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在我死后运作信托基金
管理遗产信托:管理遗产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对遗嘱人的遗产进行管理。此类信托的形式主要是由于遗产继承问题引起的。
管理遗产信托有“继承未定前”和“继承人已定后” 两种情况。
1.“继承未定前”
“继承未定前”的管理遗产信托,是在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存在纠纷或遗嘱中的继承人尚未找到的情况下,遗嘱中指定的受托人在处理分割遗产前暂时代为管理遗产。
2.“继承人已定后”
“继承人已定后”管理遗产信托是指继承人虽然继承了遗产,但因种种原因不能自行有效地保护和经营其财产,以至无法运用这些财产提供自身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甚至使财产蒙受损失时,事先由遗嘱人或其亲属或法院指定或选任受托人,在遗产继承后的一定期限内代继承人管理遗产。信托期限视继承人情况而定,对未成年人,至其成年之时为止;对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至其恢复行为能力或死亡为止。
『贰』 美国白宫会议于下面哪一年首先提出设立"世界遗产信托基金"建议案
1968年世界保护联盟(IUCN)向“世界遗产信托基金”提出建议,表达了加入信托基金的愿望,这使得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结合在一起进行保护
『叁』 美国白宫会议于哪一年首先提出设立“世界遗产信托基金”建议案
美国白宫会议于1965年首先提出设立“世界遗产信托基金”建议案
一、“世界遗产信托基金”建议案提出时间
1965年,美国白宫提出“世界遗产信托基金”建议案,倡议通过国际合作保护“世界杰出的自然风景区和历史遗址”。
二、相关配套法案
1969年,环境保护组织“地球之友”在美国成立。1970年,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成立。1972年,美国同时颁布了《人类环境宣言》和《人类环境行动计划》,其中后者建议制定《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国际社会,特别是美国的保育呼吁,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重视和采纳,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一个影响人类文化与自然遗产命运、改变全球文化观念的世界性公约诞生,“世界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等概念由此成为世界热门的关键词。世人开始认识到,世界遗产是全人类文明历史的精华,是极其罕见和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在它们受到威胁之前,就应该建立一个制度,把它们保护起来。
三、相关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在一个大致和平的环境下重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各国许多自然环境和古迹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如1960年代,埃及在尼罗河上游修建阿斯旺水坝,令两座千年神庙被毁。这些严峻的情势,使国际社会日渐关注地球自然环境和人类历史古迹的命运,全球性的保育意识日渐强烈。
四、世界遗产
《世界遗产公约》将世界遗产分成“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两类,但后来人们逐渐发现,这种二分法不是绝对的,有些遗产地既有美丽的自然景观,也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可谓“自然”与“文化”特性兼而有之,于是便出现了“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分类。1988年,泰山成为世界第一个“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及至1993年,新西兰的汤加里罗国家公园(TongariroNationalPark)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中的第一个“文化景观”,使世界遗产又增添了一种新的类型。
参考
澳门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_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news/zhuanti/amhg/2009-12/06/content_19017168_2.htm
『肆』 国内有家族信托基金吗
目前,国内有很多专业机构都在做家族信托基金。
『伍』 家族信托基金是什么有何优缺点
优点:
按照委托人意愿合理分配资产。很多情况下,委托人(如:某个富有家族企业的创立人)对受益人(如:创立人的子女及子女的后代)继承和使用他的财产有具体的要求,此时通过信托协议的方式来管理遗产,则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例如,A富商创立了一个有大量资金的家庭信托基金,但是为了防止子女及子女的后代滥用其财富或不思进取,则可以在信托协议中规定:“子女及其后代只有在获得了大学学位之后且年满二十四周岁之后,才可以每年获得五十万每年的信托遗产”等。事实上,只要不违反法律,A富商可以通过家庭信托以任何他愿意的方式分配其财产。
保护家庭信托资产。由于委托人通常将信托资产置于特定属地(例如列支敦士登),且这些特定属地通常具有良好的法律体系和客户信息保密原则,因此可以避免家族财产在当地国家被罚没或者强制征收等危险。
获得遗产继承税收优惠。根据具体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法不同,经过合理设计的家庭信托,可以减少一定的遗产税或所得税,最大程度地保留家族财富。
信托基金是在特定法律环境下,保护资产免遭某些特定法律风险的特殊法律手段。家族信托是目前国外比较成熟的一种财产管理方式。但凡国外知名的有钱人分手,或多或少都有他们的身影。简单的说,就是所有权和支配权分开。通过一个大家约定好的条件,由家族信托基金来行使财产的支配权。也就是说,所有权是有条件的。长辈担心小孩子乱花钱,交给信托来经营,每个月给一定的零花钱,这是常见的发起家族信托的原因。因为信托持有公司股权,所有权不属于某个人,不会因为离婚、尤其是意外死亡而受到影响。尤其是在遗产税比较重的国家。瑞士有太多这样的机构。但凡知名的私人银行都应该是提供这种服务的。香港就有不少。
国内私人银行因为受到各方面的限制,无法开展相关业务的中介工作。因此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需要注意国内法律环境和欧美的巨大差别。在遗产税、债务追索、个人破产制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的等等法律环境相差很大的情况下,需要考虑国内信托是否依然具备国外信托的功能和优势。
对于俗称土豪的高净值人群来说,跨国资产流动是一个个人理财必需,信托产品的定位也和传统信托产品的功能有所差别,找专业人士咨询的时候也必须对症下药。
下面补充说一下家族信托基金的缺点:
1,费用方面,主要是两部分:费用根据案情难易程度和你的要求来定。不过话说家族信托基金是可以自己创建自己管理的,如果你有精力有时间有能力的话。
2,家族信托从性质上来说有可撤回或者不可撤回。如果你选的是不可撤回的那种,日后,如果受益人与你撤离关系比如离婚,她那部分还是能拿到手,你只有怒瞪那爱笑的眼睛...
