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現在哪些第三方支付平台算非金融機構
第三方平台是有一定的這種保障的。
⑵ 《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禁止支付機構為金融機構和從事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
支付機構仍可基於銀行賬戶為金融機構和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提供網路支付服務,盛付通線下的消費場景豐富,相信即使是不能再為金融機構和從事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影響也不大。
⑶ 非金融支付機構是指哪些網銀是嗎
網銀是金融機構的提供的一種服務方式;非金融支付機構指的是經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具有從事支付結算資質的第三方非銀行金融支付機構。
⑷ 第三方支付一定要非金融機構才能做嗎金融機構可以嗎比如既做小額貸款業務,又做第三方支付
貌似這樣捆綁著做在日本和韓國等國家可以 我國目前還不可以 不過有擦邊球可以打 具體我就不亂說了 你多在線下問問同行 網上有的人都是二把刀 為了積分胡亂回答你
⑸ 請問第三方支付與非金融機構是什麼關系 包容還是一物多名
那個是完全復不同的概念。
第三方支付制指一類行業,比如支付寶,微信錢包,快錢的,他的作用是與銀行等機構介面,開發一些支付性的產品,讓消費者可以比較方便快捷的進行支付。
非金融機構指除開金融機構的一切機構,金融機構指銀行,信用社等存款類機構和券商,保險等非儲款類機構。第三方支付一般是非金融機構,但也有可能是金融機構的一個部分。
⑹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包括哪些方面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回支付答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一)網路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本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本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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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支付牌照的業務范圍包括:銀行卡收單、網路支付和預付卡的發行和受理,其中網路支付又細分為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數字電話支付和固定電視支付。這是《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具體實施。
⑺ 非金融第三方支付機構是不是經融機構如何論證有沒有論證可以證明是金融機構
目前復銀行卡收單市場主制要監管部門是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聯,從事銀行卡收單需要得到銀行卡收單業務許可證。收單機構分為金融機構和第三方非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就是國內商業銀行,基本上優質特約商戶都在商業銀行手裡,也是目前收單業務主力。第三方非金融機構不是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就是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等。銀行不需要論證吧!,內也就那些銀行!
⑻ 非金融支付機構是指哪些網銀是嗎
網銀是金融機構的提供的一種服務方式;非金融支付機構指的是經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具有從事支付結算資質的第三方非銀行金融支付機構。
⑼ 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可以作為中介機構辦理支付結算業務。 A. 錯誤 B. 正確
錯的。 銀行是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的中介機構。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不得作為中介機構經營支付結算業務。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⑽ 請教:央行新出台的限制非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的政策,對支付寶,財付通等影響大嗎以後使用有問題嗎
不大。
《辦法》明確規定,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當依據本辦法規定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支付機構依法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管理。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
對於支付業務申請人資格,《辦法》規定,申請人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0萬元人民幣。
對於像支付寶這種實力很強的企業,很容易就申請到資格的。放心吧~
這個政策其實很可能是支付寶那麼推動的呢……這樣可以迅速打擊其他想加入這個市場瓜分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