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是一個概念嗎、
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張志柏
金融控股公司的定義及分類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從一個更廣泛的現象——金融集團化中進行考察。隨著新經濟的興起、經濟和金融的日益全球化,特別是金融競爭的日趨激烈,金融機構間的跨行業、跨國界收購、合並,以及金融機構的多樣化經營,金融集團化已經成為一種國際性的潮流。
金融集團是一種以金融業為主的企業聯合體,它具有完整的內部組織和管理架構,一般表現為由一個公司擁有或控股若干個子公司,集團的業務在每個子公司之間分配。金融集團化則是指金融集團興起的現象。金融控股集團公司則是指:集團以金融業為主;一般以一個金融企業為控股母公司,全資擁有(或控股)專門從事某些具體業務(如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等)的各個子公司;這些子公司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都有相關的營業執照,都可獨立對外開展相關的業務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集團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或影響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層的任免決定及重大決策。通過內部的資源配置,集團實際上可以從事多樣化經營(包括全能制經營)。很多金融控股集團在金融業之外,還兼營其他產業,如信用卡、網路通訊、房地產、貿易、建築、機械等其他實業和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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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請問一下金融控股公司是什麼意思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版,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權家有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第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第一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第二.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法律依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⑶ 由產業資本投資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和財務公司有什麼區別
產業資本投資金融控股公司這個是我國金融業發展的前景,目前我國沒有真正意義的金融控股公司,只具備雛形,目前要麼是產業資本投資金融,要麼是金融投資產業,產業資本投資金融控股公司的話可以獲得更多的資源,比如人才,信息,技術更新,管理等。
財務公司一般屬於中介,他既不能吸收存款,也不能發放貸款,而且沒有實業後盾,其中的操作存在很大的風險,他們的主要運作就是整合民間資本進行投資,其實就是私募,其法律關系一般屬於委託理財關系或者民間借貸關系,而產業資本投資金融控股公司屬於投資行為,其法律關系屬於投資關系,當然承擔的責任和享有的權利是不一致的。
⑷ 金融控股公司的特點
作為多元化經營的金融企業集團,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如下特點: (1)監管壓力
在金融業分業經營的監管體制下,設立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持有銀行和其他金融資產的股權,各金融業務子公司各自持有相關業務牌照,獨立經營,接受各自監管部門的監管,符合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精神。同時減少單一金融機構同時開展其他金融業務帶來的監管壓力。
(2)公司治理
控股公司在公司治理結構上擁有更大的靈活性,不用滿足各金融業務監管當局對公司治理結構的規定。例如,在香港,按照《銀行業條例》,金融監管局有權審批銀行董事會的委任,銀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受到的約束將大於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通過收購、兼並不同種類的金融機構,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具有巨大的協同效應的優勢。此外金融控股公司在制定企業發展戰略時,可以將不同地區、不同金融品種之間的優勢加以組合利用。在金融業激烈競爭的環境下,可以有兩種選擇:
(1)增加單一金融服務產品的數量,如擴大銀行地區分行和營業網點,可以多吸收存款。這樣作法的意義是大銀行只要收購一家小銀行,就可以降低小銀行的高額成本,由於平均成本的降低而帶來了規模經濟。
(2)增加金融服務產品的種類,如銀行經營證券業務和保險業務。銀行的一個網點,可以同時銷售證券、基金、保險等不同金融服務產品,這就大大地降低了成本,比分別設立網點要節省許多人力和設立網點的費用。通過增加金融服務產品的種類,由於平均成本的降低帶來了范圍經濟。 (1)控股公司模式有利於降低管理風險。控股公司只行使股權投資的職能,不同業務子公司的管理互相獨立,可以保證較高的業務管理能力,避免單一金融機構同時管理其他金融業務的巨大壓力。
(2)控股公司模式有利於降低市場風險。在控股公司模式下,銀行與其他業務間的交叉銷售等商業活動處於市場的監督之下,透明度更高,風險更低。
(3)控股公司模式有助於提高風險承受能力。各項金融業務分別在獨立的子公司里進行,一家子公司無需為其他業務的風險承擔損失;即使一家子公司出現經營危機,其他子公司還可照常經營,無需以自身的資金去承擔責任,從而有利於保障其自身的資金安全。 從募集資金用途來看,控股公司在資金調配上擁有更大的靈活性。例如,當銀行因資本金過剩要降低資本金水平時,需要得到有關監管當局的認可,這一過程可能會耗時較長,而控股公司則沒有上述限制,有利於提高資本金的使用效率。
同時,控股公司模式在後續融資上更便利。例如按香港的有關規定,向控股公司注入其他資產,只需遵守《香港上市條例》及《收購合並守則》,不需要香港金管局的批准;而任何資產注入上市銀行時,都要接受證券監管機構和金管局的雙重監管。
⑸ 金融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是一個概念嗎
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張志柏
金融控股公司的定義及分類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從一個更廣泛的現象——金融集團化中進行考察。隨著新經濟的興起、經濟和金融的日益全球化,特別是金融競爭的日趨激烈,金融機構間的跨行業、跨國界收購、合並,以及金融機構的多樣化經營,金融集團化已經成為一種國際性的潮流。
