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为什么禁止国有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
所谓融资性贸易,指企业缺乏足够资信,无法从银行获得资金时,通过第三回方,以第三方名义与答贸易相对人签订贸易合同,从第三方处处取得融资,企业销售货物后返还本金和一定手续费给第三方的融资方式。
融资性贸易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隐含极大的资金风险。
(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三)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② 融资案例
原题
融资案例
(一)实验目的
通过实验,了解影响筹资方式的各种因素,掌握各种筹资方式的特点及其适用条件。
(二)实验资料
东方汽车制造公司是一个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具有法人资格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现有58个生产厂家,还有物资、销售、进出口、汽车配件等4个专业公司,1个轻型汽车研究所和1所汽车工业学院。公司现在急需1亿元的资金用于“七五”技术改造项目。为此,总经理赵广文于1988年2月10日召开由生产副总经理张伟、财务副总经理王超、销售副总经理李立、某信托投资公司金融专家周明、某研究中心经济学家吴教授、某大学财务学者郑教授组成的专家研讨会,讨论该公司筹资问题。下面是他们的发言和有关资料。
总经理赵广文首先发言,他说:“公司'七五'技术改造项目经专家、学者的反复论证已被国务院于1987年正式批准。这个项目的投资额预计为4亿元,生产能力为4万辆。项目改造完成后,公司的两个系列产品的各项性能可达到20世纪80年代的先进水平。现在项目正在实施中,但项目资金不足,准备在1988年7月筹资1亿元资金,请大家讨论如何筹措这笔资金。”
生产副总经理张伟说:“目前筹集的1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少、效益高的技术改造项目。这些项目在两年内均能完成建设并正式投产,到时将大大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估计这笔投资在投产后3年内可完全收回。所以应发行5年期的债券筹集资金。”
财务副总经理王超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说:“目前公司全部资金总额为10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为4亿元,借入资金为6亿元,自有资金比率为40%,负债比率为60%。这种负债比率在我国处于中等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等相比,负债比率已经比较高了。如果再利用债券筹集1亿元资金,负债比率将达到64%,显然负债比率过高,财务风险太大。所以,我们不能利用债券筹资,只能靠发行普通股股票或优先股股票筹集资金。”
但金融专家周明却认为,目前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完善,一级市场刚刚建立,二级市场尚在萌芽阶段,投资者对股票的认识尚有一个过程。因此,在目前条件下要发行1亿元普通股股票十分困难。发行优先股还可以考虑,但根据目前的利率水平和市场状况,发行时年股息率不能低于16.5%,否则无法发行。如果发行债券,因要定期付息还本,投资者的风险较小,估计以12%的年利息率便可顺利发行债券。
来自某研究中心的吴教授认为,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繁荣时期,但党和政府已发现经济“过热”所造成的一系列弊端,正准备采取措施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到时汽车行业可能会受到冲击,销售量可能会下降。在进行筹资和投资时应考虑这一因素,否则盲目上马,后果将十分严重。
公司的销售副总经理李立认为,治理整顿不会影响该公司的销售量。这是因为该公司生产的轻型货车和旅行车,几年来销售情况一直较好,畅销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市场上较长时间供不应求。1986年全国汽车滞销,但该公司的销售状况仍创历史最高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在近几年全国汽车行业质量评比中,轻型客车连续夺魁,轻型货车连续两年获得第一名,一年获得第二名。李立还认为,治理整顿可能会引起汽车滞销,但这只可能限于质次价高的非名牌产品,该公司的几种名牌汽车仍会畅销不衰。
财务副总经理王超补充说:“该公司属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执行特殊政策,所得税税率为35%,税后资金利润率为15%,准备上马的这项技术改造项目,由于采用了先进设备,投产后预计随后资金利润率将达到18%左右。”所以他认为这一技术改造项目仍应付诸实施。
来自某大学的财务学者郑教授听了大家的发言后指出,以16.5%的股息率发行优先股不可行,因为发行优先股所花费的筹资费用较多,把筹资费用加上以后,预计利用优先股筹集资金的资金成本将达到19%,这已高出公司税后资金利润率,所以不可行。但若发行债券,由于利息可在税前支付,实际成本大约在9%左右。他还认为,目前我国正处于通货膨胀时期,利息率比较高,这时不宜发行较长时期的具有固定负担的债券或优先股股票,因为这样做会长期负担较高的利息或股息。所以,郑教授认为,应首先向银行筹措1亿元的技术改造贷款,期限1年,1年以后,再以较低的股息率发行优先股股票来替换技术改造贷款。
财务副总经理王超听了郑教授的分析后,也认为按16.5%发行优先股,的确会给公司造成沉重的财务负担。但他不同意郑教授后面的建议,他认为,在目前条件下,向银行筹措1亿元技术改造贷款几乎不可能;另外,通货膨胀至少在近1年内不会消除,要想消除通货膨胀,利息率有所下降,至少需要两年时间。金融学家周明也同意王超的看法,他认为1年后利息率可能还要上升,两年后利息率才会保持稳定或略有下降。
(三)实验要求
1.企业选择筹资方式应考虑哪些因素的影响?
