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常見的證券公司債券包括哪些
按發行主體劃分
1、政府債券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債券內。主要包括容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國債。國債因其信譽好、利率優、風險小而又被稱為「金邊債券」。除了政府部門直接發行的債券外,有些國家把政府擔保的債券也劃歸為政府債券體系,稱為政府保證債券。這種債券由一些與政府有直接關系的公司或金融機構發行,並由政府提供擔保。
2、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我國金融債券主要由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機構一般有雄厚的資金實力,信用度較高,因此金融債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譽。
3、公司(企業)債券
在我國,企業債券是按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發行與交易、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監督管理的債券,在實際中,其發債主體為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政府信用。
Ⅱ 債券的種類有哪些
你好,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
債券分類:
一、按發行主體分類:
1、政府債券2、金融債券3、公司債券
二、按計息方式分類
1、單利債券2、復利債券3、貼現債券4、累進利率債券
三、按利率是否固定分類
1、固定利率債券2、浮動利率債券
四、按債券形態分類
1、實物債券。是一種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在我國現階段的國債種類中,無記名國債就屬於這種實物債券,它以實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面值等,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
2、憑證式債券。是一種債權人認購債券的收款憑證,而不是債券發行人制定的標准格式的債券。我國近年通過銀行系統發行的憑證式國債,券面上不印製票面金額(而是根據認購者的認購額填寫實際的繳款金額),是一種國家儲蓄齋,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
3、記帳式債券。是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而是在電腦帳戶中作記錄。我國近來通過滬、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的記帳式國債就是這方面的實例。
Ⅲ 金融債券有哪些
根據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債券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上附有多期息票,發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則稱為附息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是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貼現發行,到期按面值還本付息,利息為發行價與面佰的差額,則稱為貼現債券。比如票面金額為1000元,期限為1 年的貼現金融債券,發行價格為900元,1年到期時支付給投資者1000元,那麼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而實際年利率就是11.11%。
根據發行條件,金融債券可分為普通金融債券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普通金融債券按面值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累進利息金融債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利率,並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說,債券的利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累進,比如面值1000元、期限為5年的金融債券,第一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為11%,第四年為12%,第五年為13%。投資者可在第一年至第五年之間隨時去銀行兌付,並獲得規定的利息。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
Ⅳ 中國債券的種類有哪些
1.根據是否約定利息可分:
零息債券:未約定支付利息,一般低於面值發行。
附息債券:約定半年/一年支付一次,又分固定、浮動利率債券。
息票累積債券 :債券到期一次性獲本息,其間無利息。
2.根據債券券面形態劃分:
實物債券: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在其券面上,一般印製了債券面額、債券利率、債券期限、債券發行人全稱、還本付息方式等到各種債券票面要素。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
憑著式債券:債權人認購債券的收款憑證,而不是債券發行人制定的標准格式的債券。
國家儲蓄債——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
可記名、掛失,不可上市流通。持有期提前支取,按持有天數支付利息。銀行收取手續費:2%
記賬式債券:無實物形態的票券,利用賬戶通過電腦系統完成債券發行、交易及兌付的全過程,我國1994年開始發行。可記名、掛失,可上市流通、安全性好。
3.根據發行主體劃分:
政府債券——國債:是國家為籌集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由於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金融債券: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籌資主體為籌措資金而面向個人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
公司債券:是由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4.按是否有財產擔保,債券可以分為抵押債券和信用債券。(1)抵押債券是以企業財產作為擔保的債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為一般抵押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動產抵押債券和證券信用抵押債券。抵押債券可以分為封閉式和開放式兩種。「封閉式」公司債券發行額會受到限制,即不能超過其抵押資產的價值;「開放式」公司債券發行額不受限制。抵押債券的價值取決於擔保資產的價值。抵押品的價值一般超過它所提供擔保債券價值的25%一35%。(2)信用債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財產作為擔保,完全憑信用發行的債券。其持有人只對公司的非抵押資產具有追索權,企業的盈利能力是這些債券投資人的主要擔保。因為信用債券沒有財產擔保,所以在債券契約中都要加人保護性條款,如不能將資產抵押其他債權人、不能兼並其他企業、未經債權人同意不能資產、不能發行其他長期債券等。