金融集團是一種以金融業為主的企業聯合體,它具有完整的內部組織和管理架構,一般表現為由一個公司擁有或控股若干個子公司,集團的業務在每個子公司之間分配。金融集團化則是指金融集團興起的現象。金融控股集團公司則是指:集團以金融業為主;一般以一個金融企業為控股母公司,全資擁有(或控股)專門從事某些具體業務(如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等)的各個子公司;這些子公司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都有相關的營業執照,都可獨立對外開展相關的業務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集團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或影響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層的任免決定及重大決策。通過內部的資源配置,集團實際上可以從事多樣化經營(包括全能制經營)。很多金融控股集團在金融業之外,還兼營其他產業,如信用卡、網路通訊、房地產、貿易、建築、機械等其他實業和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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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胡長生的介紹
男,1966年3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投資經濟專業博士。是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
中文名
胡長生
性別
男
民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6年3月
職業
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
任職經歷
1997年至1998年: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科員;
1998年至2005年:中國證監會政策研究室副處長(主持工作);中國證監會規劃發展委員會委員;中國證監會機構部正處級調研員;中國證監會深圳專員辦處長;中央匯金公司資本市場部副主任、主任;
後歷任中央匯金公司非銀行部資深業務主管;中國銀河證券股份公司代總裁、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中央匯金公司非銀行部副主任。在中央匯金公司任職期間,曾兼任中國銀河金融控股公司董事、執委會委員;中國銀河證券股份公司黨委委員、董事;中國銀河創新資本管理公司董事長;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中國光大實業集團董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公司副董事長。現任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總裁。
工作成績
曾赴澳大利亞、香港證監會工作學習。在規劃委工作期間,曾主筆《中國證券市場發展規劃(白皮書)》,在機構監管部、風險辦工作期間,曾負責南方證券、大鵬證券、閩發證券、五洲證券等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2007年1月底新銀河證券重組完畢之後,由匯金公司和財政部共同成立的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占據公司99.88%股份。胡長生和肖時慶、俞文修、顧偉國一起成為銀河證券的黨委成員,但胡長生並未在新銀河證券擔任任何職務。
不過,胡長生本身具有證券市場監管經驗,曾擔任過證監會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幹部,2005年底調至匯金工作。2006年銀河證券注資重組前通過了證券公司高管資質水平測試。
有知情人士透露,匯金公司其實一直希望能夠真正在銀河證券行使「大股東權利」。早在新銀河成立之初,有關「央行與證監會爭奪券商管理權」說法已經不脛而走——2007年新銀河重組完畢時,曾任證監會稽查二局局長的李鳴並沒有擔任公司董事長,而只出任董事會召集人和法人代表一職,肖時慶擔任公司總裁,消息稱二人是在「證監會三主席」的護送下成功履新的。
坊間傳聞,肖時慶的去職與證監會前副主席王益案直接相關,若傳聞屬實,那麼對於銀河證券來說,管理層的變更意義更大。
昨天,多位銀河證券內部人士對肖時慶事件具體內容並不知情,很多人表示都是從報紙中看到了相關新聞,他們目前尚未見到新的領導,更有人表示公司網路處在監控中,因此不希望談論這個事情。
銀河證券控制權之爭
4月30日,中國銀河金融控股公司聲明稱:「日前,肖時慶因個人原因辭去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總裁職務及現任黨內職務和社會職務,正在因為個人問題接受有關部門調查。」
關於肖時慶被調查的原因,目前流傳最廣的版本是與原證監會副主席王益案有關。也有稱是因券商上市股權劃分以及貪污受賄等「舊事」被拘。
銀河證券系證監會會管券商,其負責人每年都要參加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這是證監會系統范圍最廣、規模最大的全國工作會議。銀河證券系財政部出資的公司,2002年將一定的管理權轉給了證監會。
匯金則是在券商綜合治理期間進入銀河證券的,並注資使銀河證券重組重生。當時匯金注資成立了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控股99.88%的比例,聯合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華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重慶市水務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五家股東,於2007年1月26日發起成立銀河證券,接手老銀河證券原有優質證券資產。
雖然匯金注資並控股銀河證券,但銀河證券原總裁肖時慶卻為證監會派出。此次匯金派出胡長生接任銀河證券代總裁,或許正是其加強對銀河證券控制權之舉
⑺ 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以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為子公司的一種純粹型控股內公司。金融控股容公司中以銀行作為子公司的稱作銀行控股公司:這其中僅有一個銀行子公司的稱作單銀行控股公司,有多個銀行子公司的稱作多銀行控股公司;以證券公司作為子公司的稱作證券控股公司;以保險公司作為子公司的稱作保險控股公司;而同時擁有銀行、證券、保險兩種以上子公司的稱作金融服務控股公司。例如美國的花旗銀行集團、日本的瑞穗金融集團等。巴塞爾委員會在其發布的《對金融集團的監管》文件中,將金融集團定義為:主要從事金融業務,並且至少明顯地從事銀行、證券、保險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經營活動,受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業監管當局監管的一類企業集團。
⑻ 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是一個概念嗎、
目前國內一些企業和金融機構正在運籌帷幄,研究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然而准確地說,迄今國內現行的任何一部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的規章,都從未提及「金融控股公司」、「金融集團」的字眼,也從未對「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集團」下過嚴格的定義。只是我國的《公司法》第12條在講到一公司向其他公司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50%時提到,「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時用了控股公司字眼,但並未明確是指「金融性」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