3,家族信托按收益分配方式分. 第一种是,成立之时 FT 受益人就开始受益。第二种是,创建人死后按遗嘱分配。 如果你选第二种的话,那你尽量做到在遗嘱分配上合理全面,全面是指,不能只想到你喜欢的人,你作奸犯科又吸毒的儿子你也不能忘。不能忘就不说了,但是你毕竟心里不爽,于是你明显留给那个坏儿子的钱少于其它孩子。你离世后,坏儿子可以要求法院做probate process ,遗嘱验证在澳洲一般是6个月至2年,在此期间受益人是领不到任何遗产的 。 而且,如果你没有在分配时留下合理的原因或解释的话,你的坏儿子真的可能如愿以偿要到更多,就算没有要到更多,至少也让好儿子跟着不爽了一盘。
『陆』 在美剧中或者电影里的‘信托基金’是什么 请通俗点讲
通俗的讲,
一个老板很有钱,他女儿未成年时,知道自己身患绝症,他怕女儿年少无知时,被花心男骗走钱,就把钱委托给信托基金,等25岁之后,才把钱给他女儿(遗嘱信托)
一个老板很有钱,但是不知道怎么打理,就把钱给信托基金,帮他打理这些钱(信托理财)
一个老板有公司很缺钱,他就找信托公司借钱(信托贷款)
一个人想买房子收租,但是没钱,就很多人一起把钱集合起来,委托信托公司买房子收租(房产信托)
最好描述下,你看的电影里的情节。。。。。不然不好解释
信托投资基金也叫投资信托,即集合不特定投资者的资金,并委托专家代为投资,使其减少投资风险、分享投资收益的一种信托形式,基金投资对象包括有价证券和实业。
投资信托起源于19世纪的英国,当时正值工业革命时期,亦是帝国主义兴盛的时期,英国为极力扩张殖民地版图,并谋求海外投资更高之报酬,遂由政府出面组成投资公司,委托专业人士代为投资,分散风险,使中小投资者和大型投资者皆能享受国际投资的高报酬。位于大西洋西岸的美国则于第二次大战之后才迅速地发展,到了1987年时已成长到七千亿美元。日本则是在1954年开始蓬勃发展共同基金。
『柒』 信托期限一般多长啊
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7)遗嘱信托基金公司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第十三条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捌』 信托遗产避税
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移转予受托人(信托机构),使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的本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不少高资产净值的客户已经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规划自己的财产。
虽然国内很早就出现“试水”遗嘱信托的说法,但是尚未听说任何实例。专业研究人员介绍说,国内相关法律不健全及信托公司综合资产管理能力较弱,使得我国遗嘱信托“先天不足”。就目前情况来看,许多高额寿险保单频频出现,更多的富人更愿意通过购买高额人寿保险,将受益人指定为其儿女,该笔财富既可合理避税又能避免遗产纷争。
信托本来就有财产转移和传承的功能,但是在国内“监管部门担心信托可能成为黑钱洗白的渠道,因此只允许信托资金在同一个账户中出入,使得父母购买的信托产品收益无法进入儿女的资金账户,给产品设计造成困难。”
遗产里除了钱,还包含了不动产等很多资产形式,如果要做遗产信托,要求信托公司必须具有综合的资产管理能力,可是大部分信托公司只具有投融资的能力。而国内的整体信用体系和法律体系也不是很健全,导致该业务“一直处于萌芽阶段”。
我国征收遗产税的话题已经争论了数年之久,虽然目前还未正式征收,但也只是时间问题。专业理财人士介绍,虽然在我国遗嘱信托“欲投无门”,但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保险金所得也可以达到“免税”的效果。子女作为保险金受益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现在许多父母买房子直接挂在子女名下,也是将来规避遗产税的方式之一。
『玖』 家族信托和遗嘱信托的区别
家族复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制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最早出现在长达25年经济繁荣期(1982年到2007年,被称为美国第二个镀金年代)后的美国。家族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 家族信托能够更好地帮助高净值人群规划"财富传承",也逐渐被中国富豪认可。
遗嘱信托(Probate Trust)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当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与金钱、不动产或有价证券等个人信托业务比较,遗嘱信托最大的不同点在于,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死亡后契约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