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險業與金融業的關系是怎樣的
銀行+保險+證券=金融
你好,希望採納!
② 保險公司金融支持經濟發展
金融發展的根基是實體經濟。當前我國經濟運行雖然總體平穩,但實體經濟面臨不少挑戰。由於金融扶持不夠,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仍然融資貴、融資難等問題長期未能得到有效解決,這凸顯了當下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平、強健實體經濟的緊迫性。做好當前經濟工作,就必須把這種局面扭轉過來,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力度,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分析起來,金融具有優化資產配置、強化風險管理、發現市場價格等功能,可以成為創新創業活動的發動機、產業升級的助推器、參與全球競爭與合作的黏合劑。但如果金融過度膨脹甚至脫離實體經濟自我循環,就有可能產生泡沫,擠壓實體經濟發展空間,乃至引發危機。此次國際金融危機就是典型事例,其真正原因就是世界性的實體經濟與金融投向的結構性失衡。
當前,我國金融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其與實體經濟發展總體適應,但也存在不匹配和不協調的問題。雖然我國是世界上儲蓄率最高的國家之一,資金供給比較充裕,但在微觀上,一些銀行機構只看眼前、不顧長遠,仍在大肆拆入資金,借銀行理財、信託投資的名義在金融圈裡「空轉」,大玩「錢生錢」的虛擬游戲,令原本流動性充裕的國內金融業深陷「缺錢」境地,更令很多實體企業嚴重「失血」。而實體經濟經營困難,反過來又使金融部門不願介入,由此形成惡性循環,對經濟健康運行極為不利。因此,進一步完善金融市場,構建組織多元、服務高效、監管審慎、風險可控的金融體系,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具有戰略意義。
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首先要從促進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協調發展和良性循環的要求出發,努力盤活貨幣信貸存量,用好增量,提高使用效率。在這一過程中,須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產業政策、區域經濟政策等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真正解決金融當前時點突出服務什麼樣的實體經濟問題。盤活的存量和增量貸款,要重點向在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中有重大影響和示範引導作用的行業傾斜,向化解過剩產能傾斜,向小微企業傾斜,向「三農」傾斜,向消費升級傾斜。
其次,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還要深入研究和推動金融及相關領域改革。在現有體制下,我國金融領域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潛在風險。如,金融機構經營方式總體粗放,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仍存在不少問題,農村金融和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相對滯後,金融監管能力有待提升等。針對上述問題,應加快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值得關注的是,前不久,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的空間進一步擴大,在客觀上不僅有利於促進金融機構採取差異化的定價策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而且有利於金融機構不斷轉變經營模式,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發揮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作用,更有力地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下一步,要健全國有金融資產管理體制,繼續改善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清除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各項金融管制,逐步放開金融市場的准入限制,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推動信貸和保險市場的實質性競爭;應完善金融宏觀調控機制,更多採用市場化的貨幣政策工具,減少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活動不當的行政干預;可考慮建立和完善金融安全網,加快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建立和規范市場化退出機制。
與此同時,加強金融基礎建設,優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軟環境也是題中應有之意。金融基礎建設是金融正常運行、維護金融穩定、提供便捷高效金融服務的重要保障。金融基礎建設主要包括法律法規、會計標准、徵信體系、支付清算體系等。在當前的情況下,可根據金融發展規律和實際,針對當前金融投機和民間借貸無序發展等問題,進一步完善金融發展的制度框架和頂層設計;借鑒發達國家金融業的經驗,積極建設金融機構總部和區域金融管理總部,進一步完善對商業銀行、信託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總部的管理和調控;加快制定存款保險、金融機構破產、信用評級以及徵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的法規和制度。