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很多銀行都不辦住房公積金貸款了哪家銀行能辦理呀
您好,若您需要辦理我行的貸款業務,根據城市不同當地分行開展的貸款業務范圍也不同,以下是北京分行的公積金貸款相關資料,您做一下了解,是否可以貸款需要以經辦行審核為准:
申請北京公積金貸款對借款人的要求:
借款人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和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滿足上述條件外,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12 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12 個月(含)以上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2、申請人所在單位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但本人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12 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12 個月(含)以上;
3、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貸款金額和期限如何規定:
貸款金額:
1、公積金貸款貸款金額
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與借款人公積金繳存額、申請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額、所購房屋建築面積都有關系。目前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單筆最高額度為80萬元,最終貸款金額以公積金中心審批結果為准。
2、組合貸款貸款金額
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部分最高貸款金額按照公積金中心有關規定執行。商業貸款部分最高貸款金額按照監管部門及我行房貸業務相關規定執行。同時購房首付款與商業貸款部分和公積金貸款部分之和應等於購房總價。
貸款期限:
1、公積金貸款期限:借款人的貸款期限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人70周歲,同時不得超過30年。
2、組合貸款期限:借款人的貸款期限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人65周歲,同時不得超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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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公積金是哪個銀行的卡
一般是跟住房公積金聯名卡開戶行合作的。
當前可以申請聯名卡的銀行共有四家,不同銀行發放的聯名卡具有同等效力,職工只能在一家銀行辦理申領手續,聯名卡一經發放將作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長期有效,銀行和聯名卡名稱分別是:
1、交通銀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太平洋卡);
2、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龍卡);
3、工商銀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牡丹卡);
4、招商銀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一卡通);
5、北京銀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Ⅲ 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升級 會動誰的蛋糕
住建部擬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升級為住房保障銀行,以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中提出的「組建住房政策性金融機構」之改革。這為飽受爭議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做下注腳。
「建立住房保障銀行對於住房保障,有很大的好處。」上海社科院經濟研究所主任張泓銘對時代周報分析說。
長期以來,住房公積金自身存在著諸多問題,為社會各方面所詬病。根本問題是,住房公積金和其增值部分屬於公積金繳交者的私人產權這一本質,未被充分確認。
在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場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看來,對住房公積金的定義、范圍進行界定,釐清基本概念,並明確住宅政策性銀行的非盈利屬性,是住房保障銀行設立的前提。
需理順利益關系
「目前,成立住房保障銀行這一方案還在探討中,還沒有落地。各方利益如何協調,將成為影響該方案的一大難點。」尹中立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根據住建部2008年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情況通報顯示,截至2008年末,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為20699.78億元。
成立住房保障銀行後,超過2萬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額度,各方利益如何協調?由誰監管?「目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結構是住建部監管,如果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升級為住房保障銀行,機構的屬性就發生變化,與此對應的監管機構,也就會發生改變,比如可能會從由此前的住建部監管轉為銀監會或者央行監管。住房公積金這么一塊大蛋糕,誰也不願意放手。」尹中立告訴時代周報。
對於地方政府而言,尹中立稱,部分地方政府在錢荒時,可能也存在挪用住房公積金的狀況,「一旦進行升級,實際上是把住房公積金的許可權,從地方上調,這也是變相動了地方蛋糕。」
尹中立的觀點得到了張泓銘的肯定,2012年,張泓銘就公開提議組建住房保障銀行。
張泓銘介紹說,2011年,國家「十二五」規劃開始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更加繁重,資金困難更加突顯。
