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有哪些外資金融機構
渣打銀行,花旗銀行,匯豐銀行,這些再我國一線城市都有公司或者辦事處。
Ⅱ 怎麼查外資銀行是否在中國大陸是否有分行、代表處或獨資銀行或合資銀行銀監會是否有網站公布
建議您上新浪或者雅虎中國網站,財經專欄裡面都有外資銀行的介紹和中國境內官網地址
Ⅲ 在北京設立中國總部的5家外資銀行
應該是美國摩根大通銀行、德意志銀行、法國興業銀行、韓亞銀行和新韓銀行在北京設立法人銀行。
渣打銀行、東亞銀行、匯豐銀行、恆生銀行、日本瑞穗實業銀行、日本三菱東京日聯銀行、新加坡星展銀行、花旗銀行、荷蘭銀行這9家銀行則選擇上海為法人銀行注冊地。
Ⅳ 美聯銀行的北京代表處違紀事件
美聯銀行——美國第五大銀行——北京代表處越權開展了兩項經營性業務:支票託付和信用證項下的索匯業務。而這兩項業務違反了《外資金融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的有關規定。這個辦法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在2002年6月27日頒布的,在第十五條中明確寫著:「代表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與任何單位 或自然人簽訂可能給代表機構或其代表的外資金融機構帶來收入的協議或契約,不得從事任何形式的經營性活動。」也就是說,外資銀行在中國所設立的代表處的工作僅限於研究當地市場,為未來開辦分支機構做好鋪墊,代表處不能做業務是最基本的規定。
經銀監會的進一步調查發現,美聯銀行在上海的代表處也在開展同樣的業務。於是在8月15日,銀監會對美聯銀行北京、上海代表處發出處罰通知,並將罰單傳真至美聯銀行在美國的總部。9月底,銀監會向其設在各地的分局和各大金融機構發出了《關於處罰美聯銀行北京上海兩家代表處的通報》,兩家代表處所從事經營的非法所得22萬美元被沒收,並被課以等同於非法所得收入的罰款(22萬美元),共計44萬美元。此次銀監會發出的25號通報還創造了幾個我國銀行監管機構處罰外資銀行代表處的「第一」:這是銀監會自成立後處罰的第一家外資銀行,也是第一次跨兩地(北京、上海)對兩家代表處同時進行處罰。
對此,美聯銀行有兩種選擇:申訴或認罰。也許是出於影響擴大的顧慮,美聯選擇了認罰。而且銀監會也取消了美聯銀行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一年的任職資格。上海代表處升格為上海分行的申請也被駁回,美聯銀行在中國內地的發展腳步不得不放慢了。 對此事件,美聯銀行北京代表處以沒有授權接受媒體采訪為由保持緘默。其他外資銀行對待此事的態度也十分謹慎,認為同是外資銀行,不便對此事發表評論。但一位外資銀行內部的工作人員認為,人們普遍認為外資銀行在綜合競爭力上遠遠高於中資銀行,但這並不代表它不會「越軌」。在外資銀行內部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不同程度的違規行為。代表處為總行拓展業務或尋找客戶,已經不是什麼不可跨越的「雷池」了,打《辦法》擦邊球也成為了外資銀行內部公開的秘密。而且他認為美聯銀行此次「東窗事發」也是因為其做法太過「明顯」,不像其他外資銀行做的那麼「隱蔽」。
美聯銀行在這次的受罰事件中並不是惟一「主角」。上海的兩家外資金融機構和武漢的一家外資金融機構也受到了處罰或警告,只是這三家金融機構違規動作相對較輕,銀監會並沒有公布具體名稱。就是在前幾年,也有外資銀行受罰的事情發生,當時受處罰的那家外資銀行的代表處接受了客戶的單據,讓設在另外一個城市的代表處做業務,此項違規行為也受到了監管部門的處罰。
違規的畢竟會被曝光,畢竟要付出代價。美聯銀行已開中國銀監會處罰外資金融機構的「先河」。外資銀行作為業內的領頭羊,如果他們帶頭違規,將對其他銀行產生非常惡劣的示範效應。所以,美聯事件同時也對金融市場發出警示:一方面要逐步對外資銀行開放,一方面要在我國法律、政策環境下實行嚴格的監管。外資銀行一旦進入中國市場,就必須遵守中國的法規、制度。監管部門也必須對他們實行嚴格的監管。在這里,要對外資銀行說的是:開放不意味著放任,監管也不是制約,嚴格監管的目的正是為了更好地開放,更好地與國際接軌。 銀監會認定美聯銀行違規的依據是人行頒布的《外資金融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那麼在2006年後,這項法規是否仍然適用於中國全面放開銀行業的形勢呢?北京師范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主任賀力平認為,人行頒布的這個《辦法》針對的是外資金融機構的駐華代表機構,而非具有完全經營資格的外資金融機構,二者是有區別的。而外資金融機構駐他國代表處不能從事經營性的業務也是國際上通行的慣例。簽署入世協議後,中國將逐步放開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范圍,但不涉及駐華代表處。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規則經濟」,讓「規則」在市場上擁有更多的話語權,增加「以身試法」者違規的成本,維護「游戲規則」的公正性是監管部門的目的。在美聯銀行被罰一事中,真正的發布命令者是「規則」,而不是行政命令。當然,從發展的角度看,隨著時間的推移,全面放開銀行業的承諾已越來越清晰,類似的事件還會出現,銀監會的鐵碗形象也漸漸樹立。可以預見的是,今後銀行業的政策和環境將更加透明和規范,中資銀行和外資銀行誰也不會享受超國民待遇。雙方在同一個游戲規則下公平比賽,這樣的「賽事」才是人們最願意看到的。