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努力營造鼓勵腳踏實地、勤勞創業、實業致富的社會氛圍,為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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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金融綜合經營背景下的中國保險業發展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我國金融業綜合經營之所以獲得較快發展,是經濟社會發展和金融業改革創新到一定階段的客觀需要,也順應了全球化背景下金融業的發展趨勢。首先,綜合經營滿足了新形勢下金融業開展「一站式」金融服務的需要。客戶的金融需求已不局限於存、貸、匯等傳統業務,而是包括投資銀行、保險業務在內的全面金融解決方案。和分業經營相比,綜合經營可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更便捷地滿足顧客需求。其次,綜合經營是金融機構拓展多元化收入的需要。對金融機構而言,綜合經營具有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的優勢,可以實現協同效應、降低成本。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商業銀行難以繼續依賴傳統的存貸利差盈利模式,迫切需要開展多樣化業務獲得新的收入來源,提升抗風險能力。最後,我國開展金融業綜合經營是應對國際競爭的現實需要。國際上大型金融機構一般都以不同的形式實現綜合經營,在客戶營銷、業務推廣時具有更強的競爭力和品牌優勢。我國金融機構通過綜合經營,可以充分發揮網點和客戶資源多的優勢,改善單一業務結構,提升盈利能力,以此提高國際競爭力,實現由大到強的轉變。
④ 現在保險行業有發展前景嗎想做保險
屬於金融經濟行業的
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企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租賃業和典當業。
金融業具有指標性、壟斷性、高風險性、效益依賴性和高負債經營性的特點。指標性是指金融的指標數據從各個角度反映了國民經濟的整體和個體狀況,金融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晴雨表。壟斷性一方面是指金融業是政府嚴格控制的行業,未經中央銀行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隨意開設金融機構;另一方面是指具體金融業務的相對壟斷性,信貸業務主要集中在四大商業銀行,證券業務主要集中在國泰、華夏、南方等全國性證券公司,保險業務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高風險性是指金融業是巨額資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國民經濟各部門。單位和個人,其任何經營決策的失誤都可能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效益依賴性是指金融效益取決於國民經濟總體效益,受政策影響很大。高負債經營性是相對於一般工商企業而言,其自有資金比率較低。
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處於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地位,關繫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優化資金配置和調節、反映、監督經濟的作用。金融業的獨特地位和固有特點,使得各國政府都非常重視本國金融業的發展。我國對此有一個認識和發展過程。過去我國金融業發展既緩慢又不規范,經過十幾年改革,金融業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規模在成長。隨著經濟的穩步增長和經濟、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金融業有著美好的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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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國內外保險經濟業務發展的比較分析謝謝
國際上,現代保險經紀已有百年歷史,保險經紀在保險發達國家是保險營銷的一種重要形式。通過分析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戰略,可以對我國保險經紀公司發展戰略的制定有所借鑒。
國外保險經紀公司發展戰略分析
美國是世界最大的保險市場,美國的Marsh & McLennan Companies(以下簡稱「MMC」)和AON(怡安)公司在全球保險經紀業排名前兩位,占據了超過一半的行業總收入。下面就以這兩家公司為代表進行考察,分析國外保險經紀公司發展戰略的制定脈絡。
(一)第一階段:從18世紀中期至20世紀80年代。這是美國保險業的飛速發展時期,保險經紀公司發展戰略也隨著業務的發展而制定和調整。
1、明確保險經紀人的市場定位。MMC早在1897年就提出這樣的概念:保險經紀人應代表客戶利益去采購保險,而不僅是保險推銷商。
2、前瞻性地提出了「全面風險管理」的概念。1901年,MMC在為美國鋼鐵公司制定風險管理計劃時提出了「全面風險管理」的概念,並制定出了一套科學詳細的風險評估標准。
3、進入新的業務領域,擴大專業服務范圍。1938年,MMC首次聘請了兩位精算師,將咨詢服務擴展到養老金領域;1969年,又在全美率先推廣建築工人和工程師職業責任保險;1970年,收購Putman公司,對大型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進行管理,管理的資產達20億美元。
(二)第二階段:從20世紀80年代至今,美國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戰略發生巨大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業務多元化發展戰略。保險經紀公司的角色從市場媒介變成客戶和保險公司的服務供應商,這些服務包括超越保險保障設計和安排之外的理賠服務、風險管理服務。
表(一)提供了有關商業保險和再保險經紀公司所提供服務的范圍。
業務多元化使保險經紀公司的組織形式也發生了變化。MMC就因此變化為三個主要的分公司組成,即Marsh(保險經紀與服務)、Mercer(咨詢)和Putnam(資產管理)。