2.股票筹资、债券筹资、优先股筹资各有何特点?总经理最后会选择何种筹资方式?
3.从本案例中可获得哪些启示?
谁能给答案快
③ 什么叫融资性贸易
“融资性贸易”是指参与贸易的各方主体在商品及服务的价值交换过程中,依托货权、应收帐款等财产权益,综合运用各种贸易手段、金融工具及担保工具,实现获得短期融资或增持信用目的,从而增加贸易主体的现金流量。
“融资性贸易”,实践中又被惯常称为“贸易型融资”、“供应链金融”,常见于大宗商品贸易领域。
“融资性贸易”从2014年以来显现极大的风险,多地政府国资委部门都非常重视融资性贸易带来的风险,广东省曾明确禁止国有企业从事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发票等虚假贸易业务。
2015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就融资性贸易的法律风险防控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数家大型中央企业参与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的研讨,再次表明的国资监管部门对该问题的重视。

(3)融资性贸易国企案例扩展阅读:
“融资性贸易”的骗局
融资性贸易本质上是以融资为目的的虚假贸易。在逻各斯和中民飞的案件中,整个贸易链条甚至只有资金流和票据流,而没有货物流,脱实向虚,造成金融空转,严重违反中央政策。
早在2014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广东省属商贸业务风险防控及企业转型创新的指导意见》就明确规定,以借出资金赚取息差为目的的融资性贸易业务要限期清退,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发票等虚假贸易业务要坚决禁止。
融资性贸易也引起了国资委的高度关注。2015年下半年,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与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共同完成了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控及管理课题报告,对国内融资性贸易的发展现状、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特点以及融资性贸易的参与主体及主要形式进行了分析。
国资委对国企参与融资性贸易明令禁止。2017年两会期间,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指出,将严格控制盲目投资,单纯为了扩大规模,特别是融资性贸易要严格禁止。
2017年7月19日,国资委召开会议再次重申:违规融资性贸易要坚持“零容忍”,坚决严肃整治。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处理企业新发生的融资性贸易损失事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责问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融资性贸易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融资性贸易”骗局重重 信用证“黑金”利益链调查
④ 国企从事大宗商品融资性贸易和垫资业务有什么规定
验资
⑤ 什么叫融资性贸易
1、所谓“融资性贸易”,是指参与贸易的各方主体在商品及服务的价值交换过程中,依托货权、应收帐款等财产权益,综合运用各种贸易手段、金融工具及担保工具,实现获得短期融资或增持信用目的,从而增加贸易主体的现金流量。
2、融资性贸易,实践中又被惯常称为“贸易型融资”、“供应链金融”,常见于大宗商品贸易领域。
3、“融资性贸易”从2014年以来显现极大的风险,多地政府国资委部门都非常重视融资性贸易带来的风险。
4、2015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就融资性贸易的法律风险防控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数家大型中央企业参与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的研讨,再次表明的国资监管部门对该问题的重视。
5、目前,国内关于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概念,主要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观点:广义上泛指商业银行为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提供包括传统信贷业务在内的各种融资服务;狭义的概念则通常是指大宗商品结构性贸易融资,即商业银行以整个贸易流程作为融资对象,综合运用各种信用工具和担保工具,为大宗商品贸易商或生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