同年,張泓銘參加上海市政府參事室「解決上海公租房建設和運行資金的設想」的研究中提出,「鑒於包括公租房在內的住房保障是長期性的任務,資金難題也是長期性的。大量依靠社會融資,終究會遇到種種困難,而且成本較高。為了保證資金來源的長期穩定,並盡量降低使用成本,可以向中央要求試驗建立住房保障銀行。」並發表「關於設立中國住房保障銀行的建議」。
同年10月,張泓銘的「建議」得到住建部副部長齊驥批示。「對於設立住房保障銀行,各人的意見不完全一致。但是,我聞出了一種味道,即設立住房保障銀行可能會妨礙某些機構利益的,該機構的與會者就會發出疑惑甚而否定的聲音,而理由卻是冠冕堂皇的。」張泓銘對時代周報記者說。
「各方對於住房保障銀行設立存在分歧的關鍵,是涉及到各種復雜的利益。除了監管層之外,當前的住房公積金主要放入中國建設銀行的賬戶中,增值收益由建行及相關監管機構獲取,一旦建立住房保障銀行,資金池發生改變,亦將面臨重大利益調整。」張泓銘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管理中心的存廢之爭
再提住房公積金改革,已經無法讓齊娜(化名)產生興趣,她現在正籌劃著怎樣把自己公積金賬戶里的錢取出來。
「我賬戶里已經有差不多12萬了,但北京房價這么高,我買不起房,這錢只能在賬戶里放著,還是死期,期限到我退休。我現在31歲,萬一趕上延時退休,這錢就還要放30年,對我來說,這錢還有什麼意義?」齊娜困惑地說。
在北京的小區的人行道上、公交站台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廣告隨處可見。
按照相關規定,目前公積金提取只有購房是最名正言順的,但是提取的標准和程序也非常嚴格。如果不按照規定的用途,住房公積金是很難提出來的。
Ⅳ 住房公積金要改為住宅銀行嗎
住房公積金沒有改為住宅銀行。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版,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於2017年國民權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8年國民經濟的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中提到的信息:
「要研究建立國家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建立健全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的長效機制,加快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我們可以知道,國家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即住宅銀行,目前只是作為概念提出,所以說住房公積金並沒有改為住宅銀行。
以上內容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Ⅳ 關於住房公積金的問題~~~~~~
公積金是不能直接做首付的。多個用途都可以提取公積金進行使用。
因為公積金的使用原則是「先消費後提取」,即只有在購房行為發生後才可以提取公積金。
1、如果是貸款購房的話,可以在購房後憑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原件、首付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等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來緩解購房首付及月還款壓力。
2、如果借款人購買的是政策性住房,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集資合作建房等,是可以一次性申請提取職工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個人儲蓄賬戶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的。
Ⅵ 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是不是公積金制度
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是指圍繞住房融資由政府發起或支持成立的金融機構體系,旨在調控住房貸款規模和結構,提高住房貸款流動性,實現政府在住房市場上的公共性職能。從國際經驗看,我國應該建立專門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並以此為主體解決普通消費者的住房金融需求,改變目前以商業銀行為主的局面。目前,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具有這種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的雛形。政府可以在此基礎上,對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相應改制,成立國家住房銀行,採取強制儲蓄與自願儲蓄相結合的方式籌集信貸資金,實行資金封閉運行,並給予住房儲蓄銀行一定的財政補貼,保證機構的正常運行。
一、改制的必要
(一)政策性住房金融主導的住房市場比較穩定
保障基本住房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基本內容之一,解決住房問題需要金融的支持。目前,我國住房金融支持仍存在根本性的問題未解決:沒有真正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住房公積金制度對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作用沒有完全體現;低收入家庭住房融資十分困難,中等以下收入的居民中只有不足5%的家庭有可能獲得住房商業貸款。由於住房產品具有特殊社會性,完全由市場機制來完成住房產品的供求協調與金融支持是不可能的。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已充分說明了這一點。除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外,我國尚未有直接面向中低收入者發放的低息或無息貸款。對於廣大中低收入人群來說,如果缺乏政策性住房制度及相應的金融支持,就無法盡快實現政府「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政策目標,難以滿足弱勢人群的住房需求,對社會穩定和發展將帶來不利影響。
(二)政策性住房金融是健全有效金融體系不可或缺的部分
1、住房產業關繫到國計民生和宏觀經濟穩定。市場機制是無法自行緩解住房市場上的供求矛盾與金融扭曲的,政府有必要通過政策性金融手段來建立可持續的宏觀調控機制。
2、由於住宅產品的特殊性,各國政府往往都根據住宅產品的結構特徵,在相應的金融支持制度安排中,分別採取政策性金融支持與商業性金融支持的不同方式。市場機制解決的是高收入人群的住宅供求問題,政府參與的政策性金融機制解決的是中低收入人群的住宅供求問題。