2、並購發展戰略。盡管美國保險市場的集中度很高,但是經紀業仍然是一個分散化的市場,因此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戰略也開始關注並購。從1992年到2002年,美國商業保險經紀業的集中度有了驚人的增長,主要保險經紀公司之間出現了一波非常強烈的並購浪潮,從而改變了經紀業的格局。表(二)是按地區分類的前7大經紀公司的並購活動數量(1997年1月-2003年9月)
實行並購發展戰略給美國保險經紀公司規模和業務發展帶來了長足增長。以MMC和Aon為例,前者2007年的總收入達119.2億美元,凈利9.9億美元。後者2007年的總收入達89.5億美元,凈利7.2億美元。由此可以看出,正確的發展戰略對於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
國外保險經紀公司發展戰略的特點
(一)以明確的戰略目標作為發展戰略制定的中心
國外保險經紀公司在制定發展戰略時首先確定明確的戰略目標,以此為中心安排戰略步驟,統一調配資源,保證戰略目標的實現。例如Aon公司戰略目標是成為全球反應最迅速、最關注客戶的保險經紀公司。為了實現這個目標,Aon公司在建立了全球性的業務機構,通過共同的企業文化、統一的操作標准和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針對客戶的獨特需求,提供綜合應用解決方案。
(二)以誠信作為發展戰略制定的原則
國外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戰略始終以誠信為原則,視聲譽為最重
要的資產,決不允許為了短期利益而損害公司聲譽和長期戰略發展目標。國外保險經紀公司在制定發展戰略時,將良好的聲譽和守法合規經營視為公司持續發展的先決條件。
(三)以客戶需求作為發展戰略制定的導向
國外保險經紀公司制定發展戰略始終以客戶需求為導向,客戶的需求是制定發展戰略的主要依據。保險與風險管理服務在客戶發展的過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每進入一個陌生的投資領域,客戶都會向自己信賴的保險經紀公司獲取有關的風險知識,因此保險經紀公司在制定發展戰略時就緊緊圍繞自己的目標客戶群來進行。Aon公司認為:了解客戶需求,並為其提供幫助,這實際上正是Aon公司的業務所在。
(四)以准確的公司定位作為發展戰略制定的前提
國外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戰略根據所處環境和自身資源的不同
而不同,如MMC和Aon公司是全球性的保險經紀和風險咨詢公司的典型代表,而法國最大的保險經紀公司——高仕華保險經紀公司,在經營銀行風險管理上有其獨到專長,是法國150餘家銀行和金融機構的保險經紀人。在大規模佔領市場和做某領域的領先者之間,各家保險經紀公司有準確的定位,並據此制定自己的發展戰略。
(五)根據具體情況靈活調整發展戰略
國外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戰略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市場情況的變化及時地進行調整,具有相當的靈活性。為了應對保險費率疲軟的市場,國外保險經紀公司及時調整發展戰略,由以前的以保險保障設計和安排為中心,轉向為客戶提供非傳統風險轉移、風險管理咨詢和人力資源咨詢等收費咨詢業務,使業務結構多元化。正是由於發展戰略的靈活調整,使得各保險經紀公司適應市場發展變化的需求,不斷在新的領域取得進展。
對我國保險經紀公司制定發展戰略的借鑒
中國保監會對我國保險經紀公司提出了「高起點、規范化」的要求,為中國保險經紀公司明確了發展的方向,即成為誠實守信、規范操作、以市場為導向,以專業技術為手段,具備獨有的核心競爭力的保險經紀機構。借鑒國外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經驗,我國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戰略應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調整:
(一)以規范化為立足之本
我國保險經紀公司要建立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組織框架,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切實各負其責,確保公司有效運轉。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套完善的規章制度和有效的內控機制,確保公司內部責權分明、平衡制約、規章健全、運作有序。
(二)以市場化為發展之路
我國保險經紀公司必須按照市場化原則運作。我國保險業市場化進程勢不可擋,我國保險經紀公司必須牢牢樹立起市場觀念,徹底打消靠政策、靠扶持、靠壟斷的念頭,必須靠自己的敬業精神、專業水準、服務質量和良好的市場信譽在市場競爭中求生存、求發展。
(三)以國際化為加速引擎
我國保險經紀公司要立足國內業務,放眼國際標准。在全球經濟金融一體化的今天,我們必須從起步階段就設法與國際接軌,在經營規則、理念和方式等諸多方面努力向世界上知名的保險經紀公司學習。無論在經紀業務,還是在內部管理上,均要體現中外結合和優勢互補,為客戶提供既符合國際慣例,又兼顧中國國情,有效而實用的保險經紀服務。
(四)以信息化為支撐手段
為匹配管理與業務的國際化標准,我國保險經紀公司的業務發展和內部管理均應建立在電子商務平台基礎之上,以電子信息化建設統領公司的整體建設,將公司內部電子信息的廣泛運用,作為公司市場競爭優勢之本,充分體現現代化保險經紀公司的「高起點、規范化」的要求。
(五)塑造專業化形象
理性的保險經紀公司應著力塑造中國保險經紀人的職業標准和執業形象,市場人員應既具備全面專業知識和較高文化素養,又熟悉保險市場,深諳保險經紀技術及操作流程。用保險經紀人的執業水準、執業操守和執業形象贏得投保人、保險人與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針對保險客戶的個性化和專業化需求,充分打造公司技術與服務優勢,對重大經紀業務實施項目組制和專家責任制,量身定做專有保險方案和優質的後續服務。
⑥ 保險業是否屬於金融行業
保險屬於金融行業。
⑦ 為什麼"應該"選擇金融三駕馬車的保險業,保險業未來的增長趨勢
銀行涉足保險是金融業的一大退步。銀行本來就是一個渠道,如果自己開了保險公司,那可能就會自閉,拒絕外來保險公司與之合作。國外都是保險公司控股銀行,而中國恰恰相反,也許這也算中國特色。
銀行涉足保險和證券也是銀行業自身業務發展的需求吧。金融業就目前來看還是高度壟斷。未來發展來看應該是本地化,區域化的小型金融機構做深做透,但這個不符合中國人做大做強的特點!
