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對發生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有哪些處罰規定
內幕交易懲處主要包括要求違法行為人承擔行政、民事及刑事責任。 行政責任規定於《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消息的人,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公開前,買賣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萬元的,處以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從事內幕交易的,還應當歸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民事責任規定於《證券法》第七十六條,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刑事責任規定於《刑法修正案(七)》及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中,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內幕交易的立案追訴標准為:(1)證券交易成交額累計在五十萬元以上的;(2)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累計在三十萬元以上的;(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累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4)多次進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的;(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② 簡述操縱股票價格及內幕交易的危害
內幕交易在世界各國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內幕交易雖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與正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場上公開買賣證券,但由於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因而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危害性:
(一)違反了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侵犯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證券市場上的各種信息,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基本依據。內幕交易則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使其有更多的獲利或減少損失的機會,從而增加了廣大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內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的投資人。
(二)內幕交易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上市公司作為公眾持股的公司,必須定期向廣大投資者及時公布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建立一種全面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這樣才能取得公眾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買賣,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失公正,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信心,從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正常發展。
(三)內幕交易擾亂了證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秩序。內幕人員往往利用內幕信息,人為地造成股價波動,擾亂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
內幕信息與內幕交易行為內幕交易內幕交易又稱內情者交易,指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主要股東、證券市場內部人員或市場管理人員,以獲取利益或減少經濟損失為目的,利用其地位、職務等便利,獲取發行人未公開的、可以影響證券價格的重要信息,進行有價證券交易,或泄露該信息的行為。
③ 誰是內幕交易高手
索羅斯被看作是一個變化無常、思想跳躍性很強的人,他多年的老友、摩根——斯坦利資產管理公司老闆巴頓·比格斯說:「他(索羅斯)對市場有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直覺。」
正是靠著這樣的直覺,索羅斯可以在金融界翻手為雲,覆手為雨,使他成為敢向中央銀行叫板的人。
德國《圖片報》發表「今日焦點人物」文章言:「一個人倚仗自己的資金來對付整個國家及其貨幣並獲得了成功。此人就是66歲的億萬富翁喬治·索羅斯。這個國家是泰國,它的貨幣是銖。
「現在是不是又要故伎重演呢?像這樣的人是怎樣作好准備來沖擊泰銖這樣的貨幣呢?他如何從銖中獲得幾十億利潤呢?他需要耐心、許多錢(索羅斯可操縱150億馬克基金)和一次經濟危機(就像泰國現在的危機)。
「泰國這頭小老虎受了傷。此時『國際金融界的壞孩子』出動了。他的做法非常簡單:他只是散布謠言。他的話對全世界投機分子就是金科玉律,謠言在全世界不脛而走。
「6月27日德國的《法蘭克福匯報》寫道:『像索羅斯這樣的大投機家不排除使銖貶值20個或者更多個百分點的可能性。』
「這就是對銖宣判了死刑。現在全世界投機家都知道這一點:『賣掉銖,賣掉泰國股票。』而泰國政府卻無能為力。最後的出路是:他在7月2日放開泰銖的匯價(過去是同美元掛鉤),其後果是幣值自由下落。一美元可以買30泰銖(此前是近20銖)。
「索羅斯現在等待泰國銖落到最低點,然後便大量買進泰銖和泰國股票。全世界投機分子都在等待索羅斯發出信號。他一購買,大家都跟著購買,泰銖和股票也跟著上漲。行市上升,交易所的交易贏利便滾滾流人他的私囊。他不顧交易所投機家的大忌而同中央銀行對抗,並且又一次得手。
「『下一次金融危機肯定會到來。問題只在於什麼時間。』這是喬治·索羅斯不久前在紐約宣布的。對於他自己以數十億計的資金作賭注來對付泰國銖,從而給危機火上加油,他卻保持沉默。索羅斯量子基金會的經理斯坦利·德魯肯米勒在泰國中央銀行宣告屈服之後承認:『我們盈利了。』」
這就是索羅斯,一個與中央銀行豪賭一把也絕不手軟的奇人!