5.按是否能轉換為公司股票,債券可以分為可轉換債券和不可轉換債券 。(1)可轉換債券是指在特定時期內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轉換成普通股的債券,它具有債務與權益雙重屬性,屬於一種混合性籌資方式。由於可轉換債券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因此其利率通常低於不可轉換債券。若將來轉換成功,在轉換前發行企業達到了低成本籌資的目的,轉換後又可節省股票 的發行成本。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發行可轉換債券應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發行公司應同時具備發行公司債券和發行股票的條件。(2)不可轉換債券是指不能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又稱為普通債券。由於其沒有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於可轉換債券。本部分所討論的債券的有關問題主要是針對普通債券的。
6.按利率是否固定,債券可以分為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1)固定利率債券是將利率印在票面上並按其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債券。該利率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化而調整,因而固定利率債券可以較好地抵制通貨緊縮風險。(2)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率是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調整的利率。因為浮動利率債券的利率同當前市場利率掛鉤,而當前市場利率又考慮到了通貨膨脹率的影響,所以浮動利率債券可以較好地抵制通貨膨脹風險。
7.按是否能夠提前償還,債券可以分為可贖回債券和不可贖回債券。可贖回債券是指在債券到期前,發行人可以以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收回的債券。公司發行可贖回債券主要是考慮到公司未來的投資機會和迴避利率風險等問題,以增加公司資本結構調整的靈活性。發行可贖回債券最關鍵的問題是贖回期限和贖回價格的制定。不可贖回債券是指不能在債券到期前收回的債券。
8.按償還方式不同,債券可以分為一次到期債券和分期到期債券。一次到期債券是發行公司於債券到期日一次償還全部債券本金的債券;分期到期債券是指在債券發行的當時就規定有不同到期日的債券,即分批償還本金的債券。分期到期債券可以減輕發行公司集中還本的財務負擔。
Ⅳ 商業銀行有發行哪些債券
銀行叫債券市場的債券按照不同的標准可以有不同的分類。
1、按幣種分類,包括人民幣債券和外幣債券;按流通狀態分類,可以分為可流通債券和不可流通債券。
2、按照產品的風險分類,可以分為利率產品和信用產品。
3、按照發行方式分類,可以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4、按債券屬性分類,主要分為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國際機構債券、可轉換債券等。
以下按照債券屬性對商業銀行主要投資交易的債券品種介紹:
一是政府債券,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主要是記賬式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其中,國債的發行人為財政部,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12還本金的債權偵務憑證。國債由國家財政做信譽擔保,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在金融市場上,國債利率構成市場的基準利率,聞債是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主要操作對象,也足金融機構存效符理資產和負債的工具。國債代表W家信用,沒有信用風險,且國債利息免稅,雖收益率相對較低,保仍是商業銀行重要的投資品種。
Ⅵ 金融債券及其種類有哪些
金融債券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作為債務人向投資者發行的借債憑證,主要 目的是籌措中長期貸款的資金來源。
在我國,金融債券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其發行額度,由金融債券的
發行機構在其營業點以公開出售的方式發行。這種債券的利率一般略高於同等期 限的定期存款,期限一至五年不等。金融債券到期還本付息,債權人不能提前抽 出資金,但允許進入二級市場轉讓流通。目前,我國的金融債券已開始進入證券 市場買賣轉讓,但由於期限比較短、利率水平又高於普通的定期儲蓄利率,實際 成交的數額並不很大,比股票的交易量要小得多。
金融債券作為金融機構籌集社會閑散資金的一種有價證券,目前在我國發行 的主要有這樣幾種:固定金融債券這種債券的利率一般略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期限一至五年。如1985年,為解決當時信貸資金短缺的困難,支持鄉鎮企 業中一些急需資金而且經濟效 益比較好的在建項目迅速竣工投產,中國農業銀 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了總額為15億元人民幣的金融債券。這次發行的 債券,面額分別為20元、50元、100元,期限一年,年利息率為9%,到 期還本付息。
貼水金融債券這種債券也叫貼現債券,是發行債券的金融機構先付債券利息 。債券持有者購買這種債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通貨膨脹的風險。如中國工商 銀行從1987年10月起陸續在全國發行這種債券,發行額為4億元人民幣。 發行採取的是固定期限浮動利率方式,固定期限為三年零三個月,債券利率不在 券面上註明,而是根據各地的利率水平,通過發行價格來確定。券面與發行價格 的比例是1∶0.75,即用75元人民幣可購買100元面額的金融債券。
債券面額與發行價格之差為債券的利息。累進利息金融債券這種金融債券的 期限不定,利息計付採取的是累進方式。如中國工商銀行天津市分行於1988 年6月份發行的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期限一到五年,不滿一年的不能兌付,債券 面額為500元和1000元兩種。累進債券利率是:第一年年息為9%,第二 年年息為10%,第三年年息為11%,第四年年息為12%,第五 年年息為 13%。不足年的部分不計息,超過五年期限不再計息。這種債券不記名,不掛 失,但仍然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轉讓。道富投資小編為你解答!!