⑧ 保險業金融機構存在什麼的違法行為
一、我國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
盡管保險業保持較快的發展速度,但與國民經濟發展相比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如下:
1、保險市場正確需求不足和錯誤需求泛濫同時並存。
目前,由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限制,許多人對保險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或者認為自己不會發生事故、或者認為保險公司是賺錢為目的,保險實際並沒有什麼好處,沒有充分認識到保險是轉移和分散風險的手段,對工作和生活中的人身與財產風險認識不足,缺乏風險防範意識,這導致對保險的正確需求不足。同時,很多人又錯誤地認為保險可以賺更多的錢,可以令人暴富,或者把保險單純地當作投資手段,忽視了保險產品的本質特徵。
2、保險市場有效供給不足。
有效供給不足主要表現在:供給主體少、壟斷程度高、保險商品少,且不對路。目前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與財產保險公司總共不足100家,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和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佔中國保險市場份額的70%—80%,其餘保險公司所佔的市場份額僅為20%左右,這說明中國保險市場屬於寡頭壟斷型保險市場。由於壟斷程度高、有效競爭不足,導致險種少、保險產品同質化嚴重、服務質量低劣。一方面有些保險產品供不應求;另一方面,有些保險產品過剩。
3、保險市場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
我國保險祛律法規體系已經初具規模,基本涵蓋了保險合同行為、保險經營和監管的各個環節。保險經營和保險監管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建立了適應我國保險實踐的法律法規體系。保險監管機構的嚴格執法對於規范保險經營行為、提高保險的經營管理水平、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和改善保險監管具有重要意義,有利地推動了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但我國保險立法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表現為:(l)法規體系的層次不高。我國目前僅有一部保險法律,大量指導保險經營和保險監管的規范屬於規章和一般規范性文件,低層級的法規影響了對保險市場進行規范的權威性。當與別的相關法律發生沖突時,就不能適用專為保險市場制定的法規,這將影響到保險市場的調整。(2)部分法規不能適應保險市場創新和發展變化的需要。目前,針對保險市場發展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有的還缺少相應的法律法規加以調整。特別是對保險市場的日新月異的業務創新,缺乏預見性,有時存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現象。隨著保險業內外情況的變化,一些規定已不能適應保險實際的需要,與保險市場發展相脫節,一些新的保險違法行為缺乏相應的法律予以規定,原有的相關規定需要加以修改。(3)部分法律法規與上位法相沖突,比如某些監管方面、市場准人方面的規定,實際上與保險法或其他法律相沖突。監管部門存在擴權沖動,導致保險市場的規范和發展存在障礙。同時,一些法律法規過於教條,缺少可操作性,需要制定相應的實施細節。
4、市場競爭不充分。
行業內的惡性競爭成為我國保險市場的普遍現象,為了達到快速增長的目標(有些保險公司制定發展計劃時沒有充分考慮到市場的實際情況),很多保險公司都或多或少地通過高返還、高手續費、提高保障范圍等手段在市場上爭攬客戶。這種不計後果的競爭行為不僅導致保險公司經營成本不斷上升、經營風險日益加大,而且破壞了市場秩序,影響了保險公司的信譽。
5、保險市場主體存在很多問題。
