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票據交換:1參加票據交換的銀行機構向票據交換所提出票據2票據交換所對提出票據以提入行為單位進行清分
在同一城市,各類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都在銀行開戶,這些單位之間的資金往來結算大量使用各類票據。在很多情況下,這些票據的收款單位與付款單位並不在同一商業銀行開戶,由於這類收款單位與付款單位之間的業務往來而形成的不同商業銀行在同城的資金往來業務,是通過同城票據交換清算完成的。
同城票據交換一般有兩種方法:(1)通過中央銀行票據交換所進行的交換和清算;(2)通過同業往來進行的交換與清算。具體採用什麼辦法,按當地中央銀行規定辦理。
通過中央銀行票據交換所集中交換
(一)參加票據交換的基本要求
商業銀行參加中國人民銀行組織的同城票據交換,需完成一系列的准備工作。
1.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核定交換號碼。
參加票據交換的商業銀行營業機構,首先要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申請交換號,由中國人民銀行審查同意後,核發交換號,並通知本城所有參加交換的商業銀行。交換號是參加票據交換的營業機構的代號,在參加交換的各類票據上,必須印有交換號,方能進行清分識別。
2.配備專職交換員。
票據交換崗位是機要部位,應嚴格按照機要部位管理。票據交換員應指定專人,嚴格遵守票據交換所規則,不準兼管系統內資金匯劃清算業務;不準兼管中央銀行備付金賬戶;不準兼管同業存放往來賬戶;不準兼管內部往來業務。
3.確定交換場次和時間。
一般城市,當地中國人民銀行通常每天組織兩次票據交換,各商業銀行必須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的交換場次和時間參加交換。
4.清算賬戶的開立。
參加票據交換的商業銀行各營業機構,可以分別直接在當地中央銀行開戶,每次交換終了,將交換差額在其存款戶內直接清算;也可以由該商業銀行集中在中央銀行開立一個清算賬戶,每次交換終了,首先以該商業銀行為單位與其他商業銀行通過中央銀行開立的清算賬戶進行清算,然後該商業銀行內部的各營業機構再在系統內通過轄內往來業務進行系統內二次清算。
(二)票據提出的核算
1.在辦理交換提出業務前,必須做好各項准備工作。
如有關交換網點調整,需先在計算機系統中增加或減少有關交換網點,並註明該網點參加交換的次數。
2.將需提出的借方、貸方憑證分類處理。
商業銀行交換提出的憑證可分為借方憑證和貸方憑證。
借方憑證主要有支票、銀行匯票、本票等。此時,本行為收款行,他行為付款行。這類憑證又稱為代付票據。
貸方憑證主要有各類送款單(如單位提交的繳稅憑證,水電費交費憑證等)等。此時,本行為付款行,他行為收款行。這類憑證又稱為代收票據。
(1)提出貸方憑證時,業務人員通過計算機系統進行數據錄入後,經交易復核後進行賬務處理。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存款——各付款人戶
貸:待清算票據款項
(2)提出借方憑證時,業務人員使用計算機系統進行數據錄入,復核無誤後分別情況進行賬務處理,對即時抵用的票據如本票,應及時將資金劃入客戶賬。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清算票據款項
貸:××存款——各收款人戶
對需收妥抵用的票據如支票,應暫將資金劃入一過渡性科目(其他應付款科目),待退票時間截止後,再將資金劃入客戶賬。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清算票據款項
貸:其他應付款——提出交換專戶
過了規定退票時間後,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提出交換專戶
貸:××存款——收款人戶
如對方銀行來電通知有退票,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提出交換專戶
貸:待清算票據款項
3.將需提出的票據,通過計算機系統列印出同城提出交換計數單、同城提出交換清單和清算表。交換復核人員經核對確認後,在提出憑證、計數單、交換清單、交換清算表上分別加蓋當地中央銀行規定的交換業務公章,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交給交換員提出。
(三)提入票據的核算
票據交換員將提入的各項單證、票據,按規定交接手續,移交票據交換專櫃。各行處票據交換櫃指定專人當場核對,特別是對提入的貸方憑證要逐筆與票據交換業務專用章並進行勾對,確保票據、計數單、總結表三者相符。核對無誤後,進行賬務處理。如有退票,應填寫「退票理由書」,及時辦理退票手續。
1.對提回的貸方憑證,進行賬務處理。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清算票據款項
貸:××存款——收款人戶
如提回的貸方憑證有其他原因不能收賬,應作退票處理。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清算票據款項
貸:其他應付款——退票專戶
下次交換提出退票,會計分錄方向相反。
2.對提回的借方憑證,賬務處理為:
借:××存款——收款人戶
貸:待清算票據款項
如提回借方憑證的付款單位無款支付或其他原因無法辦理付款,應及時辦理退票。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退票專戶
貸:待清算票據款項
下次交換提出退票,則會計分錄相反。
(四)票據交換所交換差額的清算
每次票據交換時,各行票據交換員將提出的票據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給中央銀行票據交換所,由於商業銀行在票據交換中,對提出交換的貸方憑證和借方憑證與提回的貸方憑證和借方憑證都在定時定點的一場交換中完成,因此,在一次交換中可以在票據交換所中進行交換差額的清算,當場軋計應收或應付資金,並根據存欠差額,填列資金匯劃有關憑證,通過中央銀行賬戶當場清算。也就是說,可通過「待清算票據款項」過渡性科目進行,經過匯總軋差清算。如「待清算票據款項」科目余額為借方,則表示本行本次交換為應收差額,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存放中央銀行准備金
貸:待清算票據款項
如「待清算票據款項」科目余額為貸方,則表示本行本次交換為應付差額,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清算票據款項
貸:存放中央銀行准備金
以上回答你滿意么?