Ⅶ 債券的種類有哪些
你好,債券一般可以分為利率債和信用債。
(一)利率債
利率債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為基礎或是以政府提供償債支持為基礎而發行的債券。由於有政府信用背書,正常情況下利率債的信用風險很小,影響其內在價值的因素主要是市場利率或資金的機會成本,故名「利率債」。在我國,狹義的利率債包括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國債由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以中央財政收入作為償債保障,其主要目的是解決由政府投資的公共設施或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需要和彌補國家財政赤字,其特徵是安全性高、流動性強、收益穩定、享受免稅待遇;地方政府債是指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以地方財政收入為本息償還資金來源,目前只有省級政府和計劃單列市可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市場機構一般認為,廣義的利率債除了國債、地方政府債,還可包括中央銀行發行的票據、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發行的金融債、鐵路總公司等政府支持機構發行的債券。
利率債信用風險小,但不一定是對於信用違約絕對「免疫」,也有可能出現本息兌付延期乃至實質性違約的情況。例如,歐洲債務危機期間,希臘等國家的主權債務就曾出現過違約。
(二)信用債
信用債是指以企業的商業信用為基礎而發行的債券,除了利率,發行人的信用是影響該類債券的重要因素,故名「信用債」。我國債券市場上的信用債包括非金融企業發行的債券和商業性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非金融企業發行的信用債主要有三大類:一是銀行間交易商協會注冊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具體品種有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二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的企業債,具體品種有中小企業集合債、項目收益債和普通企業債等;三是證監會核准或證券自律組織備案的公司債,具體品種有普通公司債(包括可交換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等。其中普通公司債按照發行對象的范圍不同,又可細分為面向所有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司債(俗稱「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人數沒有上限的公司債(俗稱「小公募」),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人數不超過200人的公司債(俗稱「私募公司債」)。金融類信用債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Ⅷ 市面上的金融機構有哪些機構是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作為投資人來說,做政信金融投資,就是選擇一家可信賴和託付的專業金融機構。比如,政信投資集團就是業內最早專注於政信金融領域的金融公司,其發行的各類政信金融產品大都投向地方基建,可以幫助投資人大大降低投資風險。地方政 府債券為地方政 府供給公共服務和開展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資金來源。當前,我國地方政 府債券市場運行良好,總體可控。
Ⅸ 常見的債券類型有哪些
1、按發行主體分,債券可分為國債、金融債(政策性銀行發行)和企業債。2、按計息方式分,債券可分為單利債券、復利債券、貼現債券。3、按利息是否固定,債券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4、按發行期限,債券可分為短期債券,時間為0-1年,中期債券時間為1-10年,長期債券時間一般在10年以上。5、按流通性質分,有可上市流通債和不可上市流通債。比如購買的若是憑證式國債便不可流通,只能提前兌付,但櫃台賣出的記帳式國債和在交易所掛牌的債券便可按市價買進賣出,還有在銀行間市場流通的金融債和大量國債只對包括基金在內的金融機構投資者開放。6、其他隱含期權的債券:比如可轉換債券、提前贖回債券。
Ⅹ 什麼是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有哪些種類
金融債券是銀行等抄金融機構作為籌資主體為籌措資金而面向個人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是表明債務、債權關系的一種憑證。債券按法定發行手續,承諾按約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它屬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
金融債券常規可以分為以下6大類:
(1)央行票據;
(2)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3)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4)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5)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6)混合資本債券。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偵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