Ⅳ 新中國第一家外資銀行代表處設立於哪一年
新中國成立後,外資銀行在華的進入始於1979年,當時日本輸出人銀行經批准在北京設立代表處,從而成為進入大陸的第一家外資銀行機構。
Ⅵ 請問用什麼方式可以查出來外國在中國的金融機構是否是真實存在的
可以去銀監會查到,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開展業務的話必須在銀監會登記注冊.
Ⅶ 請問外資在華代表處能夠變更成外資企業嗎能得話請說明流程
要單獨設立外資公司,最近好多代表處因為外籍人員的限制都成立了公司。
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手續:
外資企業可以在北京注冊公司,准備的材料為:
1.為擬設立的公司起1-7個名稱,如「北京****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2.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文字及經濟部分);
3.投資外方是公司,需開業證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證明文件(包括投資方股東名單、董事會名單、董事會授權簽字代表的決議)及資信證明(由開戶銀行出具)
投資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證件復印件及資信證明(由開戶銀行出具);
證明需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港澳台僅需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
4.房屋、場地租賃協議、產權證明(產權方與出租方要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授權書);
5.董事會人員組成名單復印件(包括姓名、職務、委派方、任期、國籍、身份證件號碼、親筆簽名)、董事人員委派書 (由投資方分別簽字委派)、全體董事身份證件復印件;
無董事會的提供執行董事委派書(註明: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照片1張及簡歷;
7.其他相關文件(如:申請書、委託書等....)。
關於出租辦公室的經營范圍,要看具體的情況了,根據新出的2007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工商局網站有),寫字樓的經營為限制項目。
Ⅷ 外資公司如何在中國開辦辦事處並在中國的銀行開設公司賬戶
供參考:
1. 如何開辦上海辦事處、代表處?要找哪些部門?
辦事處就是代表處,對於諸如貿易、製造、貨運、咨詢等行業的代表處,直接到工商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然後像注冊公司一樣,刻章-質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外匯局外匯登記-稅務局稅務登記-銀行開立外幣和人民幣賬戶。
2. 開哪個銀行的賬戶好?開中國的銀行好還是外國的銀行好?開公司的賬戶好還是個人賬戶好?
銀行並沒有還壞之分,只要業務齊全即可。內資銀行還是外資銀行看你的喜好。只能開立公司賬戶,不可開立個人帳戶。
3. 需要提供點什麼證明文件?需要什麼樣的人員去開?需要公司高層去還是一般財務、出納人員去?
代表處登記完成後,拿好登記好的各項證照印章去銀行開戶即可,一般要首席代表本人要去,不過只要銀行同意,由首代授權的人去開也可。不一定是高管或財務人員。
4. 如何報稅?國家對外資公司有優惠政策嗎?
每月需按時記賬、報稅。主要稅種為員工個人所得稅和按照已使用經費倒算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現在對外資公司基本上沒有優惠政策,對外國企業的代表處也沒有稅收優惠政策。
5. 需要提供公司規模嗎?需要提供公司介紹嗎?需要最少金額是多少?
無需提供公司規模等信息,由於代表處無需登記注冊資本,所以也就沒有金額限制,總公司給代表處撥付合理的經費即可。
6. 公司的流通貨幣並非人民幣,可以開外幣賬戶嗎?可以開外幣和人民幣雙幣賬戶嗎?幣種越多越好!
經外管局核准後,可以開立外幣賬戶。並需另開立人民幣帳戶,因為經費需要將外幣帳戶中的外匯結匯成人民幣後方可在境內使用。人民幣是中國大陸境內唯一法定流通貨幣。所以一般開立一個外幣賬戶。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