不只是泰國中央銀行,還有英國中央銀行也吃過他的苦頭,這就是所謂「英鎊危機」。
那時,歐洲經濟共同體在1979年把11種歐洲貨幣的兌換率聯系在一起,組成了一種歐洲貨幣匯率連環保,允許歐洲各國貨幣在不偏離規定的2.75%的范圍內上下浮動。如果某國貨幣匯率越出這一范圍,各國中央銀行就一致行動,出面作市場干預,以保持歐洲貨幣匯率連環保的穩定。
然而,歐洲各國的經濟發展不均衡,政策不統一,貨幣受到當事國利率和通貨膨脹率的影響或強或弱,歐洲貨幣匯率連環保的安排不啻迫使各國中央銀行買進疲軟的貨幣,賣出強勁的貨幣,以遏制外匯買賣活動造成的不穩定。
當時,世界外匯交易每天高達7000億美元,相當於紐約證券交易所兩個月的交易量,這就使得各國中央銀行在市場發生狂飆時心有餘而力不足,歐洲各國中央銀行聯手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地穩定歐洲貨幣匯率連環保。
德國聯邦銀行是歐洲匯率機制的基礎。1989年11月,柏林牆倒塌,東西德得以統一。索羅斯敏銳地意識到歐洲貨幣匯率機制已無法繼續維持了。因為這種機制要求歐洲各國經濟發展齊頭並進才可能得以實現。但是德國統一,重建東德的行動使得德國經濟發展遠遠地超過了所有的歐洲鄰國。因而,其他歐洲國家指望依靠德國的貨幣政策是不適當的。
倡議中的歐洲單一貨幣提上議事日程,最終達成了馬斯特里赫特條約。這個條約敲響了德國聯邦銀行的喪鍾,因為條約中規定將要由未來的歐洲中央銀行取代德國聯邦銀行。在索羅斯看來,德國聯邦銀行正在為自己的生存而戰。既有未來的歐洲中央銀行,德國聯邦銀行就沒有理由花費巨額的德國馬克去買入疲軟的歐洲某國貨幣,去勉強維護即將壽終正寢的歐洲貨幣的匯率連環保。
誰是這個體系中的疲軟貨幣呢?英鎊和義大利里拉。這時的歐洲,特別是英國正陷八深深的經濟衰退之中。
不過,索羅斯還需要選擇一個最佳的時機。得益於良好的人際關系,他幸運地得到了一個暗示。
這個暗示是德國聯邦銀行總裁史勒辛格發出的。史勒辛格在一個重要的集會上發表演說時指出,如果投資人認為歐洲貨幣單位是由一攬子固定的貨幣組成,那麼投資人就想錯了。他還特別提到,義大利里拉不是非常健全的貨幣。
索羅斯在史勒辛格演講後問他,是否喜歡歐洲貨幣單位變成一種貨幣?史勒辛格回答說,他喜歡這種觀念,不喜歡這個名稱,如果這種貨幣叫做馬克,他一定會喜歡。
索羅斯心領神會,史勒辛格的話等於是鼓勵他們放空義大利里拉。而且事實上,義大利里拉在很短時間內就被迫退出歐洲匯率機制。
很明顯,義大利里拉的命運就昭示了英鎊未來的命運。而索羅斯在放空里拉時所得到的利潤,讓他有了在英鎊上冒險的資金。
跟對抗泰國中央銀行的手法一樣,索羅斯公開宣布他對英鎊的表現感到不悅。他說,這個貨幣被高估了,將會大跌,他想賣掉英鎊而多買些美元。事實上他也正是這么做的。
英國中央銀行迫於形勢,終於被迫宣布提高本國的利率。但是外匯市場認為這是一種恐慌的表現,因為英國的經濟困境不可能再維持更高的利率了。結果,提高利率的效果適得其反,英鎊一再下跌。
英國中央銀行試圖靠買進英鎊的做法來穩住匯率,但沒有德國聯邦銀行的幫助,他們是不可能挽狂瀾於既倒的。索羅斯判斷英國中央銀行惟一的出路是停止硬撐英鎊的行為,而放開匯率,讓其自由落體到可以自我維持的水平。
當時索羅斯是以5%的保證金方式大量貸出英鎊賣出,換取美元,以期在英鎊貶值之後再賣出一定量的美元購進英鎊還債,而從中凈賺一大筆美元。這種保證金方式的借貸有很強的杠桿作用,使1億美元可以發揮20億美元的威力,於是原來10%的利潤率就會變成200%,而索羅斯當時動用了量子基金中的10億美元作擔保,貸出了價值200億美元的英鎊,使之發揮了極強的作用。
果然,英國中央銀行屈服了,英鎊退出了歐洲貨幣體系,中央銀行也不再通過貨幣市場的干預而力守英鎊匯率,英鎊幾乎在一夜之間變成了廢紙。
同時,索羅斯是第一位擺脫英鎊、撈到美元的人,他挾著20億美元揚長而去。
④ 內幕交易危害性有哪些
內幕交易在世界各國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內幕交易雖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與正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場上公開買賣證券,但由於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因而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危害性:⑴違反了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侵犯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證券市場上的各種信息,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基本依據。內幕交易則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使其有更多的獲利或減少損失的機會,從而增加了廣大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內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的投資人。
⑵內幕交易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上市公司作為公眾持股的公司,必須定期向廣大投資者及時公布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建立一種全面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這樣才能取得公眾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買賣,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失公正,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信心,從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正常發展。
⑶內幕交易擾亂了證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秩序。
內幕人員往往利用內幕信息,人為地造成股價波動,擾亂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
⑤ 內幕交易是什麼意思
內幕交易是指以獲取利益或減少損失為目的,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買賣的行為。具體包括: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根據內幕信息建議他人買賣證券,內幕人員向他人泄露內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該信息進行內幕交易;非內幕人員通過不正當手段或者其他途徑獲取內幕信息,並根據該信息買賣證券或建議他人買賣證券;其他內幕交易行為。
內幕交易的性質
內幕交易是一種典型的證券欺詐行為,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其掌握的未公開的價格敏感信息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從而謀取利益或減少損失的欺詐行為。根據規定,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不得買入或者賣出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內幕交易的危害
