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服務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嗎
原因是貸款服務,屬於增值稅不可抵扣項目。
❷ 金融行業的貸款利息給客戶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由於貸款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額,所以金融行業的貸款利息給客戶應開具的,只能是增值稅普通發 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5.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6)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❸ 貸款服務能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
貸款服務,屬於不抵扣增值稅項目,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36號文對貸款服務的定義為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佔用、拆借資金的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均適用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同時,其他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也都應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❹ 貸款服務能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貸款服務,屬於不抵扣增值稅項目,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6號文對貸款服務的定義為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佔用、拆借資金的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均適用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同時,其他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也都應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❺ 金融機構貸款服務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貸款不能,非貸業務可以
❻ 銀行提供貸款服務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對的嗎
銀行提供貸款服務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是對的。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❼ 貸款服務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貸款服務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 票,但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❽ 提供貸款服務 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提供貸款服務 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但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