3、建立完善的現代政策性金融體系,要求補上住宅政策性金融這一環節。市場經濟發展經驗證明,在住房產業中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需要有政策性金融機制。顯然,在五個部分中,我們最缺少的就是政策性住房金融,相關制度、機構、工具的創新已迫在眉睫。
(三)住房公積金制度由於設計的缺陷無法發揮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作用
1、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定位模糊。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公積金管理中心被定位於「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但實踐當中,公積金管理中心卻並不是一個「不營利」的單位,許多地方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正扮演著一個「金融機構」的角色定位比較模糊。
2、住房公積金制度設計存在缺陷,形成新的收入分配不公。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以職工工資為基礎的,這就使收入分配中的不合理現象投影到了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福利的分配上。更為嚴重的是,現行制度只規定了繳存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上限,沒有嚴格限定最低繳存基數的下限,導致城市低收入職工公積金的繳存額偏低。公積金繳存本應是「高收入者不補貼,中低收入者較少補貼,最低收入者較多補貼」,但國家住房公積金政策在執行中體現出的「嫌貧愛富」,擴大了收入差距,並且印證了一種馬太效應—————收入高的人群住房公積金提取也高,享受的優惠貸款政策也多;相反,收入低的人群住房公積金提取也低、享受的優惠政策也少。
3、覆蓋面仍然有限,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低。據統計,在全國尚有40%計430萬左右的職工未參加住房公積金,而且這部分職工收入相對偏低,住房條件又急需改善,但他們卻無法享用政策性住房金融融資,形成政策性住房金融的空白。這違背了政策性住房金融建立的初衷和願望。作為住房金融政策性金融融資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其優勢在於貸款利率低,年限長,理應受廣大城鎮職工居民的歡迎。但在實際運作中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性強,貸款額度低,制度限制多,運作方式復雜、繁瑣,歸集余額中沉澱資金存款佔46.46%,致使住房公積金貸款所佔的比例不足住房金融融資總規模的1/8。
4、公積金籌集渠道狹窄和增值渠道單一,資金積累不能滿足實際需求。我國住房公積金從建立至今,其來源僅為城鎮在職職工,沒有其他的籌資渠道作補充,也沒有形成公積金貸款的證券化機制;同時,增值渠道的單一性(只能購買國債)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不高,加上現有的利率體系的弊端等也影響了公積金作用的進一步發揮。據中國社科院代東凱測算,截至2006年底,累計繳存了10多年的住房公積金只夠應付21%繳存人的個人住房貸款需求,另外79%的繳存人只能處於奉獻的位置,根本無法索取回報。
5、住房公積金缺乏內控和監督機制,違規現象屢禁不止。近年來,全國發生了多起挪用、騙取住房公積金的案件,從一些縣、市爆出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動輒貪污挪用上億元資金的情況看,這筆資金的流失已不在少數,反映出住房公積金制度運行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由於監督機制不健全,體制不順,多頭管理等,使違規使用、挪用公積金的現象屢有發生,對查出的違規行為處罰較輕甚至不作處罰,使這些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嚴重抑制了公積金作用的正常發揮。
(四)商業銀行難以發揮作用
由於銀行的住房貸款與公積金貸款之間存在一定的利益競爭關系,因而銀行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推介不夠,這是造成公積金個貸率低的直接原因。據了解,房地產開發商在獲得銀行商業貸款時與銀行達成某種「協議」,銀行要求其在辦理購房貸款時,必須推介銀行自營性貸款,而銀行自營性貸款利率比公積金利率要高。銀行接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委託發放貸款僅收取手續費,還不到商業銀行貸款收入的1/20。而且住房公積金的手續繁瑣,因此,開發商往往與銀行約定使用商業貸款而不是公積金貸款,這使得公積金貸款的利用率不高。實踐表明,目前我國政策性與經營性住房金融業混合運作有諸多弊端。前者的運作方式往往會拖垮後者,以政府行為取代市場行為;後者的趨利性又往往會侵蝕前者,使前者的社會性項目變形走樣。
二、國外的經驗借鑒
(一)普遍建立了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
由於住房關繫到每個社會居民最基本的生存權利與個人福利,因此發達國家普遍建立了有本國特色的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對於政策性住房金融,美國是較早的踐行者,其由政策性和商業性金融互動形成的機制,是目前世界上最富成效的住房金融體系。一是建立了新的監管格局。如成立OTS取代了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的大部分監管職能,最終形成了OTS、聯邦住房貸款銀行體系、美聯儲、貨幣監理署等交叉監管的體制。二是住房金融二級市場得到高度發展。美國政府先後成立兩個帶有明顯政策性特徵的住房金融機構,聯邦國民抵押協會和政府國民抵押協會,負責對政策性住房貸款進行擔保、資金支持、購買抵押貸款以增加流動性。在這一階段,兩大機構開始大量推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使得住房金融結構獲得了革命性的變化,大大拓寬了住房金融二級市場的邊界,使得商業性的抵押銀行、共同基金等非金融保險機構都全面參與到住房金融業務中,住房產業和住房金融都進入了空前繁榮。除了美國,戰後各國都根據自身需要設立了政策性金融機構來實施政府住房政策。代表性機構例如日本住房金融公庫、法國土地信貸銀行、韓國住房銀行、泰國政府住房銀行、印度住房和城市開發公司、巴西國家住房銀行、加拿大抵押貸款和住房公司等。
(二)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廣泛
1、政府財政資金。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對政府資金依賴較強,政府提供其全部或大部分資本金,還向其提供一定的運營資金。政府以此來管理或影響其住房金融活動,使其有能力從事住房政策性金融業務。
2、發行債券籌資。發行長期住房債券是一種主要籌資手段,通過這種方式進行融資的比例正在逐步提高。