內幕交易在世界各國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內幕交易雖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與正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場上公開買賣證券,但由於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因而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危害性:
(一)違反了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侵犯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券市場上的各種信息,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基本依據。內幕交易則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使其有更多的獲利或減少損失的機會,從而增加了廣大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內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的投資人。
(二)內幕交易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作為公眾持股的公司,必須定期向廣大投資者及時公布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建立一種全面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這樣才能取得公眾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買賣,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失公正,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信心,從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正常發展。
(三)內幕交易擾亂了證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秩序。內幕人員往往利用內幕信息,人為地造成股價波動,擾亂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內幕信息與內幕交易行為內幕交易內幕交易又稱內情者交易,指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主要股東、證券市場內部人員或市場管理人員,以獲取利益或減少經濟損失為目的,利用其地位、職務等便利,獲取發行人未公開的、可以影響證券價格的重要信息,進行有價證券交易,或泄露該信息的行為。
內幕交易主要包括下列行為:
(1)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根據內幕信息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的行為;
(2)內幕人員向他人泄漏內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該信息獲利的行為;
(3)非內幕人員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徑獲得內幕信息,並根據該內信息買賣證券,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的行為。這里的內幕人員,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人員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證券市場和主管機關和證券中介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為該上市公司服務的律師、會計師等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⑥ 你知道哪些內幕交易
留學培訓業,說一下內幕。憑良心說,一個老師一小時70/80塊稅前的工資,做死了一個月也就是一萬塊左右,帶上多年的讀書成本和時間投入,其實收益很低很低。更可怕的是,機構通過收入要求老師多上課,老師為了增加收入,很可能一天8,9個小時上課,教學質量和備課時間可想而知。
⑦ 什麼是內幕交易內幕交易有什麼危害
內幕交易主要包括下列行為:①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根據內幕信息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的行為;②內幕人員向他人泄漏內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該信息獲利的行為;③非內幕人員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徑獲得內幕信息,並根據該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的行為。這里的內幕人員,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人員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證券市場的主管機關和證券中介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為該上市公司服務的律師、會計師等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內幕信息是指為內幕人員所知悉的,尚未公開並可能影響證券市場價格的重大信息。所謂重大信息,主要包括:①證券發行人訂立了可能產生顯著影響的重要合同;②發行人經營政策或者經營范圍發生重大受化;③發行人發生重大的投資行為或購置金額較人的長期資產等行為;④發行人發生重大債務;⑤發行人未能償還到期重大債務等違約情況;①發行人發生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①發行人資產遭受重大損大:③發行人才產經營環境發牛重大變化;③可能對證券市場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國家政策變化;④發行人的董事長、30%以上的董事或者總經理發生變動;②持有發行人5%以上的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東,其持有該種股票的增減變化每達到該種股票對外發行總額的2%以上的事實;①發行人的分紅派息、增資擴股計劃;①涉及發行人的重大訴訟事項;⑤發行人進入破產、清算狀態:①發行人的收購或兼井、分有等。 內幕交易在世界各國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內幕交易顯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與工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場上公開買賣證券,但由於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因向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危害性: (1)違反了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侵犯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券市場上的備種信息,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基本依據。