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業務要徵收營業稅
一、交通運輸業 3%
二、建築業 3%
三、金融保險業 5%
四、郵電通信業 3%
五、文化體育業 3%
六、娛樂業 5%-20%
七、服務業 5%
八、轉讓無形資產 5%
九、銷售不動產 5%
2. 金融機構營業稅和金融機構哪些業務往來暫不征營業稅
一、對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暫不徵收營業稅。
金融機構往來,是指金融企業聯行、金融企業與人民銀行及同業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
詳情參考神州財稅網: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業徵收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term=%BD%F0%C8%DA%BB%FA%B9%B9
二、 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金融企業買賣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債券、外匯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會計年度末,將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差和負差按同一會計年度匯總的方式計算並繳納營業稅,如果匯總計算應繳的營業稅稅額小於本年已繳納的營業稅稅額,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但不得將一個會計年度內匯總後仍為負差的部分結轉下一會計年度。
金融企業從事受託收款業務,如代收電話費、水電煤氣費、信息費、學雜費、尋呼費、社保統籌費、交通違章罰款、稅款等,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委託方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詳情參考神州財稅網: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term=%BD%F0%C8%DA%BB%FA%B9%B9
3. 營業稅的最新徵收范圍及相應稅率
征稅范圍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這里所稱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所稱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
4. 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的有哪些
營業稅(Business tax),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徵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屬於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2011年11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正式公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
依據現行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原則上,贈與人是需要繳納營業稅的,繳納營業稅的稅率是5%。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單位和個人,所謂應稅勞務是指,建築業、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金融保險業、娛樂業、服務業。從事上述業務就應該繳納營業稅,不同的稅目稅率會有差異,稅率在3%到20%不等。
對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但是,根據財稅[2009]1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第二、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范圍,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第三、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5. 2014營業稅的徵收稅目具體包括哪些
營業稅的稅目:
(一)建築業
1.子稅目: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
2.其他工程作業是:代辦電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鑽井(打井)、拆除建築物、平整土地、搭腳手架、爆破等工程作業。
3.管道煤氣集資費(初裝費)業務應按「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4.自建行為:
(1)自建自用建築物,其自建行為不是建築業的征稅范圍。
(2)出租的自建建築物,其自建行為不是建築業的征稅范圍。
(3)投資入股的自建建築物,其自建行為不是建築業的征稅范圍。
(4)單位將自建的房屋對外銷售,其自建行為應按建築業繳納營業稅,其銷售行為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
(二)金融保險業
1.金融業子稅目:包括貨款、融資租賃、金融商品轉讓(如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如委託業務、代理業務、咨詢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如銀行結算)。
下列金融業務不徵收營業稅:
(1)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有價證券或期貨;
(2)金融企業存款或購入金融商品行為,以及金銀買賣業務;
(3)外國銀行分行改制過程中發生的向其改制後的外商獨資銀行(或其分行)轉讓企業產權和股權的行為;
(4)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
人民銀行對企業貸款或委託金融機構貸款的業務應當徵收營業稅。
(5)金融機構往來業務;
(6)金融機構的出納長款收入。
2.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的業務。
下列保險業務不徵收營業稅:
(1)保險企業取得的追償款不徵收營業稅;
(2)保險公司的攤回分保費用不徵收營業稅。
(三)電信業
包括郵政、電信及與郵政、電信相關的業務。單位和個人從事快遞業務按此稅目徵收營業稅。
1.各子目的具體范圍,如郵政業務,包括經營各種信函、包裹、匯兌、郵票發行、集郵和郵件運輸、報刊發行等郵政業務活動;
2.郵政部門在提供勞務同時附帶銷售與郵政業務相關的各種物品(如信封、信紙、匯款單、郵件包裝用品等),繳納營業稅,而非增值稅;
3.在提供電信業務的同時附帶銷售專用和通用的電信物品(如電報紙、電話號碼簿、電報簽收簿、電信器材、電話機等),繳納營業稅,而非增值稅。
(四)文化體育業
文化體育業:包括文化業(表演、播映)、體育業。
(1)廣播電視有線數字付費頻道業務按「文化體育業-播映」稅目徵收營業稅。
提示:廣告的播映屬於「服務業-廣告業(稅率5%)」稅目的征稅范圍。
(2)有線電視台收取的「初裝費」,屬於「建築業」稅目的征稅范圍。
①管道煤氣集資費(初裝費)業務應按「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②電話安裝(包括移機)按「郵電通信業」徵收營業稅。
(3)各種展覽、培訓活動,文學、藝術、科技講座及演講、報告會,圖書、雜志、報紙的借閱業務,按「文化體育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出租文化場所屬於「服務業-租賃業」稅目的征稅范圍。
(4)公園、動物園、植物園及其他各種游覽場所銷售門票的業務,按「文化體育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5)舉辦各種體育比賽和為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提供場所的業務,按「文化體育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以租賃方式為體育比賽提供場所的業務,屬於「服務業-租賃業」稅目的征稅范圍。
(五)娛樂業
娛樂業是指為娛樂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包括經營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場、網吧、游藝場等娛樂場所,以及娛樂場所為顧客進行娛樂活動提供服務的業務。
(六)服務業
1.子稅目: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和其他服務業。
2.(1)代理業:
①代理報關業務應按照「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②金融經紀業不按本稅目征稅,屬於「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征稅范圍;