2. 你好,我想咨詢的是我之前在金融機構貸款,我已經還款本金的三分之二了,之後無償還能力,會付刑事責任嗎
貸款屬於民事糾紛不會付刑事責任,但是要是你一直不還錢的話,貸款公司肯定也會起訴你,到時候法院肯定會讓你還錢,一直不還就就強制執行,建議你有錢還是還了
3. 今天在(當天金融)里貸款一萬說通過了,然後說我銀行卡號填錯導致資金被凍結了 說銀監要交兩千塊認領金
根據你說明的情況,首先判斷,你遇到的是詐騙的,騙子是在冒充貸款公司,目的就是騙你的錢,根本沒有貸款。
律師個人主頁
一、我們具體分析一下為什麼是詐騙?
轉賬時候如果銀行卡號填錯了,銀行不需要委託書去更改卡號的。
銀行更改卡號不需要資金流水。
實際填寫錯了銀行賬號是什麼樣的?
轉賬時卡號錯誤,僅僅是導致不能轉賬成功,資金是原路返回,不會有資金損失,不會凍結。更不需要什麼驗證資金進行解凍。也不需要保證金。所以這就是騙子的套路。卡號錯誤的情況,也是騙子修改成錯誤的,就是為了詐騙找個理由。
二、這種詐騙還有什麼不正常的情況?
首先,APP不是通過正規渠道下載的,應該是通過簡訊鏈接或者是別人給的二維碼下載的。這樣下載的就是騙子製作的假的APP。一個簡單的識別方式:可以去手機的應用商店搜索核實一下。如果應用商店裡面沒找不到,APP就是有問題的。
其次,詐騙需要你交錢的賬號都是普通的個人賬號,不是公司的賬號。主要區分就是有人名字的賬號。如果是金融機構,絕對不會使用個人賬號收款的。
三、分析一下結果和處理方式。
首先沒有收到借款,不會有還款責任。騙局中的借款根本不存在,APP中僅僅是一個數字,沒有真正的借款。
其次,不會影響徵信。只有正規的金融機構,在你有還款逾期的情況下,才可能影響徵信,騙子不配。
最後,如果已經被騙,應該直接報警,如果沒有別騙,可以直接刪除騙子的東西。對你不會又其他影響。
4. 請問誰有 人民銀行2012[78]號文件 關於開展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外誤付假幣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能分享下嗎
那個文件是絕密
5. 金融機構開展貨幣鑒別和假幣收繳業務,誤付了20張假,100元可以以什麼處罰
使用假鈔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而持有、使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罰款。
(5)金融機構誤付了20張100元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偽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三萬元或者幣量在二百張(枚)以上不足三千張(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於「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
行為人製造貨幣版樣或者與他人事前通謀,為他人偽造貨幣提供版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五條:明知是假幣而持有、使用,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屬於「數額較大」;總面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總面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6. 金融機構應承擔的反假貨幣工作職責
反假貨幣工作是國家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和防範金融風險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市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的主持下,以及人行的支持促進下,各基層金融機構反假貨幣工作開展取得了不錯成效,反假貨幣宣傳力度不斷加大,反假貨幣活動不斷深入,幫助社會公眾不斷提高反假意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假幣蔓延態勢。但隨著科學技術的革新,犯罪分子偽造貨幣的手段也不斷提高,犯罪活動日趨專業化和高智能化,偽造的貨幣欺騙性更大,由於反假貨幣宣傳存在局限性,反假貨幣治理存在滯後性,一些不法分子仍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漏洞,向社會輸送假幣,對金融安全及人民幣流通管理造成影響,對人們形成危害。
