
1、注册会计师证(公司财务),此证在财务界非常吃香,考下来的难度很大。建议首先考试会计上岗证、初级会计证、中级会计证,按部就班;
2、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此为入门证书,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要证书。共考五科:基础,交易,发行与承销,技术分析和基金。
3、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是由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协会(ACIIA)为金融和投资领域从业人员量身订制的一项高级国际认证资格考试。通过CIIA考试的人员,如果拥有在财务分析,资产管理和/或投资等领域三年以上相关的工作经历,即可获得由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协会授予的CIIA称号。
4、CFA概况介绍
CFA是“注册金融分析师”(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的简称(也称“特许金融分析师”),它是证券投资与管理界的一种职业资格称号,由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学院”(ICFA)发起成立。
『肆』 保险与金融的关系
大体上说:
保险是金融三大支柱之一,其他两个是银行和证券
保险为金融的稳定性提供保障,这点是任何金融机构无法取代的,具有唯一性
详细的话 就得去查专业的金融网站
『伍』 有没有什么好的金融资讯类网站
万得Wind,可以说是金融资讯较为齐全而且也是及时的;基金、保险可关注“三思投顾”。
『陆』 有关保险个金融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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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专业属于经济学专业分类。
经济学是一门很现实的学科。人民币升值还是贬值,石油价格的上涨还是下跌等等有关经济的每一条新闻无不触动人们的敏感神经,它关系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经济学专业着眼于整个国家经济和区域经济,是一门基础性学科,它也是其他应用性经济学科延伸的母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