③服務性單位將委託方預付的餐費轉付給餐飲企業,並向委託方和餐飲企業收取服務費的,屬於餐飲中介服務,應按照「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④無船承運業務,應按照「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⑤單位和個人受託種植植物、飼養動物的行為,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2)旅遊業:
單位和個人在旅遊景區經營索道、旅遊遊船、觀光電梯、觀光電車、景區環保客運車取得的收入按「服務業——旅遊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3)租賃業:
①單位和個人將承租的場地、物品、設備等轉租給他人的行為屬於租賃行為,按「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②對遠洋運輸企業從事光租業務和航空運輸企業從事干租業務取得的收入,應按「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③酒店產權式經營,業主按照約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紅收入均應視為租金收入,應按照「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④交通部門有償轉讓高速公路收費權行為,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應按「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4)廣告業:
廣告代理業務按「服務業——廣告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5)其他服務業:如沐浴、理發、洗染等。
航空勘探、鑽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稅目征稅,屬於「建築業」稅目的征稅范圍。
(七)轉讓無形資產
1.征稅范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出租電影拷貝、轉讓著作權和轉讓商譽。
2.特別提示「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規定:
(1)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的一級市場)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征稅,屬於「服務業——租賃業」稅目的征稅范圍。
(2)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在投資後轉讓其股權的,也不徵收營業稅
(八)銷售不動產
1.銷售不動產范圍:包括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和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在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佔土地的使用權一並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徵收營業稅。
2.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在投資後轉讓股權的,也不徵收營業稅。
3.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不應徵收營業稅。
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也繳納營業稅。
綜合上述內容,營業稅的征稅項目主要包括上述的八項內容,每一項內容中又包括了各自的徵收范圍。營業稅的徵收范圍包括: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兼營行為;特殊業務的征稅規定等。
6. 營改增後營業稅徵收范圍
營改增後營業稅徵收范圍有以下一些:
(一)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水路、航空、管道運輸服務
(二)部分現代服務業[主要是部分生產性服務業
1. 研發和技術服務
2. 信息技術服務
3. 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等)
4. 物流輔助服務
5. 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6. 鑒證咨詢服務
7. 廣播影視服務
(三)郵政服務業
暫時不包括的行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
(四)電信業
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的為一般納稅人,並不是500萬為標准。
7.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營業稅。
一、交通運輸業 3%
二、建築業 3%
三、金融保險業 5%
四、郵電通信業 3%
五、文化體育業 3%
六、娛樂業 5%-20%
七、服務業 5%
八、轉讓無形資產 5%
九、銷售不動產 5%
8. 金融保險業如何計算營業稅
◎金融保險業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 ◎ 金融是指經營貨幣資金融通活動的業務,包括貸款、融資租賃、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濟業和其他金融業務(如銀行結算、票據貼現等)。 ◎ 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的業務。 ◎ 金融保險業的適用稅率是5%。 ◎ 金融保險業的營業額,一般是指從事金融保險業的納稅義務人取得的經營收入額。 金融業的征稅范圍包括貸款(自有資金貸款和轉貸)、融資租賃、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和其他金融業務。 1、金融機構按規定存入在中央銀行的准備金以及保險公司按規定存入各專業銀行的款項所得的利息,中國銀行經營外匯業務取得的各項利息收入和接受外貿、合資銀行轉收資本和營運資金的存款,轉存到國外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屬於營業稅的徵收范圍。 2、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企業的貸款不徵收營業稅。但對中國人民銀行向金融企業以外的單位或個人貸款或委託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應徵收營業稅。 3、利差補貼不徵收營業稅,金融企業銷售支票等金融物品應徵收營業稅。 金融業的計稅依據如下: 1、一般貸款業務的營業額,是發放貸款取得的收入全額; 2、轉貸業務的營業額,是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後的余額; 3、融資租賃業務,以租賃費及設備殘值扣除設備價款為營業額; 4、買賣外匯的營業額,是以經營者根據外匯市場行情的變化,買賣外匯 所得的收益; 5、買賣證券的營業額,是經營者根據市場行情的變化,買賣證券所得的收益,即證券買進價與賣出價之間的差額; 6、金融經紀業的營業額,是金融機構從事金融經紀業務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保險業的征稅規定: 保險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幾種,征稅范圍是保險公司及其他經營保險業務的單位經營的保險業務,但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業務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保險業的營業額,是保險機構經營保險業務所取得的收入。保險公司無賠款獎勵支出,在計征營業稅時,不得從保費收入中扣除。 典當業的征稅規定: 典當業是指以實物為抵押的放款業務,它是按借款人提供抵押物品的價值打折扣,貸放現款,定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典當業的征稅范圍是經營者從事抵押貸款的行為,但典當物品的銷售繳納增值稅,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典當業的計稅依據為經營者取得的利息和其他各種名目(如保管費)的收入。 例:取得的利息收入為200萬元,則應繳納的營業稅款為:
9. 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徵收范圍分別是什麼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營業稅按納稅人生產經營收取的營業收入為計稅依據徵收:營業收入×適用稅率
增值稅按納稅人生產經營貨物、商品、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所取得的銷售額為計稅依據徵收:銷售額×徵收率或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銷項稅=銷售收入/(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進項稅是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准予抵扣的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