首先,很多保險公司雖然重視服務,但服務質量不高,企業與客戶之間沒有良好的溝通渠道,在服務內容、形式、方式上還存在很多問題。其次,公司違規現象嚴重,弄虛作假的現象屢禁不止,有些保險公司擅自提高或降低費率,擴大承保責任,增加無賠款返還,超規定增加保險代理手續費,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擅自開設新的保險品種。再次,資金運用情況不理想。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投資渠道狹窄,資金運用機制簡單,以銀行渠道為主。19%以來,迫於通貨緊縮及其預期的壓力,中央銀行連續8次降息,銀行存款年收益率只能保證在2%—3%左右的水平,而許多壽險公司前些年推出的保單回報率卻高達9%左右,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形成明顯的利差損(保費收人與資金運用收益率)。資料顯示:2002年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收益率為3.14%,低於2000年的3.59%和2001年的4.3%,2003年保險公司總資產中銀行存款高達50%。
6、保險中介市場發育不足。
我國的保險中介機構的業務規模、市場地位等都處於起步階段;保險中介市場目前發展還很不規范;保險中介市場佔有率過低,在我國保險市場上應有的作用還沒得到充分的發揮等等。盡管近兩年我國保險中介隊伍迅速擴張,但市場現存的不和諧現象仍受到了各方面的重視,在發展中尋求突破也成為當前我國保險中介市場健康發展急需解決的問題。據統計,我國保險業務來源有74.5%是通過保險中介,但主要是通過保險營銷員和銀行等機構的兼業代理,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佔有率較低。其中,我國保險經紀公司在財產險業務來源中佔有的比重還不足3%,壽險所佔比重則更低,而在西方一些保險業較為發達的國家,這一比例已接近80%。另外,保險中介自身發展的不規范和創新力度的不足,也是造成我國保險中介市場佔有率較低主要原因。一方面,我國有些保險中介機構還存在擅自擴大承保范圍等不規范的現象,理賠時公估機構很難站在中立的角度,保險中介機構和保險公司之間手續費結算不規范等。這些都不同程度地給保險市場造成不良影響;另一方面,我國保險中介機構涉足的業務大多與保險公司的業務重疊,中介機構對新領域開拓力度相對不足,市場定位不準確。
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解決方法:
1、加強對保險業的正確宣導。
保險在我國改革開放後真正走進人們生活的時間還很短,加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還很不平衡,整體教育水平比較落後,人們風險意識不強,有的還沒有從過去計劃經濟時代對國家、組織的依賴意識中擺脫出來,沒有認識到保險的重要意義和風險防範的必要性。同時,由於部分保險機構和保險從業人員出於利益驅動,對保險業、保險產品做了一些虛假宣傳甚至有意誤導,很大一部分人又往往把保險產金融與投資就會產生許多糾紛,保險市場秩序因此被擾亂。要解決這個問題,在加強對保險業監管的前提下,治本性的措施在於提高全社會對保險的正確認識,保險監管部門、保險業、社會各界都要加強對保險相關知識的正確宣導,充分說明保險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作用和意義、特徵,澄清對保險的錯誤認識。在加大對保險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的同時,提高人們對保險誤導和欺騙宣傳的辨別能力。
2、促使保險企業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由於在信息缺乏披露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很難對保險公月的財務實力·資信等級、經營狀況、服務質量和發展前景做出正確的評價,這樣出現被保險人方面的信息不對稱。所以要求保險公司對保險需求者披露有關信息,包括企業的經營狀況、條款的詳盡信息(尤其是新型壽險產品)。同時保險監管部門也應加強對保險行業內部信息的公開,建立保險從業人員(包括代理人和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信息庫,以利於社會查詢。在的資源集合體,這些資源是同某種持久性的麗佔有分不開的,而該種網路是大家都熟悉的,得到公披露的方式:(l)建立公開的信息載體,如報紙、網站等,由監管部門發布行業內部的一些信息;(2)建立規章制度,引導保險企業定期通過媒體披露企業的動態;(3)建立完善的評級制度,促進設立評級機構,對保險企業的資產規模、財務穩健性、經營管理和信用等方面進行評估,並對外公布。
3、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為建設保險市場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
完善的保險法規體系是一國保險市場健康發展的保證。通過立
法,使我國保險機制在建立的初始階段就納人法制化的軌道,以實現法律法規框架范圍內的規范操作和健康發展。目前,針對我國保險市場信息不對稱,違規操作嚴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風險的情況,需要盡快出台《中國保險監管基本法》、《保險信用評估法》等保險監管法律體系,從而使我國的保險監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保障保險信譽機制發揮作用。
