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金公司屬什麼性質
中金公司是國有控股的投資銀行,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1)金融性公司屬於企業性質嗎擴展閱讀】
中金公司,全稱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6月25日,是中國內地第一家中外合資的投資銀行,於2015年11月9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中金公司總部設在北京,並在中國資本市場的戰略要地—香港、上海和深圳,設有子公司、分公司或證券營業部。
⑵ 搞投資的單位什麼屬於金融性質的企業嘛具體作什麼的
看你具體投資什麼 ? 你公司投資什麼? 投資種類闡述一下
⑶ 小額貸款公司屬於什麼性質的企業
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行業。
2009年的《金融機構編碼規范》明確我國金融機構的范圍不僅涵蓋傳統的銀行業、保險業和證券業金融機構,同時也包括企業年金、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及村鎮銀行等新型金融機構。在此之前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非金融機構的。
不過一些地方小額貸款公司還沒有納入金融機構監管,主要是銀監會尚未認可小額貸款公司的金融機構性質。
(3)金融性公司屬於企業性質嗎擴展閱讀
申請注意事項
在線申請前,請確認您是否符合以下無抵押小額貸款申請條件:25周歲到55周歲(部分客戶要求29周歲到55周歲)
單位連續工作滿3個月,部分客戶需滿6個月
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申請程序簡單便捷:避免繁冗的評估、擔保手續;無須抵押任何資產憑證。
⑷ 金融管理公司的工作性質是什麼
從金融管理公司名稱看可能是一種金融服務類公司,主要是提供金融咨詢和信息服務方面的業務,但具體要看到工商登記確定的業務范圍,不能公從名稱上判斷公司的業務性質。現在有的公司冠名金融,但是沒有銀監的許可,是不能從業某些方面的金融業務的,如,未經批准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非經依法批准,不得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
不得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等
⑸ 金融監管部門、中央銀行、商業銀行、金融性公司這些屬於企業性質的有那些
商業銀行和金融公司屬於
⑹ 企業性質如何分類
一般分類:
1、國家行政企業
2、公私合作企業
3、中外合資企業
4、社會組織機構
5、國際組織機構
6、外資企業
7、私營企業
8、集體企業
9、國防軍事企業
事業單位分為:
1、社會公共福利性單位,如醫院、學校、圖書館等。
2、本身無行政權力,但受有行政權力部門委託,部分代為行使行政行為的單位,如交通局下屬的車輛檢測中心、科研部門等。
3、由行政機關設立的福利性商業機構,賓館,招待所,警用物資商店、公開發行的內部刊物部門等。
(6)金融性公司屬於企業性質嗎擴展閱讀
在我國還可以按照經濟類型對企業進行分類。
1、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的范圍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使用國有資產投資所舉辦的企業,也包括實行企業化經營、國家不再核撥經費或核發部分經費的事業單位及從事生產經營性活動的社會團體,還包括上述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使用國有資產投資所舉辦的企業。
2、集體所有制
這是指一定范圍內的勞動群眾出資舉辦的企業。它包括城鄉勞動者使用集體資本投資興辦的企業、以及部分個人通過集資自願放棄所有權並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
3、私營企業
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即企業的資產屬於私人所有,有法定數額以上的僱工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在我國這類企業由公民個人出資興辦並由其所有和支配,而且其生產經營方式是以僱傭勞動為基礎,僱工數額應在8人以上。
這類企業原以經營第三產業為主,現已涉足第一、第二產業,向科技型、生產型、外向型方向發展。
4、股份制企業
企業的財產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出資者共同出資,並以股份形式而構成的企業。我國的股份制企業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兩種組織形式。
某些國有、集體、私營等經濟組織雖以股份制形式經營,但未按公司法有關既定改制規范的,未以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注冊的,仍按原所有制經濟性質劃歸其經濟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該種類型是較為適用於創業的企業類型,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VIE架構等都是基於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
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組成,公司全部資本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5、有限合夥企業
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適用於風險投資基金、公司股權激勵平台(員工持股平台)等。
6、聯營企業
這是指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組成新的經濟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聯營企業,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如果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則要承擔連帶責任。
7、外商投資企業
這類企業包括中外合營者在中國境內經過中國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營者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也包括由外國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按我國法律以合作協議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經中國有關機關批准而設立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還包括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單獨投資、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外資企業。
8、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適用於個人小規模的小作坊、小飯店等,常見於對名稱有特殊要求的企業。
9、港、澳、台
這是指港、澳、台投資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涉外經濟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合資、合作或獨資形式在大陸舉辦的企業。在法律適用上,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法律、法規為依據,在經濟類型上它是不同於涉外投資的經濟類型。
10、股份合作企業
這是指一種以資本聯合和勞動聯合相結合作為其成立、運作基礎的經濟組織,它把資本與勞動力這兩個生產力的基本要素有效地結合起來,具有股份制企業與合作制企業優點的新興的企業組織形式。
其他標准分類
按規模分,企業分為: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按組織機構分,企業分為:工廠,公司,初創。
⑺ 什麼是非金融性公司 ,具體都有哪些性質的公司
金融性公司: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其餘的公司就是非金融性公司。
⑻ 金融類企業的法律定義是什麼
根據財政部(財金[2001]209號)規定國有金融企業,是指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等金融企業.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企業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企業。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企業。
2、按照金融企業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企業與非存款性金融企業。存款性金融企業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企業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企業和非政策性金融企業。政策性金融企業是指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企業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5、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企業和非銀行金融企業;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企業、外資金融企業和合資金融企業;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企業、外國金融企業和國際金融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