內幕交易則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使其有更多的獲利或減少損失的機會,從而增加了廣大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內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的投資人。 (2)內幕交易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作為公眾持股的公司,必須定期向廣大投資者及時公布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建立一種全面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這樣才能取得公眾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買賣,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關公正,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中公司的信心,從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正常發展。 (3)內幕交易擾亂了證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秩序。內幕人員往往利用內幕信息,人為地造成股價波動,擾亂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
⑧ 什麼叫內幕交易
你好,證券復內幕交易制行為方式分為三類:
買入或者賣出與內幕信息相關的證券。即內幕人員直接或借他人證券賬戶買入或者賣出相關證券的行為。該類內幕交易不以行為人獲利或避免損失的主觀意圖作為認定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相關證券無論是否獲利或形成損失,均屬於違法行為,均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泄露內幕信息。泄露是指行為人將處於保密狀態的內幕信息公開化或向特定對象透露。泄露內幕信息者只要客觀上實施該行為,不論其行為的動機屬故意或過失,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建議他人買賣證券。內幕人員並沒有直接向他人講述內幕信息的內容,而是向他人提出買賣與內幕信息相關的證券的建議。建議行為是一種促使他人進行相關證券交易的行為,被建議者或者根本沒有交易證券的意圖,或者沒有交易該種證券的意圖,或者在交易量和交易價格上不確定,行為人的建議起到鼓勵、推動和指導的作用。
⑨ 如何認定內幕交易罪,內幕交易罪如何量刑
您好,
一、怎麼認定內幕交易罪
1、客體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體是證券、期貨市場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證券、期貨投資人的合法利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違反有關法規,在涉及證券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正式公開前,利用自己所知的內幕信息進行證券、期貨買賣,或者建議其他人利用該內幕信息進行證券、期貨買賣,或者泄露內幕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定主體,是知悉內幕信息的人,即內幕人員。所謂內幕人員,是指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依本條第3款及《證券法》第68條的規定,內幕人員是指由於持有發行人的證券,或者在發行人或者與發行人有密切聯系的公司中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由於其會員地位、管理地位、監督地位和職業地位,或者作為雇員、專業顧問履行職務,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依故意構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行為人故意的內容,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或他人內幕交易行為會侵犯其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管理秩序,卻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二、內幕交易罪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行為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行為極易與知悉內幕信息的內幕人員沒有利用內幕信息的正當交易行為發生混淆,前者情節嚴重的構成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後者則是法律法規允許的行為。一般來說,行為人尤其是內幕人員的正當的交易行為有以下兩種情形:
1、不知內幕信息的內幕人員所進行的允許進行的證券、期貨交易行為。此類內幕人員根本就不知道內幕信息;
2、知悉內幕信息的內幕人員所進行的允許進行的證券、期貨交易行為與其所知悉的內幕信息無關。此類內幕人員知悉內幕信息但其所進行的交易行為並沒有利用其所知信息。
對於第一種情況,由於缺乏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的犯罪對象----內幕信息,因而很容易地與內幕交易行為區分開。對於第二種情況,由於內幕人員所知悉的內幕信息並未被內幕人員在證券、期貨交易中加以利用,從而內幕信息也就不會對證券、期貨市場價格產生影響,顯然,不具備內幕交易行為的特性。為了更好地區分上述情形,我們有必要科學地掌握內幕交易行為的幾個基本構成要件,具體包括:
1、存在著證券、期貨交易行為;
2、該交易行為系內幕人員或非內幕人員所為;
3、該交易行為利用了內幕人員合法持有或非內幕人員非法持有的內幕信息。
《內幕交易解釋》從犯罪數額和犯罪情節兩個方面對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的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准作了規定。《內幕交易解釋》第六條規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情節嚴重:1、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五十萬元以上;2、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4、內幕交易或泄露內幕信息三次以上;5、具有其他嚴重情節。《內幕交易解釋》第七條規定了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准。《內幕交易解釋》對情節嚴重的認定標准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的相關立案追訴標準保持了一致,並參照其他司法解釋中普遍採用的情節嚴重與情節特別嚴重的量比標准,將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情節嚴重與情節特別嚴重的量比確定為1:5。