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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如何确认减值损失

发布时间:2021-04-16 07:15:33

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不是的
正常的股价波动是不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
只有在公司的股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如A股市场中的双汇发展由于前期瘦肉精的影响至股价连跌几个跌停板这样的情况才要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往往是由于公司自身出了问题才使股价下跌,这样的情况才确认。当然如果它的子公司在利比亚由于战争暴发,使它的股价下跌这样才要确认!

㈡ 关于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确定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对于存在大量性质类似且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企业,在考虑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时,应当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实务中,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该项标准一经确定,应当一致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3.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外币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先按外币确定,在计量减值时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成为记账本位币反映的金额(先折现后折汇)。该项金额小于相关外币金融资产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账务处理如下: 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坏账准备 转回时 借:坏账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计量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 2.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通过权益(资本公积)转回。

㈢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㈣ 如何确认和计量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对已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
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

㈤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如何计量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对于存在大量性质类似且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企业,在考虑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时,应当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实务中,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该项标准一经确定,应当一致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应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2.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按已恢复的金额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㈥ 资产减值损失到底怎么判断及核算

存货减值: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减值时应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此明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概念是关键。存货成本,就是存货的账面余额,可变现净值;是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发生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税金。具体分两种情况:1、直接用于外销:可变现净值=存货估计售价-估计销售费用税金;2、如果用于继续加工的生产材料半成品,可变现净值=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将要发生成本-销售费用税金等。估计售价的确定:有合同按合同价格,无合同参考市场价格,如超过定单的部分则可参考市场价了。特别规定:用于继续加工生产而持有的材料,要结合用其生产的产品期末减损情况联系判断:原则:产品不减值,存货就不提跌价准备,产品减值,则材料就要减值,这时材料的可变现净值=该产成品估计售价-该材料加工成产成品尚须发生成本-产品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 存货发生跌价判断标准: 1、市价持续下跌,预见未来无望回升; 2、使用该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销售价格; 3、产品更新换代库存材料不适合新产品需要,而且该材料市场价格低于其成本; 4、因商品过时,导致市场价格逐步下跌; 存货跌价的转回与转销:企业在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应该重新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转回:是存货价值上升了,转回多提的跌价,借:存货跌价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转销是:存货发出,如销售,债务重组,投资等等,要连成本一同转账,冲减成本(销售)等科目; 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减值,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不计提减值准备,只考虑后三种: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账款;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减值判断标准: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偿付利息本金逾期; 3、债权人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发生债务重组; 5、发行方财务重大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交易 6、权益工具发行方发生变化,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7、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严重或非暂时下迭;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帐款的减值及转回处理:本类资产共性,都按摊余成本计量,发生减值时,应减记至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现值-摊余成本=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折现率按该类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确定。如遇到资产价值恢复且客观与该减值后发生事项有关,则应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判断:注重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并且下降趋势不是暂时性。发生减值时,应减计至公允价值。特别注意:在计提损失前,应将原来公允价值下跌导致的已经计入借项的资本公积金(贷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记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数额计算确定公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金额-已经收回本金-已经摊销金额- 当前(未做减值前)公允价值-原已经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具体计算资产减值损失=期末公允价值-初始入帐成本;其中转出的原公允价值降低额,贷资本公积(发生时借),差额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如借:资产减值损失40 贷:资本公积金10 (以前公允价值下降累计数),贷: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也可单列减值准备),可以理解为,该金融资产发生40万减值损失,其中,10万是以前公允价值正常浮动下降形成的损失,前期已经减少金融资产,在资本公积金内过度,现在正式转为当期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转回时特别注意:首先判断客观是否价值回升,其次是回升与原确认减值的事项有关;债券减值后升值,冲减损失增加利润,同时增加金融资产价值。2,股票等权益性工具,转回时,要一方面增加(借)金融资产价值,一方面增加(贷)资本公积金,而不能进入损益。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 减值迹象及判断:内部外部,包括资产市价大幅下跌、经济、技术环境变化、市场利率、陈旧实体损坏、闲置或提前处置、资产经济绩效低于预期等P44 减值金额的计算确定:基本原则是比较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并取其差额;重要概念是“账面价值”,是资产成本-折旧-累计减值准备后余额,“可收回金额”,其确定方法是:采用熟高原则,取“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高者,作为该资产可收回金额。另外折现率及未来现金流量预计很重要。应按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全部现金流入流出。但与未来尚未承诺的重组,资产改良、所得税收付无关。 资产减值损失的处理:减值后要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重要的是,要按减值后新的账面价值以及其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及折旧额,以便在未来期间系统分摊;更重要的一点:一定记住:固定资产一旦计提减值准备后就不能再转回。 资产组的减值处理 资产组: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主要特征就是看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应该是最小的现金产出单元。一经确定不随意改变。确认判断基本与单个固定资产同。有两点切记:1,资产帐面价值,如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负债项目,应该在资产组价值中减去。既此时资产账面价值=原值-折旧-累计准备-负债金额。2、如果资产组涉及总公司资产分配,要把总公司资产按比例分配、合计在该资产组的资产价值中,然后按比例分配后的资产组价值,再考虑可收回金额及计算减值;3、在计算出各组减值额后,还要把每一组减值额分别按比例在总公司与该组之间分配;4,如果某一组资产还有商誉,该组减值额,要先抵减商誉额,再做减值处理,计入损益。就是千万注意负债和商誉的处理。另外,由于允价值减费用、未来现金流,可能是负数,则按熟高原则可回收金额可能为负,但与账面价值比较,则不能减记到负数,最多减值到0.因此,减值后,资产帐面价值不能为负数,就是不低于上述两者和0的最高者。 商誉的减值:1、应将商誉价值(含少数股东的部分)分配到各个资产组,按各资产组公允价值的比例分配,分配后资产组合的账面价值合计就包括了资产价值和商誉价值两部分了。2、有商誉的资产组,计算完减值额,要先将减值抵减商誉部分,剩余部分减值额,要在除商誉外资产帐面价值按比例分配,减少相应资产的帐面价值。此时的资产帐面价值应该是资产+分配的商誉,还要注意少数股东分摊的商誉,不在本公司抵减之列。记住:商誉总额=合并企业出资/合并企业占的股份比例-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少数股东占的商誉=上述商誉总额*少数股东比例。

