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权投资,投融资等需要股东会决定吗
根据《公司法》规定,重大资产处置、股权投资、投融资等需要股东会决定(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阅读:股东大会的职责
1、根据我们中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可以决定上市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于董事的报酬事务。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并且也能够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和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上市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方案以及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拟补亏损方案。
8、对于公司的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金作出决议。
9、对于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作出决议。
10、对于上市公司的合并分立以及解散和清算事务等相关的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上市公司的规章制度。
12、对于公司的聘用以及解聘会计师事务可以作出决议。
13、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的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股东的提案。
14、审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该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大会也应该每年召开一次可以被称之为年会,当出现特别情况的时候,应该在情况出现之后的两个月之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来决定相应的对策。
B. “决定公司借贷,融资,担保,资产处置和关联交易”,是由股东会决定,还是由董事会决定
按照《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股东应当在章程上签字确认,所以很明确地,章程是股东间的协议。章程就是公司的效力最高文件。在章程中约定投资担保等事项由谁确定,应当是可以自由约定的,这是一般原则,《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也证明了这一点。但对上市公司来说,证监会等可能有一些特定规定,这时由股东会还是董事会决定就要遵从其规定。
所以,看你公司性质,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自行约定,只要不违反公司法规的直接禁止性规定(如38条明确确定一些权限在股东会)。
C. 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申请贷款需要谁决议,是否必须是股东会决议依据是什么
您好 公司法里面有明确规定 公司重大决定决议应该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申请贷款是属于重大事项理应有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议。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D. 外商独资企业是需要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还是都要谢谢
不要求股东会决议,仅董事会决议即可;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国家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
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1、除土地外,企业的投资百分之百为外国投资者所私有,没有中国投资者参股。一个企业可以是一个外国投资者独资,也可以是若干外国投资者合资。
2、独立经营,没有中方参与经营管理。企业依照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3、自负盈亏。经营收入除按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后,完全归投资者所有和支配。企业终止,应当及时公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E. 企业融资是要股东会决议还是董事会决议
由股东会决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企业融资需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F. 企业贷款需要企业提供股东会决议吗
您好,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的名义贷款是需要董事会同意的,而不是股东的,请悉知。
G. 若在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公司融资需要股东会决议还是董事会决议时,是否二者皆可
看了一下公司法
股东会的权力: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批董事会报告
4、审批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5、审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可见,发行公司债券是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定的,而发行公司债券属于公司融资的一种形式,由此推出,如果公司融资在公司章程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应该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
再看一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权力: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级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可见,董事会应该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因此,对于公司融资事项,应该由股东会做出决议
H. 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一是按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所规定行事;二是涉及重大款项特别关系到公司长远利益与至关利益是须股东大会决议,一般小额借贷可以按制度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