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資本金與銀行放貸的關系
銀行資本金與銀行放貸的關系:是銀行持有資本是為了抵禦非預期損失。
銀行資本大小與可發放貸款規模沒有直接的聯系。而貸款則主要來源於存款。銀行存款首先要按照一定比例(存款准備金率)上交到人民銀行保管,剩下的在滿足人民銀行存貸比指標監管的前提下用於放貸。
銀行持有資本是為了抵禦非預期損失。
拓展資料
商業銀行的資本構成
一、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
1.實收資本,按照投入主體不同,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和外商資本金。
2.資本公積,包括股票溢價、法定資產重估增殖部分和接受捐贈的財產等形式所增加的資本。它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3.盈餘公積,是商業銀行按照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是商業銀行自我發展的一種積累,包括法定盈餘公積金(達到注冊資本金的50%)和任意盈餘公積金。
4.未分配利潤,是商業銀行實現的利潤中尚未分配的部分,在其未分配前與實收資本和公積金具有同樣的作用。
二、附屬資本:商業銀行的貸款呆帳准備金、壞帳准備金、投資風險准備金、五年及五年期以上的長期債券:
1.貸款呆帳准備金:是商業銀行在從事放款業務過程中,按規定以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於補償可能發生的貸款呆帳隨時的准備金。
2.壞帳准備金:是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提取,用於核銷商業銀行的應收帳款損失。
3.投資風險准備金:按照規定,我國商業銀行每年可按上年末投資余額的3‰提取。如達到上年末投資余額的1%時可實行差額提取。
4.五年及五年以上的長期債券:屬於金融債券的一種,是由商業銀行發行並還本付息的資本性債券,用來彌補商業銀行的資本金不足。
三、此外,根據《巴塞爾協議》的要求與我國商業銀行的具體情況,我國還規定了商業銀行資本金的扣除項目,形成資本凈額:
1.在其它銀行資本中的投資;
2.已對非銀行金融機構資本中的投資;
3.已對工商企業的參股投資;
4.已對非自用不動產的投資;
5.呆帳損失尚未沖減的部分。
『貳』 一般企業貸款資金可以用作注冊資本金嗎
不可以。
注冊資本金必須是企業或者其股東自有資金,而且銀行貸款要有明確的貸款用途,在貸款通則中是不允許把貸款用做注冊資本金的。
注冊資本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由財產的數額體現,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金隨時由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
(2)貸款資金屬於銀行資本金嗎擴展閱讀:
登記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登記管理,規范公司登記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第三條公司的實收資本是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實際交付並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出資額或者股本總額。
第四條公司登記機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登記公司的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對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