基層金融機構是反假貨幣工作的第一陣營,是反假貨幣工作的執行者,是抓好基層反假貨幣工作的踐行者。如何更好地開展反假貨幣工作,如何更好地維護當地金融安全及人民幣信譽,都是需要我們不斷深入的。為此,我們必須經常發現反假貨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積極思考促進本地區人民幣反假工作深化的新方法。構建更為廣泛、有效的反假貨幣宣傳網路和機制,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反假技能,增強全社會反假意識,已成為我們基層反假貨幣工作者的使命。
一、基層行反假貨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反假意識不強
一是廣大群眾尤其是農村居民反假意識淡薄。據有關調查顯示,有近七成的公眾收到假幣以後的第一想法是將假幣如何使用出去,而三成以上接受調查的公眾都有過誤收假幣的經歷。對收繳假幣配合不積極,想方設法挽回自己的損失,個人利益至上的利益思維還沒有真正轉變。除了集市、農貿市場,大大小小的民間賭場也成了假幣泛濫的重災區,以假亂真,渾水摸魚的情況不在少數。
二是部分基層金融機構反假積極性不高。部分金融機構由於各方面原因很少深入開展開展反假貨幣宣傳活動,致使一線反假人員反假綜合技能整體水平不高,對群眾迫切需要的反假貨幣知識和反假貨幣技能相對缺乏,難以滿足廣大群眾的需求。
三是反假設施不齊全,小面額假幣警惕性不高。個別基層金融機構網點配備的驗鈔儀器相對落後,有些已使用多年,未及時配備新型人民幣反假驗鈔儀器,導致工作人員缺乏儀器防假技能。不少商家店面使用的驗鈔儀器都是多年使用,很少及時更新,對變造假幣缺乏靈敏度,尤其對小面額假幣警覺性不高,容易誤收誤付。
四是對季節性假幣泛濫情況重視還不夠。據了解,每當6、7月份梅雨季節來臨之際,是假幣容易魚目混珠之時。農行某縣域支行前10個月共計收繳各類假幣8410元,光6、7月份就收繳了近2700元。原因是梅雨季節里,紙幣容易受潮變澀,在進行驗鈔時就會頻繁發出報警聲,使得群眾容易將假幣報警也當成是真幣的誤報,一旦缺乏警惕,就會誤收假幣。
(二)宣傳力度不夠
一是宣傳效力不持久。不少基層金融機構僅在每年度的反假貨幣宣傳周、宣傳月在群眾中進行宣傳。反假宣傳存在階段性、季節性、「一陣風」現象,未能長久開展下去,並沒有把反假工作當作一項長期工作來抓,在平時的業務工作中,則很少採取一些經常性有效的措施,積極主動地進行宣傳。
二是宣傳內容較單一。基層行在開展反假貨幣宣傳工作中,存在兩方面的不足。在宣傳方式方面,大多採用懸掛橫標,分發傳單,設置宣傳咨詢台等方式進行宣傳,並沒有結合群眾與假幣接觸的實際進行富有特色的宣傳。在宣傳內容方面,其對人民幣防偽特徵及識別假幣宣傳得多,能敲響警鍾,教育意義深刻的案例宣傳得少。此外,對有關反假貨幣重要性、迫切性、艱巨性和反假貨幣工作進展程度及成果宣傳少。
三是宣傳輻射范圍較窄。以某縣域支行為例,自2009年「反假貨幣示範園地」創建活動以來,幾個較發達鎮鄉以及示範園區輻射圈范圍內的地區還能有序開展反假貨幣宣傳工作,並取得一定成效。但廣大鄉村,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的宣傳,仍得不到有效改進,造成了反假工作的宣傳盲區,使大部分農民防偽知識仍相當貧乏,客觀上給假幣的泛濫提供了生長土壤。
(三)反假隊伍不充實
一是假幣識別人才匱乏。當前,在農村能識別假幣的人員少,就是在各大金融機構中,能徒手分辨假幣的人員也不多,大多是藉助驗鈔機等驗鈔手段進行鑒別,真正能經受市場交易考驗的不多。
二是反假貨幣人員素質尚待提高。基層金融機構具有識別假幣技能的專業人才也是鳳毛麟角,大多數工作人員沒有受過正規系統培訓,反假貨幣宣傳只是兼職的角色,假幣收繳只當做是銀行臨櫃工作的一部分,真正能經常性參與到反假貨幣工作中的專業人士不多。
(四)制度執行不力
一是部分一線櫃員存在畏難情緒。個別金融機構臨櫃人員對反假貨幣工作存在擔憂,一方面擔心客戶不配合假幣收繳,反而鬧事投訴,導致工作難開展,恨不得不進行收繳;另一方面礙於人情,對親朋好友進行假幣收繳的有點下不了手的意思。於是導致違規操作仍有發生,對「假幣零容忍」政策口是心非,嚴重影響了反假貨幣工作的開展。
二是宣傳口徑不統一。有的金融機構營業窗口沒有設置醒目的「假幣一律沒收」警示牌,有些銀行業務人員在沒收假幣過程中,出於親情、友情、存款任務考核等因素考慮而放棄對假幣的收繳,致使假幣繼續在社會中流通。
三是假幣收繳表層化。對於發現的假幣,一般只停留在就事論事,不深挖源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一次性發現假人民幣20張(枚)(含20張、枚)以上、假外幣10張(含10張、枚)以上的,才上報公安機關,結果是即使遇到一人多張假幣的情況(指一段時間內同一人多次出現假幣),也不會主動對客戶進行預警,提示其危害性,更不用說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備情況了。