㈦ 金融资产减值

你的提问中的序号很乱,重新规整一下如下:
A.短期应收款项 B.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D.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大于1时,应将其相关变动金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E.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基于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的需要
我的解析如下,仅供参考:
A.因为是短期应收款项,期限较短,时间价值因素影响不大,所以一般对应收账款等短期应收款项不需要对其折现。
B.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更没有折现的问题。
C.在会计上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范围,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已经记入了当期的损益,所以不存在计提减值损失的问题。
D.衍生工具,并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所以也不存在计提减值损失的问题。
E.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不存在计提减值损失的问题。
所以,答案应该是A和B。

㈧ 什么情况下要确认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条件1符合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条件2符合
3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严重下跌一般指达到了20%的幅度)
条件3到达50%,所以符合
4 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 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因此,本题1234都要确认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2中债权人应改为债务人
吧,而且金融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㈨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此处应注意:(1)短期投资在新准则中被称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于其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所以不再计提跌价准备;(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分为两种情况对于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包括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
一、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判断
企业在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时,应当以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为基础。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主要包括下列各项:(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处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这两项金融资产均要求按历史成本计价,但需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计提减值时应注意: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预计未来现金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3)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威本。
三、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处理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允价值的变动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㈩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抄和应收款项减值的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款减值准备
坏账准备
对于上述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的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时发生的事项相关的,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按已恢复金额,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1.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或借方)(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减值准备
2.债务工具转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3.权益工具转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减值准备
贷:其他综合收益
【提示】公允价值变动上升的金额超过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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