4、重建保險市場的社會誠信。
保險合同是涉信合同,對誠信要求很高。目前,國內整體社會信用文化制度的缺失已經成為市場經濟進一步發展的瓶頸之一,誠信問題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從而在各個層面上掀起了重建社會誠信體系的浪潮。從市場經營的本質去理解,信用或誠信其實是一種「社會資本」,後者的含義是指實際或潛認的一種體制化的網路。顯然,按照這一定義,誠信所具有的特徵應該是一種得到社會化公認的、較長期的、但又需要不斷進行維護與投人的資源集合體。在以貫徹「最大誠信」為首要原則的保險業中,誠信的重要意義在於它提供了保險業經營的一種競爭力要素,即內嵌在產品服務之中、基於共同利害關系的取向而將給公司經營帶來持續利潤源的一種投人。我們以保單的交易事項為例進行分析,投保人購買的是一種承諾,用現在確定的支付(保費)來換取未來不確定事故發生時的給付(保險補償)。從投保人的角度來看,可以保障其交易合法性的依據在於保單這一契約,保單法律契約的背後,尤其是跨越相當長時間段的交易承諾賴以實現的基礎就是其中內嵌的社會誠信資本要素。顯然,在誠信這一社會資本要素的維持過程中,它所依附的一個體制化網路的有效運營包括了保險監管部門、保險經營機構與廣大保險利益相關人的不斷投人與精心維護。這種投人既包括法律與政策威懾下的影響,也融合了各種社會習俗的良好秩序與氛圍,甚至包括社會觀念與意識的普及。
5、規范保險中介市場。
提高保險市場集約化經營的程度。集約化經營的內涵主要體現在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公司之間的業務分工。首先要加大各保險公司的體制改革力度,借鑒國外同行的先進經驗,轉變業務經營觀念,逐步將那些應由保險中介公司承辦的業務剝離出來,交由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和保險代理公司去做,如英國,獨立的保險經紀公司有3000多家,各種直接保險經紀人和再保險經紀人達7萬多人。在美國,保險經紀公司有170多家,獨立經紀人控制著保險市場份額的巧%左右。在美國和日本,保險公估人經營的理賠和承保公估業務占整個保險人理賠和風險評估業務的80%以上。在我國香港,其所佔比重更是高達90%以上。這樣何以加快保險公司集約化經營的步伐的經濟發展么勢,以適應專業化經營和社會化分工,為保險中介業的發展提供空間。其次要充分發揮保險中介公司的專業化優勢,設身處地地為保險公司著想,經常給被保險人進行風險管理的培訓,將風險發生的事故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只有這樣才能使保險公司歡迎和接受保險中介公司,攜手並進,共同發展我國的保險事業。做到這一點要加強中介機構人員的素質培養,經常地進行政治道德教育,同時做到切實為保險公司和投保人利益著想。
6、規范保險監管程序,制定科學的監管內容。
保險市場和其他金融市場一樣,監管的意義比其他行業和市場要顯得重要得多。在我國,保險業的正式監管部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CIRC)直到1998年才正式成立,此前的監管職責一直由央行承擔。由於我國保險監管部門成立的時間短,監管經驗和對保險市場的認識並不充分,加上監管機構的行政化、官僚化意識還很濃,存在著監管程序不規范、監管內容不科學、不適應保險業這一新興市場快速發展的需求等問題。另外,某些監管機構和部門還存在權力泛化的傾向,對保險市場的一些沒有必要監管的問題抓住不放,給保險市場的進一步發展造成障礙。同時,某些監管內容陳舊過時,客觀上使保險市場不得不採用迂迴、甚至違規的辦法進行回應,影響了保險市場的正常運行。另外,對應當及時發現和監管的問題,目前的監管有時並不到位,也使得保險市場的一些問題沒有得到正確解決,留下風險和隱患。
因此,應當下大力氣研究制定規范的監管程序和科學的監管內容。比如,可以考慮根據目前的保險市場現狀,將償付能力監管和行為監管一起作為監管中心,並由此出發來設計監管程序、制定監管內容,使監管程序規范化,監管內容科學化,既可以約束監督者,又使得保險市場能夠對監管有明確的預期,從而調整市場運行行為、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加強對監管內容的研究,確保監管在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的同時,能夠促進保險市場規范運行和快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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