(五)獎罰機制不全
一是獎勵機制缺失。現行管理辦法對基層金融機構在反假貨幣收繳戰線實施的假幣收繳並沒有獎勵措施,而是將反假貨幣作為一種義務施加給基層行。基層金融機構在履行這一義務時,做的好了並沒有獎勵,因為全年僅有個別機構有資格獲得評選資格;但偶爾卻還因為沒有履行到位反而要遭到群眾的舉報,甚至人民銀行的罰款,積極性難以真正激發。
二是懲罰機制不嚴。不少群眾在被實行假幣收繳時,還抱怨是自己倒霉,沒有到自己已經混熟的金融機構存錢,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部分基層金融機構在執行假幣收繳規定時打了折扣,沒有履行應盡的義務,但這些情況少有被通報懲罰的。各金融機構內控部門在對假幣收繳行為採取事後監督時,對不符合規定程序的,也僅僅是罰款100元至200元了事。有的乾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默許了這種違規現象。
二、應採取的對策
(一)創新宣傳方式,延伸反假觸角
一是要重塑理念。基層金融機構要徹底改變過去人民幣反假「宣傳周」、「宣傳月」活動期間緊一陣,活動過後就放鬆的短期思想意識,樹立長遠思想,制定長期規劃和近期規劃,真正把人民幣反假宣傳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要創新宣傳形式。要在已取得不錯成績的「反假貨幣示範園地」的基礎上,擴大輻射范圍,採取群眾喜聞樂見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典型材料進行宣傳,如採用定期深入各基層村播放制販假幣典型案例錄像、深入集市及農貿市場設點進行真假幣實物對比、真假幣特徵圖片展示、講解咨詢等人們易於接受的形式進行相關金融知識、法律法規宣傳,使人們知法、守法,並鼓勵其敢於用法律武器同制販假幣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三是探索社會反假貨幣宣傳培訓機制。一方面,可尋找社會影響好的學校作為試點,通過配合學校的誠信教育,積極將反假貨幣宣傳的觸角伸向學校,大力培訓中小學的教師和學生,普及反假知識,使其從小養成良好的反假意識和識假能力,進而逐步提高其所在家庭的反假貨幣自覺性。使「愛護人民幣,杜絕假幣」,「抵制假幣,維護人民幣信譽」的觀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可結合各大鄉鎮正在大力開展的各類如火如荼的文化宣傳和基建項目,利用農村文化工作站,婦聯等群眾身邊的組織,加強反假貨幣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宣傳窗,宣傳站,宣傳標語,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籌建反假貨幣宣傳隊,將反假貨幣工作與文化宣傳聯系起來,將反假貨幣觀念同人們的生活聯系起來,做到「認識人民幣,愛護人民幣」。
四是要努力將反假貨幣的觸角延伸到市場交易環節。基層金融機構收繳進來的假幣,多數是商販、商家、個體老闆在存錢繳款時被發現的,而這些人往往是誤收假幣最多的人群,也是受假幣坑害最嚴重的群體。基層金融機構僅僅是假幣收繳的第一線,而非假幣流通的第一線。因此,應積極開展對這些群體的反假貨幣宣傳,對上規模,有條件,日常現金交易量大的客戶,基層金融機構可以大膽為其提供驗鈔設備,並且負責機具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將反假貨幣工作推進到市場交易第一線。
五是積極構建電子結算網路。減少現金交易才能減少假幣流通的幾率,使用電子支付渠道進行轉賬、匯劃、結算,從而替代現金支付,可以達到完成交易的目的,還能省時省力。因此,基層行應該大力推廣轉賬機具的應用,積極構建電子支付網路。如為商戶安裝電話轉賬寶、POS機,推薦客戶使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提倡客戶進行無現金化交易。與此同時,基層行還應妥善做好相應的推廣、輔導、維護工作,幫助客戶正確使用相關產品。如此,商戶們慢慢得便養成了習慣,自覺減少了現金交易頻率,進一步壓縮假幣流通的空間。
(二)不折不扣執行,打造放心網點
一是依法收繳假幣。各金融機構窗口人員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的規定,發現假人民幣應及時予以收繳,嚴格遵守制度,堅決按照不怕傷感情不怕得罪人的原則進行收繳,並嚴格執行「人民幣使用標准」,從根本上杜絕假幣從金融機構流出的空子。