3、吸收儲蓄資金。吸收儲蓄對於住房金融機構而言更為重要,它不僅將閑散小額資金集中起來用於住房信貸,更重要的是在於將其他消費資金轉換為住房建設資金。但為了避免與其他金融機構的摩擦,住房政策性金融機構一般不直接吸收普通儲蓄。較為常見的是,通過其他金融機構(尤其是儲蓄銀行)吸收儲蓄,然後再轉借給政策性金融機構使用。
4、開展強制性儲蓄。一些發展中國家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採取強制性儲蓄方式解決住房信貸資金來源問題,保障住房信貸資金規模。
5、從其他機構借入。這些機構主要為中央銀行、儲蓄銀行、契約儲蓄機構(養老金、人壽保險公司)等長期資金機構。
(三)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的資金運用針對性強
住房貸款具有以下特點:
⑴重點支持購房者,提高自有住房率。發達國家住房政策性金融機構一般不對建房予以支持,而重點支持購房者。
⑵對低收入者給予傾斜的優惠政策。
⑶間接貸款較為典型。不直接對個人貸款,而是貸給州或地方的住房機構,作為這些機構對低收入住房戶發放補貼貸款的再貸款。
⑷僅提供部分資金,以國家資金推動民間資金。
三、住房公積金改制為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的構想現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職能是資金歸集、管理和支取等相對的業務,改制後由政策性住房銀行來運作更為專業化和更富有效率。同時,公積金本身的長期性、閑置性和強制儲蓄的特性,使得政策性住房銀行能夠更有效地管理資金。
(一)明確定位
讓住房公積金成為真正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以現有公積金為基礎,以政府注資、政府的信譽為擔保,為政府的住房政策目標服務。政策性住房金融是由政府支持的非贏利機構,其目的是為配合國家特定的經濟與發展戰略,協調社會住房生產與消費,支持國家的住房改革制度,重點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金融融資。
(二)構建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的具體構想
1、建立起以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為主體的住房金融組織體系。
(1)在機構設置方面,將住房公積金中心改制為政策性的國家住房銀行。目前,全國已形成了星羅棋布的公積金中心,僅北京市就有81個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我們可以依託這些組織體系建立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依託從中央到地方的住房公積金中心,最高層次是全國性住房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層機構是在各大經濟區域省(市)設立地方性機構,基層機構是各縣設立的分支機構。同時,待建立的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應充分發揮其他金融機構在住房開發中的作用,允許合作住房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和個人參與住房金融活動,從而建立起以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為主體,其他金融機構協同參與,國家、單位和個人相互配合的住房金融體系。
Ⅶ 我想了解下住房公積金的概念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目前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的差異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制定的《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辦法》和中國人民銀行等金融機構頒布實施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雖然都是為人們在購房中缺少資金而發放的貸款,但兩者又有所不同,具體區別在於:
一、貸款對象有所不同。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的對象是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和匯繳單位的離退休職工,其貸款的對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持續繳存6個月住房公積金或已累計繳存24個月以上且目前還在繼續繳存。
●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提供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
●符合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而一般的金融機構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於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和離退休職工,也就是說其對象的范圍大於前者。
二、貸款額度有所不同。一般的金融機構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的最高貸款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的80%。
三、貸款手續不同。公積金貸款必須先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進行申請,接受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初審,初審合格後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出具證明,方可辦理公積金貸款。因此公積金貸款的手續較一般住房貸款的手續更為復雜。商業貸款在借款人簽訂購房合同後,直接到相關銀行經辦機構或與銀行簽訂合作協議的開發商處提供有關材料即可辦理。
四、貸款利率不同。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是按照國家規定在住房公積金計息利率的基礎上加規定利差。
五、公積金貸款比商業貸款多了評估費。商業貸款不需要評估,但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房,目前必須進行評估,繳納評估費。商業貸款比公積金貸款多了律師費。商業貸款委託律師事務所對借款人進行資信調查,律師收取4‰的律師費,公積金貸款則不需個人繳納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