二是要打造人民幣收付客戶放心網點。在嚴格執行假幣收繳規定的同時,基層金融機構還應努力構建人民幣收付安全工程,打造人民幣收付客戶放心網點。要強化臨櫃窗口的服務工作,規范假幣收繳、鑒定業務的操作流程。要提高全體一線員工的反假意識和反假積極性,切實履行銀行人的職責,對自己負責,對群眾負責。要不斷提高服務透明度,承諾服務內容,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杜絕假幣從窗口再次流入社會的現象,不斷提升人民幣管理工作水平。
(三)構建培訓機制,完善考核機制
一是積極構建反假貨幣培訓機制。基層金融機構應加大反假貨幣培訓力度,實行持證上崗(反假貨幣資格證書),打造一支過硬的基層金融機構反假貨幣隊伍。既要定期不定期開展人員的培訓工作,及時傳遞各類新興的假幣信息,做到與時俱進;也要把反假貨幣作為日常工作任務,利用動員存款、放貸收貸收息的時間,及時向各開戶單位會計出納、個體戶、集市商戶等人員傳授識假辨假技能,並通過他們向廣大群眾傳授反假知識,提高人們的反假水平。
二是要不斷完善考核機制。一方面人民銀行應建立一套嚴密的、科學的反假貨幣考核制度。每年對全市范圍內各金融機構的反假貨幣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對反假貨幣工作突出的金融機構及工作人員給予精神上和物質上的適當獎勵;對違反收繳規定的,要進行嚴肅處理,在整個金融系統內作出通報,並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做到獎罰分明。健全和完善反假工作的考核制度,促進反假工作規范化、正常化管理,為基層金融機構開展反假貨幣工作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另一方面基層金融機構也應從各自實際出發,對系統內反假貨幣工作開展情況敲定一個獎罰標准。對每年系統內反假貨幣宣傳工作到位,假幣收繳數量排名前幾位的進行獎勵,對排名靠後的進行督導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從嚴處置,努力在基層行反假一線構築一道防護門。
7. 誤付20張假100人民幣,可處多少罰款
您好,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雖然不知道題主在使用假幣前是否知情,但使用2000元假幣絕對不是罰款那麼簡單。建議題主一定要盡量證明自己在使用假幣前並不知情。
8. 詐騙金融機構100萬元判多少年刑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專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屬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3、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
9. 套現被招商銀行發現了
信用卡套現屬於違法行為。若您想通過信用卡提取現金,可以通過合法的預借現金渠道辦理。
10. 一張100元的人民幣不小心被撕碎了(成幾大塊了)可以拿到銀行換好的嗎
人民幣在受損後如果能粘到一起,形成一個完整的人民幣是可以到銀行兌換殘幣的。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第四條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分「全額」、「半額」兩種情況。
(一)能辨別面額,票面剩餘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全額兌換。
(二)能辨別面額,票面剩餘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
紙幣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
(10)金融機構誤付了20張100元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第六條金融機構在辦理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業務時,應向殘缺、污損人民幣持有人說明認定的兌換結果。不予兌換的殘缺、污損人民幣,應退回原持有人。
第七條殘缺、污損人民幣持有人同意金融機構認定結果的,對兌換的殘缺、污損人民幣紙幣,金融機構應當面將帶有本行行名的「全額」或「半額」戳記加蓋在票面上;對兌換的殘缺、污損人民幣硬幣,金融機構應當面使用專用袋密封保管,並在袋外封簽上加蓋「兌換」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